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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丽人
纽约丽人
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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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万字
更新时间:202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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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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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丽人》
作者:欣力
【第一章】
蓝诗波98春夏时装发布会上的绅士淑女们都被这撼人的场面惊呆了——重击的滚石乐仿佛一块块黑色巨石猛砸在海面上。惊涛骤起,排山倒海般冲向天空。地球引力似乎已在瞬间失去作用,整个海洋在愤怒的欲望中倾倒着自己!巨浪顶着如雪的浪峰在空中凝固了万分之一秒之后,轰然倒下,悲壮如一个王朝的崩溃!紧接着的是死寂。令人窒息的死寂。末日来临时的死寂。T型台上没有一个模特,巨大的背景上闪着无数密集的亮点,好像中断了播音的电视屏幕,又似铺天盖地的大雪,欲将末世人的尸骨掩埋!
轰隆一声巨响,台上场上一团漆黑!女人们尖叫起来。
蓝诗波首席设计师安瑟尼·奥尔森在黑暗中微笑了,一个嘴角朝左耳根子斜上去,右手下意识地将那只闪着猩红火光的英国烟斗凑到嘴边。两片薄薄的嘴唇立时尖了起来,嘬成个O型,将那镶着一小块翠玉的烟嘴一口含了进去。
偌大的空间,只有这一点火星星,在一排高大的屏风后面幽灵般地闪烁。
没人看见,那是观众的目光无法企及的地方,但所有的鼻子都嗅到一股烧焦了的野花的芳香。无边的黑暗里,这股芳香肆无忌惮地在人群中弥漫开来。
他又深吸了一口烟斗。猩红的火光狠狠地颤栗了一下。
为了这场时装发布会,他费尽了心机。
本来他对外界的谣言是不屑一顾的。什么蓝诗波走下坡路是因为设计班子老化僵死缺乏灵感啦,什么董事会有意撤换首席设计师啦……执行总裁雷恩早就面对面跟他澄清:绝无此事。不过,那天,在他转身准备离开雷恩办公室的时候,听见这位老搭档叫他安。他这么叫他叫了十几年了。
“也许我们确实需要一些新鲜的刺激。不,是她们,消费者们需要一些新鲜的刺激。是么,安?”
他明白雷恩的意思——蓝诗波要想不垮,就得标新立异。
安瑟尼低下头,耸起肩来深吸一口气。这个动作相当暧昧,头部动作既可以被理解成点头也可以被解释成低头。他使劲扬扬浅灰色的眉毛,将所有叹息咽进肚里。
标新立异并不难,难的是要标得对头,立得合适,标了就有人跟,立了就有人随,那叫领导潮流创造潮流;否则就是嬉皮下三烂,你愿意把裤子脱了往头上套,谁管呢?蓝诗波是不可以随便标新立异的,因为她悠久的历史,高贵的身份。曾几何时,这个时装大牌还拥有套装之王的桂冠?可是,她老了,像一个风华不在的老女人,已经失去了标新立异的资本。
她老了,跟他一样。
45岁开始他就不再开生日Party了。那一年,他开始体味到衰老的可怕和不可阻挡。其实他一点也不显老,跟同龄人相比,他看上去实在年轻得很。他穿着最时髦的男装——黑色纯丝小开领套装,丝麻混纺的立领衬衣也是黑色的,黑鞋黑袜,连挂在胸前的那块墨西哥火山石也发出黑幽幽的光来。黑色是永不衰老的颜色。只有年过半百的老头子才会穿天蓝色衬衣配红色斜纹领带!
他真的还年轻呢!瞧那一头浅金色的头发,在油光水滑的背头后面还能束起一条很是不细的小辫子来。只有亲身活过65岁的人才知道,在这个年纪仍然拥有一条这样的辫子是多么的不简单!
他当然不服老。这辈子他服过谁?除了雷恩。尽管雷恩小他7岁,可老板就是老板。对雷恩的话是不能掉以轻心的——他亲昵地叫着安的时候,也正是他发号施令的时候。
可是一一安瑟尼禁不住又要叹气了——他是多么爱那些美丽的套装啊!它们,不,是她们——每一套出自他手的衣服都是有生命有感情甚至有体温的!那华美的面料,考究的款式,精致到无懈可击的做工……那是蓝诗波的招牌呀!他不明白,如今的人们怎么会为一群嬉皮下三烂着迷,那些既没框架也没线条的简直称不上是服装而只能叫做口袋的东西怎么能火成这个样子!
不过,他明白雷恩的意思。他知道,这回必须动真格的,认认真真开始一些改变蓝诗波形象的举措,不管她将被变成什么模样。这个举措的头一招,就是忍痛把1998春夏装发布会从他一向钟爱的位于纽约图书馆背后的布莱恩特公园搬到这么一座空旷的厂房里。
这是中城八大道上的一座废旧厂房。原先是做成衣的。近几年成衣厂纷纷迁去东南亚,这儿便很少有人光顾了。
时装发布会的请柬一发出,安瑟尼办公室的电话便响个不停——整个纽约时装界都在问同一个问题:八大道489号是什么地方?安瑟尼微笑了。好,戏还没开场,观众已经迫不及待。
出新,是本季蓝诗波时装发布会的第一目标。而实现此目标的第一步就从场地开始——它必须足够新鲜足够刺激,而且,必须就在从五大道到八大道,从宾州火车站到时代广场这方圆十几英里的时装区内。
为此,安瑟尼和他的设计班子好生讨论了一阵子。他们的原则是:别人用过的地方一概不用。很快他们就发现:以此原则排除出去的几乎是所有可去的地方。
一束蓝光幽灵般打到舞台左侧的时候,大片的雪景从黑暗中浮现出来——确切地说,是人工模仿的雪景。紧接着,空中响起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
人们都随着那噪音仰起头来,只见银色金属架屋顶粗糙荒凉高不可攀;生了水锈的白铁窗棂涂了银粉似的在幽蓝中熠熠发光;纷飞的雪花从空中飘落下来,仿佛亿万个幽怨的生灵……后台,安瑟尼·奥尔森闭上了眼睛。用不着到前面去看,他的耳朵比眼睛更准确地告诉他:一切都如他所预期的那样——蓝诗波的华丽绚烂在这世纪末的荒凉冷寂之中,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示。他突然想跟谁发几句感慨,给自己叫几声好。他想到了助手汤潘。
一束赭红色光圈打到T型台右侧的时候,后台的安瑟尼在帆布椅上转动着屁股寻找汤潘。
汤潘是在黑暗前的一瞬间离开后台的。前台几十盏聚光灯一齐熄灭的时候,她已经转出由一排屏风挡出来的后台,来到观众席。
尽管经过多次排练,那震耳欲聋的巨响还是让她的心脏猛地蹦了一下。她站住,听见女人们的尖叫。汤潘使劲儿闭了下眼睛,耐着性子,看着那重复了多少遍的把戏在她面前再一次重演:苏迪拉——时下纽约的著名红模身披缀满长穗的白色披风问进那个幽蓝的光圈里。紧接着,另外四个白衣模特分别在赭红、墨绿、深紫和土黄的光圈中随着蓝光中的苏迪拉走上T型台。
受了惊吓的人们自我安慰地鼓起掌来。听得出,那掌声里颇有点重回人类世界的庆幸。
汤潘的脸在奇光中显出鲜明的轮廓来,唇边浮起一个冷笑。在她的眼里,这5个奇光中的白衣女子绝非上天派来拯救人类的女神,而是末日洪荒的收尸者!
这就是安瑟尼的“伟大创意”。而她,必须坦言,从一开始,就是昧着良心捧臭脚的。她了解安瑟尼,让他高兴并不是件难事,你只要挑跟自己想法截然相反的话说就没错。比如:心里想的是恐怖就说引人人胜:心里想的是恶心就说美妙绝伦。这儿不需要诚实,在她和他之间,除了利益关系之外,所剩无几。她之所以对他委屈求全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全是为了下面要发生的事。
灯光大亮。安瑟尼一身纯黑地在白衣模特们的簇拥下向全场致意。灯光在他那油亮而一丝不乱的金发上敲出清晨阳光般的脆响,几条深刻的抬头纹被照得发白而不那么显眼了。挺精致的小脸儿上,两块颧骨因泛滥的笑容而凸起,怪扎眼的,在灯下熠熠发光。汤潘惊讶地发现,那双原本是浅灰色的眼睛竟生出了碧绿!
安瑟尼·奥尔森好像一下子年轻了20岁!
汤潘把目光从台上移开。她第一受不了安瑟尼·奥尔森的忸怩作态,第二受不了模特身上那些乱糟糟的穗子。
当安瑟尼在模特的簇拥下花心儿一般离去的时候,许多人站起身来,准备退场。
汤潘身上所有的毛发都从根儿上竖了起来!她妈的,Pig!她在心里破口大骂,几乎乱了方寸似地伸出双臂试图阻止那些要退场的人。
他居然不肯替她说句话!居然不肯在吐出他那蘸满英国咖啡或混合着英国烟叶味的“Thankyou!”之后为就要出场的她的18款夏装说一句哪怕是纯粹介绍性的话,以留住这些要走的人!
愤怒使汤潘几乎窒息!
蓝诗波的时装发布会从来是一小时。两个月前彩排的时候发现余出15分钟。上面——也就是执行总裁雷恩说,何不借机推荐一位年轻设计师呢?这也就是汤潘舍生忘死替安瑟尼捧臭脚的原因。她清楚地知道,以此公的心胸,他绝不会喜欢这个建议。问题是这个建议有着一般建议所没有的权威性——谁都知道,雷恩的命令从来是以建议的形式出现的。这是他与众不同的领导艺术。也就是说,不管安瑟尼高兴与否,这15分钟必将不再属于他。
对于蓝诗波那些早就巴望着一鸣惊人却尚无机会崭露头角的年轻设计师们,这15分钟的价值无可估量。这事很有点像上帝造人——若没有他老人家忙里偷闲的那点闲情逸致,也就没有人类,没有千百年来这无穷无尽的繁衍和壮大。
对,这15分钟,毫不夸张地说,举足轻重生死攸关!
对自己的设计,汤潘是有把握的。可她更有把握的是,在这个世上,要办成一件事需要的不仅仅是才华,有时候根本就不需要才华。公关能力,换句话说,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变成孙子或伪君子的能力才是制胜的关键。当然,如果设计本身过硬,那就无往而不胜了。以她的判断,安瑟尼选择这位年轻新秀的标准基本上与才华无关。他要找的是一个不会对他构成威胁的人。
他选择了她。
因为他没把她放在眼里。
幸运的是灯光很快转暗,人们才发现接下来还有戏看。不过,他们的注意力已经远不如刚才那么集中了。
汤潘的手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口干得几乎完全失去唾液。下面的15分钟将决定她的一生!
整个屏幕是晃动的海水,墨蓝色的。音乐也在晃动。她选用了日本青年作曲家弘一幸的作品。乐曲的整个配器造成一种奇异的流动感,仿佛海的呼吸。一缕金色的阳光斜插进海面,苏醒了的海藻摇曳着柔软的光影。随着海水晃动幅度的加大,墨蓝色渐渐漫染成碧蓝……说不出这是哪一种乐器。它听上去既有竖琴的质感又有长笛的流利,还有钢琴的梦幻和小号的忧伤。这就是弘一幸发明的电脑合成演奏器,一种超越了一切乐器的局限让人能随心所欲沉浸如酥的乐器,如果它还能被称之为乐器的话。
她的人鱼出现了!
身高1.80米的丽丝穿出第一款。这是一件轮廓干净的细肩带晚装。光亮的黑色面料上缀满鱼鳞般的光片,低胸的上半身勾勒出胸部魅人的线条;从臀部到大腿极其贴身的裙摆在膝盖以下显出些许放射状,仿佛甩动的鱼尾。她的脸上涂着带银粉的灰蓝色眼影,白色眼线液配上蓝调眼妆和那本来就碧蓝的眸子,给人一种波光粼粼的感觉;颧骨部位则画出人在海中半浮出水面时的光影效果。裸露的脖子、前胸和双臂因涂了一层薄薄的银粉而发出幽幽的鳞光。丽丝完美的身材和那登峰造极的鱼人妆正将这件裙装演绎成活脱脱一张鱼皮——一张出自魔法师之手的鱼皮!谁穿上它谁就能顷刻间变成有着魔鬼身材的海上精灵!
人们开始唏嘘起来。汤潘旁边那个曾被安瑟尼的伟大创意吓得尖叫的女人细眯了眼睛,身体前倾,喉咙里发出一种怪怪的声音,仿佛不由自主地在对某种呼唤作出回应似的。丽丝转过身去的时候,她在手里的本子上抄下这款裙装的号码。紧接着的另外十几款人鱼装,款款新奇灵异又突出实用特点。
全场笼罩在一种陶醉的气氛之中。出人意料的是,安瑟尼的“世纪末日”居然为汤潘的“人鱼梦”提供了最佳的对比和衬托!受了惊吓的人们心甘情愿甚至是迫不及待地从末世毁灭的恐怖之中投入到这水波荡漾的温柔之乡。
汤潘走上台去,对着麦克风清晰而简短地做了自我介绍。她的脸和身体完全暴露在聚光灯的照射之中。
她有着东方女性的清秀五官,她是纤细的——鼻梁脖子胳膊手指,她身上所有成纵向的部分都显示着这个纤细;及肩的黑发,毛茸茸的刘海挺随意地排了一排,半遮半掩着那鼓鼓的小脑门儿;她的皮肤细腻如脂,牙齿不算太齐却光洁如贝。
汤潘的心跳很快。这雷鸣般的掌声说明了什么?人们喜爱我的设计胜于安瑟尼的?这想法让她手心出汗。她甚至感觉到全身的热血正随着捶鼓般的心跳哗哗地流过每一条血管!可是她极力控制住自己,很酷地对所有的喝采只报以程度适当的微笑。她知道,她的激动会刺激安瑟尼。这个生性敏感多疑的男人,是他的女性化性格孕育了他的天才,还是天才给了他这怪异的女性化性格?不管怎样,她清楚一条:现在最该避免的就是让他感觉到自己的竞争意识。她必须给他安全感,证明她仍是他麾下的一员,绝没有丝毫反叛之意。于是,她朝安瑟尼走去,打算踉他谈谈“世纪末日”的独到之处。
安瑟尼看见了刚从台上下来的汤潘。
这个年轻的中国女人完全不符合他心目中细眼睛宽脸盘的东方人脸谱。她的脸是小巧的,眼睛的轮廓很美,上眼皮的多层重叠使双眼深深地凹了进去。她的眼珠也不是一般公认的东方人的纯黑,而是深玛瑙色的,只有眼珠的边缘和眸心黑亮如星。与身材的纤细相比,她的嘴唇却相当丰满,上唇微微噘着,透出一股婴儿般的无辜。她的眉毛没有描过——实际上也根本不需要描——浓密而漆黑,眉心处的几根粗毛极不驯服地支楞起来,像是不肯顺从整条眉毛的走向,给那小小的脸盘搞出些不谐调来。
她颇有些腼腆地对所有热烈高亢的祝贺报以一个轻描淡写的“Thankyou”,像是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成功。
这是一个不令他感到威胁的人,一只羔羊,东方的羔羊。他将她从自己的麾下放出来给人看,纯粹是因为他确信她永远不可能取代自己。
她微笑着,在那条黑色无袖长裙里迈开两条长腿朝他走来的时候,他从帆布椅里站起身,伸开双臂。
她投进了他的怀抱。
他的后脖颈立刻感觉到那象牙色手臂微凉滑润的接触。
可爱的温顺的知恩的女人!他竟真的有点为她今天的成功而骄傲了。
汤潘搂住这个瘦高个子英国人。在她的脸将要贴上他的脸的一瞬间,也就是在他们的脸颊相距也许不到一英寸的时候,他左脸上的全部细节都在她的眼中放大了——几条从眼角直划到颧骨的深刻皱纹,因皮肤的松弛而明显向下耷拉着的眼角,灰白的鬓发和尖锐的鼻子,每一根毛都长得弯下去的眉毛。汤潘想起很多年前她曾在一个90岁的老头儿脸上见过这样的眉毛。那时候她想,每一根眉毛都长到这个长度是需要一辈子的时间的。
她感觉到他的拥抱。他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仿佛一个慈祥的长“汤一盘!”一个女人压低了嗓音叫着。
确切地说,她叫的是“汤一盘儿”。这个名字和那圆润灵巧的卷舌音让汤潘几乎灵魂出窍!在她的印象里,全美国没一个人知道这个名宇,也没一个人会用这样的叫法来叫她。
汤一盘是她那极富幽默感的父亲给她取的学名。父亲是中学语文老师。可在她的印象里,年轻时的爸更像个演员。其实,他的穿着极其朴素,就那么两套洗了穿穿了洗得几乎发白了的蓝布中山装。六七十年代的中国人在衣着的颜色上是没有太多选择余地的,冬天黑灰蓝,夏天白衬衫。可料子却有优劣之分。例如,比普通棉布高级的就有的确良、毛涤、哗叽……没说的,用高级料子做出来的中山装就是比布的挺。可汤潘她爸从来只穿布的。奇怪的是,普普通通的蓝布中山装到了他身上却显出些不同来。他的脸白净而清秀,腮帮子连到下巴是剃得发青的连鬓胡子,头发又浓又密,而且呈一种汉族少见的深棕色,前额处用火钳子烫出个大大的波浪,蓬松自然又气派。这样的头脸配一身朴素的蓝布制服和制服里露出来的雪白的衬衣领子,在那个时代,是多少姑娘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形象。这还不够,爸还有一双很亮的眼睛,当然是大眼睛,而且挺容易脸红。
爸烟酒不沾,除了舞文弄墨之外,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自制模型。大大小小的硬纸板在他不声不响的一通剪贴裱糊油漆之后,变戏法似的成了《现代兵器大全》上最尖端的飞机坦克大炮。汤潘从妇产医院的婴儿室转移回家的当天,一睁眼就看见了这些土黄的草绿的漆黑的怪物,神气活现地摆满所有书架的第一层。
那时汤潘家的家具——除了那张木制双人床——几乎都是爸妈结婚时爸从他们学校借来的。书架只有半人高,几块薄板拼成的,漆成了桃木红色,每个书架的侧面挡板上都有一串白油漆刷出来的号码,确切地说明着它们的公有身份。不过,说真的,在那个刚刚成立的小家里,能称得上财富的恐怕也就是那几架子书了。7个书架并排绕墙一周,虽然简陋却也成了些气势,给那小小的屋子添了满室的书香。
那天,妈把汤潘从襁褓里抱出来的时候转了个身,汤潘的脸就正对着床边书架上一架黑魃魃的B29轰炸机。尖尖的机头虎视眈眈,直逼新生儿的嫩脸蛋儿,距离之近恐怕只有一尺之余。汤潘哇地大哭起来。
正在厨房里杀鸡的爸带着两手水和一身鸡毛跑进来,看见手足无措的妈正诚惶诚恐地哄着怀里愤世嫉俗的婴儿,慌乱之中,他抓起一只巴掌大的银色小飞机举到女儿眼前,嘴里发出类似飞机滑翔时的轰鸣声。
“得了得了,别吓着孩子!”妈扭过身去,将女儿的小身子更紧地搂进怀里。
不知是那银色飞机的荧光真的迷住了汤潘,还是妈怀里充溢的奶香给了她巨大的安全感,汤潘果真不哭了。在进人又一个甜梦之前,她听见爸的笑声,极惊喜而得意的,几乎有些忘形了。
“真管用了啊!”爸叫道,声音都颤抖了,“我说呢,我女儿怎么会不喜欢我的飞机呢?哈!”
这哈字的余音在空气中回荡了一阵子,直到汤潘渐渐进人梦乡的时候仍然感觉到那波纹般颤动的气流在娇嫩的小脸四周荡漾。
汤潘真的就喜欢起那些飞机来了。其实,严格地说,那不是一种喜欢,那是比喜欢更深刻更具渊源的。
不久,汤潘发现南墙正中的书架有了一点变化——一张放大了的婴儿照片被镶进框子里,摆在了第一层,那稚嫩的毫无防备而又漫不经心的笑容由一群全副武装的战斗机护卫着。
她于是认同了它们,好像第一次被父亲抱过去的时候,他陌生的气味使她咧开嘴巴哭了两声,但很快就停止了——莫名其妙地,她认同了他——那个高个子大眼睛白净斯文的年轻男子——也认同了他的喜好。他所有的兵器都成了她的守护神。
汤潘满月的时候,爸把几个班干部叫到家里来对女儿进行参观,极为自鸣得意地告诉他们那别具一格的名字。有一个大个子副班长,就是长了一脸粉刺的那个问了一句:老师,您什么时候结婚的?汤潘她爸竟腾地红了脸!
他看上去实在是相当的羞愧。汤潘那时除了吃就是睡(她妈说的)。可这一幕发生的时候,她醒着。她很不满意爸的脸红。结婚生孩子有什么可脸红的?她一不是私生子二不是丑小鸭,这么一个堂堂正正年画似的婴儿还不够当爹的骄傲么?后来她才知道其中的真正缘由——妈是在跟爸结婚半年零一天的时候生的她。其实问话的那个学生并不一定有所指,只是正捅到爸的痛处。从那以后,汤潘家再没有了参观者。
到汤潘3周岁的时候,妈的身材仍没有恢复到从前的杨柳细腰。奇怪的是,爸倒瘦了。这一年他当上了先进班主任,班上两名学生分别在全市中学生语文和数学竞赛中拿到名次。他的班被市教育局选为教育改革试点班。同时,他还有了一个副班主任——一个高个儿丰满大脸盘儿的姑娘。
更奇怪的是,一向温和有礼的妈脾气越来越坏,动不动就大发雷霆。爸则大多是沉默,相当顺从地按妈的旨意做。可不管他做得多好,妈也不说他好。这里头的奥妙到两年后他们终于闹离婚的时候汤潘才明白——爸早就另有所爱了。他爱上了他的副班主任。
法院把汤潘判给了妈,爸出抚养费。本来爸想协议离婚,妈说:你事情做到了这个份儿上,还想要什么面子?!她非上法院不可。爸说:那你的面子呢?妈恨恨地说:我的面子早让你给丢尽了!
结果,爸的先进班主任给撸了,他的班也不再是教育改革试点班,刚填好的入党志愿书交上去就没了下文,副班主任也被调到了远郊的一所中学。因为作风问题,爸没能加入他梦寐以求的中国共产党,直到退休,仍然是白丁一个。也许从那以后他再没申请过,也许他重新振作起来却遭拒绝。这段历史是个盲点。奇怪的是,爸并没跟妈所说的“这一切的根源”——那个高个儿丰满大脸盘的副班主任结婚。他从此终身未娶。是出于对她们娘儿俩的歉疚还是和副班主任情缘未断?汤潘不得而知。这是历史上的又一个盲点。
升初中时,汤潘决定甩掉这个成人笑柄的名字。促使她下决心的有两个因素。一是小学毕业那年,班里来了个转学生,一个圆头圆脑的家伙。他听说了汤一盘这个名字,先一瞪眼又一伸脖儿,然后便嘟起嘴巴,发出唏唏溜溜喝汤的声音,于是全班哄堂大笑。她当时是班长,这事让她伤透了心。倒不是为那圆头家伙的恶作剧,而是为全班20多个人,居然因为一个新来乍到的转学生而完全失去原则!只有一个人没笑——她最好的朋友,那时候被同学们称做汤潘死党的凌凤。汤潘赌气坚决辞去班长职务,搞得全班同学都在她面前羞愧难当。她真的是个记仇的人,这可能来自妈的遗传基因。
妈一辈子也不原谅爸。
第二个因素是她听说爸要结婚了。听说,说白了就是听妈说的。这时候,她就想起了那首什么时候唱什么时候让她声音发颤鼻发酸的《小白菜》。
“小白菜呀,碧绿的黄呀,三两岁呀,没了娘呀。跟着爹爹,好好的过呀,只怕爹爹娶后娘呀……”
妈就常说:找不着合适的,妈就不再结婚。妈不能让你受委屈。妈所说的合适,就是那人必须视汤潘为己出。这样的人妈果真没找到。有一次险些找到了,可偏偏汤潘不喜欢,于是妈坚决作罢。
汤潘想:爸现在是我的爸,娶了别的女人,自然就是别人的爸了!她没法想象跟一个或几个素不相识的人分享一个爸!她当时觉得,爸要结婚就是要跟她们母女彻底决裂,她犯得着再留着他给她的这个走到哪儿都让人取笑的名字么?于是,她对妈说:“我要改姓。”妈吓了一跳,她不同意,说:“他是你的父亲,再结多少次婚也是你的父亲。他得负担你的抚养费!”这次汤潘懂事地顺从了妈,因为她知道,在钱的问题上,妈从来不容半点马虎。
汤一盘决定用妈的姓做她的名,以表达对妈多年呵护的感谢,更表达对爸的愤慨。汤潘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
可是,爸并没有结婚。对于女儿的质问,他说:没有的事儿。汤潘说:妈看见你跟一个女的走在一起。爸说:她看错了。那副神态既不动气也不惊讶,整个一个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坦然。然后他说:汤潘这名字好,谁想出来的?连问也没问她为什么突然改了名字。
通常汤潘是在爸那儿过周末的,星期天晚上爸把她送回妈那儿。爸总是看着汤潘进了院门才离开。有一天,就在汤一盘变成汤潘之后的某一天,一个星期天的黄昏,汤潘决定让爸先走,自己再进门。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她很想看看爸的背影。
爸的手里提着一个布口袋,里面装着一只他新近才做的坦克薛尔曼M4。他本说再给汤潘做一只,可汤潘不肯,非要这只不可。爸只好依她,而且一路上给她提着。
汤潘说:爸,你走吧。爸说:你先走。汤潘又说:我想看着你走。
爸的眼圈竟一下子红了,右胳膊下意识地往起抬了抬又垂下去,最后将左手里的口袋递给汤潘说:快回去吧!你妈都看见你了。
汤潘知道妈看见了就会出来接她,而爸是不愿意见妈的。也许他还不能原谅妈当年让他丢了面子?她顺从地接了口袋,进了院门,却没回家,躲在门背后等了几秒钟又打开门。她看见爸走了。她看见他的背影。
爸的身体已经完全没有了年轻时的挺拔,背微微地驼了,两条曾经像篮球运动员一般的长腿居然有点罗圈儿似的朝外弯着,将那本来就皱褶累累的蓝布裤子搞得更没了型儿。他的头发剪得半短不长,是比分头短又比寸头长的那么个长度。这个不伦不类的长度使他看上去老像该理发了似的。汤潘使劲儿想回忆他年轻时的样子,就是妈说的风流倜傥健壮修长的样子,可她完全想不起来。她甚至压根儿没想过她的爸妈也曾是一对热恋的少男少女。反正从她真正认识他们,他们就已经是一对人近中年的怨偶了。不过,她相信妈说的话,如果没有那个讨厌的可恶的不知羞耻的女人,他们的家该是多么地美满!
汤潘盯着爸的背影发呆的时候,突然悟出一个道理,就是妈说的:她该恨的不是爸,而是那个女人。她突然想:好像妈井不愿意她恨爸。而爸也从没在她面前说过妈一句坏话,可他们又像避瘟疫似地躲着对方。这让她很是惶惑了起来。
她把坦克摆在自己卧室的窗台上,并没跟妈提这件事。第二天放学回来却发现那上面罩了一块浅绿色的纱巾。汤潘一下就认出那纱巾是妈的,一个亲戚从香港买回来送给她的。妈总是舍不得戴。她的第一反应是:用这么好看的纱巾挡灰尘实在太可惜了。她想去揭下来,手却停在了半路。
下午的阳光透过抽了细金丝的浅绿色纱巾照在那辆全副武装的薛尔曼M4上,高扬的炮口将纱巾的一角挑了起来,在窗口的微风中似有若无地摇曳。
它的全身发出微光,是纱巾上的金丝被阳光照耀之后的效果。它整个地变了——杀气腾腾的暗军绿色在那层薄薄的覆盖之下,柔和而明亮了起来——它看上去像一个被女人征服了的强者,所有坚硬的棱角都在那泛滥的柔情之中融化了。
汤潘盯着纱巾下的坦克,坦克上的纱巾,想到了她的父母亲。那不就是爸和妈么?她突然想起恩爱两个字,作为一个尚未涉足男女之情的少女,她忽然早熟地明白了这个词的含义。
于是,她便再一次没头没脑地惶惑起来。
“汤一盘儿,真不认识我啦?”
汤潘看着眼前这个盛装的女人。这套浅绿色细毛料裙装,深深的窄沿帽和配套的领巾一看便知是法国名牌罗兰时装今年最火的秋冬装。她的臂弯里搭着一件水獭皮大氅,显然是取了衣帽之后又折回来的。帽檐下一双风情万种的眼睛,此时因充满了泪水而晶莹无比。汤潘不认识她。
“我是凌凤呀!”
女人几乎猛扑过来,用涂了深枣色指甲的手抓住汤潘的胳膊。一股浓郁的香水味劈头盖脸而来。汤潘打了个喷嚏。到美国后的第五年她开始花粉过敏,后来发展到香料过敏。所有的香水,不管多美妙的味道,都只能带给她无数个喷嚏。
哦,凌凤,20年前她的那个死党!那个中学一毕业就幸运地穿上了军装,后来据说成了连级军官的凌凤!汤潘记得凌凤当兵之后来找过她一次。军装肥了点,可还是很棒。一身草绿配上鲜红的领章帽徽竟把个黑瘦的小黄脸映衬得光彩照人。几年以后凌凤所在的部队奉命迁到外地,她们便失去了联系。
时间和记忆的巨大断层使她从眼前这个女人身上找不到一点凌凤的影子。
“你一上台我就看着眼熟,一听汤潘两个字,就认定了是你!”
她的下牙轻轻咬住下唇,同时使劲儿吸一下鼻子,人中顷刻间被人为地拉长了一倍。
记忆的大门在此刻洞开!汤潘的嘴立时张成了O型!
“凌凤,你怎么在这儿?”
“哟,汤一盘儿,我怎么就不能在这儿?看看,你不是也在这儿么?”叫凌凤的女人十分不屑地瞟了汤潘一眼。她的身后,传来一个老年男人的声音。
“埃玛,你在哪儿?”
“在这儿!迈克尔,我在这儿呢!”凌凤转过身去。
一个一身咖啡色套装的高胖老头朝她们走过来的时候,汤潘又一次大吃一惊!
瞧他,黑红的两颊微驼的背,一双位置过于靠近额头的小眼睛在肿泡的眼皮里犀利过人。他就是纽约时装业界大名鼎鼎的华裔业主迈克尔·陈呀!
就是说,凌凤——跟——迈克尔·陈有什么关系?汤潘费了好大劲儿才把这两个名字连在一块儿。
“我男朋友。”凌凤似乎早看出老同学的疑惑,颇为谅解地一笑。然后亲热地挽住迈克尔的手臂,把汤潘介绍给他。汤潘立时感到自己伸出去的右手被一只粗胖有力热乎乎的大手牢牢握住。
【第二章】
蓝诗波大楼是曼哈顿中城时装大道(七大道,又名时装大道)上的一座蓝色玻璃楼,坐西朝东,以中国人“有钱不住东西房”的理论来看,朝向不算好。不过,曼哈顿就是这么个南北狭长的岛,由190几条横贯东西的街(Street)和12条纵贯南北的大道(Avenue)组成。街虽多,却短。精华都在大道上。比如,中城五大道上有世界上最昂贵的时装店旅馆餐馆;公园大道上的高层豪华公寓非腰缠百万休想人内;麦迪逊大道则是全球广告时装业精英们的聚集之地。
时装大道,可想而知,是纽约时装区的中心之中心。
蓝诗波执行总裁雷恩的办公室是这幢大楼里最好的一间。无论从朝向采光面积还是形状上说,都绝对独一无二。对了,最重要的恐怕还要算这形状——椭圆形,Oval。众所周知,白宫总统办公室别名“Ovalofffice”——“椭圆形办公室”。椭圆型在建筑学上绝对不算是一个经济实惠的几何形状。于是,假如他在曼哈顿这个寸土寸金的世界都市之中享有一个如此面积和形状并能俯瞰整个中城繁华街区的办公室,你便无需问他的职称或头衔——准小不了。
这儿是蓝诗波王国的心脏。从这儿走出来的人很少有平心静气的,要么喜形于色要么愁眉不展。这儿决定了多少人一辈子的前程!
汤潘从这儿走出来的时候,薄薄的纯棉内衣已被汗湿得紧贴着后背。她下意识地把两手贴在藏蓝色水洗绸西装短裙两侧轻轻抹了两下。满手是汗。抬起头,正碰上雷恩的秘书丽利安含笑的目光。
这个满脸雀斑的温柔女人总是含笑的,这大概与她出身于那个温暖多雨的南方小城有关。可今天的笑却颇有些含义有些暗示有些蹊跷,好像刚才屋里的谈话一句不拉地全被她听去了。
汤潘也朝她做了个笑脸。
对面玻璃墙后面闪出财务科的吉米。这个小个儿,猴头猴脑的会计师一手拿着咖啡杯,另一手的食指和拇指弯成个O型,朝着汤潘猛打暗语。然后,在她还在发愣的时候,和丽利安相觑一笑。
他们全知道了?早知道了?就我一个人蒙在鼓里?!
汤潘转身大步朝自己的办公室走去,确切地说是逃去!那些神秘兮兮的笑容和手势让她心里极不舒服。低下头,盯住自己的鞋尖儿!
她险些撞在一个人身上!
首先进入视野的是那黑衬衣上的第三颗纽扣。这是一颗镶嵌着细金边的墨西哥火山石,石头呈半透明状态,黝黑中时隐时现着暗绿色的幽光。
她钉在原地,两腿仿佛失去了知觉,惟一的想法是:他要把我怎么样?!
她没听见他说了句什么,只觉得肩膀被揽住,轻轻一推就进了旁边的办公室。她抬起头来,蓝诗波前首席设计师安瑟尼·奥尔森正笑容可掬地看着她!
请注意首席设计师前面的那个字。对了!从今天起,蓝诗波首席设计师将有一个简单上口的名字:汤潘!
这就是刚才雷恩跟她的谈话内容,那个几乎只瞒了她一个人的天大的秘密——汤潘,年仅35岁的华人女设计师汤潘将取代安瑟尼·奥尔森,成为美国时装大牌蓝诗波的首席设计师!
明天的《纽约时报》商业版上绝对的大黑体头条!
她在他的笑容里发抖了!
汤潘下意识地瞥了一眼旁边的玻璃墙,并为它清晰的透明度而暗暗庆幸。她确信,所有的目光正从四面八方射来,每一双眼睛都在假装无意其实一刻不离地盯着这堵墙里发生的一切!
他总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生吞活剥了我吧?她想,除非他拉上窗帘。要是他真的拉上窗帘怎么办?很多年来,汤潘第一次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而失魂落魄。
他并没有拉上窗帘,而是伸开双臂朝她走来,笑容凝固在他瘦削的脸上,长而鼓的额头上几条深深的皱纹如垂死的蛇一般痛苦地扭动着,深陷的灰眼睛里一片死寂。她本能地倒退了半步,他的双手就在此时落在她的肩上并坚决地阻止了她向后退却的企图。
“没想到,我栽在一个女人手里。”
这声音低沉如一声叹息。然后,他整理了一下那个早已支离破碎的笑容,一只手拍在她的脸蛋上。
“祝贺你,美人儿。”
汤潘本能地侧了一下脸。她没忘了,自己是在舞台上——这个四面玻璃墙围着的舞台,三面都坐满了观众。现在她倒真希望安瑟尼刚才拉上了窗帘。那样的话,她就可以毫无顾忌地狠狠甩开那只放肆的手!
他看着她的目光在瞬间发生了变化。
【第三章】
天亮了,冬天的阳光越过曼哈顿岛海涛般的楼宇将她的光辉打在时装大道那个晶莹剔透的蓝色立方体上。
它简直不像是—座楼房。
从正面看,蓝色琉璃般的楼壁被一大块闪光的海藻绿斜斜地占去了大半,是对面那幢绿色楼房的投影。金黄的曙光在那暗绿色上浮游着跳跃着,仿佛阳光照着水中的海藻。楼壁的右下角是一块幽黑而深邃的暗影,海沟似的,阳光照它不透,只力不从心地将楼壁本身的横竖方格夺目地凸现出来,那似乎是斜对面大楼地下车库的人口。
阳光更亮了,桔红淡了下去,金黄烧了起来,大楼右上角的蓝色琉璃在那渐渐烧到白炽的光辉里伸向天空——那是一个除了云彩和鸟什么也无法投影于其中的高度。在那个高度里,琉璃纯净了,明澈了,像风和日丽时的海水,碧蓝碧蓝的……它简直不像是一座楼房!
它是一个海的局部——那囊括一切,让一切都投影于其中却绝不失了自己的风范的海。
汤潘走上空无一人的人行道,朝那海走去。她潜进去,便立即消失了。
整幢大楼昏暗寂静,新上任的蓝诗波首席设计师比勤杂工到得还早。
汤潘走出电梯。
谁?从昏暗的走廊尽头走来?那长而突出的额头,梳向脑后一丝不乱的金发。阳光透过未拉窗帘的玻璃墙经过几番折射照在他的脸上,勾勒出那凹凸鲜明的侧影——是安瑟尼!安瑟尼·奥尔森!
这一瞬间,汤潘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奇异的变化!她的左脸变成了男人,连这一半头上的发型也是男式的,左边脖梗子剃得发青,而右边却依然长发及肩!奇怪的是,这一半男人脸五官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五官。女人脸是她的,但脸上生满雀斑,像丽利安一样的淡褐色雀斑。而且,她居然没用粉底霜遮盖一下!
安瑟尼显然已经看见了汤潘,他站在阴影没动。汤潘继续往前走,要想到达她的办公室,也就是原来他的办公室,必须经过他站的地方。紧张的对峙,谁也不肯先出一声。已经近得不能不出声了!汤潘的心口咚咚地跳起来,仿佛顷刻间就要爆出心房!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有一点是清楚的——这个老家伙,这个声称妻子就是一切的老同性恋准备豁出后半辈于跟她拼杀个你死我活!
她的眼前晃动起一只酒杯。
那天,雷恩粗大的手指捏着那细细的把儿朝她伸过来的时候,笑容可掬。
那是一只刻满了雪花图案的水晶高脚杯,郁金香花朵一般的杯子里,血样的汁液微微晃动着。陈年葡萄酒浓郁的香气在这晃动中升腾起来.漫出杯沿儿.向空中飘散“祝贺你!”
“谢谢。”
“怎么样?感到压力了?从你眼里,我看出你的紧张。”
“是的,是有点紧张。”
“你能干得了。汤播,安瑟尼愿意留下来做你的顾问或副手,怎么称呼无关紧要。他在蓝诗波干了20几年了,经验丰富。我才知道,他还是你的恩师。”
汤潘手里的酒杯猛地晃了一下,血样的酒汁险些洒在裙子上!她觉得有点晕眩。
‘据说,那组人鱼装,最初的构思不也是从他那儿来的吗?”
汤潘喝了一口酒,果真是血的味道,咸腥的血的味道。
“不过,必须承认,他的精力不如从前了。蓝诗波要振作起来必须输入新鲜血液。汤潘,这个新鲜血液就是你。但请记住,经验能让你少犯错误。相信你们能合作得好。”
酒杯相碰的声音相当悦耳清脆。从沙发上站起来的时候,汤潘轻轻摇晃了一下。
他是在等她的。安瑟尼是在等她的。只有这么一个解释。她不知道该怎么做,但决意用那一半男人脸对他。越来越近,眼看就要撞上了!汤潘昂起头来,就在她准备跟他对视的一刹那,却猛然发现转向他的竟是那一半生满雀斑的女人脸!是他脸上瞬间的表情变化使她发现转错了脸——他居高临下地一笑,轻蔑而满足地走了。
砰!汤潘狠狠地撞在玻璃墙上。这突如其来的撞击使她几乎昏厥过去。她双手扶住那透明得仿佛不存在似的玻璃墙,慢慢站起来,看到墙上自己的十个手指印。墙那边,一个样式摩登的黑色金属衣架上挂着安瑟尼的黑皮背心,此刻的她正在它冷冷的俯视之中。
没有人。没有安瑟尼·奥尔森。流溢的曙光里,只有玻璃墙上映出的一张脸,一张完整的女人脸,光润的,没有雀斑。
【第四章(一)】
凌凤来电话的时候,汤潘正泡在一池藕荷色的泡沫中闭目养神。浴室里升腾着紫罗兰的暖香,所有的器皿上都附着一层细细的温润的水珠,墙上的镜子因蒙了雾气,毛玻璃似的照不出影儿来。
这种新出产的紫色浴液球在蓝诗波大楼对面的Bodyshop(化妆品及洗浴用品店)里已经摆了好多日子。因为价格不菲,似乎很少有人问津。每次汤潘走进店里,女售货员总是转弯抹角地把她带到那只盛满了这种紫球的大水晶罐前,将其与众不同的妙用详详细细地渲染一番。
那确实是一只可人的水晶罐。水晶纯素的白光和那一颗颗小球里流动的蓝紫色汁液交相辉映,绝对有一种让人想人非非的效果。
汤潘没买过,主要是觉得贵,两块美元一个球,实在太过分了。她不是特别懂得节省的人,她怕的是上当。没错,她恨上了当的自己。一旦有了被骗的感觉,那种对自己的厌恶就仿佛洪水一般要吞了她。她确信自己是足够聪明的,足够聪明而不至于受骗上当的,可她居然给骗了!这使她不能原谅自己。一个享有如此丰厚年薪的独身女人,怎么会在乎一块钱两块钱?她在乎的就是这上当的感觉。
可今天,她决定上一次当,豁出去了,为了自己。或许是今天的导购小姐口才格外出众,反正当汤潘将一小罐紫色浴球抱在怀里的时候,心情竟是格外的舒畅。她太想泡个热水澡了。泡个热水澡而忘记早上的那个噩梦,忘记安瑟尼·奥尔森死蛇般的眼睛,忘记蓝诗波,忘记一切让她紧张冒冷汗的事。摸摸额角,还隐隐地疼呢。
她该好好地款待自己一下,当然。
电话铃响起来的时候,她几乎睡着了。她将一条胳膊伸出水面,成串的泡沫便跟了上来,在那条玉藕般的胳膊上闪闪烁烁的,温热的带香味的水顺势流进一侧的腋窝里。
凌凤以女主人的身份请她参加晚会。
“把你男朋友也带来吧,汤潘。”电话那头的凌凤兴致极好。
“什么男朋友?我没有男朋友。”汤潘只用两个手指捏住听筒,以免那些仍在不断破裂着的紫色水泡弄湿了它。
“哦,先生,我是说先生!”
“我更没有那玩艺儿。”
“情人,情人总有了吧?”
“凌凤,你要请我去情侣俱乐部还是怎么的?非得成双成对的?”
凌凤惊叫起来:“你真的什么都没有么?汤潘?你要什么样的?我给你介绍一个!”
“我要什么样的?我要一件纯白的长袍,要软的宽的拖到地的;脖子上要一圈几条细珠链缠在一起的黑珍珠项链。不需要鞋,哎,我说女主人,我能光脚参加你的Party么?”
“不着调的,汤潘,你现在怎么这么不着调呀?”
不着调。多好听的北京土话!很多年没听人这么说她了。小时候,这曾是妈的口头语,也是她评价女儿时使用率最高的一个词。
真的,她是个不着调的,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个什么样的男人,这绝不是故弄玄虚、故作清高或挑花了眼,不是。她不知道想要个什么样的,只知道不想要什么样的。
杰森·罗得?不。
苟大路?不。
还有呢?还有的只能算是调情,说是饥不择食的暂时解闷也不为过。调情过后所感到的是对自己身上动物本能的再认识和一次比一次深刻的空虚。
是的,汤潘永远是汤潘。汤潘认为,爱情应该是神圣的。这个表面上大大咧咧打情骂俏的汤潘只是一张画皮,骨子里,她仍是那个将初夜权视为神圣的少女。
23岁时她才开始初恋(她妈在这个年龄已经生了她)。在那一次次火山熔岩般滚烫的热吻中,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初恋情人的多次请求。真不知道她怎么能冷静到那个地步,颇有点耶稣基督走向十字架时的坚定。她坚信她的初夜将献给一次伟大的爱情,如果不是,那么至少是在燃了红烛的新婚之夜。也许由于妈多年的教诲,在跟男人的交往中,汤潘总有一种本能的自卫意识。坦白地说,异性对她是极具吸引力的。要是一个萍水相逢的男人想轻轻搂她一下,或者他的手在她圆润的肩头稍稍停留得久一点的话,只要她不讨厌他,告诉你,当时的她对此并不反感。可是,再进一步则需要爱情。至于说到初夜,他得是必须是值得她为之献身的那个人。
当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一个久经沙场的女友的时候(那时汤潘还是国内一家贸易公司的职员),女友大叫起来,你这简直是70年代的想法!现在都什么时代了?!
什么时代了?在性观念上,汤潘整整落后了10年!当时确实有种茅塞顿开之感--原来跟她同龄的女孩子们早就偷尝了禁果!而她还在不知为谁守着贞洁!茅塞顿开之后的感觉是无限的怅惘,因为那时候初恋已经完结。说通俗点就是想烧香却找不着庙门了。
又是10年,不,年过去了。13年过去了。感谢上帝,她已经不是处女。否则,一个35岁的处女对这个世界来说会是个什么呢?除了跟古怪、冷漠、性冷淡联系在一起的老处女3个字,还会是什么?不过她仍然搞不清楚,究竟是他占了她的便宜,还是她占了他的便宜,或是大家各取所需,打个平手?跟他的关系只能算是一次调情。他令她欣赏的就是左颊上那个长长的酒窝,还有浓密而柔顺的略为发黄的头发。他跟她同岁,是个干干净净的男孩。对了,他的整个表情里有种孩子的天真。即便在他诱惑她的时候,仍是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说他诱惑她,是因为他是个已婚的男人,而她还是处女。
当时她正跟一个在美国的博士生鸿雁传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那些遥远而充满乌托邦情调的情书成了她寂寥生活中的精神支柱。在博士即将回国省亲前的那封信里,他这样写道:“我爱你。爱上一个没见过面的人在我是第一次,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可我深信它的真实性。你是真实的,你的信是真实的。告诉我,这一切都是真实的!”他说,他准备先游一圈欧洲之后再回国来见她。如果一切顺利,他们将论及婚嫁。
收到信的那天,汤潘正生病。对于病榻上的她,精神食粮已完全失去效用。她需要一个实实在在的关怀,一个在每个黄昏准时响起的敲门声。于是,她请他放弃欧洲之行,早点回来,难道他不急着见到她么?他立即打来电话,说欧洲之行的一切都安排好了,无法更改。“别着急,”他说:“你会好的。我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好的。”
她知道,他的计划不会因她的生病而改变。于是,她的病也就不治自愈了。人就是这么一种很容易被惯坏的动物。有了,还想多有,没有了就天塌地陷。其实,真的没有了,什么也不会发生,汤潘还是汤潘。只有一点不同,她不再等他了。
博士回来之前,她出了趟差,是一年一度的商品交易会。在那个潮热的南方城市,她遇到了他。他在某公司驻外机构工作。他们同机返回北京的第二天,他来找她。汤潘她妈不在。她是确认了妈不在,才让他来的。在景山后街4号那张铺了淡蓝色泡泡沙床单的单人床上,她献出了初夜。
那其实不是一种奉献,说抛弃也许更恰当。她是为了那个不肯为她早点回来的博士而抛弃了贞洁,就像当年为生爸的气而抛弃汤一盘一样。那年她25岁,离老处女不远了。
从中她感受到多大的快感呢?几乎没有。她嚷疼,他说只疼这一次,以后就好了。你会喜欢这事的,你得喜欢这事呀!然后他开始暗暗用力。她哭着说:“她们说不疼的!”他伏下身吻她的脸颊,一脸心疼的模样。
他走了以后,汤潘洗了把脸出门。夏日午后的阳光很烈很毒,照在她的脸上身上。我已经不一样了,她对自己说,可她并没有觉得太大的不同。她感到轻松,轻松得有些失重。
那是她跟他的准-一次,是她的第一次,既不伟大也不悲壮。在告别少女时代的那个瞬间,她几乎没有任何留恋。真奇怪,本来打算隆重奉献的东西,如今却被她自己如此轻率地抛弃了!她第一次认识到事物的相对性和多变性。那曾被视为神圣的,有一天竟成了负担。是的,如果你已经25岁的话,就不该还是个处女。如果你还是的话,连自己也会对自己不满意。
汤潘并不特别惊讶地发现:她堕落了。这不就是妈最痛恨的堕落么?这不就是导致爸妈的婚姻悲剧和他们不完整生活的堕落么?后来,他又来找她。她坚决拒绝。原因很简单,他妻子怀孕了。他曾经说过想跟她结婚的话。尽管她完全不知道他是否有能力兑现他的诺言;更重要的是,她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否想跟他结婚,但毫无疑问,她需要这个程度的爱情--为了她能放弃点别的什么的爱情。可是,谁真的会为她放弃什么呢?博士不会为她放弃旅行计划。他,自然也不会为她放弃家庭。
奇怪,她并不为此特别伤心,只有些许的漠然。她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他,自然也谈不上失去的痛苦。
她是真的堕落了。
一年以后,她到了美国,南佐治亚州立大学艺术史系。在奔赴新大陆的前夕,老实说,兴奋和对新生活的撞憬把对故上的留恋冲淡了许多。爸和妈站在首都机场的绿色通道口向她招手。这是他们离婚后一家人惟一的一次团聚,为的却是长别离。
“专心学习。”爸说。
几天前他跟汤潘做了一次临别长谈,中心意思是要她别过早结婚。其实,当时的她已经26岁。妈在这个年龄,孩子都3岁了。
“太年轻的时候,你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爸说,“你需要了解别人,更需要了解自己。”
可爸没说别谈恋爱。那么,以汤潘的理解,爸的潜台词就是:谈恋爱,因为你需要了解别人;但不要过早结婚,因为你还不了解自己。这是爸几十年的经验之谈么?“注意身体。”妈说,眼圈红红的。
乍看上去,爸妈是并排站着的。仔细看看却不全是。妈的身子比爸靠前着一点,那段距离不长,不短,似有若无,好像一只欲坠的果子或一片欲飘的叶子,在那不可避免的坠落和飘离之前显出一种若即若离的犹疑。
妈的眼圈红起来的时候,声音也硬咽了。汤潘看见爸的右手下意识地抬了一下。她的目光那么渴望地将那半途而废了的动作延伸下去--她“看见”爸的手放在了妈的肩头,将妈娇小的身子揽向那虽然憔悴了却依然高大的身子;妈回过头去,仰头望着爸,满眼是泪……可爸的手只抬了一下就垂了下去,而满眼是泪的不是妈而是汤潘自己。隔着泪水,她看了一眼那个曾经风流惆傥而今未老先衰的男人,心里突然生起了怨恨。是他毁了她们的生活,那曾经充斥着鸡汤的香气。奶水的味道和新生儿臊臊甜甜的气味的小屋里的美满生活。他干嘛要去爱那个女人?那个跟汤潘毫无关系的--用妈的话说--贱货?汤潘突然想起许多年前的一个晚上。妈的脸色也是这么苍白,不,是比现在还要苍白得多的惨白,眼圈也是通红的。那天妈一进门就对爸说她把什么“做了”。那时汤潘还是汤一盘。妈指着门厅餐桌边的一把椅子叫盘儿,整个人虚弱得好像再也挪不动一步,汤潘将椅子搬到妈身边的时候,听见爸的怒吼。
“做了?!谁给你的权利?”
爸从来没这么吼过。他的音质是好的,深厚却又柔和的那种,是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最理想的嗓音。汤潘头一次知道,那样的音质吼起来其实相当可怕。
妈在那时昂起头来,一层水雾从下眼圈处渗漫出来,很快淹过了半个眼。她大睁着眼,说确切点是瞪,一种咬牙切齿的瞪,要把那眼里的雾水生生逼回去似的瞪--两个眼圈被逼得通红。
可是,妈没哭。
妈没哭,爸却哭了出来!
‘孩子是你一个人的么?”爸的声音发抖,两只骨节突出的大手攥成拳头,一紧又一紧的。
汤潘吓坏了。她想,爸的心脏可能就是那么一紧又一紧地痉挛着呢!她突然意识到妈说的那个“做了”和孩子有关,而这个孩子肯定不是她。许多年后妈曾漫不经心似地告诉她,她本来是可以有个小弟弟的。爸曾经非常想要那个男孩,可妈不想。至于爸妈的感情裂痕是否从那次人工流产开始,妈没说。不过,按年头算,那一年爸的副班主任已经走马上任了。于是,经过合理的推理分析之后,汤潘推出了两个与事实最为接近的可能性:一,妈的一意孤行使爸移情别恋;二,妈在发现了爸的移情之后坚决做掉了那个男孩,甚至不给悔过了的爸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妈是把全部的爱都给了她的。汤潘想,在妈的后三分之二人生里,她是妈的惟一;在她的前三分之一人生里,妈是她的惟一。她从没真正体会到这个惟一究竟意味着什么,直到现在。她将远去了,她的生活将离妈那么遥远,简直就是另一个世界。
汤潘的眼前再一次模糊了起来。她知道,她是妈最爱的,却不是最喜欢的。这个她曾经不以为然的缺憾一瞬间突然变得如此巨大而不容忽视,让她感到愧对于妈。可能对于所有的母亲来说,爱和喜欢都是两码事。爱是无条件的,就像妈说的:你是我身上的一块肉,你疼我也疼。也正因此,许多事汤潘不能告诉她。告诉了她,她会急会火,会以为她的女儿,说确切点是她身上的某块肉马上就要被毁掉!她感到了女儿的隐瞒而且找到了行之有效的办法来对付她--偷看汤潘的信件和日记。她需要了解女儿,从而对症下药地对她进行监护。当然,事情的结果是汤潘对此不但不领情,反而大吵特吵,说她妈侵犯隐私权。
“什么隐私权?”妈那双生了皱纹但依然秀美的眼睛瞪圆了:“我是你妈!”
“妈怎么了?妈就可以犯法么?!”汤潘大叫着摔门出去,残忍地将她妈一个人目瞪口呆地丢在门厅里。
她知道,妈不喜欢她倔强的个性,说她:“脾气像你爸!”妈也不喜欢她的择偶标准,说她不切实际,以貌取人,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妈希望女儿找一个工作体面,为人忠厚老实,不像她爸那样“云山雾罩”的人。可是,妈喜欢的汤活都不喜欢。有一次,她甚至在妈跟人家约了时间之后拒绝见面,理由是没有事先征得她的同意。
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她实在是又自私又残忍,竟然那么忍心地看妈心急心碎,看她为自己女儿安排一份安稳生活的向往一次次落空。
大学一年级的暑假,她约了一个女同学,想去大连看海。她妈不同意。说两个女孩子太危险,社会上坏人多着呢!又是一场激烈的冲突。当天晚上,她在日记上称妈“那个讨厌的人’。不知道妈有没有偷看过那篇日记。最终妈找了邻居家一对准备去大连度蜜月的新婚夫妇做两个女孩的名义监护人,才算放她走了。
她是个多尽职的母亲啊,为了女儿,她放弃了太多自己的生活!在满机场熙熙攘攘的人群面前,汤潘将她妈搂进了怀里。妈比她矮多了,汤潘觉得妈娇小的身子在自己的长胳膊里像个孩子。妈的肩膀又窄又瘦,摸一摸竟全是骨头。就这么一副小小的骨架子啊--她几乎硬咽得想不下去--独自托举着她们沉重的生活,托举着她,一个不懂事不知恩只会找麻烦的女儿!
对不起,妈,对不起。汤潘在心里痛哭流涕,可是她说不出来。不知为什么,她就是说不出来。
妈从来是她的守护人,以那坚韧的柔弱监护着她。现在她要走了,走得那么远,千山万水,是妈的监护所无法企及的。可是她没拦她,尽管26岁的女儿在她的眼里仍是一个极端幼稚、不谙世事的女孩。
飞机起飞了,湛蓝的天空从窗外升起。这样的天空在北京相当罕见。汤潘想象着爸妈并肩走出机场,走到这样的天空下。妈一定眼圈红红的,但她不会在爸面前哭。自记事以来,汤潘就没见妈在爸面前哭过。她希望这次妈能哭一回,在爸的面前,把他当她的男人哭一回。毕竟,他是她女儿的父亲,而他们惟一的女儿远远地飞走了,飞向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等待着她的将是什么呢?等待着他们的又将是什么呢?想到这儿,汤潘的眼睛潮湿起来,她把手伸进口袋摸纸巾,却碰到一个硬梆梆的东西。摸出来一看,是要出门的时候,妈塞给她的一个心形红丝绒首饰盒,一直没来得及看。
打开丝绒盒,里面有一条金项链和一张仔细折叠着的小纸条。纸条上用蓝色圆珠笔这样写着:盘儿即将远行,在新的环境里希望你记取以下几点:1)努力学习,争取以优异成绩毕业,为祖国争光。
2)待人要宽厚,待人宽就是待已宽。得理也要让人,人家会更加敬重你。
3)交朋友切勿以貌取人,要重视他的人品和作风,以免交上肤浅之友。
妈1986年8月21日其实,头天晚上妈完全有时间把这些话对她说一遍。她一直等着妈来话别,像爸那样最后说些什么。可是,妈检查了她的行李之后说:“早点睡吧!”
秋虫在凉夜里起了鸣声,汤潘躺在沁凉的竹席上、看见妈那屋的门缝里泻出微弱的灯光。她突然就想家了,还没离开就想了!而家,对于她来说,不就是妈么?这个她不喜欢,也不喜欢她的妈!
她干嘛不对我说,而要写在纸上呢?是怕我忘了,还是怕我听不进她的逆耳忠言?震耳的轰鸣声中,汤潘这样琢磨了一会儿。可她很快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
尽管她有心悔过自新,不再惹妈生气,但做起事来仍是不招妈喜欢,除了以优异成绩毕业这一点。杰森和苟大路都不是妈认为适合她的人选。
在汤潘到达南佐治亚州立大学之后的第一封信里,妈就提醒她:如果有合适的中国小伙子,可以考虑先交个朋友。汤潘哭笑不得地将信扔到一边。妈以为这个女儿还是她身边的雏鸡,其实那时的汤潘心境老得可怕。
南佐治亚州立大学不是她想象中的美国。对于她这个城市动物来说,那里几乎没有生活。安静,寂寥,空旷,孤独。她原以为美国到处都是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到处都是生机,到处都是机会。可是在那儿,她的课余时间除了看书、打工(在学生餐厅烙汉堡包),就是望着校园外烈日下无边无际的棉花地出神,直到把眼睛看得生疼。
她决定走出这片棉花地。她必须。
一年以后,汤潘放弃了南佐治来州立大学的全额奖学金,手里擤着一张汗湿了的录取通知书,来到纽约时装学院,一所颇负盛名的时装学院。她被录取在时装设计系。
‘你长得有点像一个香港电影明星。”
“时装设计系的教室里,一个歪戴着帽子,蓝眼睛在一副小小的黑边眼镜后面闪烁的男孩子说。
汤潘朝他笑笑。不管他说的是哪个女人,她权且把这句话当作恭维。他是全纽约第一个主动跟她打招呼的人--她的同班同学,比她小三岁的杰森·罗得。
这时候,汤潘才稍稍有点悟出佐治亚的好处,那个空旷寂寥却居住着无数个好心人的地方。在纽约,在这热闹繁华得令人目不暇给的地方,没人停下来注意一个迷路的异乡人。这儿的异乡人太多了。
于是,他们相识。汤潘说她急需一份工作,因为已经没有了奖学金。杰森说:“到我爸的店里来吧,他正需要个帮手。”他爸在下城23街开一家杂货店。
第一次见面,他爸就告诉汤潘他们是英国皇室的亲戚。尽管汤潘完全没听懂他那一通舅姨姑表的论证,但却对他的皇家英语肃然起敬。他的口音甚至音质都极像英国的查尔斯王子。不能不承认,“女王的英语”比鼻音过重的纽约口音好听得多。汤潘对杰森说:“你干嘛不学学你爸的英语?”杰森耸耸肩,不以为然。“我是美国人。”他说。
汤潘顺利地成了杰森他爸的雇员并以低廉的房租租下了杂货店楼上的一个小单间。她于是在杰森的帮助下,从昂贵的学生宿舍搬进了这个鸽子笼一般的新家。
真的说不上那是不是真爱,对杰森。那时候的汤潘把一切需求--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都降到了最低点。最大的需要是钱,有了钱才能完成学业。汤潘从来没这么实际过。她不仅知道柴米多贵,而且还知道食品的大包装比小包装在单价上总要便宜几毛钱,而忘了考虑自己的体力是否能扛得动那么一大桶玉米油。
这是一只两个半加仑的油桶。那个黑不溜秋的巴基斯坦人或印度人从柜台后面懒洋洋地告诉她这个重量的时候,汤潘还完全不知道它究竟有多重。两个半加仑是多少公斤?她得查查英汉字典后面的度量衡对照表。
“你有车么?”那人又问。
“没有。”汤潘看着他回答,同时拿出一张20元的钞票放在柜台上。
那人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在她脸上盯了一会儿,好像试图确认这个女孩子确实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然后,他用同样没精打采的口气说:‘这些油打七折。”
汤潘的心惊喜得跳跃了一下。她原本只想大包装比小包装合算,却没曾想还碰上了减价。
“你自己拿吧!”店员收了钱,朝柜台边摞着的一堆油桶扬扬下巴。
汤潘这才知道两个半加仑是怎么回事--她几乎连吃奶的劲儿都使上了,最远才只能走20步。咬牙数到20的时候,她几乎连人带桶栽倒在地!
10月中旬的纽约是颇有些凉意的,她的额头上却沁出些汗来。她放下油桶,站着喘气。
星期天下午的23街冷清而破旧。因为冷清而更加显得破旧。这条街上几乎全是半个世纪以上的老楼房,脚手架永远矗立在你视野所及的任何地方,不是这幢楼就是那幢楼,永远修个没完没了。街上也没有像样的商店。全是杰森他爸开的那种小铺,从门到窗户贴满了各种彩色纸上手写的广告:大白鸡蛋:一块九毛九一打;高级熏火腿:五块九毛九一磅……这儿还有几家九毛九商店,就是那种声称一切商品只卖九毛九分钱而且永远飘着一股霉味的商店。街上没什么花草。平时是匆匆的行人和忙碌的店铺。到了周末,就只见些生了锈的白铁门和门上同样生了锈斑的大铁锁。
汤潘站在那儿,突然惶惑起来。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跑到这个地方来,这个陌生得连做梦也不会梦到的地方。
妈要在这时看见我会怎么想呢?她想。美国社会真锻炼人,妈也许会这么说。看到娇生惯养的女儿终于被生活磨破了一层皮而生出厚厚的老趼来,妈会心疼得落泪吧?会不会呢?不知道。她不会告诉妈她的苦楚,她从来是报喜不报忧的。
当她深吸一口气,再次开步走的时候,一只手从后面托住了大油桶。
汤潘凉愕地回过头去,看见帽沿朝后的杰森。
“你玩儿命呢!”他叫道。
从此以后,每个星期五他都会问同一句话:什么时候去买油?他们开始了一种很有效率的合作,他做她的脚夫;她帮他完成西方艺术史课的全部作业。别忘了,汤潘是学艺术史出身的,这事对她来说,就像杰森帮她提油桶一样轻而易举。而杰森,则在艺术史教科书的空白处画满了盛装的模特。他是个天才。必须承认,汤潘是太爱才了,这前半辈子都跌在才华横溢的男人手里。
杰森的设计总是简洁而又别出心裁,用色忽而热烈忽而淡雅,几个简单的色块在他的笔下仿佛神助般组合在一起,完美得令人叹息不已。曾经有一个老师看了他的设计后大叫道:“你还在这儿干什么?快出去找工作吧!”
如果说汤潘爱过他,她爱的是他的天才。
这期间,她妈几乎每封信都催她给一个老同事在纽约上州名牌大学康奈尔大学学电脑的儿子打电话,并说了些年貌相当门当户对的话。汤潘实在拖不过去了,就告诉妈她有了杰森。
妈居然要求在越洋电话里跟杰森谈谈!她不知道妈说了些什么。只见杰森一脸困惑地连声说:“Yes!Yes!”放下电话,她问杰森:我妈跟你说什么?杰森说:她的英语不错。
汤潘狂笑不止。她妈当了20多年的数学老师,没听说她会说英语。
可是,妈不同意她跟杰森交往。理由是门不当,户不对。显然,妈是看不上虽有皇家血统却在开杂货店的亲家。在她眼里,汤潘所交往的任何一个男人的父母都有可能成为她今后不得不与之打交道的亲家。有时候,汤潘简直怀疑妈是在为女儿找丈夫还是在为她自己找亲家!
可是没过多久,她真的跟杰森分手了。这与妈无关。不过,有点她倒真觉得奇怪--好像妈不想让她做的事,就算她倔着拧着非要去做,最终也总是不了了之。这说明,归根到底她是妈的女儿,是妈塑造了她,而不是她塑造了妈。
跟杰森分手的起因说来相当离奇,是为了一件158年前发生的事。
那天是汤潘的生日。杰森说,联合国玫瑰园的樱花都开了,去给你拍几张照吧!拍照出来,正赶上一群中国人为钓鱼岛的事举行和平示威。显然,这是一支来自中国城的队伍,大部分成员操着极不标准的英语在一个领导人的带领下喊着听不清什么内容的口号。
“他们在瞎嚷嚷些什么?”杰森把棒球帽的帽檐顺着脑壳一转转到后脑勺,皱起眉头,一副恶心想吐的样子。
一条白底黑字的巨大横幅上用英语写道:还我钓鱼岛!
“难以想象他们跟你来自一个国家。”他伸出手臂紧紧搂住汤潘的肩膀,好像生怕她会顷刻间变成他们中的一个。
“什么意思?”汤潘瞪着他。某种暂时沉睡了的敏感正在悄悄复活、再生,很快占据了她的整个中枢神经。
“你不觉得他们看上去很蠢么?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喜欢做-副受了欺负的可怜样?”
“你放屁!”汤潘的中文脱口而出。骂人和谈恋爱一样,用母语最过瘾。显然,在杰森有限的中文词汇中没有这个虽然是极普通的词,但他听出了她的意思。全世界骂人的话都是一个味儿--人类相互间最易沟通的语言信号。
“蠢?你才蠢呢!历史学过没有?近代史学过没有?中国人受欺负的事多着呢!鸦片战争,听说过吗?就是你们英国人干的缺德事!”
汤潘猛地甩开杰森的手,恶狠狠地压低着声音,才不至于在大街上嚷嚷出来。
杰森语塞地瞪着她。‘什么鸦片战争?”
杰森的无知如火上浇油!盛怒之中,汤潘几乎是语无伦次地把一个半世纪前的那段历史嚷给了他!
杰森听她说完,耸耸肩,蓝眼睛里一片无辜。
“第一,”他说,“那时候连我爷爷还没生出来呢!第二,我是美国人。”
“我不管!反正是你们家老祖宗干的!我怎么瞎了眼跟你混在一起?我才是真蠢呢!”汤潘大步朝马路对面跨去,头也不回。
“汤潘!”杰森叫道,听得出他已忍无可忍,是忍无可忍的委屈还是忍无可忍的愤怒,汤潘可没听清。
“你会后悔的!”他冲她的背影大叫。
后悔?汤潘活这么大后悔过么?该发生的总要发生,做过了的就不再想。汤潘从不后悔!她像一个奔赴刑场的革命者那样昂首挺胸地走了,心里的感觉却完全两样--既不神圣也不悲壮,而是窝囊!
这是跟谁制气呢?那天她开始想一个相当严肃的问题,一个对她来说十分陌生的问题,是什么阻止了海外华人进人主流社会?人数?肤色?外来的歧视?还是自我意识上永远褪不掉的移民意识?受害者意识?二等公民意识?答案无处可寻。
第二天,她钻进纽约最大的公共图书馆借了一大堆关于鸦片战争的书,准备给杰森扫盲。可是当天下午,他没来上课。
老师问:“杰森·罗得呢?”
所有的人都看汤潘。
嘿,他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公开到了这个地步?环境是一面镜于,镜子里的你,完全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汤潘窘迫而又茫然地回望着他们。那个曾经疯狂追求过杰森的红头发妞儿海伦小声说:“汤潘应该知道他在哪儿。”
“我又不是他的保姆。”汤潘故作轻松地耸耸肩。
“他在医院里!”海伦猛地抬起头,脸上泛起一片桃红,眼神相当地--怎么说呢?可能用悲壮来形容比较合适。
杰森竟然因吸毒过量昏迷不醒被送进了医院!
汤潘从来不知道他吸毒!
“你怎么知道的?你跟地他在一起么!”汤潘紧盯着海伦,完全忘了这是在课堂上。
海伦的脸更红了,连脑门和鼻子也因激动而充血!
“难道这就是现在惟一让你关心的事么?我怀疑你是不是真的爱他!”显然,海伦也忘了这是在上课,居然醋意十足地扯到爱情的真伪问题上!课堂眼看变成了刀光剑影的沙场!
“姑娘们,姑娘们!”琼斯先生把暂停的手势高高举过头顶。
“可惜了他的天才。”他边说边把那个裹着一身黑色晚礼服长裙的塑料模特推到学生们面前。
当天晚上,在纽约医院下城分院的急诊病房里,汤潘看见了吊着输液瓶的杰森。海伦坐在床边,一只手插在他的栗色头发里轻轻地梳理着。杰森安详地闭着眼睛,好像睡熟了。必须承认,这一幕相当感人。汤潘被这情景凝固在门口。
这不就是爱情么?这不就是她多年来求之不得的纯洁的爱情么?不为名不为利,甚至不在乎他是一个吸毒者!那一刻汤潘决定退出这个三角竞赛,因为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参赛者。对杰森,她的心里从来没有升腾过这个红头发妞儿此时心中的热情,她的目光从未像海伦这样温柔多情地拥抱过他!
海伦看见汤潘,猛地抽回手,表情霎时僵硬起来。
‘嗨,海伦。我可以跟杰森谈一会儿么?”
海伦有点吃惊地看了汤潘一眼,可能没想到她会对自己如此客气。
“谢谢你,海伦。”汤潘说。这是肺腑之言。首先,她为有人情愿在这个时候接替她的位置而感到欣慰。杰森需要安慰。而她,说实在的,没有多余的气力在上课。完成作业并挣出下学期学费的同时再去挽救谁,不论他是谁。事实上,她自己就是一个濒临沉溺的溺木者,要使出吃奶的力气才能免于灭顶之灾。
那个当口儿,她突然顿悟了--为什么纯洁的爱情总是不属于汤潘!
错过了就永远错过了。就像一个人在童年时没听过童话,老了再补,全不是那个味儿了。
她那时的生存环境和神圣纯洁之类的词汇似有天壤之遥,天空里只充斥着两个大字:生存。她从没忘记来新大陆的目的,就像当年的淘金者,淘不着金子就无颜见江东父老。对她来说,她自己就是一个金矿,没有选择,她只能是,也必须是。就像妈期待的那样:有一天她得告诉妈:我成功了!在美国--这个洋人的世界里成功了!你瞧,你惟一的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是值得你在人前炫耀一番的!这是她的使命,在某一个阶段,也许至今,仍是她生命的全部意义。对,她不喜欢妈对她的种种期望,在那貌似关爱的期望里隐藏着一种强迫的意味--妈在乎的似乎并不是女儿开不开心,情不情愿,妈在乎的是别人怎么看她的女儿,或者怎么看她。她要汤潘成功,要她幸福--当然,这必须得是世界人口的90%以上都认为的那种幸福,妈要在她自己身上未能实现的一切在女儿身上实现。汤潘毫不怀疑,她的成功将带给妈与她同样甚至比她更大的成就感,她的幸福就是妈的幸福。妈百分之百地相信,只要照她的期望做,幸福必定属于汤潘。即便汤潘现在不觉得,将来总有一天,她会觉得,并因此而感谢这份母亲的苦心。
对,妈从没提到爱情。那么,幸福到底是什么呢?“每天要为柴米油盐操心,哪里还有心谈情说爱?贫贱夫妻百事哀呀,这个你不懂。”妈说。
“那,您跟爸呢?他不过是个穷教员。”
“所以,我不能让你犯我的错误。”妈说。
汤潘不知道这个“所以”从何而来,听上去像是对她前面问题的肯定答复。就是说,事到如今,妈已翻然悔悟:自己嫁错了人!
这一切使十年前的汤潘颇看不起妈。
可是居然,汤潘惊讶万分地发现自己竟是为了妈的期望而活着!她要像妈说的那样--出人头地!
这样看来,杰森·罗得当然不是她人生伴侣的最佳人选。所以,当她发现他对她出人头地的人生目标变得一无是处的时候,便像妈期望的那样毫不犹豫地将他抛弃了。
还是说,妈的期望其实就是她的期望?从妈把她降生到这个世界上的那天起,这期望就已经在她的血液里,与生俱来。妈就是她,她就是妈。或许这就是骨肉两个字的含义?“原谅我,汤潘。我这是头一次。”杰森说,他的声音听上去还很虚弱。
汤潘轻轻摇摇头,看着那一对蓝色的眼珠顷刻间变成两颗浸在水中的蓝宝石,她好像才注意到他栗色的头发那么柔软,温顺地在额前形成一个优美的弧线;弧线下,一个颇具贵族气质的鼻子高耸着;他的眉毛也是栗色的,而且修长,衬得那双眼睛越发蓝得叫人心疼;秀气的嘴巴因委屈得要哭而一瘪一瘪的。
“那天,是我不好。”杰森又说,摊开一只没插针头的手,等着汤潘把她的手放进去。
他还留恋我呢!可怜的孩子。汤潘的心抖了一下。他怎么会知道我已经决计彻底离开他,甚至都不想知道他到底为了什么而吸毒?想到这儿,她的心抖得更厉害了。
可她还是站了起来,险些碰翻了椅子或是让椅子碰翻了她。反正她和椅子都摇晃了几下。
对,她不想知道,也不能知道。她怕自己会陷进去,可怜他,会对自己说,他吸毒毁自己是因为她,因为她不再爱他。她得硬起心肠来,她跟他们不一样。他们在生活,有时间挥霍享受犯错误,也有时间纯洁无私不顾一切地爱得死去活来,像海伦。而汤潘,她没有这个奢侈。她在赶路。一切为了到达目的地,连生活本身也成了奢侈。对于她来说,一点点不慎和错误就可能导致前功尽弃。
一年半以后,汤潘坐在中央公园的浓荫里,望着远处一群给人画像的中国画家的时候就在想:究竟是什么使她离开了杰森呢?是他对中国的无知和对中国人的蔑视?还是她看出他终将是一个自我毁灭的天才?都是,又似乎都不全是。他们之间隔着太多的障碍,沉重得挪动不得,庞大得逾越不得。是什么呢?历史,种族,各自的成长背景?她似乎头一次领悟到妈所坚持的门当户对是什么意思。
那时候,她刚从纽约时装学院毕业--她是用比一般人短一半的时间拿到这个学位的--在无数个面试之后等着用人单位的通知。
这时候,她看见了他。远远的,是一群衣着随便,神态或焦躁或倦怠的艺术家中的一个。她看不见他画架上的作品。引起她注意的是他没跟大多数同伴一样蓄着长长的鬓角或披肩发。他的头脸整齐得像个准备入学的大学新生,神态既不焦躁也不倦怠,而是十分地陶醉。
一片初秋的阳光在他的脸上跳跃。他悠闲地靠着椅背,半闭的眼睛正对着阳光。他正在跟那片闪动的光影逗着玩儿呢!
汤潘走过去,想看看他玩的究竟是怎样一种游戏。先看见的却是摊开在画架上的一本画册。
【第四章(二)】
那一页上是一块巨大的石头,确切地说,是一块蹲在河边草丛里的黑色巨石。石头表面相当粗糙,有数不清的凹凸和风化了的窝窝眼眼。它的身上,一块陈雪正在融化,流下一条条弯弯曲曲的水痕。水痕经过的地方,所有的窝窝眼眼都湿漉漉的。河水在它身后,闪动着初春时发白的嫩绿。石头四周滋出来的草叶在干枯中显出了些许的水色。她嗅到一股草味,刚从冬天里苏醒过来的青草味,听到大地河流和树木的躁动声。她看见颤动的空气和空气里颤动的春天,那么脆弱又那么执拗的春天!
“画像么?”
汤潘猛一激灵。他正看着她,细长的眼睛,平和得不见一点锋芒。
“你可能买不起这幅画。”他一下于看透了她对这石头的爱恋。这完全属于同类之间的心有灵犀。同类,她一眼就看出他们是同类。
“你在玩什么游戏?”她问。
“坐这儿。”他从椅子上跳起来,双手按住汤潘的肩头,让她坐在他那把椅子上。
“闭上眼。”他催眠似地说。
她微笑了。这就是他的游戏。一点阳光由于树叶的晃动在她的两个眼皮上跳来跳去,一会儿到左眼,一会儿到右眼,一会儿在眉心闪动。
睁开眼,她发现眼前的一切都比刚才光鲜了许多,包括他。他有着浅棕色的皮肤,细长的眼睛配一对短粗的眉,高鼻子阔嘴。她同时发现,这个绝不精致的北方男人竟生了一口细致洁白的牙齿,一颗颗紧密地排成两排,简直跟牙医诊所里美容牙手术的广告画一模一样。她开始觉得他面熟,那口白牙齿是在哪里见过的。
“你真会玩儿。”她说,一边更仔细地打量他。
“北京人?”他问。
“北京人。”她看见他右下巴上有一颗黑痣,让人想起青年时代的毛泽东。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在她认识的人里有一个青年时代的毛泽东么?“给你画张像吧,不要钱。有时间么?”
她在他对面的椅于上坐下。
汤潘不知道那一刻她决定了什么,或者是命运替她决定了什么。有时候,一个完全不经意的动作或举动竟然在一生中起了里程碑似的作用,这真是不可思议。
那个夜晚。
汤潘从浴池里跨出来的时候,想起那个夜晚,她和荀大路--一个可以说是素不相识,不,并不完全是素不相识的男子共度的夜晚。那天晚上,她好像才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命运。由于当时双方的经济能力,这一历史性事件未能发生在一个与之匹配的浪漫环境之中。他们俩都饿了。而他们能负担得起的只有快餐。于是,麦当劳那个傻黄傻黄的大M便在汤潘的心灵史上占据了极为特殊的位置。
那时候,他们都还没来得及把对方与某个年代久远的瞬间记忆重合起来。命运的安排实在太突然了,连一点预兆也没有,而且完全出乎他们的预料。
那是一家不小的麦当劳。正是晚饭时间,厅堂里相当嘈杂。他派她上二楼占个靠窗的位置。
“靠窗的坐儿啊!”他走去排队的时候还回头再叮嘱一遍,似乎非要在这市井小铺儿里寻出些浪漫情调来不可。
她从他手中接过画架,准备上二楼找靠窗的坐儿的时候,突然有种感觉:觉得她就得听他的,非得听他的,生来就该听他的!这个男人,好像早在她的生活里,早该在她的生活里,或者早就等着进人她的生活,做她的另一半,当她的主心骨。她需要个主心骨么么?自从到了美国,所有重大决定都是她一个人做的。可是无疑,她需要。
她真的在二楼找到了靠窗的位置。当时另一对年轻人也瞄上了那张桌子。那女孩子稍一犹豫,汤潘就一个箭步蹿了上去,胜利占领制高点。从中国大陆出来的人哪有不会抢坐儿的?其实,一般情况下,汤潘很少动用这种从小“训练”出来的拼抢技能。可今天情况实在太特殊了。她不能让他失望--买了饭回来而没有一个靠窗的坐儿!
他果真满意,笑得露出一口细致整齐的白牙。他把盛满食物的托盘放在桌上,却没马上让她吃。而是双肘支住桌子,目不转睛地看她。汤潘当时突然意识到那天出门时没化妆。对,她的脸上,从正面看有五颗小痦子;从侧面看有七颗。这会儿,这些深浅不一的小小疵点该在他的眼中暴露无遗了。她突然有点紧张起来。
他又笑了,越过汉堡包、炸薯条、炸鸡翅和两个大号饮料杯,朝她伸出一只手。
“来,正式认识一下。我叫荀大路。”
这名字这么耳熟啊!汤潘把自己的手放进荀大路的手里时,这么想。他的手跟他的牙一样,与身上脸上的粗线条极不相配--它是修长的,一个个支楞着的骨节,给了它力度,却并没阻止那修长的流线感。汤潘从没见过一个男人有如此修长的手指。
她被他的长手握住的时候,有种莫名的感觉--说不出的,好像一股气体在丹田那儿颤栗了一下。
“会弹钢琴么?”她问。
他相当惶惑地笑了,似乎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问。
“不会。”他说:“我5岁就开始学画了。”他说出一个名宇,是一位已故画界巨匠的人门弟子。他说是跟他学画。
汤潘一霎时不大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终于想起来是在哪里见过他的。
那个阳光明媚的夏天的早晨,想来已是12年前的事了。这个数字把她吓了一跳,于是再一次抬头看他,同时怀疑起自己的记忆来。
可是,记忆越来越清晰了,那个夏天的早晨像一张泡进显影液中的相纸,随着时钟分分秒秒的滴答,所有被淡忘了的细节都无一遗漏地展现出来。
她是在任和家遇见他的。那天还有何小藕和凌凤。
那天汤潘本来说让小藕先到她家来,然后一块儿去找任和。他们几个说好了去郊游。可左等右等,小藕没来,她就一个人去了任和家,却发现小藕早就到了,正给任和收拾书桌抽屉,书啦本的摊了一桌子。
汤潘进门就叫:小藕,你怎么没去找我,让我傻等半天?藕红了脸说:我忘了。你看任和这人多马大哈,学生证找不到了。这时任和一掀门帘从里屋出来,不由分说就把一桌子的东西都唬噜进抽屉里说:汤潘来了,咱们走吧!
汤潘看见小藕白嫩的团团脸涨红了起来,而一向稳当的任和居然也红头涨脸慌里慌张的。她刚要开口,却见门帘动了。
门帘,就是刚才任和从那儿蹿出来的门帘-一个年龄跟他们不相上下的男孩掀开门帘走了出来。
“你们去哪儿呀?”他问。汤播看见他的右下巴处有一颗圆圆的痣,就是俗称的美人痣吧?摆在那儿,挺显眼的,跟那粗眉细眼高鼻阔嘴的五官不大协调。
他是朝她发问的。可她不知道如何回答。还没人给他们互相介绍一下呢。任和正趴在床底下找鞋。小藕涨红的脸虽然恢复了原状,却仍像是遭了霜打的花儿--蔫了。
他看出她的窘迫,便朝地上的任和叫:小和你找什么?其实他哪是在乎任和找什么,他是想认识她。这个清清爽爽的女孩,修长飘逸,张口就叫张嘴就笑,却又笑叫得适当适度,既不矫揉造作又不疯疯癫癫的女孩,他还不认识。
任和终于从床底下拽出一只球鞋来,一屁股坐在屋正中的一把椅子上,使劲儿把一只大脚丫子往鞋里塞。那把椅子,不偏不倚,就在汤潘和荀大路中间,挡住了他朝她走过去的路,也挡住了她朝他走过去的路。
“他妈的,又小了。”任和将那只好不容易找出来的球鞋扔到一边,抬起头来。
“哦,这是我表弟,荀大路,来北京开画展的。”这话像是对汤潘说的,可任和并没看汤潘,也没看荀大路,用不着看,他已经感觉到--有一股气流或者磁场或者干脆就是所谓的灵犀正越过他的头顶穿过他的身体,在那两个人之间流动。
他忽地站起身来,像是要摆脱什么又像是要逃避。他提高声音说:走走,咱们走吧!汤潘说:凌凤还没来呢。任和说:咱们出去迎迎她得了。他们三人出了大门,把荀大路一人丢在屋里。
来到街上,任和突然冒出一句话:大路今天有事,不然就叫上他一块儿来了。
荀大路,汤潘想,他叫荀大路。后来她在青年报上又见到这个名字,那段报道讲的是刚刚闭幕的青年美术家作品展。
那时的荀大路已是中国美术界的一颗新星。
那时候的中国是颇出了些神童的,数学界音乐界都有。据说著名小提琴大师耶胡迪·美纽因还专门在中央音乐学院开了个天才班呢!正当人们把寻找天才的目光投向美术界的时候,荀大路出现了。他那极高的悟性和超乎寻常的深邃使大人们瞠目结舌,继而欢欣雀跃。16岁,他就被全国一流的美术学院作为艺术神童破格录取在油画系。跟汤潘相遇的时候,他刚到北京,住在任和家,正准备参加由文化部主办的青年美术家作品展。那时,汤潘、任和、何小藕都还只是高中生。也就是说,他们还是大孩子的时候.他已经快要功成名就了。
他顺利地毕了业,留了校,开了个画展。然后,销声匿迹。
那是个成人的世界。无论在哪儿,所有跟功名荣誉有关的地方,都是大人们绞尽脑汁的所在。他自然不是他们的对手。归根到底,他还是个孩子,一个过早地失去了天真的孩于。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甚至是发育不全的。他生命中的某个阶段被人为地省略了--那个本该是玩弹球儿,打弹弓,偷着给女孩子写纸条儿,吊儿郎当不务正业的阶段。他跳过去了,像一个超级跳远运动员,从少年直跳到成年,身子下面留下的是不可弥补的空白。当他终于发觉自己像一个玩偶般任人摆布的时候,他选择了消失。然后,他出国了。没人关心他去哪儿。感谢上帝,这个世界还允许一个天才安静地消失。
他再也没见过任和家的那个女孩。他本以为她会来看画展的。任和不是告诉她了么,他是来北京开画展的?他就天天等在大厅里。可是她没来,他想问她的名字,可是显然,任和不愿意说。
后来的都是后来的事了。他跟一些女孩子好过,不能说很多,也没留下太多印象。惟一留恋的是陆玫玫--他的初恋。可是他跟她们都分手了。说不上为什么,好像从一开始就知道长不了。他不想结婚,也不想游戏,他只想要个让他燃烧的女人。
头一眼看见汤潘,他并不惊于她的美丽。她不是那种美得惊人的女孩。而且从年龄上看,起码也有二十五六岁了(当时汤潘的真实年龄是29岁)。其实他看见她并开始给她画像的时候都保持了正常的心跳。他跟她之间绝不是所谓的一见钟情,那种第一眼就不错眼珠的心灵撞击。他只是很自然的,毫无疑问地把她接受进自己的生活,像对一个姐妹,并不追究命中注定的这个联系究竟来自哪里。直到画到她眼睛的时候,他才突然感到惊讶了,他的手在那儿抖了一下,笔下的弧线失去了流动感。那是她的左眼。他慌忙用橡皮去擦,同时叫她别动。
他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她的眼里又多了一点什么,是刚才擦去那条失败的线时所没有的。
笑意,一点点笑意。她的脸上纹丝没动,眼里却有了笑意。
他觉得自己的脸慢慢红起来,像是被人窥见了隐私。他对她真有什么隐秘的想法么?可是她窥见了。不,她并没着意去看,她根本无需那样做,因为他在她面前是全无遮挡的。他裸露着,对一个陌生女子,一个刚从那边的林子里遛哒出来的女子,他将自己暴露无遗。他没打算这么做。可一切都好像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而她,把这一切全看在眼里。
他突然觉得他跟她绝不是头一次见面。难怪!这样无条件的接受和裸露原来是事出有因的啊!可他让自己稳住,先不忙说出什么在哪儿见过你之类的话,他需要验证。他将她的手握住的时候看到她眼里的亮光,像树叶间的阳光,颤动着跳跃着,一闪即逝……“我饿了。”汤潘说:“可以吃了么?”她的眼睛再次含了笑意。这回,那笑意从眼里溢了出来,将整个脸染成一种诱人的暖色。
“我见过你。”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她说:“我是任和的表弟。”
几个月后,他们开始了长达7年的共同生活。
在汤潘的思绪倒回去十几二十年的当口儿,电话那头的凌凤一直没停嘴地说。汤潘只听见些只言片语,什么老子儿子,结婚同居之类。她的心思早不在凌凤那儿了。凌凤说的最后一句话汤潘倒是听见了。凌凤说:我才不管他呢!这个“他”其实完全有可能是她或者它,因为失去了前后文,汤潘根本搞不清她才不管的究竟是什么。
“汤一盘儿?”凌凤在那头叫道,声音里充满疑惑。她已经开始怀疑自己这半天的倾诉根本就是没有听众的。
“啊?”汤潘如梦初醒似地应着。
“这半天没听你吭个声儿,到底来不来呀你?我可还请了小藕任和他们呢!”
“来,当然来。哎哟!水都凉了!凌凤,咱们回头再聊吧!我快冻死了!”
匆匆跟凌凤说了拜拜,汤潘一只手伸出浴帘,把电话在墙上挂稳,然后哗啦啦钻出水来。她一边拉开浴池的阻水塞,一边打开淋浴喷头,将打着冷战的身子沐浴在喷洒而下的暖雨之中。雾气刚刚落净的浴室里,又一次升腾起饱含了水气的暖香。
汤潘在瓢泼的暖雨中闭上了眼睛。
他居然是忘不掉的,她想。那个荀大路,那个让妈痛恨得咬牙切齿的荀大路。妈始终认为,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是否真心全看他肯不肯为她交出自由--结婚,便是惟一的证明。妈早就跟她说过:荀大路这小子对你绝对不真心。
开始跟荀大路同居那年,汤潘29岁。分手的时候,她36岁。奇怪,她好像并没有非嫁他不可的想法,也许因为他从未向她求婚?还是潜意识里她仍在等待另一个人,一个像她妈说的,更适合她的人?其实,他们是同类。就像当年汤潘在中央公园第一次看见荀大路的那幅《陈雪》时所感到的一样,他和她,是同类,如同两只兔子,两只狗,两只飞鹰或两只老虎。就汤潘来说,表面上的柔弱绝对说明不了什么。那时的她已经学会了如何伪装自己--她早已不是一只易受伤害的小白兔;她是一只貌似白兔的老虎,看准了猎物就狠下嘴去咬的老虎。从当时的境遇来说,荀大路倒该算只狗,丧家的狗。可他那些杰出的画,那些让汤潘感动得要落泪的画却在大声宣告:他是个天才,一百年才出一个的天才。他才是名副其实的王中之王。
谁知道两只老虎是怎么一块儿过日子的?他们决定同居的时候,汤潘已被蓝诗波录取,有了每月三千美元的固定收人,两人在皇后区租下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房。可同居后的第一次做爱,却不在那个经荀大路布置得温馨幽雅的卧室里,而是在一辆半新不旧镶满了黑色玻璃窗的日产轿车后座上。
对,面对长岛海湾的万顷金波和一个咸鸭蛋黄一般的金红落日。
他们本来是去赴约的。汤潘的一个朋友请吃饭。可中途,荀大路改了道。汤潘根本不知道他改了道,她靠在椅背上睡着了。一睁眼已是满眼璀璨金黄。
他就在那时候开始吻她。然后,他们像一对偷情的人一样在后座干了。
黄昏的海滨停车场空无-人,只有浪的歌唱和无边的金红。
他猛地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整个身子反扭过来,另一只手揽住她的肩背--他是将她掠夺进怀里的!这样的掠夺使他兴奋让他燃烧给他生命的快感!他朝她俯下身去的时候,双眼含了泪,他的心里感动极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个女人能让他燃烧成这样!
汤潘没看见他的泪水。她闭着眼睛,觉得身体里似有一头小兽冲撞着嘶吼着;它沉睡了多年,连她自己都不曾察觉它的存在,现在他将它唤醒了!
她看着自己在这个男人面前如此狂野放荡,却一点也不吃惊。这才是她呢!多快活啊!一种真正活过的滋味!真正的想要想要想要!
当你的心灵你的肉体你的一切都真正想要他的时候,你才成了女人!
她感受到他对她的渴望和她对他的渴望,如此巨大强烈,不可抑制无法等待,简直连一分钟也耽误不得!两人都舍了命似地要将对方揉碎了吸干了,囫囵囵成两团泥,再交给上帝,重塑两个新人!汤潘相信,这一定就是所谓灵与肉的交融,那种人所向往的爱情极致。
那一次她体会到极乐的滋味。她想,她宁愿为了这滋味去死。
他们都没去想,这样刻骨铭心的渴望和默契为什么没有发生在最初相识的时候。他们不是因为对彼此的渴望才同居的么?还是在决定同居之后才有了这渴望?这真是个怪异的本末倒置。
汤潘没顾上想这个,她沉浸在幸福之中。她觉得他俩是世界上最合适的伴侣了。有多少对夫妻到入土的时候还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灵与肉的交融而枉活了一生?她想她应该嫁给他。管他赚不赚钱呢?还有谁能比他更让她放纵自己?可是当天晚上,她就动摇了。
对,那个约会。别忘了,他们是有个约会的。当然迟到了,好在只耽搁了半小时。席间,汤潘做了件错事,让荀大路王中之王的自尊心大大受损。
当时荀大路正在说要去Boston(波士顿)见一位画商。他把“BO”发成中文的“包”。汤潘皱皱眉。她知道英文发音一向是荀大路的弱项,可他却偏偏喜欢在人前卖弄一二。照她的意思,他真不如老老实实说波士顿算了。荀大路正说在兴头上,自然没注意到汤潘的眉头,还是左一个“包”,右一个“包”地大谈波士顿画廊和纽约画廊的区别。汤潘几乎忍无可忍,就在他停顿的空间里插进来说:“不是包士顿,是Boston。”她发的Bo,介乎于“八”和“包”之间,纯粹的美音。
荀大路的脸立时黑红了起来,他相当窘迫地举起叉子去叉一只焦红的炸虾,同时绝不理直气壮地嘟嚷一句:“有什么不一样的么?”
这是那天聚会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整个晚上,他都不再吭一声。而且,对汤潘所说的一切话题一概给个冷脸,包括那个令所有人捧腹的笑话。
荀大路没去成波士顿,画商打电话来取消了约会。那以后的三天里,他一直郁郁寡欢。汤潘上班后,他就一个人对着空白的或画了一半儿的画布发呆,一遍又一遍地将贝多芬的《皇帝协奏曲》放得山响,以至于上下左右的邻居都跑来抗议。他并不顾忌。人家走了,他照样放,音量不减。大楼管理员出面干涉,说要是再这样骚扰他人,就要叫警察了。荀大路对那一身黑制服脸色青白的小个子犹太人吼道:“他妈的!这是贝多芬!”
尽管他骂人时的英语发音一向准确无误,管理员还是只朝他翻了翻白眼珠于。
“你不懂贝多芬。妈的,你哪儿懂这个呀……”他忽然就泄了气似的,转过身去,把那音质极佳值四千块美金的音响关了。
他也不理汤潘。晚饭后就陷进电视机前的沙发里,两条腿架在咖啡桌上像两根树干,又粗又长。他拨遍所有无聊的频道,看遍所有无聊的节目,包括那些每天一集永远也没个尾声的肥皂剧。可是,谁知道他看进去没有?当电视背景里发出哄笑的时候,他的脸上毫无表情。
已经35岁了,他想,竟没有一点成大气的迹象。他是该成大气的,一个天才,一个百年不遇的天才呀!这话不是他说的,是他当年的老师,那个在中国美术界享有盛名的人说的。可自从他决定做自己的主人,老师寒心了。他老人家是这么说的--在荀大路出国之前--他说:你让我寒心啊!
师生之缘从此了断。了断就了断,荀大路决心已定。
在纽约一所极有名的艺术大学里,他得到了全额奖学金。
他画得多么好啊!完全可以跟讲台上的教授换个位置。可是除了一,他没有别的。难道艺术道路上的成功除了天才还需要别的什么吗?偶尔,这类疑惑也会在他的脑海里一闪而过。但只是一闪而过而已。
临毕业的时候,同学们都跑出去找工作--大小画廊博物馆、百老汇剧场、广告公司、花布设计公司、时装设计公司……他哪儿上没去。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画上,只在画上。画吧画吧!灵感是从来不拜访懒汉的;画吧画吧!只有画出他心底那幅真正的大作,才不枉活一世!大作,那幅好似欲喷的火山口一般烧灼着他却总也喷发不出来的大作才是让他出人头地的惟一可能。他的天才是要传世的,不能浪费在广告画和花布上头!
生活来源呢?他没多想。上帝却替他想好了--他遇上了汤潘。钱的问题迎刃而解。这不是上帝对一个天才的特殊恩宠是什么?而且,他爱她,他是多么地爱她呀!
为了那天当众给他下不来台,汤潘已经向他道过歉。可这几天他还是对她冷冰冰的。并非他仍在生气,他就是这么一种人,一旦进入某种情绪就很难自拔,特别是假如这是一种悲剧式的情绪。他总是情不自禁地将自己浸淫其中,在自虐和虐待中体会那苦味的快感。
他其实是很疼她的。他从没有这样心疼过一个女人。他甚至想过跟她结婚。
真的,荀大路是真的想过要娶汤潘的。那一次,他甚至就要不顾一切地娶她了--什么功名成就汽车洋房,没有这些,他就不能娶她了么?他之所以下决心为她放弃自由,就是因为她是一个不看重那些俗物的女人。那天促使他下决心的还有另一个原因。不过,作为原因它是否成立还要等汤潘看了医生再说。
早上汤潘走的时候说今天会去看医生,她的经期已经过了12天,这样异常的情况以前从未有过。荀大路本想问需不需要他陪,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有点心慌,莫名其妙的,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当然不是因为他不是她的丈夫。这儿又不是20年前的中国--男女一块儿住店还要出示结婚证的。他搞不清这心慌从何而来。整整一天,他什么事也做不进去,几次拿起电话又放下。汤潘怎么会不来个电话呢?他突然后悔早上没就这事好好讨论一下。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啊!假如她怀上了呢?怎么办?要还是不要?要的话,就得结婚。他不是一个具有正统价值观的人,可他要他的孩子有一个正常的家庭,一个爸爸是妈妈的丈夫,妈妈是爸爸的妻子的家庭。他相信,这样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才有可能身心健康。
想到孩子,他的心竟然猛地一热。那会是男孩还是女孩呢?他和他的果实。假如他真的就要成为一个父亲……他突然感到全身发热,热血沸腾!天哪,假如……他从来不知道,将要成为父亲会给一个人--个像他这样怕麻烦恨累赘的人如此巨大的--怎么说呢?一成就感!
他跑下楼去,直奔两条街外的儿童用品商店。店是南亚人开的,店里的婴儿服装琳琅满目,一个显然是印度血统的导购小姐微笑着问他“Isitaboyoragirl?(是男孩还是女孩?)”。他突然红了脸,猛摇头说还不知道,导购小姐棕黑色的圆脸上绽开一朵更大的笑容,从架子上摘下一件衣服,说这套男孩女孩都能穿。
那是一套雪白的连脚衫,领口镶了鹅黄的细绸边。导购小姐用手轻轻抚摸着说:多软啊!她的手也是棕黑色的,放在雪白的衣服上更衬出那白的纯净轻盈和柔软。
荀大路情不自禁地将它捧了起来。
午后的阳光从商店的大玻璃窗照进来,将那件婴儿装沐浴成一片云彩,一片碧蓝的天空上洁白的云彩。它是那么小那么轻,软绵绵的,一只袖子垂下来,懒洋洋地搭在他的手腕上。荀大路这才发现那小小的袖口上也镶着同样的鹅黄绸边。
他掏钱就买下了。提着放了那件衣服的塑料袋走回家去,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充实和快乐,几乎是比完成了一幅满意的作品更充实和快乐的。
街上的阳光很亮,照着他和那个小小的口袋,那个装着他的孩子的衣服的口袋。他突然想:自己是老了吧?这么想要孩子,不是老了是什么?回到家,他把口袋平平整整地摆在咖啡桌上,盯着它愣了好一会儿,然后哗地一下抄起了电话。他是以一种豁出去了的心态将那奶白色的话筒一把抓在手里,好像从谁那儿抢过来一般,恶狠狠的。
他得给汤潘打个电话。
的确,这不大符合他一贯的做法。他一向认为在女人面前,特别是聪明好强的女人面前是要摆一点架子的。你爱她需要她,越是这样越要有一点矜持,所谓拿着点劲儿。女人是难养的呀,孔老夫子的教诲千真万确。尤其是聪明好强的女人,你若显得没她不成,她反倒看你不起了。他是没有汤潘不成的,可他必须让汤潘觉着是她没他不成。而他呢?总是稍稍有那么点无所谓的。对,无所谓,而且是稍稍的,这个程度必须掌握适当才行。
可这会儿,他真的豁出去了!不要了,什么矜持、架子、“适当的程度”,这是关系到他孩子的事,哪还顾得了那许多?他用颤抖的不断渗出粘汗的手指拨通了电话。
是汤潘的秘书露茜甜腻的声音,说汤小姐在开会,先生您愿意把姓名和电话号码留下么?荀大路没留话,一头倒在沙发上。一种预感,一种失去的空虚的预感正将他-点点变轻变薄变成乌有。他觉得自己就快虚脱了。
那天晚上汤潘回家挺晚。打开门,客厅里一团漆黑。她摸索着开了灯,却被从沙发上突然跃起的一头“雄狮”吓得叫出了声!
荀大路的头发本来又浓又硬,有些日子没理发了,长得埋住了耳朵;他穿一身半旧的运动服,已在沙发上揉搓得不成样子;光着脚,直身挺坐在沙发上,整个姿态表情活脱儿一个一触即发的公狮子!
自从给汤潘打了那个电话,整个下午和晚上他没吃没喝没动弹,就那样躺在沙发上想事儿。他想自己这半辈子,想这个跟了他快6年的女人,想那个可能只有纽扣大小的孩子。他想,自己大概命中注定是个肉眼凡胎的凡夫俗子。一个真正的天才不可能为这种人间的俗事如此动心。他对自己说:得了,随大流吧。他准备当天晚上就向汤潘正式求婚。可是汤潘始终没来电话。晚饭时间早就过了,她不回来吃晚饭,总该说一声呀!想到这儿,他又有些恼火起来。
“怎么样?”他暗哑着喉咙,直勾勾地盯着汤潘。
“雷恩请吃饭来着。”汤潘把大衣挂在门口的衣架上,甩下两只高跟皮靴,光脚走进卧室。
她根本没听见他的问话或者根本没在意。
荀大路觉着完了,孩子多半儿,不,是肯定没戏了。他瞥一眼咖啡桌上那个塑料袋,伸出手去抓紧了它。他想该提高声音再问一句,朝那肯定已经隐进卧室深处的大壁橱(那其实是一间小储藏室,两边挂满了汤潘的四季时装的美国叫做Walk-in-closit)里的女人再问一句。可不知怎么,他突然感到手中的塑料袋抽搐起来,那柔软的小衣服缩成了一团,像是委屈地哭泣着。
雷恩?那红鼻头洋鬼子算什么东西?!他将手中的塑料袋在膝盖上轻轻抚平,像是对它的安慰。同时,心中升起一团怒火。
她本该去检查的,如果确实怀上了,她是该向他报喜的。都是这个可恶的讨厌的多事的雷恩,她才一整天没顾上打个电话给他。而且,说不定压根儿连检查也没顾上。瞧她那冷冷的淡淡的无所谓的样儿,好像她全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就是没把他放在心上!不是么?这是怎么回事?闹了半天,在他们的关系中,无所谓的不是他而是她?!
荀大路依旧直着身子,光着脚。客厅是地板地,光脚踩上去是很凉的,可他一点没觉着。
“雷恩?什么东西!”话一出口,他立刻听见她在卧室里赤脚跑过地毯的声音,然后看见她换了白色浴衣的上半身从卧室门口露出来。
“你说什么?”清秀的小脸盘上两条粗黑的眉心拧成个大疙瘩。
看看,她是多么地不耐烦他呀!这个自以为是却一事无成,终究只能蓬头垢面地把自己蜷在沙发上的男人!
荀大路暴怒了!汤潘的表情,确切地说,是他对汤潘的表情的解读使他暴怒了!
“一块儿呆一天了,还他妈吃什么饭?老东西春心浮动了吧?我告诉你,小心点,这年头时兴Sexualharassment(性骚扰)!”
汤潘刚拿了换洗衣服,准备去冲澡,被这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打杀得愣在当地。她知道他又不顺心了,从一进门就知道。不是今天画得不顺,就是又遭了画商的拒绝。这样的事,她早就司空见惯。可今天这招数似与往日不同,颇有些不怀好意的恶毒。她突然觉得冤枉,跟了她好几天的小腹的隐痛一下子变得强烈起来。她的心里,忽地腾起一团烈焰!凭什么她一天累死累活的,回家还要看他的脸色?凭什么她就该养活他,而他还理直气壮地当大爷?凭什么他有气就拿她当出气筒?他明明知道自己今天是去了医院的,可他就坐在沙发上看她进门,连站都不站起来,更不用说关怀备至了!人家雷恩倒是问呢!晚餐的时候还特意为她点了法国波尔多地区产的拉杜堡红酒,说喝一点对女人有好处。
这就是她的男人,她不顾一切倾心而爱的男人么?!
一甩袖子,汤活从卧室冲将出来。
“找什么茬儿呀你?!”这声音不高,语气却极具表现力。特别是后三个字,抑扬顿挫之中绝不失了铿锵的力度!
荀大路眼见一个雪白的影于忽一家伙就到了跟前,他沉闷的心突然兴奋起来。
“我找茬儿?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心虚了吧你?!”
“你再说一遍!”汤潘的音调全不对了,“你给我再说一遍!”
“说什么?好话就说-遍,自个儿琢磨去吧!”
荀大路话音刚落,一叠花花绿绿的内衣裤已劈头盖脸飞了他一身。他架起胳膊,挡箭似地一下下将它们挡了下去,涨红了脸叫:“干嘛干嘛?你还动手啊?”
“动手怎么着?!”汤潘咬牙切齿,伸出宽大的睡衣袖子里两只细胳膊朝这个世界上最能冤枉她委屈她的男人扑去!
荀大路没想到汤潘会来这么一个猛扑,简直如一头发狂的母狮子一般咆哮着抓住了他肩上的衣服。他脚下一歪,仰面朝后倒去。汤潘正紧抓着他,也一下被他带倒,而且实实在在地就摞在他的身上!
他突然感到了她的轻盈。她的整个身体都压了上来,他却几乎不觉得什么重量。她瘦了,她的体重简直就像个孩子!他看见那睡衣袖子里露出来的纤细的手臂,由于用力过猛而青筋暴起。这个小小的女人啊,他的女人,那轻得过分的身体里也许正孕育着他的孩子呢!
他猛地伸出双臂,就那样仰面朝天将她紧紧抱在胸前!
汤潘起初还在挣扎,后来突然发现不对头了。荀大路的胸腔里发出一声沉闷的呻吟,紧接着又是一声。他仰卧在地,并没有挣扎起来的意思,双手紧紧把她搂向胸口,那胸口里发出的声音一声比一声悲戚!
她费劲地在他的紧抱中抬起头来,看见他泪流满面。
“怎么了,你?”她的怒气和委屈一瞬间全没了,满心都换上了怜爱。
他们互相搀扶着爬起来,坐到沙发上。荀大路接过汤潘递过来的纸巾擦眼睛提鼻涕,然后哑着嗓子说:“我一天都在想你。”那口气听上去像个受了多大委屈的孩子。
事情到这儿开始变得荒诞起来,没人说得清究竟谁让谁受了委屈。
汤潘噗哧一声笑了。“想我干嘛?”
“检查结果怎么样啊?也不来个电话。”荀大路红着一双泪眼,眼巴巴地看着她。
“嗅--”汤潘身子往后一倒,仰躺在沙发上。“没事儿!”
“什么没事儿?”
“医生说可能是工作太累了。不需要吃什么药,休息休息就会好的。”
“你是说,没怀上?”荀大路的声音几乎颤抖了,颤抖而且暗哑。汤潘不由得半坐起来看他。
“怀上什么?”她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笑了。“不可能的呀!每次你不都用那个么?”
荀大路哦了一声,低下头去。从汤潘的角度看,那只是一头乱发,又长又硬眦眦着的头发遮住了他的整个脸。只有一个鼻尖,那个高直的鼻梁顶出来的鼻尖,在灯光下沾了水似的发出亮光。
她突然感到了他的异常。
“汤潘。”他依然保持着原有的姿势,“咱们结婚吧。”
汤潘是用一只手撑着身子斜坐在沙发上的。那只胳膊承担了身体的大部分重量,已经又酸又麻,可她竟不大觉得。她皱起眉头,微眯着眼睛,仔细端详那颗因头发蓬乱而显得硕大的头,揉皱的运动服下宽阔的肩膀,再下面就是那刚刚发出过悲泣的胸腔。她再次意识到今天的一切都不那么正常。
‘哦想……”荀大路很是犹豫了一下,“想……要个孩子。”他还是没动,所有的话都近乎呻吟或者梦吃或者干脆就是不求听众的自言自语。
汤潘先是吓了一跳,然后立刻断定是自己的听觉错误。
“说什么?”她问,怕惊了谁似的轻声轻气。
他终于动了,缓缓朝她转过身来。
汤潘瞪大了眼睛。这个男人她不认识!
他的双手支住膝盖,将宽厚的两肩撑得耸着,而胸却含了进去;皱皱巴巴的运动服明显地太小,将那副大骨头架子包裹得委委屈屈;因为耸着肩,脖子便显得短了,好像肩膀上直接顶着一颗头,而那颗头又显得格外沉重,连那么宽的肩膀也撑它不住似的朝她垂着。
这是一个求婚者么?还是一头斗败的狮子?汤潘突然失望到了极点。这么多年的爱和支持,换来的竟是他今天这副败相?她早晚是要嫁给他的,可她没法对一个这样的求婚者说Yes。这里头显然有一个大矛盾--要嫁他,又不能说Yes,这叫什么?可是,她不知道该说什么。确切地说,是只知道不该说什么。他甚至宁愿他像从前那样,信心百倍地给她开一张空头支票:等我有了自己的画廊,一定好好把你娶进来!
这话他说了几遍了,每次她都会感动。他不是不愿意娶她,他是要混出个模样来才娶她,他是要确确实实对得起她!她曾经梦见她的婚礼。对,是她的--奇怪,在所有关于婚礼的梦里都没有他,而只有他的画。那既宽敞又幽深的因为有天窗而采光极好的画廊,挂满了他的画。她披着白纱,倘佯在那些画中间,倘佯在油彩和松节油的气息里。阳光成束地从天窗洒下来,把空气照得晶莹透明……那才是她的幸福,一个辛苦了多年委屈了多年所换来的幸福。
汤潘的眼里漫上一层雾水。她突然发现自己对他竟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痛心。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很可怜,而在他微醉的注视下的这个女人更可怜!她抽开那只又酸又麻的胳膊,朝后倒去的时候闭上了眼睛。泪水,很快在那合着的眼皮下面浸满了。
荀大路看着汤潘倒下,怔了一会儿,笑了。
啪,他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膝盖上。
“算我没说算我没说!”他站起身来,甩了一下那头乱发,朝厨房走,“连他妈画廊都开不起,还想要什么孩子?汤潘,我要再提这事儿,就是王八蛋!”
他从冰箱里拿出一个冻得硬梆梆的汉堡包,放进微波炉里,在电磁的嗡嗡声中,对着窗外发呆。
窗外,一轮明月金黄圆满,那上面起伏的阴影--他突然想--有点像沙发上那个女人的卧姿。那个女人,小的,弱的,看上去似乎手无缚鸡之力的,其实比他刚强得多。
荀大路再没提结婚的事。那件婴儿装被他塞进放画具的壁橱里。
日子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女人继续养着她的男人。她仍然为他的才华所激动,并同时为那才华的不被赏识而揪心。可是她认了。他给了她一个纯洁无私的机会,不为名不为利,只为爱情。是不是这么回事呢?还是她非得给自己这么一个机会,证明自己还有能力纯洁无私地爱上一回。谁在乎这证明?除了她自己,谁在乎?她是要嫁给他的,但不是现在。
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她对他的感情其实早已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男女之爱。那几乎就是母亲对婴儿的爱了。她竭尽全力地哺育他培植他,却在他跌倒在地而可怜巴巴地朝她伸出求救之手时忍心地哭过脸去--她要他自己站起来!那全是为了他的成长啊!这个男人。她几乎用自己的血肉滋养的男人,她要他长成一棵大树,一棵在万顷林海之中也不会被埋没的擎天大树!
她想,她是会得到报偿的。
她忘了妈的教诲--一个对男人倾其所有的女人最终是要倒霉的。她把这激情归结为爸的遗传基因,可她毕竟也是妈的血脉,是妈身上的一块肉。于是,她成了一个怪物--想放任自己的感情,毫无顾忌地爱,又总是留一手,怕自己吃亏。
可是,最终吃亏的还是她,因为她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
那一天终究会到来的,一年前的那个愚人节只不过是个预兆。对了,其实一切都是有预兆的。
那确实是一个普通极了的晚上。汤潘下班回来,刚换了睡衣,躺在客厅沙发上等荀大路完成晚餐的最后步骤。
闲极无聊之中,从不管账的她,拿起摆在咖啡桌上刚到的信用卡账单。
名牌珠宝店Tiffani的名字和其名下的4995.00美元的花销像长了腿似地从密密麻麻的一堆账目中不甘寂寞地跳将出来,一下子扎痛了她的眼睛。“哎呀!”她对着厨房里的荀大路叫道:“有人偷了我们的卡号!”
那是一套装潢摩登的两室一厅。客厅和餐厅之间有一个半人高镶着两排白色窗框的玻璃隔扇,使两个区域既相隔又相望。那只白色粗麻布面沙发就在隔扇的旁边,客厅这一侧。所以,汤潘一骨碌从沙发上坐起来的时候,就看见了厨房里的荀大路。
荀大路走过来,从隔扇上探过身子,远远地看了一眼账单。
“没错,我对过了。”他口气淡淡的。说完就走回去,继续炒他的菜。
“Tiffani这笔4995块呀!”汤潘叫起来。
无疑,这笔钱她没花过,他当然更不会花。这是汤潘当时的思维方式--很快被证明大错特错!
“Tiffani是我买的。”荀大路说着,一边把锅里的韭黄炒鳝丝倒进盘子里。“送给一个朋友。结婚礼物。”他把盘子放到餐桌上。“盛饭了么?”他问。
汤潘拿着账单的手僵在半空。她本来正探出身子要去咖啡桌的笔筒里拿笔,这探出的动作进行到一半就更然而止,使整个人看上去僵直得难受。
“谁?”她问。不知是空气颤动了还是她的声音颤抖了,反正她觉得有什么东西不易察觉地将均匀的空气搅乱了。
“陆玫玫。”
果真是她!陆玫玫,荀大路的初恋情人,那个在国内正走红的节目主持人,出国嫁一个比她大20岁,据说比实际年龄看上去年轻二十岁的老头子。自然,老头子有钱。4995美元的首饰在他眼里可能只是玩具级的。可对于汤潘,这是一笔钱。对于每年进项不到两万块钱的荀大路,更应该是一笔巨款。
汤潘愣在那儿,不知道该怎样反应。假如非让她说出心里的感受的话,那就是--一个靠女人养活的男人,拿着这个女人辛辛苦苦早出晚归挣来的工资给另一个女人买礼物,而没有丝毫的歉疚?连自称啥都见过的妈恐怕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世道真是不一样了。男人竟变得如此潇洒!陆玫玫不定觉得他有多潇洒呢!两万多人民币,头不低,眼不眨,就为了昔日一段情?汤潘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个慷慨解囊的背后必定有着什么寓意深刻的暗示!
【第四章(三)】
荀大路仔细瞧了一眼目瞪口呆的汤潘,笑了,笑得透着一股子潇洒劲儿。
“现在我用你的钱,将来你用我的钱。告诉你,汤潘,我总有一天会出头的。”
好奇渐渐变了味,像放久了的发面饼,发出一股刺鼻的酸味。汤潘的嗓子眼儿里,一股咸腥气直往上涌!
汤潘从沙发站起来,走到餐桌边坐下。
“谁跟她结婚?是你么?”
荀大路又笑了。粗浓的黑眉毛在那笑容里跳了跳,细长的眼睛依然平和。
“汤潘也会吃醋啊?”他颇有点幸灾乐祸似地瞧她一眼,让锅铲儿跟炒锅清脆地碰了个头儿,然后咣铛一声把锅放在炉子上。
汤潘被他说错了。怎么?在他眼里,自己是一个不会妒嫉的女人?“还是心疼钱,是吧?”他在她对面坐下,从饭锅里盛饭。
“问你呢,谁跟她结婚?!”她的声音终于无可抑制地颤抖起来。
“不跟她结婚就不能送点东西了?钱我还你就完了呗!”他往嘴里扒进一口饭。
“送点东西?五千块钱算是一点东西?”汤潘本想说:你一年才挣几个五千?可话到嘴边咽了回去。
“怎么了?我荀大路怎么就不能送个五千块的东西了?哎,你还吃不吃饭啊?”
汤潘又愣在那儿,荀大路那近乎无赖的理直气壮竟让她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她不说话,他倒又开腔了。
“我看明白了。人啊,只有两件东西不能放手,一是命,一是钱。这世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真情。不是跟你说了么?准还你的,还急个什么劲儿?”他倒先委屈不耐烦起来。
汤潘那始终压着的怒气终于像遇了风的火苗子,腾空而起!
“你呢?为了她,肯出钱,肯豁命,是海枯石烂一片真清?!”
荀大路从碗沿上瞟了汤潘一眼:“咱们别为一点钱吵成这样,好不好?”
汤潘一挥手,桌上的不锈钢饭锅就底儿朝天摔在地上,白花花的米饭洒了一地!
“钱,钱算什么东西?!”她尖着嗓子咆哮起来:“这么多年你跟我在一起,就是为了钱吗?!”尖利刺耳的尾音在消失之前突然改了道,一路下坡似的滑下来,变成了哭腔。
荀大路先看看一地的狼藉,再看看悲愤交加,泪流满面的汤潘,又往嘴里扒了一口饭。
“至于吗?”他顿了顿,拿筷子去夹韭黄鳝丝。“有话不会好好说呀?嚷嚷什么?”说着,他往椅背上一靠,跷起二郎腿,两根象牙筷子在空中指点着。
“你今儿生这么大气说明什么?”他有滋有味地嚼着嘴里的饭菜并不看她。
“告诉你吧,这说明男人和女人永远不可能平等。或者说,男人养活女人是应该的,女人养活男人就是天大的奉献,天大的委屈。对你这个一向主张妇女解放,反对男权的女强人来说,同样如此,你说是不是?”
女强人?自己是女强人?这个汤潘可从没想过。也许,一个养活着男人的女人该算是女强人了?他说委屈,难道这些年来,她养活他还不够心甘情愿么?可这会儿,她完全无心探讨谁养活谁是应该的或不应该的。她只觉得生活一团糟,好像冥冥之中有谁在不停地捉弄她--为什么她所珍视的总是反过来伤害她恶心她?要是荀大路像一条汉子似地宣布;我爱上别人了。
要是他对她说一句:为了这几年的感情,我谢谢你。
要是他站起身来一去不回头……她会比现在好受得多。
可是,他坐在那儿,不急不火,像一个恶作剧得手的顽童一般得意洋洋地享受着隔岸观火的悠闲!
荀大路看见汤潘站起身来拿起墙角的扫帚,警觉地停住了筷子并随时准备丢下饭碗自卫。他保不准那带铁把儿的扫帚会不会突然间飞向他的后脑勺。
可是,汤潘又拿起了簸箕,看也不看荀大路,开始一下一下扫地上的米饭。
她扫完了,洗了手,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
这五分钟不到的时间里,汤潘走完了很长的一段路。她想起妈说的话:好人是不一定有好报的;记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她突然觉得自己裸露得太多了,这些年来,对他,简直是全无遮盖的。她看见那一地白花花的米饭,觉得耻辱。她不至于发那么大的火,除非她真那么在乎他。
她想起那句话,愤怒使人疯狂,而疯狂是软弱的表现。她走去拿扫帚的时候,已将全身披挂起来。她要清扫她的软弱,那让她感到耻辱的软弱。
她确实被他击中了。这个相濡以沫--她以为是相濡以沫了7年的伴侣原来并没把她当成个什么!真是明目张胆啊,拿她的钱对别的女人献殷勤,连避都不避她!看来妈说得对:荀大路对她不是认真的,不仅不认真,他根本就把她当个挣钱和泄欲的机器!
她被击中了,同时意识到对手的存在。那一瞬间,她立即决定以最有效的办法进行还击!
她走到对着厨房的客厅,在沙发上坐下。
“你搬出去还是我搬出去?”她坐在沙发上冷冷地说。
“干嘛?”荀大路又开始吃饭了,同时不紧不慢地递过来这两个字。
“各走各的路吧!”汤潘直视着他,心跳突然快了起来,甚至比刚才暴怒的时候还快。一个声音在脑后悄悄地说:至于么?至于么?他只不过送点礼物,又没跟她怎么样。就这么分手,是不是太过分了?可是,屈辱的痛楚如此鲜活地折磨着她。她已经完全顾不上想清楚怎样做才是合情理的,只有一个念头:报复!
“今天几号?”荀大路吃完了饭,开始喝汤。“看看报上写着几号。”他呼噜噜喝了一大口汤。
汤潘冷笑了:“怎么着?你还想选个黄道吉日?”
荀大路放下碗,走过来,拿起报纸。
“四月一号。”他一只手啪啪地在报纸上拍出响声。“今天是什么日子?”
汤潘甚至懒得抬头看他。这个男人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神经兮兮,粘粘乎乎得让人受不了?突然,一道璀璨的七色光在汤潘的鼻尖下一闪!她恍惚了一下。荀大路变戏法似地将一只手伸到她的面前,手心里,一个深宝蓝色丝绒盒托着一枚白金钻戒!
“上礼拜卖了一幅画,给你买了这个,等着今天送你。傻子,今天是愚人节!”他笑嘻嘻地看着她。
汤潘惊愕地抬起头来。
这是一颗晶莹剔透的圆形钻石,无数个对称的切割面仿佛阳光下的冰凌清冽中带着几分咄咄逼人的冷艳,钻石的深度相当完美,既不太深,也不太浅,光线从四面深入底部,又由那无数的层面反对回来,形成了纯净至极的亮丽流转。不知是灯光颤了一下,还是托着它的手抖了一下,汤潘看见,那堆砌的冰凌中间竟倏地放出点点火光来--跳跃的,烧旺的火苗一般幽蓝中带些桔黄色的!她不由得眨了下眼睛。再看,却什么也没有了。她突然想起尤物两个字。它们一向是用来形容勾引男人的绝色美女的。她突然觉得眼前这颗钻石有种尤物的品质。白金戒环稳稳地托着这尤物。白金本来是够亮眼的,跟这颗钻石配在一块儿,却只能绿叶似的衬着那耀眼的花儿。钻戒下的丝绒托上,两个娟秀的花体金字赫然在目:TANGPAN。
汤潘左手的无名指感到一丝麻酥酥的凉意--大小正合适。照她的手定做的能不合适?荀大路还指给她看,那戒指的内环上也刻着跟丝绒托上同样的两个字--她的名宇。
“喜欢么?”他还是笑嘻嘻的。“要是我真有了别的人,你就这么火儿?”
汤潘瞪着眼前这个男人,泪水在她的眼里慢慢淤积。终于,她抬住脸,呜呜地哭起来。她心里真委屈啊!实在委屈得受不了。可她也真快活啊!那4995块是他卖画的钱,而他用这笔钱为她买了一枚钻戒!
聪明了一世的汤潘在这儿糊涂了一下。她忘了算算,这个近五千块钱的钻戒已占去荀大路全年收入的四分之一强。他靠什么生活呢?他那些名牌西装和皮鞋,那成堆的颜料、画布和画框是用谁的钱买的呢?他抱住她,用世界上最温柔的话安慰她。
人是健忘的,女人就更加健忘。很快,他们就像所有言归于好的情侣一样亲吻着对方,好像一切的不愉快都不曾发生过,或者正是那小小的不愉快才使得他更想要她,她也更想要他。用他的话说,这盘菜需要点味精。
汤潘想,她其实没太多理由责备他。就算这是个过火无聊的玩笑,出发点还是好的。再说他本来就是个孩子气十足的人。她爱的不就是他那不泯的童心么?他不复杂不世故不像许多男人那样口若悬河地吹嘘自己。他是个天才。因为他的天才,她原谅了他的怪僻。
所以,她没再多想什么,或者是宁愿忘掉什么。她让自己心安理得地戴上那枚钻戒并在女人们艳羡的目光中矜持地微笑。
“你们结婚几年了?”Party上,她们会这么问。
“快7年了。”她说。她对所有人说他是她丈夫,他对所有人说她是他妻子。对于这样做的动机汤潘至今还分析不清。也许就是怕人问:你们干嘛不结婚?其实她无所谓,他要是非娶她,她随时可以嫁给她。问题是他没有。也许他没有就是因为她无所谓。
“哦,七年之痒的时候给你这么个礼物,真够意思。”她们朝男人堆里的他望去。
七年之痒。汤潘打了个寒噤,背上似乎真的有一条毛虫在做痒。
七年之痒是美国人的说法,意思是结婚7年的时候,夫妻之间会感到厌倦,是个坎儿,据说下一个坎儿是第11年。就像我们的七十三八十四-一假如你能活过73,就能撑到84。
也许一切都是有预兆的。真的,只是他们没有察觉。
一年以后,他们真的分手了。
原因不是他爱上了别人,而是他放纵了自己,或者说,他是厌倦了。也许他想证明自己除了是个失意画家之外,还是点别的什么?那一天--汤播看了一眼日历--不是4月1日,离他们同居7周年的日子还差3天。
荀大路说:“汤潘,”他还是那么高高地跷着二郎腿:“没想到你把这事儿看得这么严重。有必要么?你该知道,她们只不过是一点味精而已。你要想有也可以有啊!”
汤潘想起荀大路曾戏称她是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盐,而别的女人--假如他有可能有别的女人的话--只是永远不能代替盐的味精。
你想有也可以有啊!这后一句说得多么轻松、豁达、让她一下子自惭形秽地意识到:自己又一次--在90年代的今天--落后于时代了!汤潘永远是一个貌似前卫,实则老朽的怪物!
那时汤潘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她忽地一跃而起,冲进厨房,抓起桌上的味精瓶,奋力扔出窗外!好半天才听到一声遥远而微弱的“脆响”。这个脆响实在是她想象出来的。没想到六层楼到地面需要这么长时间的坠落,仿佛一个电影里的慢镜头,又好似一颗炸弹在梦中无声地怒放!
这一次,她没像愚人节那样暴怒,似乎已经怒不起来了。奇怪--事后想起来,她真觉得奇怪--好像这一切都是有先兆的。那个愚人节,想来真像是一次演习。
她是决意不忌妒的。在知道了事清的真相之后,她就决意这么做,其实,也真没什么可忌妒的。她太了解荀大路了。她确信他跟那个女人只是一时的纵情,绝不是也不可能是真爱,像她和他之间的这种真爱。可是她不给他退路,就像当年为了那个拿她名字开玩笑的转学生而辞去班长职务一样,她要让伤害了她的人知道:得罪了汤潘,是要付出代价的。她知道,对于一个天才来说,最大的打击就是对他的不屑一顾。她要用冷漠和蔑视打倒他,打倒他的自尊他的骄傲他的无可救药的虚荣心!她知道,对荀大路,这一招会奏效的。
他果真被她击中了。
其实,跟那女孩干那件事的时候--他必须把她叫女孩,因为她的单纯和柔弱。在社会阅历上,她简直不及汤潘的一个小拇指--她并不太清楚自己在干什么。那天他是多喝了两杯,几个朋友都多喝了两杯。汤潘不在,她正在赌城拉斯维加斯参加时装展销会。他忘了那几个朋友的老婆或女友是不是都不在,反正那天他们喝得特别痛快。然后,他们派他送她回去。
她跟他毕业于中国的同一所美术学院,算来该是他的师妹了。不过,他们以前从没见过,说得更确切点是,他以前从没见过她。
她望着他的眼神很特别。他不大记得这辈子哪个女人用那样的目光看过他。他觉得,自己在那目光里高大起来雄壮起来伟岸起来光芒四射起来!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目光仿佛阳光将她照耀。她在这照耀里匍匐了,因崇拜和热爱而全身颤栗!
他感到了占有的欲望,一个真正雄性的欲望,帝王的欲望!他想,所有的男人都该有这样的欲望,有了这样的欲望才不枉当一回男人。
他就纵情地占有了--那崇拜,那热爱,那顺从,那无条件的给予。他感到了占有的快感,近乎于残酷的快感!然后,他温存地抚摸她,在她轻轻的啜泣声中疲倦地闭上眼睛。
奇怪,那个当口儿,就在他闭上眼睛的一瞬间,他居然想起了汤潘。
他从来没有这样占有过汤潘,他想。每一次,他都得先征服她。
她是多么地不驯服啊!像一匹草原上的小野马。在他那如潮水般汹涌的欲望面前,她昂起头来,撒开四蹄,不是逃去,而是迎来!她也从不俯首帖耳地给予。她是另一股潮水,同样汹涌同样澎湃同样白浪滔天!他想,他从来没有百分之百地占有过她,像对这个女孩那样,对他来说,汤潘是个对手,相当强劲的对手。而那个女孩,只是个奴隶。
他究竟想要哪一个呢?谁知道?他没细想。难道一个人每做一件事都要跟投资似地有他的短期目的和长期目的么?他不知道跟那个女孩是逢场作戏或是别的什么。他不是会做戏的人,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出于真心。他就是想做这件事。就是想做!不行么?可是,纸包不住火。那女孩连着打来几次电话,事情就暴露了。他知道暴风雨就要来了,他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迎接那暴风骤雨的洗礼。可是,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这一次,汤潘既没暴怒也没伤心。她几乎是通情达理的--通情达理地请他走出她的生活。她说,所有为他购买的东西他都可以带走,包括那个高精密度尼康照相机。她只希望他能快点搬出去,最好在三天之内,因为一个朋友要来借宿几夜。
她甚至都没问一句,那个将他夺走的女人究竟是谁!
荀大路很失望,而且不解。愚人节事件的时候,他只假说送给陆玫玫一只几千块钱的钻戒,就把汤潘气成那样。现在真有了劣迹,她倒无所谓了?他确信那无所谓全是装出来的,她的心里不定怎么翻江倒海呢!
可是,奇怪,她倒真的照吃照睡照加她的班画她的图裁她的衣服。在三天限期的第二天晚上,她还客气地提醒他,那个借宿的朋友就快到了。
问题是他并没打算搬出去。从开始这段风流韵事的时候,他就没打算还有下一步。跟那个萍水相逢的柔弱女孩能有什么下一步呢?再说,他也没地方搬。
他知道得想法收场了。可他还是搬了一些东西出去,都寄放在一个朋友那儿。赖着不走不是他荀大路的风格,要留下也得是汤潘请他留下。他不信汤潘就真舍得让他走!
于是,第三天晚上,汤潘下班回来,看见醉倒在客厅地毯上的荀大路。
他知道自己的酒量,喝的不是烈酒,就是把冰箱里那一打上好的德国黑啤全干了,还杂以小半瓶红葡萄酒。啤酒喝到最后有股马尿味,冲得他直想呕。灌了点法国干红,才算平衡了胃酸。
他躺在地上,晕乎乎的,睁开眼的时候看见两只黑色高跟鞋站在头边上,又方又圆的粗大鞋头,黑黝黝的活像两个德国钢盔。然后他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从空中飘下来。
“你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
我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我好糊涂啊!我怎么能失去你啊?汤潘!我怎么能伤害你啊?汤潘!原谅我吧原谅我吧原谅我吧!
他被扶起来坐到沙发上的时候还抱着脑袋痛哭。他哭得真动情真伤心。他哭他自己--恶作剧一场还得自个儿找台阶下台,他哭他堂堂一个男子汉却偏偏犟不过眼前这女人!
汤潘在他眼前模糊地晃动着,她收拾了满桌满地的酒瓶子,又给他一块热毛巾擦脸,然后说:别哭了,明天我的朋友就要来了。你的东西还没搬完呢。
他的酒在听到这句话之后醒了一半。他开始抽烟,将一根根只抽了一半的香烟狠狠地在烟灰缸里碾灭。然后他去了趟卫生间。将体内的大量废旧液体排泄出去之后,他觉得轻松了许多。同时,在镜子里看见了自己--个头发蓬乱,眼睛血红,满脸晦气的人。他瞪着镜子里的人说他妈的,这回没退路了。镜子里的人回瞪着他说他妈的,谁要什么退路?!
于是,他推门出去,对正在起劲儿地吸着地毯,准备迎接客人的汤潘说,大都会博物馆准备收藏他的两幅人物肖像,他要开自己的画廊了。
“然后,我准备结婚。”
这完全是他天才的即性发挥,一分钟以前他还没想过结婚的事。他想用这个试试汤潘--要是她对结婚二宇暴怒起来或悲恸起来,那就对了。那说明她其实爱他爱得发狂,他的头脸已经全弄干净了,刚才在卫生间里还用小梳子梳了梳头。这会儿,他看上去又“跟人似的”了。
汤潘关上隆隆作响的吸尘器,她的脸因奋力的劳作而红扑扑的,几缕头发蓬乱地散在额前。
“你说什么?”她真没听清他的话。
“结婚?费那事儿干嘛?”她又打开吸尘器并在震耳的轰隆声中朝他大声嚷嚷着:“你的东西都给你放门口了!”荀大路朝门口望去。果然,进门处小过厅的地上堆着他的最后一批东西。他愤怒了!终于对这个女人的冷漠蔑视和无情忍无可忍!他猛地抓过吸尘器,啪地一声关掉开关。寂静突然占据了这个小小的单元,刚刚被巨大的声浪和气流冲乱了的空气又在这寂静中悄悄地聚拢起来。他和她对觑着。他怒目而视,她冷眼相对。他的嘴唇颤抖着,眼里几乎迸出泪来,这会儿要是有个不明真相的人闯进来,准以为是女的欺负了男的!
“行!不念旧情就不念旧情!告诉你,这屋里所有的东西都有我一份儿!除了这墙我搬不走!”他一只巴掌啪啪地拍着墙壁:“以为你是谁啊?世界上没一个男人受得了你!放下你那副施主的面孔吧!我荀大路,堂堂一条汉子!我就是爱她,就是要跟她结婚,让她给我生养几个孩子!怎么啦!我欠谁的啦?!”说完,他冲进每一个房间,将所有的壁橱门开关得山响,然后夹了几件他认为应该属于他而没有被汤潘放入门口的行李当中的物件,冲到门口。
汤潘已经等在那儿了。他提了满满两手东西,准备出门的时候,她从门口的衣架上拿下那顶他在西部买的牛仔帽,扣在他头上。他愣一下,出了门。她什么也没说,关了门用美国人的话说,这一段Romance(罗曼史)就此算是落了幕。
7年,7年的Romanc--一个女人的7年,从29岁到36岁。假如她是一棵树,这该是多么好的开花结果的7年啊!她总该寻着个心疼他的男人,跟他生两个孩子(至少两个),经营一个和美的家。她该不那么我行我素地任性了,那比天还高的心气该平和了许多;她纤细的身子该丰腴了起来,那些小尺寸专柜买来的衣裳都该穿不得了;她该很满足很幸福,而这满足和幸福多半是因为那个称心的家。
可是她没有家了,称心的或不称心的,那个曾被她叫了7年“家”的两室一厅变成了“公寓”。房子本来就是租的,现在没了同享的人,就更成了一个空箱子似的,随时可以丢弃。
她站在精美的家具中间,对着空白的墙壁发呆。原来墙上挂的是那幅《陈雪》,荀大路把它摘下来带走了。现在那面墙因这突兀的空白而显得巨大无比,极其扎眼地竖在屋子的正中。
她奔向走廊的壁橱,那儿是他专放画具的地方,她要把他的东西统统扔出去,像扔掉所有的委屈和苦恼一样,永远再不看见它们,她哗地一声打开门,看见空了的壁橱地上有一个塑料袋。
那里面的东西让她非常非常地困惑--件雪白的婴儿装。
继而她发现了一张白色的购货收据,在¥29.99的总金额下有一行潦草的字:你不会来这个家,因为我们不配。
字是用碳素铅笔写的,他的笔迹。
汤潘就那样站了一会儿,然后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似地几步奔回客厅,手中的小衣服随着她急促的步伐向后飞扬起来,好像一个被人掠走的婴儿。她奔到了客厅,却并不知道要干什么,愣了一会儿。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然后,从咖啡桌上抓起遥控板,打开电视。
电视里,一个披头散发的摇滚歌星正嘶哑着嗓子吼叫着,硕壮的身体扭动得像条正在生蛋的巨蟒,长及肩头的金发鬼似的披了满脸。
汤潘将音量调大再调大,直到屋里的一切都被震动得嗡嗡作响。
她笑了,缓缓地闭了下眼睛,笑了。然后,她用手中的小衣服捂住了脸。
没人听见她哭,邻居们只知道,601单元的那一对年轻人又开始狂欢了。受了骚扰的人们在自己的房间里大声地诅咒着,拿起电话找管理员。
那都是一年前的事了。一年后的今天,汤潘成了蓝诗波首席设计师。她早就搬出了北方大道边上那座半新不旧的公寓楼。现在,她住在曼哈顿中城34街的高层公寓里,从卧室的窗口可以远眺克莱斯勒大楼的美丽皇冠。上帝是公平的,对么?他不会把所有的美好给你,也不会把全部的厄运让一个人承担。
汤潘穿着一件嫩粉色浴衣从浴室出来,走到酒柜旁,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葡萄酒。
【第五章】
说到这座洋房,我得这样开始——从前,在大西洋的长岛海岬边上有一个山坡,坡上绿树成荫,鲜花遍地,坡顶上有一座美丽的房子……一个童话故事的开头。没错,这座鸟瞰长岛海岬的房子像极了童话里的建筑——红顶白墙之下是铺了青石板的回廊,廊上几米间隔便立着一根浑圆粗大的廊柱。廊檐下,一只天蓝色有靠背的秋千倚在十月底沁凉的秋风里无聊地晃来荡去。远处,碧蓝的海如闪光的蓝绸……正对着门口是一个花坛。大朵的球菊开得正旺,有鲜黄的,有火红的,有嫩粉带紫边的。最引人的是那绛红芯子吐白尖儿的一种,生生地就像是剪出来的花样儿,偏要手摸上去才辨得出真假。各色鹅卵石以花坛为中心铺成环形车道。车道上满满地几乎停了一个车队。
女主人凌风正站在客厅的大镜子前端详着自己的发型。这个贵妇式高发髻盘头是今儿早上才在美容店里做的,专为今天的Paty。今天的Party——她突然想起曾在书上读过:从前欧洲上流社会的少女们到16岁必开一场盛大舞会,表示正式进人社交圈子——今天的Party是她来美国成为迈克尔·陈的女友或情妇(管它叫什么呢?)之后的第一次正式亮相。就是说,迈克尔终于要把她正式介绍给他的那个圈子了。
她小心翼翼地抚了抚脑后那个梳得油光水滑无懈可击的发髻。一抬手,右手腕上的两只翠玉镯子便一股脑儿由手腕滑向小臂,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她已经36岁了。这个盛大的舞会,整整迟到了20年。她在心里叹了口气——晚虽晚了,却比没有好。
她对着镜子,伸手拉住右耳边的一缕鬓发,食指麻利地一卷再一卷,头发就给缠在了指头上,然后她轻轻将那食指一抽,一串松松的小发卷儿便在右耳边颤颤巍巍地抖起来。她就这样将左耳边的鬓发如法炮制一番。然后,对着镜子再—次左右端详。
那是你么?镜子里那个美丽的妇人朝她发问。那是你么凌凤?她真的有些认不出自己了。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变得这么富贵这么艳丽这么妖娆这么让自己都忍不住爱上自己!
她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发育得像大姐那样一一那个16岁上就丰腴挺拔得像个女人的凌家长女,那个全家宠着的独生女儿。
大姐确实是凌家的独生女儿,因为凌凤本不姓凌,在她5岁那年被姓凌的营长收养之后才改姓了凌。据说,凌凤的爸是在一次排爆任务中牺牲的,那次任务本该由一个姓凌的营长去,因为他老寒腿复发,凌凤的爸主动代替了他;据说,是那关节炎救了姓凌的营长而死了凌凤的爸;据说,就因为死了爸,乡下丫头小凤才进了京城,进了那座门前立着蓝底白字“军事管理区”大牌子的大院,成了凌家的养女,而且,也跟凌家和大部分军队大院中的孩子们一样,十六七就穿起了军装;还据说,凌营长收养小凤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让那守了寡的女人再嫁。在他们那个地方,女人守了寡又带着孩子,是不可能再有人要的。
凌凤不大记得亲生父母的样子了,所有关于他们的印象都来自于一张小小的黑白照片,发了黄的。爸(姓凌的爸)说,这是他们的结婚照。
他们,就是她的亲爸亲妈。
照片上的亲爸穿着军装,看上去貌不惊人,健壮憨实的样儿;亲妈却是个娇弱的美人儿,一双眼睛深而且大,那忧郁的神情即便在笑的时候仍不能完全退去。亲妈后来又嫁了人,可才过门不久就得病死了。
凌凤并不常常想起他们,她也没太多必要想起他们,凌家爸妈是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的。没错,在某些时候的某些事情上,他们也许更偏宠了大姐,可凌凤并不生气。大姐确实比她强,样样都强。偶尔,她也会拿出那张照片来看,那通常是在她觉得自己特别不好看的时候——要从那两张脸上追根求源。她觉得自己长得一点也不像亲妈,要是哪怕像上那么一点儿点儿,也会比现在好看得多。
这会儿,她终于对那两串小卷卷满意了,又将胸前的绿宝石项链再一次毫无必要地摆摆好。
这是眼下最流行的盘头发式了。那个美容师是怎么说的?——您看上去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二十五、六岁?我女儿都满15岁了!
——天哪,您可真不像有那么大女儿的人哪!
明知是奉承,她还是爱听。她还知道,这奉承纯是为了小费,她就慷慨地给了小费。她现在已经不再把美金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了,她现在也习惯当主子了。
她几乎有点留恋地再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舒了一口气,转过身来。于一张小小的黑白照片,发了黄的。爸(姓凌的爸)说,这是娜工的结婚照。
他们,就是她的亲爸亲妈。
照片上的亲爸穿着军装,看上去貌不惊人,健壮憨实的样儿;亲妈却是个娇弱的美人儿,一双眼睛深而且大,那忧郁的神情即便在笑的时候仍不能完全退去。亲妈后来又嫁了人,可才过JI不久就得病死了。
凌凤并不常常想起他们,她也没太多必要想起他们,凌家爸妈是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的。没错,在某些时候的某些事情上,他们也许更偏定了大姐,可凌风并不生气。大姐确实比她强,样样都强。偶尔,她也会拿出那张照片来看,那通常是在她觉得自己特别不好看的时候一一一要从那两张脸上追根求源。她觉得自己长得一点也不像亲妈,要是哪怕像上那么一点儿点儿,也会比现在好看得多。
这会儿,她终于对那两串小卷卷满意了,又将胸前的绿宝石项链再一次毫无必要地摆摆好。
这是眼下最流行的盘头发式了。那个美容师是怎么说的……您看上去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二十五、六岁?我女儿刚满15岁了……天哪,您可真不像有那么大女儿的人哪明知是奉承,她还是爱听。她还知道,这奉承纯是为了小费,她就慷慨地给了小费。她现在已经不再把美金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了,她现在也习惯当主子了。
她几乎有点留恋地再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舒了一口气,转过身来。到中学,年年都有两次学农。他问什么是学农。她说:向农民学习。他一股劲地点头,说对对,农民有许多可学的地方。
不过,他总是依着她的。她愿意做什么就做,不愿意做什么就一不做。他对她是父亲兼情人的角色。他的身体相当健壮,算一算,他比她整大24岁,可精力一点不比她差。他只有一个毛病,哮喘。他常常说,因为这个毛病,他才有缘跟她认识。
那是两年前了。在北京的一次国际时装博览会上。主办单位之一的某国家部委就是她当时所在的单位。博览会给了他们医务部三个房间,办了个临时医务室。这是九十年代中国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一次时装博览会。开幕那天,国家领导人要亲临现场,剪彩祝词。
开幕式快开始的时候,大伙儿都去看热闹,就她一个人留守医务室,国家领导人有什么好看的?电视里天天看,还没看够?她捧着一本精神病学方面的书,仔细琢磨着精神躁郁症的症状,越看越觉得像她丈夫余国凯。
突然一阵吵闹声,几个人抬进一个人来。这人是个大个头,两条腿摊得老长,脸已经憋得发青。她一看,明显的哮喘症状。先往他嘴里塞进两粒急救药,然后立刻叫车送急救中心。
车子刚开出来,就见展览中心大门口一派戒备森严,所有进出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国家领导人的车队正要驶入大门。她跳下车,跟他们嚷嚷,人命关天,哮喘病人刻不容缓!可没人听她的。奇怪,不知是当时警卫人员不够还是怎么的,她朝领导人的车跑过去也没人抓住她,只听到身后一片呐喊。她顾不得许多,扑向打头的一辆车,伸开双臂。大概是她身上的白大褂起了作用,车子停了下来。领导同志听说有哮喘病人需要急救,就说:让病人的车先走,我们晚两分钟没关系。人命关天的事I她像疯了似地又窜回急救车里,大叫快开车。司机还问:真让咱们先走?那个哮喘病人就是迈克尔。
那几天她成了新闻人物。人前人后总有人指指点点——就是她,为了一个外商拦国家领导人的车!那时候她才知道她救的是个美籍华人,从纽约来的。本想打电话到医院问问他的情况,听到如此这般的议论,自然作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犯不着。她很快就把他忘了。
几天以后的一个早上,她刚来上班,就看见一个高个儿男人站在门口。他黑红的脸,整个人有点土里土气的,西装倒是外国货,像正宗意大利名牌。
她问他是不是看病。他说不,我找那天救我命的医师。他的中文听上去很别扭,而且把医生叫医师。
她—边说你哪儿不好,一边打开医务室的门锁。
“哮喘。”他很用心地看了她一眼,突然有点结结巴巴地问:“是,是你么?”
她看了他—眼,没说话。
“我听出了你的声音!”他激动地一把抓住她的手。“还有你的手,我记得你的手扶着我的头!”
她被他假里傻气的举动逗笑了,说,“你没事啦?”
他邀她去吃饭,她谢绝。第二天又来送礼物,一个小小的方盒子。她不要。他说:“我知道你为了我连大官也得得罪,我不知道怎么谢你。”她说:“是领导说让先送你去医院的。我谁也没得罪!能不能请你别冉给我麻烦?知道么?我希望所有的人都忘了这件事,越快越好!”
他相当疑惑地看了她一眼说:“我不会忘,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当天晚上,她跟余国凯大吵一架,起因是他该穿哪条裤子的问题。
余国凯原来也是军人,他同时还是凌军长老战友的儿子和第一个认真追过凌凤的男人。他们的恋爱不怎么浪漫——他一追,她就嫁了,因为她实在想不出不嫁他的理由。况且,她也保不准以后还会不会有比他更好的男人再来追她。
她跟他结了婚,生了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可她的身体却奇迹般地发育了起来——胸高了,将那并不怎么裹身儿的衬衣撑起两座山峰;扁平的屁股饱满了起来,无论立着走着都浑圆地翘着。最奇怪的是,哪儿都丰满了,只有腰围不见长,女人们偷偷地议论:凌凤那个青果子这回可算熟透了。
孩子出生不久,他俩就先后转了业。凌凤在某部医务室当医生,余国凯跟几个哥们儿合伙做生意。夫妻俩一公一私,挺合适。生意做了三年,没赚什么钱,余国凯也腻了,就索性撤了出来,在一个非赢利的协会里当了办事员,用那点自学的外语,偶尔搞搞文字翻译,挣几个外快。那天晚上,说好了是凌风带他去找她一个熟人,托人家为他调工作。
凌凤说:穿那套藏蓝的西装吧。余国凯说:又不是会见外宾,何必如此正式?平常穿啥就穿啥。凌凤说:那至少换条裤子。这年头,像你这么不修边幅的人少见!余国凯对凌凤嗤之以鼻:以貌取人,肤浅之极!这是他的原话。
肤浅。结婚十几年了,这是他用在她身上最多的一个词。奇怪的是,结婚以前她并不是一个肤浅的女人。她也爱好文学,也写点文章投稿,有几篇还被《解放军文艺》发表了。她的肤浅从结婚开始,从他的嘴里开始,从她心甘情愿地承认他比她深刻开始。他本来就该样样比她强,否则她于嘛偏偏选上他?很多年来她都在潜意识里对付自己论证:余国凯确实是个出类拔萃的男人,只是不得志。古来圣贤皆寂寞嘛!她告诉自己,我的选择没错。可是她忘了论证一点:他确实值得她爱。或者论证另一点:他确实是爱她的。
好多年,就那么忙忙碌碌快快乐乐地生养孩子,甘甘心心地在那个部医务室里当个保健大夫,夫妻生活平静如水。就是,过日子嘛,能有什么波澜呢?她记住他对她的好,也记住他对她的不好。比如,她在医学院上夜校那会儿,他每天晚上骑着车在学校门口接地,风雨无阻。这是他的好。比如,她怀孕八个月的时候,身子沉重,晚上要求跟他换个位置,睡在双人床的外侧。他嫌那样下床不伸,就是不肯。于是,她夜里总要摸黑跨过他的身体,颤颤巍巍地下床去厕所。有一次一脚踩空,横跌到地上,险些出了大事。这是他的坏。她并不是有意记他的仇,有些事很难忘记。只有爱情被淡忘了。很多年她都没问问自己:他还爱我么?或者,我还爱他么?爱,成了一个太遥远太陌生的概念,遥远陌生得让她想不起来。
那天为了裤子的事,凌凤和余国凯吵起来。不知为什么,她异乎寻常地对肤浅两个字失去了平静。
她说:用不着你给我下定义。嫌我肤浅,找深刻的去!你深刻了半天,不也只能一张报纸一杯茶,坐在办公室里发傻么?有本事,倒深刻出个结果来呀!
于是他们开始互相贬低对方,把彼此骂得一钱不值。那天女儿米米在姥姥家,这大概也是她放开了出气的原因之一。
最后,她拿了包,冲出家门。出来了才发现在下雨,却不能再回去了。她骑上车乱转,没地方去。娘家是不能回的,从小到大她没给爸妈添过心烦。可那会儿她的心里,除了烦没有太多的东西。
这半辈子,要钱没钱,要事业没事业,要爱情没爱情。他妈的,她是要什么没什么!活什么劲呀?当初要是不生孩子,现在离婚还来得及。想到了离婚,她把自己吓了一跳。
这时她看见了和平宾馆,那儿的精品店里灯火辉煌。她突然想起有一件标价800元的连衣裙是她早看上了却没舍得买的,就提了包进去。包里有刚领的当月工资和消暑费。她决定买了这条裙子。他妈的,为自己活一回!这个法子挺灵的。心情不好的时候,给自己买点东西或去美容店做个漂亮发型,感觉就好多了。
进了大堂,老远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一走神,手里的车钥匙哗啦一声掉在地上。那个背影转过身来。是他,她救的那个人。他很高兴但又显然是小心翼翼生怕惹她讨厌似的跟她打招呼。
他说:“你淋湿了”
她抹一把头发上的水,说:“你住这儿呀?我去那边办点事。”
她想快点甩掉他。要是他跟她进店可就麻烦了,那她非得买点什么不可了!
“商店刚关门。”他说。
她被他吓了一跳。他怎么知道她要去精品店?这个黑红脸小眼睛的半大老头难道有透视灵魂的本领?‘那儿没什么好东西,骗钱的。”他又说。
“关门了就算了。”她说着转身往外走。
“雨太大了。你再淋雨肯定生病。”他看着她,“能请你喝杯咖啡么?”
雨真的下大了。她抬头看他。他很慈祥,或者说很温顺——对,是温顺不是温柔地等着她的答复。那时候,他还不敢对她温柔。
她心里的感觉很奇怪,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的,就朝他转过身去。
他好像高兴坏了,可还是掩饰着,怕她看出来似的。
‘这儿的Cappccino倒很正宗。”他说。这是她有生以来头一次听说这种咖啡的名字。原来她以为世界上最好的咖啡就是雀巢呢!
上楼梯的时候,他侧了身让她先上。隔了一层薄薄的丝绸裙,她的腰部感觉到他的手轻轻在那儿扶了一下。这绝不是那种蓄谋的心怀叵测的触摸,他的脸上是一片喜悦和恭敬。真的,用恭敬来形容那时他对她的态度最合适。
她一下子悟到了刚才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是什么!是被当成女人的感觉,说得再确切点是女士,是被当作女士的感觉!就是英文里的这个Lady!这种感觉也许结婚前有过,当她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随意挑选的时候。有人说大陆女人不够温柔,那主要是因为很多年来她们都没有被温柔地对待过的缘故,特别是被丈夫。一个没有被温柔过的人是不大可能对别人温柔的。
记忆里她跟余国凯就很少温柔。好像温柔是恋人们的事。他们是夫妻。夫妻就是不必罗嗦,上桌就吃饭,上床就睡觉。一起上街,他绝不会拉着她的手;去商店,他只管自己进去,让大门在他的身后她的鼻子前砰地关上。每一次他凑过来,搂住她的肩头,从后面吻她的时候(奇怪,他好像从不从正面吻她),她都知道他的真实目的何在,都能一眼看穿整个过程,看到他放开她的身体昏然入睡的结局。她清楚他做这一切是出于某种欲望。欲望,她也有欲望。你看,性生活可以和爱情无关。而女人,人都说女人是为爱情而活的。没有爱情的女人要么是悲哀的要么是麻木的。现在想起来她属于后者。所以,她常常不大觉得自己是女人,只是男人之外的导一种性别。叫什么?对,第二性。
那会儿,那个从纽约来的美籍华人请她喝咖啡。他的自然的绅卜风度让她觉得很舒服。她当时想,这大概就是我们过去所批判的虚伪的资产阶级绅士风度吧?可现在的好多男人连这点虚伪都没有。
咖啡厅里放着轻柔的钢琴曲,她听不出那是肖邦的夜曲还是别的什么。她突然想起自己是曾经喜欢过肖邦的音乐的,举着咖啡杯的手就停在那儿。想必是她那副若有所失的样子引得他不安起来。
“怎么了?味道不好么?”他问。
她连忙说不是味道不好。这咖啡,味道真不错。然后她突然说——连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她说:我得走了。我爱人可能已经在家等我了。
他很是惊讶了一下,然后磕磕绊绊地问:“您,还没结婚?”他确实说的是“您”。
她马上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在这960万平方公里以外的华人们是不把自己的配偶叫爱人的。在他们看来,爱人是情人的同义词。她的脸腾地红了起来,立刻改口说:“我是说我丈夫。”
她的丈夫果然在家,却并不是在等她。其实,他也不是愿意在家呆着,而是没地方去。他是烟酒不沾的,所以泡酒馆之类的事与他无缘。再说,他也不想把钱往那种地方扔。朋友倒是有几个,可他从来不跟人家谈夫妻之间的事。他觉得那样的事是难于启齿的。
于是,就捧着一本关于英语翻译技巧的书,看。直看到她回来。
他听见了她上楼的脚步声,可并不去给她开门。他当然不能。每一次口角之后,无论谁对谁错,都是她来求和的。他已经习惯了。他知道,这一次还会跟从前许多次一样。他的眼睛仍盯着书页,耳朵却早到了门口。他等着她开门,然后进屋来找他说理。说理,其实就是求和。他总是爱答不理地任她说去,如果她不强行从他手中把书夺走,他还要捧着那书,一直看。不过,她总是说到一半就一把抢下他的书。那他就没的看了,就只有听她说,等着到最后回答她的问题:你说,你那样做对么?他总是说:不对。其实她也有不对的时候,只是她早早地就做了自我批评,所以他也就没的说了。说真的,他认为这个老婆还是不错的,有时候甚至觉得她有种男人的豪气——她从不胡搅蛮缠,她是顶讲理的。那就由她来讲理吧,他乐得享受那个被动,只说个“不对”就了了一场风波。
她的钥匙哗啦啦响着,那响声在他听来清脆悦耳。他的鼻翼两边浅浅地印下去两道弧线,是一点点不易察觉的笑意。她总是要回来的,总是。
可是,脚步声进了客厅便不再出来,好久没有动静。
他也就悄没声的。其实他很想去厕所,可他憋着,他不能破了这规矩。他不信她就不想看看丈夫在这屋是死是活,或者看看他究竟还在不在这屋里。
直到一阵玻璃器皿破碎的响声打破寂静,他才从床上一跃而起,冲进客厅。
首先被刺痛的是他的眼睛,紧跟着,心脏缩成一团!
一大摊血,真的是一大摊血,汪在沙发前的地上,在台灯灯罩画出来的光圈里幽幽地,发出黑红色的光。她,斜仰在沙发上,脸钥里地死了!
他立刻想起日本的松本清张、美国的西德尼·西尔顿和英国的阿加莎·克利斯蒂。在他们的小说里,被谋杀的女人常常是这样死的。
他不顾一切地朝她冲去,穿着拖鞋的脚叭卿一声踩进那摊血水里——血珠四溅,在昏黄的光里跃上他的裤腿和沙发!
他跌跌撞撞俯下身去。
啪!这一声脆响发聋振聩,连他那么个壮汉子也给震得摇晃了几下。
可能么?当然不。他摇晃了几下没错,却不是因为那声音,而是伴随着那声音而感到的疼痛和撞击力!他的右脸,对着她的那一侧脸蛋子被结结实实地扇了个大嘴巴!
这个嘴巴子或者叫耳光子,无论从速度、力度和角度上说都绝对够得上世界水平,打得他眼冒金星,几乎口吐白沫!
“走开!”沙发上,“死”了女人一跃而起,一只手里还攥着只空酒杯。
“烦死人了你……”她咆哮着,原本整齐地束在脑后的发髻全脱落了,披头散发地像个女鬼。没错,他觉得她真像个女鬼。
“瓶子呢?瓶子呢?”女鬼目光朦胧地找瓶子。
他这才注意到那些躲在阴影里的碎玻璃碴子,亮晶晶的,像暗夜里的鬼火。
惊恐在瞬间被愤怒所代替,一种被谁愚弄了的愤怒。他立时勇敢起来正义起来,并因那勇敢和正义而怒火中烧。
“你,居然放酗酒啊你!”他一把夺下她手中的酒杯——没摔——如果任着他的性儿,往地上一掼是最痛快的,可他没那么做。每一只酒杯都是用钱买的。他小心地将酒杯在桌上放好,转身接着对付她。他扭住她的两只胳膊,她就用头撞他;他抱住她的整个身子,她就张嘴咬他!他把她像塞麻袋似地塞进卧室,吮地一声反锁上门,听见她在门里嚎陶。
疯了疯了疯了!这女人疯了!他气吁吁地坐下,难平心中的怒气。那一夜,他没进那间卧室。
凌凤是在两个星期之后提出离婚的。那个清晨,他和她上班之前。
她的头发盘得油光水滑,比哪一天都齐整,简直没一丝乱发。她跟往常一样做了早饭,让女儿先吃了走了,自己才在餐桌边坐卜只是,那天她吃得很慢,像是一点也不饿似的。
屋里剩了他和她——两个星期来,一直在冷战的两个人。
他呼噜噜喝尽碗里的最后一口稀粥时,听见她说:有件事,想跟你说一下。
他没停了喝粥,甚至故意做出更大的响动,表明对她那件事的不屑一顾。
“我要离婚。”她接着说:“咱们今天都到单位开个介绍信吧。”l他的心猛一激灵,可没看她。他当然不能让她看出他的吃惊或者不安。他什么也没说,放下碗就走了。
一切都出乎他的意料,他以为凌凤在说气话呢。这样的气话她个是没说过。可当天晚上,她真的亮出一张纸来。
那是一张有红字信头的公文纸,第一行写着某某派出所。他明白这回她是动了真格的了。
“凭什么?”他说:“我怎么你了?”他还是不看她,那个与女鬼判若两人的端庄而忧伤的女人。可他其实全看见了。
她的头发高高地拢上去,梳得那么好看;无领绸衫上露出皮肤光滑的脖子,那个修长劲儿让他想起水中的天鹅。她真像一只美丽的天鹅啊!这念头把他自个儿吓了一跳,继而偷偷红了脸。他有很多年不那么欣赏她了,他不大明白自己今天是怎么回事。
凌凤坐着没动,她的全身浸在屋顶那只长管日光灯惨白的光里,深色而细腻的皮肤反射出似有若无的蓝光。她也没看他,目光淡淡的,好像对眼前的一切都似看非看似的,嘴唇微开着,像是被什么心思捉了魂儿去。
他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想瞧瞧她究竟看的是什么。可他什么也没看见。
她终于说话了。
“我跟你在一起不幸福。”她说。
他先是吓了一跳——幸福?怎么不着边际地说这个?——继而,又愤怒了!
“我怎么你了?我对你还不够好啊?你在医学院进修那会儿,谁天天接你送你风雨无阻的?不幸福?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你!”
凌凤还是没动。她就知道他准会叫屈抱冤,准会提起那三年的风雨无阻,准会骂她身在福中不知福。可是,她受的那些委屈呢?他自然不会提,因为他根本不认为那叫什么委屈。
女人做家务,算委屈么?哪个女人不做家务?要是她真爱她的丈夫,就该欢欢喜喜为他做—切她能做的事。不是么?没人陪着压马路逛公园,算委屈么?谁家夫妻老那么粘粘乎乎的?性生活不和谐?谁说的?每次她都挺愿意的呀!
余国凯的心里真有种道背叛的痛楚!他没想到凌凤居然如此绝情!更让他奇怪的是她这么平静,好像说着别人的事。
“别吵了。”她淡淡地说:“过去这些年,你对我好过,我也对你好过,可是咱们的日子过得没劲。这样的日子,我不想过了。”
‘你在外边有人了。”他紧盯着她。“你肯定有人了!不然没事瞎闹腾个什么?!”
凌凤抬起头看她的丈夫,这个跟她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男人,这个她以为是她的未来的男人。那个未来——幸福的灿烂的可以好到无限的未来已经遥远得看不见了。她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几乎跟她毫不相干的人。她搞不清怎么会突然想起了他。
迈克尔·陈。那个美籍华人。
美籍华人。在凌凤的印象里,华人在贯以美籍或加籍或别的什么籍之后便不再是中国人了。从法律上说是对的,从比法律更深层的意义上说——至少凌凤认为——也是对的。华人和中国人是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的,除了同长着一张黄脸皮之外,连五脏六腑都不一样了。
对于那个陈先生,她是完完全全把他当外宾对待的。
“外宾”又来找她帮忙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多年来训练出来的组织纪律观念在脑海甲一闪而过。可是她想帮他的忙。
博览会马上就要结束了,他要趁回美国之前到北京的胡同里走走。而且,他没法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胡同游”,因为他要去的那个胡同不在他们的导游范围之内。他说父亲活着的时候常提起一个叫厂桥的地方。父亲这两个字他的发音有点别扭,后来就不说了,而每一句话里都出现两三个同样的英文词Daddy。他说:Daddy在厂桥开过一个煤厂。
那个星期六,他们“打的”到了厂桥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问他Daddy是谁。他哦了一声说:对不起,我忘了说,Daddy就是爸爸。她笑着说:听上去真像中文的爹爹!他说就是,全世界叫爸爸妈妈的字都是一样的,你说怪不怪?她抬头瞥他一眼,说真是。
街上人挺多,可没人知道厂桥煤厂在哪儿,而且,那个地方,连真正的胡同也没几条了,都是成片的居民楼。凌凤瞧准了一个坐在树荫里乘凉的老头,跑过去问。老头纳闷地看看他俩,说这年头都使管道煤气了,还找什么煤厂?真找啊,就往那边瞧瞧。他抬手往西南方向一指,说:那边儿。
凌凤说,那咱们得过马路。她刚要抬腿过,却听见他大叫:斑马线在那儿!她回头,看见他一脸犹疑地指着两百米以外的人行横道。她笑了,觉得他真守规矩。
她跟着他来到斑马线,他还是不走,又东张西望地找行人灯。她说这不是大马路,没有行人灯,看着没车就可以走。他就站在那儿,紧张地左顾右盼,总是觉得不可以走。
那儿没有树荫,7月的骄阳照得他满脸是汗。她仰头看看他,觉得这人傻得好玩儿。她说:你们美国,多小的路都有行人灯么?他说:纽约是的。有斑马线就有行人灯。他话没说完,她已蹿了出去。她是看中了那个没车的空子。他慌忙举步跟上,过了机动车道.又在自行车道上左躲右闪。
凌凤感觉到他的手碰着了她的右肩,一下又一下。她的余光瞥见他张开的右臂,那样悬空地环着她。如果不是她左闪右闪地躲车是绝碰不着他的。他是在护着她呢?准备在万一发生什么的时候保护她呢!
她突然有一种被娇惯着的感觉。而这感觉,居然让她觉得是种莫大的享受!
她回头笑着对他说:在中国过马路是要有技术的。她回头的时候没看见一辆自行车正飞快驶来,骑车的半大小子想跟她抢路。
她朝后倒下去的时候听见他大叫:oh,myGod!(哦,我的上帝!)随即感到了他的体温,那宽阔厚实的胸膛上的体温和一种一点也不难闻的气味——混合了汗味和男用香水味的气味——他的味道。她早听说少十国男人都是有孤臭的,酒香水是为了掩盖那股子味道。可他的气味不难闻,一点也不。
她是在他的拥抱中跨上马路牙子的。
“oh,excuseme!(哦,原谅我!)”他把她扶起来的时候满脸抱歉、好像她跌进他的怀抱全是由于他的疏忽。
她红着脸,站直身于想:他到底是美国人,着急起来就要说英治他们最终没找着厂桥煤厂。他说算了,我们去吃饭吧。凌凤心里突然怀疑他是不是真的想找那个煤厂。她说:不了,我得回去他问:你先生在家等你么?她说没有,他不在。那时候的余国凯正忙于调集所有亲友,对她的绝情绝义进行口诛笔伐。他又说该把你的小孩带出来,到公园玩玩。她淡淡一笑说:孩子大了,不愿意跟大人出来了。他问小孩多大。她说14。他看看她,像是发现了她神情的变化,小心翼翼地说:真看不出你有那么大的小孩。猜猜我小孩有多大,凌凤笑笑,没说话。他又说:大的38,小的也25了。凌凤一惊,迅速推算出他的年龄,最起码也快60了。不过,说实在的,看上去倒真是不像。她又笑笑说:前面就是北海公园,你没去过的话,可以去那儿转转。我得回去了。他没说什么,一直跟着她走,就那样——让她半步地,偶一颠簸,她的肩头就轻轻碰到他的胸膛。他说:你周末都做些什么?她怔了一下,像是没想到他会问这个。犹豫了一下才说:大礼拜的时候,有时候出去玩玩。他问什么叫大礼拜。她解释了之后,他说:那美国都是大礼拜。她淡淡地说那多好,可以好好休息。
她在111无轨电车的站牌下站住。几个等车的人都回头看他们。
他是有些扎眼的。其实,他那身装束绝算不上奇装异服——浅黄T恤和米色卡基布裤子;他的长相也是纯粹中国人的,属于平淡无奇的那一种,既不极英俊也不极丑陋。可说不上是哪儿,真的,就是跟这960万平方公里上土生土长出来的中国男人——而且是一个50开外的中国男人不一样。
发型,后来她想,是发型。也许还有举止。
骄阳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他的脸上身上,那张绝算不上英俊却一点也不显老的脸上有一种凄然的表。让她想起四个字:生离死别。
不可能的,她跟他只是萍水相逢。她迟疑了一秒钟不到便扭过头去。
111进站了,庞大的车身带起的风将她的裙子吹飞起来。她忙伸手按住,同时有点窘迫地朝他笑笑。
他的手就是在那个时候按在她的肩上的,只一下,马上移开。没人看见,人人都忙着上车赶路,只有她,被那只又大又热有些汗湿了手按住的人感觉到一阵不同凡响的心跳,“再给我5分钟行么?”他冲着她的后背一一那被海蓝色底上飘着水绿色枝叶的丝绸所覆盖的后背说。
电车发出巨大的轰鸣,车门啪地一声关上了。
她回过身来,看见他的窘迫。她又给了他5分钟,50分钟,500分钟,直到他把全部故事讲述完毕。
所有的亲友都认为凌凤提出离婚的理由不够充分。就因为日子过得没劲了?这年头谁的日子过得有劲?再说什么叫有劲,什么叫没劲?直到她决定出国的时候,大伙儿才恍然大悟。于是,她自然而然地成了90年代的女陈世美并为此而失去了对米米的监护权。她不知道这样做值不值得。为了一个如此不确定的未来而放弃已有的一切?可是她不能再回到原来的生活里,跟那个对她不屑一顾的男人白头到老,如此未来令她不寒而栗。连她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如此胆大,胆大得不顾后果。跟米米告别的时候,她说:妈妈会很快把你办去的,让你在美国上高中。米米转过身去说:你走了就别再回来。
她还是走了,忍心地走了,自私地走了,不顾一切地走了。她爱他么?那个美籍华人。他对她早已不再像天外来客那样陌生。他跟这960万平方公里上的中国男人不一样,可她一点也不讨厌他。也许正因为这不一样她才不讨厌他?谁知道!
可问题依然存在——她爱他么?她以为,一个三十几岁离了婚生过孩子的女人是不敢再奢谈爱情的。
这会儿,半倚在床头,捧着一本许国璋英文似看未看的凌凤突然坐了起来。她听到了前院的汽车声。
汤潘一边按着门铃,一边看着廊下那天蓝色秋千椅上几片被风忽闪着的黄叶子。阳光有了些暖意,全洒在椅子上,将那淡淡的天蓝色照得越发轻灵欲飘,连椅子两侧的四根不锈钢吊索也明晃晃耀人的眼。
这个温莎路2410号并不出乎她的意料。应该说,这样的宅子才与迈克尔·陈的资产相匹配。她只是颇有些感触,这么个一般美国人做梦也不敢想的美妙去处竟是凌凤现在的家。那个中学时干瘦得好像发育不良似的黄毛丫头还真是福分不浅呢!
门开了。
“凌凤?这儿没这么个人”穿制服戴镶花边白围裙的女佣满脸狐疑地看着她。
没有?汤潘拿出地址核对。
“没错,就是这儿。请你告诉她,汤潘来了。”
“告诉谁?”女佣依旧冷着脸。
“你的女主人。”汤潘不容质疑地盯住那白脸女人的双眼,并在语气里加进相当程度的傲慢。别忘了,这儿是长岛富人区。连这儿的狗也会看人的身价而决定它的叫法。
“汤一盘儿!来来!弗莱达,快请客人上楼!”二楼的一个窗户里露出凌凤贵妇式的发型。她的声音清脆如林间画眉鸟的歌唱。
女佣垂下眼,满面堆笑。
汤潘和凌凤在楼梯口相遇的时候都情不自禁地打量了对方一眼。女人见面,第一眼看的不是脸而是衣着。衣着是女人的心情,女人的自我感觉,甚至说是判断一个女人幸福与否的某种尺度也不为过。
在汤潘看来,今天的凌凤算是竭尽全力了。她敢说,今天凌凤花在化妆梳头和挑衣服上的时间准比那天参加蓝诗波展示会时还要多得多。
没见吗?新总统就职宣誓,第一夫人十有八九是穿大红。今天的凌凤就穿了一身红。只是那红似乎太偏粉了些,虽比纯红更亮眼,却没了红色原有的深厚。
这是一件开岔几乎高到胯部的红色旗袍,极合身的,将那成熟女人的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
汤潘暗暗吃了一惊。多年不见,凌凤竟丰腴得如此性感了!瞧那浑圆修长的胳膊大腿,高高耸挺着的胸脯,还有那被红绸裹包得不松不紧恰到好处突出出来的臀部!眼睛还是小了点,嘴巴还是大了点,皮肤还是黑了点,可这一切的缺陷却因那无懈可击的身材而显得别有一番韵味似的。她确实用不着再有一张无懈可击的美人脸而使自己看上去像一具橱窗里的塑料模特。缺陷,正好让她像个真女人,一个有血有肉可亲近的真女人!
必须承认,那个黄皮蜡瘦的凌凤是今非昔比了!
相比之下,自己倒显得太细瘦了些呢!汤潘发觉,自己竟为这瞬间的惭愧而微微的有些不快了。
“你这儿简直是童话世界啊!”她试图赶走那不快,便有意将声调调整得格外欢快起来。
“迈克尔带别的客人去农场了。来,咱们到阳台上吃早饭。”凌风提起红旗袍长及脚面的前摆,带汤潘上楼。
连着二楼书房的阳台是这座房子里的精华之一,三面是通体的茶色玻璃,两扇玻璃门通向一个真正露天的半圆形大理石露台。在这儿远眺艳阳下的长岛海岬是不用眯上眼睛的。阳台上是一色的白色藤编家具,翠绿的常青植物错落有致地点缀在家具中间。
“都几点了,还吃早饭?”
“管它几点呢?汤一盘儿,快二十年没见,那天我一眼就认出你你说是不是缘分?”隔着圆形藤桌和桌上考究的杯盘,凌凤盯住老同学。
汤潘的脸是对着光的。那光虽经茶色玻璃过滤了紫外线,却也十分的明亮,将她眼角边细碎的皱纹和几颗小痞子照得清清楚楚。第一眼,凌凤觉得,今天的汤潘没有了那天展示会上的光彩,她显得太瘦,而且疲劳。那张脸,那张让自己羡慕了好多年的美丽脸庞居然也有了岁月的痕迹;两只轮廓特别好看的大眼睛,因为大而生了皱纹,反倒不如自己这双小眼睛,几十年如一日,总也不见老;小巧的嘴巴两边直到鼻翼,有两条细长的弧线——最要命的,中年女人的弧线……凌凤绝对相信:今天,自己比汤一盘儿更加光彩照人。
可是——对——可是,汤一盘还是与众不同的,跟中学时一样,总是高出自己一筹。那几乎不施脂粉的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什么呢?是眼神还是别的什么?就那么一股居高临下君临世俗的气概,既便她在仰视着你。
她穿了一件鸡心领白色羊毛长裙,除了那洁白和柔软之外,一无装饰。凌凤想起汤潘刚进门时把一件跟这裙子颜色一模一样的大衣脱下来,给了弗莱达。无疑,那大衣也有着同样的素洁和柔软。裙子下面是一双黑色平眼亮漆皮鞋和黑色长筒袜,全身上下没一件首饰。
她是朴素的。朴素而且高雅。
汤潘在对面笑了。她随意地坐下来,累了似地将双肘架在桌上,捧着两腮。
“我觉得做梦似的。最后一次见你,你穿着军装。记得么?”她说。
“我10年前就转业了”凌凤也坐下,一她先把雪白的餐巾很仔细地铺在身上,然后递给汤潘一副刀叉。‘不复员也得改文职。没辙,前半辈子算是白活。这种东西我爱吃极了。”她从大盘里切下一小块鹅肝。
“你吃呀,汤一盘儿。怎么啦?觉得奇怪,是不是?一个解放军上尉突然成了外国大财主的情妇。这么多年党的教育都白受了,对么?”她目光炯炯地盯住汤潘。
“我说什么了?凌凤,我可什么也没说。”
“你没说我也知道。心里看不起我,骂我惟利是图,为了钱跟个阔老头子不明不白的。”凌凤嘴里轻轻嚼着鹅肝,微笑地瞟着汤潘。
“你要想打架我就走。”汤潘蔫蔫地说。这些日子超负荷的压力已使她几乎崩溃,来这儿原是为散散心的。而且,她还想:借此机会进人迈克尔的社交圈子,对她实在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得了得了,算我不好!”凌凤咯咯地笑起来。“哎,还记得郭鹏飞么?”
汤潘当然记得,就是当年用她的名字取乐的那个转学生。
“现在是XX团的总裁了,新闻人物。真看不出来,当年那么个小屁漏儿似的家伙。不过,现在还是小矮个儿,八成给心眼儿坠的!”
两人唧唧嘎嘎笑了一阵。恍惚之中,倒真像回到了20年前。
汤潘问:“你跟迈克尔……”
没等她把话说完,凌凤就抢过话头去,“合法同居。他老婆几年前得乳腺癌死的。”她大大方方,爽爽快快,脸上竟没有一点难色“现在我是一个靠男人养活的人了。”她笑笑,用又子往嘴里送进一块黄金桃,“自己养活自己惯了,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不过,他什么都挺依着我的。怎么办呢?挣生活挣得太累了,休息休息也好。你呢?汤一盘儿,怎么还不结婚?”
“等着你给我介绍呢!”
“别逗了,像你这样才貌双全——哦,还不止才貌,现在年薪好几十万了吧?——是有才有貌又有钱的,后边还不得跟一个排?”
“跟一个排干嘛?领救济呀?”
“嘿,汤一盘儿,嘴还是那么厉害!”
“我倒觉得你这样挺好。谁也不束缚谁。他年纪大点,对你一心一意,百般呵护的。”
“哎,说真的,迈克尔今年整60了。我原以为男人到这岁数都不行了。没想到,他………”凌凤顿了顿,做出一脸的诡秘样儿,轻轻吐出四个字来。
汤潘嘴里的一块水果一下子喷出老远,直落在凌凤身后的花丛里她一边咳嗽一边还止不住地大笑,用手指着对面的凌凤,说不出话来。
“小姐,秦先生来了。”弗莱达轻手轻脚地走进来说。到现在她还不太敢正视汤潘的眼睛。
楼梯上传来一阵不亚于七级地震的脚步声。
凌凤甩下餐巾,站起身来。可没等她出去,来人已满满地堵住了门口。说确切点,是一盆巨大的金桔树金黄翠绿地堵在了那儿。繁茂的枝叶后面,听得见一个男人呼呼地喘着粗气。”“小妹,让开让开!”他叫道,两只穿着运动鞋的脚咣咣咣地踏过汤潘身边的地板,仿佛要将地板踏穿。金桔树随着那步伐剧烈地摇晃着。终于,一颗红透了的桔子掉了下来,打在他的后背上。他停下来,脑袋埋在树丛里,转着身子,好像在找个合适的地方卸他的货。
“哎——呀!”他费劲地把金桔树卸在一一个角落里,头发蓬乱地直起腰。“可惜可惜,掉了一个!”一边说着,一边又转着身子找。
汤潘拣起正落在脚边的桔子。“在这儿,”她将那金红的小球托在掌心里,朝他伸过去。
他猛地回转身来。
她这才看清了他。这是个身材相当高大的中年人,棕色皮肤,宽前额,长方脸,很高的鹰钩鼻子,双肩宽阔得像个军人,他好像才发现她的存在,有点吃惊地看着她。不过,只一瞬间,那惊讶的神色就被漫上来的笑意洗去了。
他从她的手中接过金桔,正要说什么,凌凤的高跟鞋在地板上笃笃地敲出脆响,一闪身,站到了他们中间。
“这是我小时候的朋友,汤潘。我姐夫,秦岭。”那双乌亮的小而圆的眼睛看看他,又看看她。
他朝汤潘伸过手去,另一支手忙不迭地整理着头发。
“弗莱达,再拿一份刀叉来!哦,还有柚子汁,用秦先生的大杯”凌凤转身跑出去指挥女佣。
看来他是这里的常客,汤潘想。这不?还有自己专用的杯子呢。
他在她对面坐下。他的身体将一个藤椅填得满满的,搭在扶手上的左手腕上有一圈明显的白色印痕,一看就是手表带留下的。他好像刚从热带度假回来。而且,来的时候,匆忙得连手表都忘了戴。
“那辆月白色的尼桑是你的吧?”他问。
汤潘点点头。
“一看就是你的。”他不说下去了,似乎等着她发问。
汤潘心里暗笑——到底应了那句老话:鹰钩鼻子最难斗。瞧他话说半句的样子,明摆着等着她问呢。可她偏就不问。这套讨女人欢心的把戏她见的多了。接下来一定是什么车如其人啦,这样的颜色正配你啦。对他最初的好印象只持续了几秒钟即告结束,着实让汤潘有点失望。
汤潘不置可否地笑笑,一点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
“车牌掉下来了。”他站起身,从金桔盆里摸出一个车牌。果真是她的车牌!刚才拒绝说的那句话冲口而出:“你怎么知道是我的?”
这回轮到他不置可否地笑笑。
“感觉。”他说,伸出食指在太阳穴上点了一下。
汤潘不禁对他发生了兴趣。
“让我猜猜你是干什么的。”她说。
“猜吧。”秦岭说着,认真地把脸对正汤潘,双眼一眨不眨直视她的眼睛,那副老实坦白的样子,好像等医生下诊断的病人似的,要是汤潘让他张开嘴说“啊——”,他也准会照办无疑,露出口腔深处红肿或不红肿的喉咙给她看。
汤潘竞一时有些慌乱起来,她当然掩饰着,并同时发现对面那双眼睛里竟没有一丝诱惑之意。他是真等着她猜呢!
她笑了,有点失望却感到全身放松了许多。
“私人侦探或推销员。”她说。
他昂头大笑。白衬衣敞开的领口里,巨大的喉结随着那笑声上下蹿动。汤潘甚至闻到了他的气味,从那无拘无束的笑声里喷发出来的男人的气味!
她感到自己苍白的脸上有了血色,冰凉的手指尖也麻酥酥地暖和了起来。
女佣弗莱达给秦岭端来了饮料和刀叉。凌凤手里拿了一个小喷壶,亲自给桔树喷水。
“这么重的东西你怎么弄上来的!”她娇嗔地瞥了秦岭一眼。
一块水果险些卡住汤潘的喉咙。
对,那是一种掩饰的娇嗔,不想叫人看出来,又按捺不住地想表露的娇嗔。
汤潘低下头去喝杯子里的牛奶。她觉得自己无聊,怎么对人家姐夫和小姨子之间的关系那么敏感起来了?可她没有办法。对她来说,敏感这东西与生俱来,从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总是让她感觉到一些并不想或不该感觉到的东西,在完全不合时宜的时间和场合对她的中枢神经进行极大的干扰。
汤潘喝了牛奶再抬起头来的时候,把目光转向窗外。秦岭在这时看了她一眼。她的余光看见他看了她一眼。然后,他拿起杯子将柚子汁一饮而尽。
“秦岭是有名的水牛。”凌凤弯腰放下喷壶。她并没叫他姐夫。
他又看了汤潘一眼。当然,汤潘也看他了,否则不会知道他看了她。他们的目光在瞬间相遇。
楼下传来喧哗声,显然是迈克尔和客人们回来了。
“哎呀,”凌凤突然叫起来:“你还没换衣服呢!”她直起腰来,仰头望着那姐夫,耳朵上水滴形的翠玉坠子猛一阵摇曳。“这个样子,人家会以为你是送货的工人呢!”说着,她的一只手就放在了他宽阔的背上,照例是娇嗔地推他去换衣服。
汤潘看着脸儿绯红的凌凤,看上去她多么像一个幸福的新娘啊!红旗袍和翠玉首饰不算是最好的搭配,可也别出心裁地有种特别的味道,像中国的年画,以浓烈的重彩取胜。她催他去换衣服时那娇羞的样子.好像在嗔怪自己的新郎——这么个大日子竟如此粗心!
可是新郎不是他。她说过他是她姐夫。汤潘的心里生出一种说不上是什么的滋味。她矜持地朝他笑笑,好像对这一切都毫不在意似地跟凌凤一起下楼去了。
任和是在大厅进口处看见汤潘的。他刚上了门前的花砖台阶,正往敞开着的大门迈去的时候。
他看见了她——高高地,站在门厅深处木制雕花楼梯的拐角处,一手扶着楼梯,身子微微向外倾斜。因为站得高,她的脸离楼梯近旁的吊灯很近,无数个水晶球反射出的柔和光线点亮了那个小巧的脸庞——那既不是鹅蛋也不是瓜子却让人看了就不想移开目光的脸,那显示着聪慧。执拗甚至无畏的脸。丰满的嘴唇微微翘着,粗黑的眉毛一如既往地不驯服,那双眼睛永远是整个脸上最醒目的地方——依然黑亮如星,而巨含着笑意。对,是对他含着笑意。这笑意从深玛瑙色的眸子里泛漫出来,流到眼角唇边——她,朝他抬起了手。
其实,是汤潘先看见任和的——那个高个儿黝黑忠厚善良的老同学。他的身后是裹在一件栽绒大衣里渐渐有些发福了的何小藕。
他们目光相遇的一瞬间,他的身体猛然一震,然后静止了——那个迈进的动作凝固在门口的台阶上,万分之一秒的停顿。
她微笑了,再一次为他的痴情所打动。
任和的心激动起来。他没法形容这激动,每一次见到她时所感到的激动,这从高中时代起就不断震撼着他也骚扰着他的激动。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像她这样的女人该有个十全十美的男人才对。他就娶了她最好的朋友——何小藕,一个跟她完全不同的女人。当然,他娶小藕还有另一个原因——小藕对他的爱几乎是无条件的。每一次,当他那暗恋的伤口撕裂淌血的时候,都是她,以女人最大限度的容忍和温存覆盖了它,使它愈合;每一次,当他为自己生命中的缺憾而痛苦绝望自暴自弃的时候,都是她,用她那近乎悲壮的爱情使他重新获得心理的平衡。
他是感激小藕的,可他没法儿,只要一看到汤潘,这个他梦中无数次倾吐过衷肠的女人,他便对所有其他的女人视而不见!
他整个人凝固在那儿,20年前的那个夏大又一次——像以前许多次那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完完全全地占据了!
那次郊游,就是荀大路到北京参加全国青年艺术家作品展的那一天,在香山,在登“鬼见愁”的山路上,他记得她的脸,那张豆蔻年华的脸在初夏的阳光里光芒四射。
那天他一直爬在最前面,任后面的三个女孩叽叽喳喳地叫他党代表。他是喜欢女孩的,可他说不过她们。说不过就不说了,不说也快活。
初夏的山是一年中顶丰润的时候,阳光照得满山苍翠欲滴。突然,一阵风从横斜里刮过来,不由让他愣了愣神儿。
是她,汤潘,埋头从后面赶上来,几步就超过了他。小巧的臀部在他的眼前左一扭右一扭,被太阳晒红了的胳膊赤裸着,欢快地甩来甩去。
她爬上去几米远之后停下来,转回身子,红扑扑的脸蛋儿含了笑意,一手把被汗水粘在脑门上的刘海向后撸去,另一手插腰,就那么瞧着他。
那一瞬,哦,那一瞬,他的心轰然粉碎,融化,成一潭波光粼粼的碧水……“来!”她朝他伸出手来。那只手,白嫩修长得像一段嫩藕似的手,他实在太想握住了。可是他没有。一个大男人让女孩子拉上山去?那他在她面前还有什么尊严可言?一个虎跳,他到了她跟前。他是有点用力过猛了,而且完全没机会调节脚步,那瞬间的距离便近得有些失了分寸——他几乎看清了”她脸上细细的茸毛,嗅到她身上的汗昏………她没躲,就那么直对着他,撇撇嘴,耸耸鼻子,显然对他的争强好胜颇为不屑。她耸着鼻子的脸相并不好看,活像一只刁钻的猫。可他突然想吻那张脸,那对嘴唇,那只挤出了皱纹的鼻子。
他从来是仰视着她的,却又可怜她——唉,这世上,竟没有一个配得上她的好男人!当初她决定跟荀大路同居的时候,他第一个跳出来反对。他真的是“跳出来”的,确实有失风度得几乎让她反感,可他没法儿。他太了解那个表弟了,他哪里是个可以依靠的男人?!他就苦口婆心婆心苦口地劝她,一天打三个电话,三天打九个电话,直到把她逼烦。最后——他当然听得出她是怎样地耐着性子,一字一句地蹦出一句话:任和,这事与你无关!
他绝望极了,紧接着电话像抓一根救命的稻草,而且他已完全搞不清那根稻草究竟是为了救她还是救他自己。他说:怎么与我无关呢?汤潘你知道……成堆成摞成山成海的话堆积着汹涌着阻塞了他的喉咙!他想:就说了吧!这多少年来的衷情就一吐了之了吧!
可是汤潘已经失去了听下去的耐心,她尖了嗓子叫道:这事你就不用管了!
哗地一声,她消失了——那尖利的焦躁的不耐烦的声调变成了寂静,没一点响动的寂静,仿佛那个扰了他半辈子的小女人从来不曾存在过。
他知道,这一回是真的失去了她。
从那以后,任和跟汤潘就很少联系了。因为她,表兄弟之间伤了和气。荀大路说任和对他是嫉妒生恨。汤潘说别胡说。荀大路说:我胡说我死去。
汤潘终于将那本来就配不上她而最终又背叛了她的男人拒之门外的时候,任和兴奋极了。那个高兴劲儿绝不亚于揪出“四人帮”时的万众欢腾。要说区别,就是万众和一众的区别。此外,他还有种大病初愈的感觉——浑身轻松却仍有一点点虚弱,对阳光和新鲜空气格外地贪婪。他对天闭上眼睛,感受着被阳光照耀的快乐。今天的阳光也跟昨天的不一样啊!他感觉着那金黄,那照彻人心脾的金黄!他感到了上帝的伟大,她的伟大,也许她比上帝还伟大。一个多么勇敢而智慧的女人啊!她已经不年轻了,在这样的年龄里义无反顾地抛弃那个不值得爱的男人,不是所有女人都做得到的。她是非凡的!当然了,他梦中的女人只能是非凡的!
任和是从小藕那儿听说了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他抑制着兴奋的心情,好不容易熬过一个不眠之夜。第二天一上班就给汤潘打电话,约她出来。他们的工作地点都在曼哈顿中城,一起出来吃个午饭是很容易的事。
她接了电话,淡淡的,对他的兴奋视而不见。当然他是抑制着的,小心翼翼地怕惹她心烦。他知道,他不是她所需要的,他的爱情对她来说只是个烦恼。她宁愿他是她哥。这话她曾经说过。她还说,他要是老这样儿,就别再见她了。他当然不能不见她。这7年——她跟荀大路同居的7年,他们极少见面,真见面也都有小藕在场。其实他是常去看她的,只是她不知道,而他所看到的不过是时装大道的人流中那个时隐时现的身影。
那往往是上下班时间,隔着空气距离和许许多多攒动的人头,他把风衣领子竖起来,偷偷地看她。然后,他会感到极度的空虚,同时认定自己是个精神病患者。
现在,他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约她了。她是没理由拒绝他的,荀大路的所作所为不是已经证明了他一向的判断是对的么?他期待着她向他哭诉,当然不是情人式的,他已不再抱那样的幻想——而是受了委屈的妹妹对哥哥的哭诉——那也就够他满足的了。
可是她淡淡地说没时间,谢谢了任和,忙过这阵子再说吧。他像霜打了似地呆坐良久。她总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啊,他想,这就是她跟小藕的区别。
他寄了一整套Channel(法国时装名牌香奈尔)化妆品和最新型香水给她。这是他惟一可能使用的方式了。可转眼,那套东西就到了小藕的梳妆台上!
在家里看见那眼熟的黑色丝绒盒时他差点突发心脏病。汤潘啊汤潘,你就那么绝情啊?连让我心里舒服一点都不肯?!可是他恨不起她来。这大概就是上帝的安排——他对她只有爱。
这会儿,他甩下身后的妻子朝那久别的人疾步而去。
何小藕把什么都看在眼里。她是个明白女人,早在20年前,就什么都明白。任和对汤潘的崇拜并没有给她造成多大的伤害。像汤潘那样出类拔萃的女人是该让男人崇拜的,这一点上她甘拜下风。可让人崇拜并不一定就有幸福的日子。瞧瞧汤潘,35岁了,还被同居7年的男朋友给涮了。虽说最终是汤潘提出分手,可其实吃亏上当的还不是她么?小藕始终不大明白汤潘为什么不跟荀大路结婚,即便要同居,何苦找这么个要她养活的男人?偌大个纽约,有钱又有才华的男人也不是没有啊。以汤潘的精明居然在爱情问题上跌这么个大跟头吃这么大亏,她想,惟一的解释是汤潘太爱才了。所以小藕对汤潘绝对放心。不管任和再怎么一心向往之,也只能是剃头挑子一头热,汤潘是不会跟她争这个男人的。
小藕却是个务实的人。早在上高中的时候,她对男人的看法就已基本定型。男人,那个将成为她生命的依托的男人,那个她的另一半应当是善良稳重,有才学有见识,人缘好又能干的。她不需要天才,天才大都是半疯。她只要个能撑起一片天的男人。在这片天底下,她跟他安居乐业。
任和就是她理想中的男人,那种高高的个儿,话不多的男人。他比同年龄的男生成熟得多,比如他对汤潘的爱吧,就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若不是小藕细致人微的观察,是绝看不出的。他不像别的男孩,对谁感兴趣就猛献殷勤,好像有意表忠心似的,让人觉得那追求里透着一股子要求回报的功利主义劲头。任和不是,他帮所有的人,不论谁的自行车车把歪了,轮胎扎了,找他,他都会像对待女朋友给的任务似地一丝不苟,而且从不居功自傲地要求什么回报。对你的感谢,他只是一笑,黝黑的长型脸上一排白牙灿然一闪。
这样的男人准有颗金子样的心啊!若是被他爱上,还不得含在嘴里伯化了,顶在头上怕摔了?她曾经抑制不住地对汤潘说:任和有一颗金子一样的心。说完她就后悔了,整整一个星期再没跟任何人提到任和。明摆着嘛,任和单恋着汤潘,在汤潘面前说任和好,不是给人家撮合是什么?小藕是愿意看到任和幸福的。真的,这世界上除了任和他妈没谁比她更愿意任和幸福了。可是,她没法儿。她也有一颗血肉生成的心,而这颗心是为他痛着的,就像他为另一个女人痛着。
其实,在感情的事上,小藕比汤潘老成坚定得多。她是早下决心要跟任和上一所大学的。那时候,任和对汤潘还完全没有死。可小藕却一眼看到了底,她耐心地等着,她知道这个等待不会好受,可结局将是可爱的。果然,任和以一分之差没能跟汤潘上成一所大学,他一个人在家生闷气的时候,小藕来了,任和发现那张平平淡淡的圆脸异乎寻常地光彩照人。
他们又成了同学,一个班里同学四年。别说一个班里,就是整个系里,也只有他们两个来自同一所高中。
自然而然地,她坐在他身边的位了上,打饭的时候,她替他站队;他来晚了,她就招呼他,很轻声儿地,可谁都听见了。
他不大在乎,他无所谓,他以为自己的心已经死了。他看所有的女孩都一个模样都平淡如水,他对她们一视同仁。
可是,小藕突然变漂亮了。没人知道这变化从何时开始——本来圆鼓鼓的娃娃脸居然生出个小小的尖下巴颏来;那双实在说不上好看的吊眼儿也八九不离十地有了些丹凤眼的架式;平淡无奇的嘴巴成了两片殷红的花瓣,沾了露水一般地鲜活可人。
刚发现这一变化的时候,任和想:她是化了妆了。他凑近了她仔细看,发现那有红有白细皮嫩肉的脸蛋儿上没一点脂粉的影子。
就是那天,大三那年的元旦前夜,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化了妆,穿了箱子里最漂亮的衣服到礼堂参加舞会。任和是邀请了汤潘的,汤潘说她们学校也有晚会,她是筹备者之一,不参加不合适。她却没邀请任和去参加她筹备的晚会,她说:任和,祝你新的一年万事如意。
他怎么能万事如意呢,可是,突然间,绝想不到地——他发现了小藕!
他突然觉得这么多年来,自己好像从来没好好看过她。他请她跳舞,发现那小而热的手微微渗出些汗来。她刚脱了外套,只穿一件薄毛衣,那毛衣是苹果绿色的,将她身子的柔软和富于弹性烘托得淋漓尽致,让那只放在她腰上的手不知如何是好。
她抬头看他的时候光彩照人。
唉,这世上的事啊,究竟是命中注定的呢?还是像人们常说的——事在人为?不知道。
反正那一天那场新年晚会上的那个意外事故注定了他们的一生。
就在小藕含情脉脉抬头看任和的那一瞬,任和身后墙上吊着的一盏大灯突然掉了下来!
小藕看见了,她使出全力推了他一把,将他从那可能被砸死砸伤的位置推了开去。
他被她推得连连后退,摔在地上。
紧接着就是一声巨响——大灯在水泥地上惊天动地地粉碎了!
他的脸紧贴着冰凉的地,看见她小小的身子沐浴在一个熠熠发光的漩涡之中。她一只胳膊掩着脸,身于随着那漩涡的走向朝后旋转着飞了出去!那新鲜的苹果绿色像裹了一层水晶似的晶莹碧透。
人们惊呼着,朝摔出几米外的女孩奔去。
他大叫小藕,他一辈子也没这么大声地叫过任何人,简直声嘶力竭撕心裂胆——他扑过去,看见细细的血珠正从她脸上额上无数个伤口中渗漫成一条条殷红的线。她昏了过去。
何小藕伤好之后被校广播电台请去答记者问。她是一再拒绝的。最后记者堵到食堂门口,说你不去说说,对不起关心你的同学们。她只好去了。
记者问她看见灯掉下来,脑海里出现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她说没什么,就是想得躲开。记者说:可是你没躲开,而是把任和推出了危险区,你是怎么想的?她又说没想什么,不把他推开怎么着?记者说:你可以自己跑开呀。她说:我不想让任和受伤。记者又问:那你不怕受伤么?她说:我看见那灯掉下来,我有精神准备。他没有。记者说:无论如何这是一件舍己为人的好人好事,可以说你是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任和。大家都被你的行为感动了,当然特别是任和同学。看见新出的墙报了么?大标题是:“向何小藕同学学习!”你有何感想?何小藕开始觉得这记者罗嗦得有点讨厌。她说没有,这有什么好学习的?记者颇为尴尬地说:不可能的。你这样舍己为人,是该有个动机的。我想,这个动机一定很纯洁。
何小藕怒了!这辈子少有的几次,她冲人发了脾气。
“我喜欢他,行了吧?!”话一出口,她自己先红了脸。
记者也兴奋得红了脸。
‘那么说,你是因为喜欢他才救他的?”
短暂的沉默之后,全校的高音喇叭里同时响起一声惊天动地的“砰!”
何小藕不知道这段答记者问原来是现场直播。所有人都知道了她心中的秘密,所有人都听见了她摔门而去。
于是,何小藕从一个女英雄变成了爱神的化身。“向何小藕同学学习”的大标题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五个鲜红的大字:“爱情的力量”
可是小藕对这一切都不感兴趣。她既不想当英雄,也不想当爱神。这辈子她最想当的就是那个人的妻子。
这会儿,她感到了丈夫那凝固了万分之一秒之后又疾速迈出的步子,不由得呆愣了一下。
深秋的冷风趁机一路灌进那敞开的领口,在她的全身炸起一层冷战。她伸出右手将风衣领口环脖子掐紧了,脚下暗暗加了劲儿。她知道任和对汤潘从未真正表白过,这是让他耿耿于怀了半辈子的事。她知道,有她在,他就更不可能表白什么了。她于是寸步不离,紧随着丈夫,朝那闺中好友迎去。
任和握住汤潘的手,几乎说不出话来。这只五指修长的手冰凉得让他心疼。他真想将另一只手也扣上去,紧紧地给她捂热了,可他知道那样不合适。
“好么,任和?”她笑着,鼻翼两边划出两道浅浅的“猫须”。
“还行。”他说,放开她的手。他是不想放开的,可他没法J。
她瘦了。而且,不能不承认,是又老了一点,可依旧是美的,依旧充溢着灵性。连她身上那件洁白的细羊绒裙子也通人性似的熨贴——既不宽一分,让那消瘦了的身子感到空荡和寒冷;也不窄一分,让那依然高挺的胸部感到哪怕一丝一毫的局促——而是恰到好处地,像母亲的,不,是恋人的手,呵护着宝贝着包裹着那纤细而脆弱的身体。
她脆弱么?他突然想:她是看起来脆弱。
“你好么?汤潘。”他问,同时听见身后妻子的鞋跟敲打大理石地面的脆响。
他在心里皱起了眉头,他讨厌女人穿带钉的皮鞋——有种招摇过市的轻浮。没想到小藕居然买了这么一双鞋,而且穿到这样一个场合上来。可他来不及多想了。他看见,汤潘的眼睛正微笑着迎向那脆响——而试图躲开他。
他就横跨了半步,毅然决然地将自己的身体挡在她的面前——他要她看着他,只看着他。这一瞬,他要她只是他的。
“汤潘,你这样儿,我就放心了。”他以决绝的口气说了这么一句语义温柔的话。其怪异,果然让汤潘那本来充满暖意的脸变得局促而僵硬起来。
可是,一个比鞋底敲地的脆响更高亢而无法抗拒的声音打破了他的决心和这无人察觉的尴尬。
迈克尔·陈从门外走了进来。
他是从任和的身后走进来的,却完全是后来者居上。他毫不犹疑地越过面前这个瘦高的心里受着煎熬的男人,用自己宽厚的脊背将那小女人整个儿淹没了。
“汤小姐,你来晚了来晚了!”他一边甩掉身上的小羊羔皮夹克,一边伸出手来,又厚又长的大巴掌五指分开地张着,等着将那纤细的小手握了进去。
汤潘定了定神,才看清这个上身一件枣红色绒衣,下身一条蓝色牛仔裤,脚上一双巨大的印有鲜红的REEBOK字样的运动鞋的老头儿就是腰缠万贯的陈氏业主。那本来就黑,经日晒更上了一层釉似的脑门和脸在那群或西装革履或珠光宝气的客人们中间越发显得黑红发亮。
“下次我一定专门带你去参观我的温室。番茄、辣椒、西芹。茄子,样样随你挑!”他说着,将女人的小手热乎乎地握住。
“埃玛可没告诉我,你原来会种菜。”汤潘笑着,顺势把手抽了出来。
“她没告诉你?她当然没告诉你!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我其实是个农夫!”老当益壮的农夫哈哈大笑,简直笑震寰宇。旋即,又突然压低了声音。
“知道么?1000公顷,这块地皮光每年的地税就要这个数!”没等汤潘反应过来那个极端庞大的数字,他又自顾自地说下去。
“种了菜去卖,地税就减得差不多了。你知道,纽约的地产只会上,不会下。在这儿买地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为了就合那纤小的女人,他微躬着宽大的脊背,附在她耳边低语着,好像生怕她不明白自己的经营之道似的。
“迈克尔,还不快去换衣服呀!”
凌凤,以极好的女中音在客厅和门厅之间的拱形门那儿叫着。然后,美人鱼似地“游”了过来。
没错,她是游过来的,从透明的空气里,那被深秋的阳光照得晶莹发亮的空气里。空气如水,将那裸着的双臂轻轻托举起来,如微摆的鱼鳍,红旗袍长长的下摆从大腿根处朝后飘动,仿佛欢快甩动的鱼尾。
“汤潘小藕!”鱼鳍鱼尾静止之处,三个女人紧搂在一起。
何小藕第一个从那搂抱中抬起头来,仰脸看着比她高出半头的凌凤。
“凌凤你真变了呀你!”
“变了么?”
“长高了!汤潘你说她是不是长高了?这么漂亮!我的妈呀,你可真是丑小鸭变成天鹅了!”
“什么天鹅呀!”凌凤相当羞涩地笑了,然后真像天鹅似的将胸脯挺了起来。
汤潘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小藕你这么大惊小怪干嘛?何小藕说:她从前又黄又瘦的,怎么才来美国一年不到就养得这么水灵了?凌凤说:得了小藕,到美国以后我还瘦了呢!小时候我是又黄又瘦,那我就得一辈于又黄又瘦啊?小藕说:“你跟迈克尔……”话一出口又觉不大合适,便改口说:‘这地方真美,凌凤你够有后福的。”
凌凤说什么后福,就那么回事儿。然后她长出一口气说:真没想到咱仨能在美国见面。小藕说你女儿呢?不是说有个女儿么?凌凤的脸顿时暗下来,说在国内。汤潘见小藕一股劲地哪壶不开提哪壶,忙岔开话去说:真是,没想到咱仨能在美国见面,而且在这么个地方。凌凤却不理会她的打岔,依然沉着脸对小藕说:我会很快把女儿办出来的。然后又转向汤潘,冷着脸问这地方怎么了。汤潘说美呀,多美呀!居然是你凌凤的家!小藕两眼灯泡似的照着凌凤说,迈克尔特疼你吧?凌凤没说话,扭了扭脖子,真的,就像水中缓缓徐行的天鹅那样扭了扭脖子。然后,高贵而娇媚地笑了。
楼梯上传来那个老当益壮的男人洪亮的声音。
“我的女主人,怎么把客人搁在一边不管啦?”
打了领结的迈克尔·陈微笑着朝女人们走下来。
跟许多上流社会的社交晚会一样,一开始总是一些貌似无关痛痒没心没肺的寒暄。其实,人们彼此暗暗揣度着对方的分量,有权?有势?还是有钱?老实说,这样的社交令汤潘感到厌倦。倒不是说她有多清高脱俗,只因为跟那些议员或议员的儿女们,大亨或大亨的情妇们比起来,她的毫无根基的平民性或者说移民性好像一件廉价的衬衫被挂在五大道Saks(纽约最昂贵的时装店之一)的衣架上——周围的金碧辉煌更衬托出它的廉价。这又是她的敏感。其实,谁也没对她非礼或冷淡。每个人都似乎是在无意间谈起他们的家族或者政坛风云人物的趣事。谁也没想压她一头,谁也没必要压她一头。她,一个十几年前才从亚洲(日本韩国或马来西亚,谁在乎呢?)来的穷留学生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她只能是个捧场的主儿,一个能在适当的时候发出会心的微笑或惊叹的听众。这些年,她真的练就了一身捧场跑龙套的本事。这和过去的汤潘不同。过去的汤潘是骄傲的,清高的,不屑于巴结谁的。都说社会锻炼人,美国社会该是所有社会中最锻炼人的了——到处是诱惑,到处是陷阱。你得有靠山,还得自己走好。就是这么回事。
不过,这一回,她倒真感觉有些不同了。当人们听说她就是蓝诗波新上任的首席设计师的时候,几乎所有的脸都朝她转了过来。然后,就有几个分别戴着钻石、蓝宝石和翡翠项链的女人把她围了起来,跟她探讨下一季时装的流行趋势。汤潘觉得,她从没有在一个这样等级的Party上说过这么多的话并拥有如此众多的听众。
她不禁有点飘飘然了。这时候,她听见凌凤正把秦岭介绍给一个人。
“苏先生,我来给你介绍一个人。”凌凤说着,挽住在一身笔挺西装中显得更加英俊的秦岭。
汤潘听见秦岭自报了姓名。然后又是凌凤的声音。
“他是杰瑞·凯林工作室的建筑师。”这回她可没说秦岭是她姐夫。
杰瑞·凯林?!汤潘不由得要转过头去看他了!杰瑞·凯林是当今美国最著名的建筑家啊!
汤潘找个机会换了个角度,这样既可以从正面看见秦岭又不至于被人发现——他换了一身藏蓝色带隐条的英式三件套,样式不是顶时髦的,料子却极高档,更显出穿着者的持重风度。白衬衣上打一条枣红底带黄色图案的领带;西装衣襟敞开着,被插在裤兜里的双手自然地掠到身后,坎肩儿的最后一个纽扣很潇洒地开着。他正跟苏先生说着什么,偶尔微笑地望凌凤一眼。从侧面看,那与众不同的鹰钩鼻子越发显得如异峰突起。他的眼神——看凌凤时的眼神,也相当地与众不同。说是姐夫对妻妹的娇宠吧,又不全是;还有点别的什么,对,一定有点别的什么。
汤潘坐在两位女士中间,一边留意着远处的秦岭,一边听她们谈住在长岛的蒋夫人宋美龄如何如何。她似听非听,哼哼哈哈地应着景儿,注意力全不在这儿。她几次冲动地想走过去,跟秦岭说几句话。可还是没动。问题不在于这个行为本身,而在于隐藏其后的用意。
她觉得自己真有点不对头了。莫非……?她不愿意想下去。这莫非后面的东西看起来像个祸根。
她是决计不再轻易让自己堕入情网的。她也不可能。她的心早就关闭了,从荀大路离开的那会儿起。她的身边不是没有男人,中国的外国的都有,可她视而不见。她已经不年轻了,她知道,她比谁都知道这一点。可是她仍然视而不见。她是一只受过伤的狐狸,伤痛拿走了她的全部天真,还之以前所未有的狡诈。她学会了设防,对一切。
于是,她就做了件跟自己心愿相反的事——故意把后背冲着秦岭。可是她仍然听得见他,他的声音好像有种与众不同的穿透力,越过人群,越过人群中几十张不停开启的嘴巴和那些嘴巴里发出的频率不同音量不一的声波,飘进她的耳谷,无论她在哪儿。
她站起来去拿饮料,其实她一点也不想再喝什么了。可是她既不想说话,也不想听见他说话。
靠门边有一张铺了雪白桌布的长条桌,摆满玻璃杯高脚杯和各色果汁与酒类,还有一只水晶冰筒盛满了冰块。
汤潘站在桌前。这儿有鲜黄的橙汁,粉红的西瓜汁,金褐色的苹果汁和嫩绿的甜瓜汁,还有另外几种深紫的淡黄的深红的汁液,她一概都叫不上名宇。
因为不想喝什么,她站在那儿发了一会儿呆。
身后突然有人说话。
“趁天亮,我替你把车牌安上,好吧?”他说。
她先是被他吓了一跳,紧跟着血往脸上涌!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是或不是,好或不好。那时是中午,离天黑起码还有五六个小时。可是他等着她的回答,满眼殷切。她就朝他点点头。
他的眼睛倏地亮了一下,像一束平静的烛光里突然爆出一星蓝“我去把车牌拿下来,好吧?”
他又问。她又点点头。
为了等他,她纯粹没事找事地给自己倒了半杯西瓜汁,然后转过身来,靠着桌沿儿,慢慢地啜着。立时,她感到了那辐射,那具有相当穿透力的辐射!
她举目朝人群望去。
是他,任和,在大厅的那一头,越过或者干脆穿过所有华装美服的身体,将两束目光射到她的身上。
她被他射得转回身去,理亏似地,朝杯子里埋头,脊梁上感到隐隐的热。
秦岭终于从二楼拿了车牌下来,对所有关心他们去哪儿的人说着同样的话,来到院子里,两人才发现都忘了穿大衣。
汤潘长长地舒一口气。
“累了?”秦岭问。
笑容在他脸上绽开,鼻子两边出现两条深深的“猫须”,眼角弯了下去。这是一个将锋芒隐藏得很深的人哪!汤潘提醒自己。尽管他笑得善良无辜,对鹰钩鼻子的成见还是让她不由得存着一份戒心。
“哦……”她有些慌乱地嗫嚅着。“我想,我是不大善于Par-ty。”这句话本不想说的,不知怎么却脱口而出。
他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熟门熟路地在车库里找到工具箱。
“一个人被包围在一堆器官中间,要么是乏味要么是恐惧。你是怎么个累法?”
汤潘没听懂他,完全没懂。
“物欲,把人切割得支离破碎了。看我们在谈些什么?股票赛马房地产。只要你说的跟盈利有关,就有的是听众。否则,你在别人眼里,要么是个赚钱不得要领的呆子,要么是个故作清高的傻子,一钱不值。要做个讨人喜欢的人,你就得把自己包起来,包得越严越好,好像一个全身缠满了绷带的木乃伊。没人在乎你是哪年出土的。连你自己也越来越不在乎了。”他咚咚咚地敲着钉子。“这就是人的异化。”
汤潘被他此番骇世惊俗的论述惊得目瞪口呆。
他蹲在那儿,朝她抬起头来,示意她把工具箱移近一点。看她发呆的样子,他笑了,笑得——怎么说呢?相当宽容。
“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宇宙,但在现实中却成了碎片。”他看了她一眼,在工具箱里找着什么。“现在的社会就是这么一种状态:每一个人都像是从身上锯下来的一段肢体,一个手指,一个脖子,一条胳膊或一条腿,但从来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他找到一把镙丝刀,开始用它固定车牌。
汤潘跟他面对面地蹲着。正午的阳光把他那双凹陷的眼睛埋在阴影里。她动弹不得。
汤潘第一次觉得被震撼了,37年不遇的震撼!多年来散乱的思想和感受好像突然间找到了归宿!混沌开始沉淀,浮上来的是清澈的思想。
“这不是我说的。是马克思。他一百多年前就看到了人类的这一步。这钉子不能用了。”他放下镙丝刀,在工具箱里找钉子。
“你是说,客厅里的人全是……”
“不一定全是,但我敢断定,大部分是。”
“那我呢?是一条胳膊还是一条腿?”
“你。你是个不爱说话的人。”他找到一根钉子,拿起来瞧了瞧,并没看她。与此同时,一个无辜的笑容一点点在鹰钩鼻子两侧“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跟他们一样被异化?”
“感觉。”这回他看着她说。
“真没想到,凌凤有这么个能掐会算的姐夫。”
“小凤总是喜欢叫我姐夫。其实,我和她姐姐两年前就离婚了。”
汤潘的心突突地跳了起来!奇怪,自己这个裹在无数层绷带里的木乃伊真有复活的可能?!
“你呢?能问么?”他直起腰来,微笑地看着她。
“什么?哦,我……一个人。”她慌里慌张地支吾着,把目光移向别处。
他却突然改变了话题。
他问她有没有去纽约上州滑过雪。她说没滑过,这几年忙得连年假都顾不上休。然后她说:滑雪一定心旷神怡吧?他说:回头咱们滑雪去,好吧?他说好吧,可并没有看她,好像是在问他自己,或者根本就谁也没问。他掏出一张名片并把他的手机号码写在了上面,交给她。她说她忘了带名片。她就浑身摸遍了找纸,结果还是没有。他伸出一只手说:写这儿吧。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了。他的手是悬空的,她每一用笔,他的手就被接下去。她就只好用左手从下面托住他的手。
他的手掌厚重而温暖。她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手对那只手的留恋。她是缓慢地将自己的手抽回来的。她不想那样,可她没法儿。
这个无意而为却又意味深长的动作最终被一声颇为气急败坏的啪拉声打断。那余味,那可能绕梁三日或至少在这两个大冷天儿不穿大衣非站在院儿里说话的人之间回旋良久的余味就此夭折。
二楼卧室敞开的窗口里露出凌凤华丽的脑袋。
“怎么啦你们?”本来同样华丽的女中音居然隐隐地有了一丝黯淡。
汤潘感到自己的右手从那温厚的掌心里倏地滑落,像一只断肢,因为失去了依托而变得冰凉。
她刚要仰头说没事,听见房门轰然而响,任和不紧不慢地叫道:“谁的车坏啦?”
汤潘回头一看,发现任和也没穿大衣。
【第六章】
凌凤家晚会之后的两个星期里,汤潘每天都在等秦岭的电话。家里和办公室的电话她都给他了,假如她不在,他也可以留言,再说还有E-MAIL。可是没有,什么都没有。
好几次,她把他的名片拿出来,看着那上面他手写的手机号码和BP机号码,一只手就情不自禁地放在了电话机上,直放到手心渗出汗来。
她知道,先给他打电话是极不明智的。首先,她并不清楚他对她究竟是个什么感觉。没错,他是给了她所有关于他的通迅地址和号码,可这能说明什么呢?充其量就是表示愿意认识并在双方都用得着的时候保持联系。自从成了首席设计师,人们大多是这样待她的。一大堆号码外加E-MAIL地址,好像生怕她跟他们联系不上似的。既然人人都这么做,那秦岭的做法也就实在说不上特殊。汤潘想:假如他对自己并无深意,冒冒失失先打电话过去,自己必定尴尬;假如他对自己确实有意,那又何必着急?倒不如摆个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架子,等他先出手,自己再从容进退。
理论上是这么回事,可事实上,他却比她主动得多。
一个36岁身居高位年薪丰厚聪明过人的单身女人,在感情生活上极可能是濒临匮乏的。原因简单极了——可供她选择的男人实在太少。第三者,她不想当。倒不是道德情操有多么高尚,主要是怕麻烦。剩下的就是那些离了婚的男人。
离了婚的男人,说句不好听的,大多像熟透的南瓜——成熟的金黄的确风采迷人,可芯儿里却保不准有一堆纠缠不清的丝丝缕缕——前妻、孩子。财产纠葛,真正是剪不断,理还乱。那一番滋味,不尝也知道,准好受不了。
秦岭算是离了婚的男人里最理想的了——他没孩子。
可是想来想去,汤潘还是没有办法探听到秦岭对她的想法,问凌凤?恐怕不行。汤潘甚至觉得,这事最好别让凌凤知道。
就只有等,像一尊渴望抚摸的雕像,很酷地俯视着过往的人群。没人知道,她的心里其实悲哀得要哭了。
可汤播毕竟是汤潘,她是不会让自己坐失良机的。她感觉得到,秦岭目前没有固定的女友,而他的选择余地比她大得多。她决定,假如到这个星期五他还不来电话,她就只有先行出击了。
感谢上帝,他的电话就在星期五下午,她刚吃完午饭,正准备对雷恩办公室开例行公事的“碰头会”的时候来了!当那浑厚的低沉的不知经过多少公里天上和地下的电缆传导过来的声音在她的耳谷里响起的时候,她的心雀跃了!
“这个周末有空么?咱们看红叶去,好吧?”他说。
又是那个“好吧?”,貌似问句,却完全不是问句的自言自语或自行其事。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自荀大路之后,她没对任何一个男人有过这样的等待——那矜持的无望的苦等,那等不来就宁愿豁出去让自己难堪的准备。这会儿,她完全忘了该怎样故作矜持、从容进退,她只是说:好的。
那天夜里,汤潘做了一个梦。她梦见秦岭在一棵火红的枫树下吻了她。那棵树真红啊,红得让她形容不出。她一下子醒了,就再没睡着。第二天一早,她带着两个重重的青眼圈赴约的时候,他问:“昨晚又加班了?”
她笑笑,不置可否。他一边把那辆黑色日产吉普车开上道,一边说:“我有一个野心。”她问是什么。他看着前方说:“改变一个女强人。”然后他牢牢地盯了她一眼,让她知道他说的就是她。
她的心动了一下,笑着问:“你说谁?”他笑而不答。她又笑道:“我可算不上女强人。再说,我哪儿不好了?”他并不看她,一边转动方向盘,一边低声说:“你哪儿都好。”他的声音确实很低,像是自言自语。她突然想起昨夜的那个梦,就不再出声,心咚咚地跳得快了。
街上的车子多了起来,秦岭像是全神贯注地在开车。到车子快驶上通向新泽西州的高速公路的时候,他打开了车上的CD唱机。然后说:“这个盒子里有CD,看看你喜欢什么。”
汤潘照他的指点打开两个前座之间的盒子,将几张CD胡乱翻了一通,她的心里突然有种莫名的紧张和不安。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一下子就跟他单独相处了,这个男人——两个星期来让她坐卧不安的男人,她究竟了解他多少?她凭什么就喜欢他了?凭什么就思恋他了?她其实根本就不认识他呀!除了知道他是凌凤的前姐夫、著名建筑家杰瑞·凯林旗下的建筑师之外,她对他一无所知!
可是,他像是偏不给她思考或反悔的机会,突然说:“我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鼓起勇气,给你打那个电话。为了那个电话,我攒了两个星期的劲儿,下了两个星期的决心。”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却十分清晰。他还是不看她,手握方向盘,朝前方的远处笑笑,像是自嘲。
她的手停在那些CD盒上,不能动了似的。她抬起头来,用微弱到连自己也听不太清的声音说:“我也是,一直想……”
他在这时回过头来,他们的目光相遇了一瞬。只一瞬,他就又转过头去开车。后面的车开始超车,一辆飞驰而去的红色跑车还猛虎似地咆哮了一声,显然是嫌他开得慢了。
她靠在椅背上想:“完了。”
她本来是决计不再轻易堕人情网的,可今天这样的一拍即合显然太轻易了点。她清楚地知道:36岁,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早已不再是轻易谈爱情的年龄。她甚至怀疑世上是否真有这玩意儿,还是它本来就是人类的幻觉,是男人和女人不得不相互依赖着彼此扶持着走过漫长人生的时候骗骗自己的游戏?不这样怎么办呢?不这样,人生就显得太长太冷清太寂寞。她是不打算再投入了——那个幻象,绚烂无比却终将消失的幻象。她要在确认了那不是幻象之后才可以投人啊!她该好好地了解他,除了为人之外,还有他的经济状况,这不是今天生活中最首要的事吗?她是过来人啊!怎么竟一下子全没有了过来人的狡诈呢?车子驶上通向七星湖的林间公路的时候,汤潘突然惊叫起来。她看见了路边的一棵树。秦岭停了车,汤潘便恍恍惚惚地朝那棵树走去。她觉得实在太不可思议了一一这棵树竟跟昨晚梦中的那棵一模一样!
它生在路边的一个小山坡上,在那被秋色尽染的层林里傲然凸立出来。它的树冠丰茂火红,所有的叶片都红得那么熟那么透那么完全彻底,在风和阳光里飒飒地发出齐唱。它像一个巨大的火团,升腾于万紫千红之上!不,火团没有它那么纯净,它更像一轮刚出地平线的太阳,纯红的,不掺一丝杂质的,在碧蓝的晴空下几乎有些失真的……汤潘回头对跟上来的秦岭说:“我昨晚做了个梦……”
她感到他的手放在了她的肩上,渐渐触到了她的脖子。他的手,今天不似那天那么温暖,碰着她的肌肤,凉凉的。
她接着说:“我好像梦见了这棵树……”
她又感觉到他的双臂从后面慢慢地环绕了她,将她整个地拥进他的怀里,她感到他的嘴唇……她的浑身都颤栗了!
她想:完了。汤潘啊汤潘,你真是不可理喻!可是她的身体义无反顾地迎向他去!她的双臂忽地张开,像鸟儿的双翅!顷刻之间,又像缠绵的青藤缠住了他的脖子!
【第七章】
何小藕进门的时候眼里含着泪,圆却带了个尖下巴颏的小脸儿皴了似的红通通的,第一句话就是:“任和要离婚!”
说完,她一屁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大衣也不脱,呆呆地瞧着汤潘。
汤潘也呆了,两人对看了好—会儿。何小藕又说:“他在外边有人了。”一双细细的吊眼儿静静地瞄着汤潘。
汤潘手里的咖啡壶抖了一下,刚开的水泼溅出来,烫了她的手。谁有外遇她都信,任和?不可能!
这样的判断当然基于她对任和与小藕以及他们夫妻关系的深入了解。任和是个认真的男人。在汤潘看来,他是很有些认死理的。比如他对自己的爱慕都到了那个程度,却从没面对面地问过她一句:爱还是不爱。他知道她不爱他,他认定她不爱他。他不问,不是不敢,而是认为没那个必要。可不管她怎样,他是非她不爱的。这一点汤潘早看出来了——他真是孤独啊,那个叫任和的男人,他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他的爱情并不建立在对方是否回应和如何回应的基础上。说白了,他爱你与你无关,那是他一个人的事。所以他不问不悔。这就是汤潘总是对他狠不下心的原因,她甚至觉得他跟小藕的婚姻其实也是那孤独的爱情的果实。
爱情。不是对小藕,而是对她——汤潘。
任和首先看上的是小藕的贤良。她的一切都远不及汤潘那么出类拔萃。这是她平淡的原因,也是让任和接受她为妻子的理由——她从不争强好胜,喜出风头——像汤潘那样,爬山还要给人个冷不防,包抄到你前头,居高临下地朝你伸出救援之手。那样的事小藕是绝不可能做的。她就是随着他,走到哪儿都随着他。她还有一颗顶能容忍的心,把那男人的痛苦和着她自己的关进心里锁上。
汤潘明白任和的选择——想要个叛逆的得不到,就干脆娶个贤良的。明摆着,只有这样的贤良才能容忍他对另一个女人如此深刻的向往。
正因此,从他们结婚那天起,汤潘就确信任和是不会抛弃小藕的,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需要,就像鱼儿需要水,植物需要阳光,他需要这种无条件奉献出来的爱情——一种良性的调节,使他不至在孤独中发疯。汤潘还知道这世上惟一能跟小藕争夺这个男人的就是她,而她是绝不会那么做的。当初那两口子婚礼在即的时候,汤潘也曾想过作为闺中好友提醒一下小藕,可是她忍住了。那不是她该说的话,假如她还想跟小藕做朋友的话,这个事上最好闭嘴。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执著执拗过于认死理的任和竟然在她和小藕之外而“外边有人”了!
莫名其妙地,她有了种遭背叛的感觉,好像任和的外遇不仅是对他妻子的背叛,也是,或者更是对他崇拜多年的偶像的背叛!男人男人!汤潘禁不住在心里愤愤起来。
“那女的是谁?”汤潘把咖啡壶里的热水往茶杯里倒。
“不认识。挺瘦个女的。汤潘,比你还瘦呢。”何小藕咬了咬牙,圆圆的腮帮子上居然起了个棱子。
这个比喻令汤潘颇为不快,她使劲儿忍着才没朝小藕翻个白眼。
茶水从杯子里满溢了出来,溪流一般在桌上延伸。汤潘惊呼着四处找抹布。
“任和要干嘛?跟她结婚?”她终于找到了抹布,奋不顾身地截住那溪流的去路。
何小藕往沙发背上靠去,她根本没注意到汤潘的惊呼和桌上的茶水,甚至都没听清汤潘问的什么。她还是没脱大衣,在冷风中冻过的脸乍一遇了室内的热便灼红起来;原本顶齐整的短发给风吹乱了,有几缕凌乱地在耳边支棱着。她两手摊在膝上,目光凝滞在空中的某个地方,像是盯着空气的一个分子发呆。
她不能相信,那个有着金子般心灵的男人要将她抛弃了!当年,她是几乎冒着生命危险才获得了这个角色——被那个男人所疼爱与呵护的角色。这是她婚前的想法——一个男人既然决定娶一个女人就一定会珍爱她宝贝她。婚后她发觉其实并不尽然。可她不想承认这个发现。她不想承认,任和娶她不是出于爱情。
她跟任和的关系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是在那次答记者问之后。她一气之下泄露了天机。她不是有意的,只是心里太满太闷,被这多年来的心事撑得炸开了口子。没想到,一夜之间,她竟有了成百上千的支持者和保护者——全校师生一致认为:伺小藕与任和是天生地设的一对。
她跑去跟任和解释。她当然解释不清什么。任和淡淡一笑,一点没有怪罪她的意思,说:你愿意的话,咱们毕业就结婚。
何小藕完全傻在那儿。这个曾让她憧憬过多少年幻想过无数次的求婚似乎太突然了点,太潦草了点,也太平淡了点。可她还是接受了,还是觉得幸福了——她将成为他的妻子,这是一件多么令她心醉神驰的事啊!
新婚之夜,她问了他一句所有女人都曾不厌其烦地问过她们的男友或丈夫的话:你爱我吗?这辈子,她只问过他这一次。她不是早个想问,而是不敢。直到那喜盈盈的红色窗花在密闭的窗帘后向过路的夜行人宣告这小屋里的幸福的时候,直到她对那可能得到的答案有了百分之百确实的把握之后,才问了。
他没说是或不是,只嗯了一声,便将她揽人怀里。
那就够了。她笑自己问得多余。不爱,他娶她干嘛?他是有一颗金于一样的心的。小藕觉得一个男人对爱情的态度绝对反映了他的人品。当年任和对汤潘的那份深情是颇让她感动的。现在他娶了她——她知道自己不如汤潘那么叫他魂不守舍,可那句话怎么说的?平平淡淡才是真呀!他既然决定娶她,就一定会宝贝她。她就使出浑身解数先宝贝起他来。
任和是朝鲜族,却不吃猪肉,饮食习惯完全是回民式的。而何小藕在大学里就是有名的“食肉动物”,三天不吃红烧肉就馋得流口水。为了“他不喜欢猪肉味”,她居然放弃猪肉,改吃牛羊肉!任和是北方人,天天要吃面食,馅饼肉饼葱油饼,打卤面热汤面炸酱面,还要佐以各色小菜——炸辣椒炒干丝拌海蜇。酱牛肉腌咸鱼臭豆腐……却从不自己动手。而何小藕是江南女儿,在学校里顿顿打米饭,从没见她吃过馒头面条。为了“他喜欢”,她愣是练就了一手面案功夫。
朋友们来了,成群结队,小藕就是厨师;人走了,她摇身一变,成了清洁工洗碗工!
任和抽烟。他双指夹烟,皱起眉头猛吸一口的老道劲儿在大学里曾被女生们视为无人可比的男性美。结婚以后小藕才知道,任和嗜烟如命,睡前一支睡醒一支,像一日三餐一样准时无误,睡前这一支还非得在被窝里抽。小藕是提了意见的,不奏效。怎么办呢?她就跟他生了个儿子。从此,跟儿子睡一个屋了。
不过,这些都是小节。问小藕幸福不幸福?回答绝对是肯定的。一个贤良女人想望从男人身上得到的一切都在那儿——可靠的为人,出众的才华,一流的人缘儿。他本身就是座金矿,能让她,总有一天能让她过上最甜美的生活!还要什么呢?是啊,还要什么呢?世上本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呀!
汤潘从佐治亚州立大学转到纽约时装大学的第二年,小藕作为公派留学生到了紧邻纽约的宾西法尼亚州立大学。那以后,他们夫妻俩为了小藕是否按期回国的事发生争执,最后还是小藕延了期,任和带孩子来陪读,再考上哥伦比亚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任和毕业那年,他的原单位——某中央直属部门来信催他回去,似乎还放出口风说,将予以破格提拔重用。小藕那时候已在宾州大学留校执教,并有资格参加讲师的评选。要知道,像社会学这样的文科教职是极为难寻的。可任和要走,她就跟着他走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呗。”这是她的原话。心甘情愿,千金难买个心甘情愿!过去大家为任和的侠肠义骨而折服,如今小藕的德才兼备却着实有点胜他一筹的意思。
作为何小藕最铁的姐们儿,汤潘第一个出来摆公道。她说:“任和,你上辈子一定当牛做马来着。不然,怎么修得小藕这么个贤惠媳妇?”在场的人都笑。任和也笑笑,没露牙,不那么灿然。小藕细长的眼睛从一旁淡淡地瞄着他。
于是,举家回国。
可是,回到原单位的任和,重用的事却耽搁下来。原因是顶头上司跟他不对付。
这样在国内呆了三年,他始终是处里资格最老的处员,比处长年龄还大。两年前,一个驻纽约的国际组织需要一个英语好有学位的中国官员,拐弯抹角找到了任和。他往司里一报,居然批准了!
到司里告别的时候,他感觉司长的态度格外热情,不像以往一见他就耷拉下眼皮子,恨不得当时就双目失明似的。这回,司长的脸笑开了花,大声招呼他坐坐坐。从这罕见的热情里,任和听出一点东西——如释重负。很巧,他也有同感。
于是,再度举家西行。
那是1995年的春天,美国东部各大学正嚷嚷着教育经费紧张而大张旗鼓地精兵简政的当口儿,何小藕居然又悄没声儿地在纽约的一所大学里找到了教职。还是照样把丈夫孩子照料得好好的,学年末又拿了个优秀教师的证章回来。
这么个女人,公平而论,只用贤惠二字来评价已远远不够。
这么个女人,既有为家庭甘愿牺牲自我的传统美德,又能随时随地在充满竞争的白人世界里踢蹬出自己的一片天地,若是蒲松龄在世,准是“聊斋新编”里的人物!
这么个女人,居然也难逃离婚大潮的荡涤而沦为被抛弃的对象?!
她不叫屈,汤潘也得替她叫屈!
汤潘见小藕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便不再问什么,只催他脱了大衣。小藕却说不,我坐一会儿就走。汤潘说:“你急个什么?这时候还不晾他一晾?他不来请你,就别回去!”小藕抿一口茶说:“儿子没人管呢。”汤潘说:“让他管嘛!让他也知道知道没有你是个什么滋味!”
话音刚落,汤潘就在心里愣怔了一下。这话,她是想说得理直气壮些,绝对替天下受苦人打抱不平的劲头儿。可不知怎么,说出来,听起来,却有那么一丝丝的虚弱和空洞——任和能不能没有小藕且不说,小藕能不能没有任和呢?还有她,汤潘,她明确地拒绝了他一辈子,真真心心怜惜了他一辈子,现在他突然离她而去,离她们而去——她才猛然发现,这么多年来,她其实——天哪,谁说她不在乎那个不爱说话的男人?——她一直都在享受着他的爱呀!他的不求回报的关怀,不厌其烦的提醒,他的隐忍他的沉默,在这冰冷无情的世界上,他是她永远的归宿啊!那个怀抱,她随时可以扑进去哭诉;那份深情,随时准备给她天底下最纵容的娇惯。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象征——她的生命价值的象征。不是么?被一个如此优秀的男人如此深刻地爱着,对于任何女人来说都是绝对的骄傲。
可是他不干了。没有预兆没打招呼,冷不丁地就这么扬长而去!
而她呢?却突然发现,这个世上其实没人能代替得了任和。荀大路?不;秦岭?也不。
任和离她而去的时候,汤潘的心里有了一个永远填不满的空洞。
汤潘慢慢走到落地窗前,弯下腰,一盏一盏地,把放在地板上的十几盏蜡烛全点亮了。
那其实是十几只玻璃杯,每个杯子里有一截短粗的白蜡。映了夜景的落地窗像一面带画的大镜子,将烛光收了进去;摇摇曳曳的烛光又将那镜上的画映照得似真似幻起来。
汤潘就地坐下,看见一盏盏烛光里都是任和的脸。这辈子,她头一次这么想他。
何小藕的声音喃喃地从沙发那边飘来:“他说他是铁了心了……”
汤潘回过神来,说什么,铁了什么?她回头看见何小藕已经脱了大衣,侧卧在长沙发上,胸前紧搂着一个蓝黄两色图案的织锦缎小靠垫。那个靠垫——印有Cartier(法国著名时装珠宝品牌)金豹图案的——蓝得深沉,黄得璀璨的精美靠垫,是汤潘某一年过生日任和送的。
“我也铁了心了……”
泛漫的烛光里,躺着的女人目光迷离。她挺费劲地翻了个身,“我跟他说了,要想出我这个门,只有一个可能:躺着出去……”说完,便脸朝里睡了。
汤潘哆嗦了一下,不知是被那人命关天的梦呓吓的,还是被没关严的窗缝里漏进来的冷风吹的。烛光也跟着哆嗦起来,瑟瑟地,抖成一片。
【第八章】
妈来信了。龙飞凤舞的两页纸。
这些年来妈的字越写越大,越写越潦草。她常用的那枝圆珠笔有些漏油,几乎隔几个字就会有一横一竖或一撇一捺被一团蓝色的油糊住。看得出,每一笔她都用了好大的力气,像一个脾气急嘴笨的人,语未到,意先行。每一笔上,汤潘都看出她的那个急。
她有太多的话要说,太多的意思要表达。可说来说去,就那么几句话。只不过,同样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换了语气。妈写信几乎没有标点,只用一个点来断句。问号惊叹号破折号之类更不在她的使用范围之内。语气,全在那力透纸背的笔画里了。
她说:前几天下楼时不慎一脚踩空,跌伤了膝盖。
“不过.已经没事了。”她接着写道:“好在是没事了,若是真有什么,有谁管我。”
整个一句话没一处漏油,全是因为笔画轻飘无力,宛若她凄凉的晚境。
汤潘知道,妈是为了她才没有再嫁的,因为找不到一个能视她为己出的男人来做她的父亲妈的丈夫。假如妈当年不那么苛刻的话,现在总该有个人陪伴左右,何至如此凄凉无助?就是说,妈的孤独是因为她。为了她,妈是甘愿做这个牺牲的。可妈要她知道这牺牲的巨大和不平凡。只有她知道了,感恩了,甚至为自己无意中的罪过而痛恨自己了,这个甘愿才显出它凄楚的甜美。
“你上次说的那个电脑博士,我同意,搞理工科的人比较实在,可靠,你这个年龄,耽误不起了,如此人合适,就不要再犹豫来犹豫去的,最好把照片寄来我看,趁我还能动(我今年已60岁),可以去帮你带带孩子。”
汤潘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提到个电脑博士来着。
同意的意字那最后一点儿,一摊蓝油糊住半个字,可见她多么地同意!括号中的60岁却又是极为轻描淡写的笔触,好像写了又不想让人看见似的。
妈60岁了么?汤潘记忆中的妈总是40多岁的样子——长出耳垂一寸的直发用两个黑色金属卡子别在耳后,不烫不吹,直溜溜垂挂着,好像制面机里刚压好的挂面。精巧的小脸儿上,一双大无畏的眼睛——妈的眼晴并不算大,却极有神,黑亮得在无论多少人头攒动中也能一眼将你抓了去。脸上,有着明显的胖过又瘦下来的痕迹——嘴边两道细细的长纹。自从和爸离婚,妈便开始瘦,直瘦到这两条纹路再也退不下去,如同岩石上的水纹,凝固的波痕说一个悠远的故事——千百年前,那儿曾经是海。
冬天,她常穿一件毛蓝色(近乎于海蓝色)中西结合式棉袄罩衫。罩衫的小竖领上翻出衬衣的白方领。那其实是个假领子,就是那种一个领子连着一小块布和两条松紧带的东西。这种领子很是经济实惠,给人的印象是你有很多件不同花色的衬衣,洗起来也方便快捷得很。汤潘记得,上中学的时候,她和妈每人只有两件像样的衬衣,却有好几个假领子。
夏天,妈很少穿裙子。有一条,也是毛蓝色的。只是在学校有大活动的时候才配了白衬衣穿。
汤潘上大一那年的中秋,妈就穿了这条裙子。
那年中秋他们家过得很隆重。因为汤潘考上了第一志愿的重点大学,爸妈都很高兴。她想——至少一开始她是这么想的——这个中秋是爸妈给她的庆功会。妈说,爸也会来家里吃晚饭!
那年妈整40岁。看来40岁的女人比30岁的宽容得多。妈是从不原谅爸的,可说到爸来吃晚饭的时候,怎么就觉得她的语气里有种掩饰不住的喜气?这将是他们家十几年中的头一次团圆饭。
那天,汤潘从西郊的大学回到家已将近下午5点。想到妈可能还没回来,就拿钥匙开门。
门从里面打开了。门厅里没开灯,昏暗中,是一个打扮入时的女人。
当时还没流行隐性眼镜,为了漂亮,汤潘总是把那副瓶底厚的深度近视镜藏在兜儿里,实在非看不可的时候才戴上。
她慌忙掏兜儿,摸出眼镜,戴上。
眼前这女人,头发是烫过的,波浪优雅地从耳后绕过,一件开身白毛衣,配的就是那条毛蓝色西装裙,裙筒不松不紧地裹着她丰腴却绝不肥胖的腰身。
“妈——”汤潘大叫:“烫头发啦?!”
“好么?”妈竟羞涩地红了脸,一手去抚弄头发。
恰在这时。半开的门外响起了脚步声。
爸,穿了一身半旧但熨烫得十分平整的蓝色中山装,微笑看出现在门口。
汤潘早知道爸要来的。他真的来了,却仍是叫她惊喜。
“爸,妈烫头发了!你看,好看么?”她兴奋地忘情地不顾一切地把自己投身到那久已忘怀的父母双全的幸福里去。
妈不好意思了似的,一转身进了厨房。爸从提包里掏出一纸包月饼和一本书。书是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的自传。那以后直到大学三年级,汤潘都梦想当一个像她那样的记者,走遍全世界,为自由呐喊。那天爸还很有眼力劲儿地发现汤潘那屋的一个窗子插销不结实了。他跟妈要了工具,将那插销重新钉牢。汤潘看见妈将锤子递到爸手中时的眼神。妈什么时候用那样的眼神看过别的男人?不一会儿,妈端出来第一盘菜。她没像平时那样从厨房里跪着嗓子叫:“吃饭喽!”要是第一声汤潘没应,第二声准比第一声高一倍,要是第二声还没应,那下面的话可就不怎么客气了:“吃饭啦,小姑奶奶!”
今天,妈悄没声地端出来四盘菜。汤潘赶紧扔下正在大谈法拉奇的爸,奔进厨房。妈正嘘着气把一个大汤碗往外端。
“还有汤呀!”汤潘简直受宠若惊了。
她们一般是不喝汤的。妈说起爸的种种不好时常提起的一条就是饭前一定要喝汤。汤潘想,妈跟爸离婚以后大概就不再做汤了。因为汤跟那个伤透了她心的男人有太深的关系。
这会儿,汤潘惊得忘了在桌上放那块隔热的木板。
妈用全身端着那碗汤,朝她努努嘴,她才突然醒悟过来,赶紧去拿木板。
妈小心翼翼地把汤放下,长舒一口气,笑了。
爸在这儿,妈的心情就这么好!
汤潘一下子开了窍!心里的惊喜撞得她差点翻个跟头!
那顿饭她吃得心不在焉,整个心思都在盘算一件事——怎么给爸妈创造个机会,让他们破镜重圆!
吃过饭不久,她就咳嗽起来,然后跑进卫生间擤鼻涕。因为没有鼻涕,所以故意把水龙头开得哗哗响。
“感冒啦?”妈问。
“有点儿”她说。
“明天不去学校行不行?”
“那可不行,明天的课特重要。我早点睡就行了。唉,真倒霉,想跟你们多呆会儿呢!”汤潘伸个懒腰,进了自己的房间。
妈给她拿来感冒药。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吃了。反正也死不了。这样,他们会更放心些,会以为她真是感冒了,睡着了。
汤潘真的关了灯,躺下。爸妈在妈那屋说话。起初,他们是开着房门的。汤潘叫道:“妈,把门关上好么?”爸就站起来说:“我走吧。”汤潘大叫:“爸,你别走,怎么着也得等我睡着了你再走呀!”妈笑道:“这孩子,都大学生了,还跟个小不点儿似的!”
不想睡觉的时候闭眼躺着是件很难受的事。感冒药本来是可以让人犯困的,可汤潘却睡意全无。听不见他们说话的声音,她就想象:要是爸妈真的复婚了,他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她想象着周末从学校回来,叫一声“妈!”,再叫一声“爸!”,那将是多么地幸福!
过了好久,她听见他们那边好像有搬动家具的声音。
在他们这个两居室的小单元里,妈的屋子是卧室兼做客厅的。有一张单人床,一张可以做折叠床的沙发,一个书桌,一个书架。偶尔有女客人留宿,沙发就变成床。打开那床时候,就有这种吱吱吭吭的响声。
汤潘的心狂跳起来!好像在那屋里将与一个男人共度这月明之夜的不是妈,而是她自己!她紧张,很紧张。她是在这种从未体验过的崭新的紧张中入睡的。
半夜的时候,她醒了,没敢开灯,摸着黑,蹑手蹑脚地打开房门。
妈的房门没关死,那条金黄色的缝隙里坐着那对怨偶。沙发床真的被打开了,他们背对着门,就坐在那床上。爸脱去了外套,只穿着白衬衣,一只胳膊搂着妈的肩膀,另一只胳膊垂着——既没搭着床沿也没放在膝盖上,就那么没着没落无精打采地垂着,让人怀疑那只胳膊是不是断了;妈穿着睡觉时才穿的碎花小褂,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哭声并不大,却极伤心,差不多是肝胆欲裂。在爸的搂抱下,妈的身于似乎没什么反应,好像她已经全身心地沉浸于自己的悲哀之中,或者仅仅是出于礼貌才没有起身将他抛在一边。于是,那个搂抱的动作在这嘤嘤的悲泣之中越发显得无可奈何起来。
汤潘关上门,坐在黑暗里发呆,不祥的预感压迫得她几乎不能呼吸。
早上醒来的时候,妈已在做早饭。她那屋的门大开着,沙发床和单人床都在原来的地方,好像从没挪动过位置。
妈的脸色平静,甚至淡然,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汤潘先是想问:“爸走啦?”,觉得不好;又想问:“爸什么时候走的?”,也觉得不好,明知故问的痕迹太明显。
妈匆匆嚼着一块炸馒头片,嚼得漫不经心。汤潘注意到,两个黑色金属卡子又回到了她头上原来的位置,将那本来十分优雅的波浪死死地卡在耳后。她已完全恢复了平时的装束——蓝色的确良裤子,浅灰色外套,开得极保守的领口露出蓝白格衬衣的领子。
“妈,您怎么又用那两个卡子?还是昨天那样好。”汤潘说。
妈看也没看她,淡然一笑,说:“就这样吧。”
汤潘说,第一堂课10点才上,她可以稍晚点走。
“别忘了再吃一次药。”妈走的时候嘱咐她。阳光从东窗射进来,照见妈眼睛下的两个青圈。
“暧。”汤潘乖乖地答应着。
她是必怀叵测的。
妈走了之后,汤潘坐在自己的床上,双腿在床沿下来回荡着。这是她的习惯动作。奇怪,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每到必须做出重大决定的时候,她就显出这么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其实,心里全不是那么回事。
妈房中书桌的抽屉里有一个日记本。
汤潘知道偷看别人的稳私是件很丑恶的事,可这个隐私和她有着太深的不可分割的关联,由不得她不去探听。
那个抽屉似乎总是锁着。
她轻手轻脚地走进妈的房间。在离桌子还有两步远的地方,回头看一眼单元门。门好好地关着,没一点动静。
她坐在桌前的椅子上,手触到了抽屉的木头把手。
没锁!抽屉居然哗地一声被她拉开了!一本褐色牛皮纸封面的“工作日记”静静躺在里面。
汤潘怀着一种自我宽恕了的罪恶感打开了妈的日记!
几年后,妈也对她如法炮制,却惹得她大发雷霆。其实,妈之所以那样迫切地要探听女儿的隐私,不也是因为这隐私和她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么?其实,她们彼此间这种偷偷摸摸的行为全是因为她和她本是这世上关联最深的两个人。对,骨肉,这个前世即定,无法选择无法更改的因缘将她们拴在一起捆在一起,永永远远地纠缠不清!
汤潘的手指抑制不住地颤抖着,迅速翻到日记的最新一页。
10月6日星期三中秋晴在一行例行公事的文字下面是满满一篇龙飞凤舞的字迹:“休恋逝水休恋逝水体恋逝水休恋逝水休恋逝水体恋逝水体恋逝水体恋逝水休恋逝水体恋逝水体恋近水休恋近水体恋逝水体恋近水体恋近水体恋逝水……………………”
这四个字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直到纸的尽头,才以四个惊叹号恨恨地罢了笔。妈写得那么用劲,有好几处纸都被笔尖钩破了。
这四个字汤潘很熟,那是妈爱唱的程派名剧《锁麟囊》中的一句唱。那段词是这样的。
一霎时把七情俱已昧尽,渗透了酸心处泪湿衣襟。我只道铁富贵一生注定,又谁知人生数顷刻分明。想当年我也曾撒娇使性,到今朝哪怕我不信前尘。这也是老天爷一番教训,他叫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妈在这时候写下休恋逝水,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整整一个星期,汤潘都在琢磨这四个字。
周末按惯例到爸那儿去。她问爸:你和妈有可能复婚么?这话对妈她是无论如何也问不出来的。不知为什么。好像妈和她是两个同样脆弱的玻璃人,任何轻微的碰撞都有可能使她们同时粉身碎骨。
爸很惊讶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沉默。汤潘知道情况不妙,从那天夜里门缝中的情景到妈的日记里那令人不甚理解的四个字,不祥的预兆已经十分明显。可她还是不死心,想得到证明,搞明白究竟为什么不行。
好半天,爸才说:‘是我不好,不怪她。”
‘你不愿意复婚?”从小,汤潘就按爸妈各自的要求称爸你,称妈您。
爸又看她一眼,脸上是一种很为难很为难的颜色——窘迫懊恼悔恨无奈,要什么有什么。
“没那么简单。你还小,不懂。啊?!”他像哄小孩那样哄着汤潘不要再纠缠下去。
“有什么复杂呢?就是咱们三个人的事儿呗!只要你同意,妈同意,我更同意!”
爸抬起一只手在汤潘头上轻轻拍了一下,那双本来就亮的大眼睛更亮了。汤潘看见,那里面竟蓄满了晶莹的泪水!
“妈妈是很好的人。我……,配不上她……”爸蹑嚅着说。
这是汤潘有生以来第二次见爸哭,没法形容他的泪水给了她多大的震撼。她似乎隐约感觉到爸说的“复杂”的含义。这个世上竟没有一件尽如人意的事啊!她也就糊里糊涂地跟着哭了起来。然后他们说起了坦克,是爸先说最近又糊了一只“挑战者”(英国主战坦克),他同时递给汤潘一条又干又硬的旧毛巾。汤潘知道那是爸的洗脸毛巾,是这屋里最清洁的东西。它原本该是雪白的吧,经过长年累月的被污染和被洗涤,已经变成了灰的,所有蓬松的纤维都被磨平了。死掉了,如一块风干的猪皮。汤潘想,这毛巾戳在地卜准倒不了。她真奇怪,自己哭成这个样子,怎么还会有心思产生如此不严肃的想法。她用那扎脸的毛巾擦了擦眼睛,嗅到那上面父亲的气味,和他第一次抱她时的气味没什么两样。汤潘冲动地想说这味道使她多么激动,可说出口的却与之毫不相干。
她说:“妈其实特喜欢你的坦克,她把最好的一块纱巾罩在上面挡灰,真够意思的。”
爸愣了一下,显然对此新闻毫无精神准备。汤潘看见,爸的眼里倏地闪过一道光芒!那双大眼睛——她突然想到光彩照人几个字。就是这双眼睛,闪着如此明澈而动情的光芒的眼睛让20几年前的妈坠入了情网,井永世不再移情!
汤潘她爸真被感动得够呛,他怎么也没想到那个倔强的好强的被他伤透了心想宽恕他又做不到的女人居然……居然……他的心蓦地抖了一下,像一个在寒冷中冻得太久的人乍一进入烧了旺火的屋子,连耳朵也发起烫来。这时他注意到女儿的目光,那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称的洞察秋毫的目光。他有些窘,便低下头去,抚摸着那只新做的坦克,说了一句跟此时心情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你妈就像这坦克,一辈子压着我。”
汤潘那由于爸眼中的光芒而发出光芒的双眼蓦地黯淡下去。她知道一切都无可挽回了。其实,那时的汤潘远没有她爸想象的那么老成,刚才那傻里傻气的哭就说明了一切。她看见了爸的激动,也看见了他的畏缩,可对自己看见的一点也不明白。
十几年后回想起来,汤潘觉得爸妈没有复婚的直接原因可能只有一个。而且,这件事一定发生在那个中秋之夜。或者说,在那个月明风清的夜晚,有一件事该发生却没发生。责任在爸。所以,他才会说他配不上妈。不过,这是他们的隐私,她无权过问,只能猜。
可有件事汤潘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在她长大成人后的这许多年里,妈仍然没遇上一个让她可以忍受的男人。还是她早就决意再不去忍受谁?那她干嘛还一个劲儿催自己的女儿结婚?汤潘决定先不把和秦岭的相识告诉妈,免得将来无法收场。
【第九章】
安瑟尼·奥尔森真的坐不住了!如果说一年半以前汤潘占据了他在蓝诗波大楼33层的拐角办公室而使他极为难堪却仍能勉强保持表面上的平静的话,那么现在,面对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首席设计师和盘托出的“革命方案”,他终于暴跳如雷了!
他一直坚信汤潘这个首席设计师是当不长的。选汤潘,绝对是雷恩的一着急棋,急中难免生乱。他不信,以他的天才和在时装界滚爬多年的经验都救不了蓝诗波,她一个来美国总共不过十几年的小小中国女人就能?他等着看她垮下去,倒下去;适当的时候,还会助上一臂之力,将她推了下去。
其实,连雷恩也知道蓝诗波不能没有他安瑟尼·奥尔森。否则,干嘛不干脆解雇了他了事?或许雷恩是等着他自己提出辞职?不,这绝对不可能。跟雷恩共事多年,对老搭档的脾气他还是了解的。雷恩曾口口声声说,让他当蓝诗波时装设计部总顾问。虽然是个虚职,他也忍了。他要坚守住这块阵地,不能为一时的荣辱而失了大局。他知道时间会验证一切,到时候还得是他来收复失地!
他是怀着颇有点幸灾乐祸的心情来到Vermont——纽约州北部一个以红叶著称的小城——参加这个一年一度的蓝诗波首脑会议的。尽管汤潘的人鱼装在98春夏装中成为红极一时的焦点,本季度蓝诗波成衣的总销售额还是比去年同期下降了一个百分点。瞧吧,看她怎么收拾这个烂摊子!想到这儿,安瑟尼·奥尔森的的心情竟前所未有地舒畅起来。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第一天开会,汤潘就将一个全新的改革方案和盘托出,其主旨——光想想都叫他咬牙切齿——竟然是打破蓝诗波的招牌套装!
他不能不说话了。套装,那些在套装之王的桂冠之下显赫过多少季节的美丽套装,每一套,都是他的骨血啊!
他突然觉得,首席设计师这个职位相对于他的套装来说其实是多么地微不足道!他突然感到一种庄严的悲壮的像一个人捍卫他的人格尊严一样的视死如归的东西——首席设计师可以不当,他的套装谁也别想动!蓝诗波——想到这儿,他几乎要流泪了——蓝诗波不能没有那些套装——那些渗透了他2O几年心血的套装!没有了它们,还叫什么蓝诗波啊!
他狠狠地盯了一眼对面那张清秀小巧的脸,右手指节重重地敲在光亮如镜的会议桌上。
这个貌似古朴,实则现代化设备武装到牙齿的一流度假旅馆是每年年底董事会开会之前,蓝诗波首脑们共商大计的地方。这会儿,宽敞的会议室里回荡着一个英国口音浓重的浑厚男声。
“档次!”他用了Class一词。“是蓝诗波的百年传统。最考究的面料,无懈可击的套装。我们的套装,其精致完美华丽,至今无人企及!据我所知,许多人把蓝诗波的套装当作一件珠宝或古玩来投资。她是昂贵的,可她正配那昂贵!她是历史,是文化,是艺术!她……是无价的!扔掉套装?扔掉套装就是扔掉蓝诗波!”他几乎颤抖着举起那杯没加糖的英国咖啡。
没人出声,所有的人都沉默着。
汤潘一动不动,看着桌面上映出对面那个男人的脸——颠倒的,还有点扭曲。她搞不清那扭曲是由愤怒所至,还是桌面的折射效果不佳。她就抬起头去看他。
她惊异地发现,那张她看了近十年的脸在这短短的一年半里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他戴了一副长方形宽边琇琅镜(他过去可是极少戴眼镜的),一条深长的皱纹如沟壑一般从两个镜片的连接处直伸到额头正中。原本长而鼓地额头又拓宽了些似的,明晃晃地摆着两列皱纹。她真不记得他脑门上的皱纹有如此的深度和密度——在那条直伸到额头正中的“深沟”两侧各有三条成正弧形的皱纹纵向排列,其整齐划一简直像是手刻出来的。更奇怪的是,“深沟”到了额头正中突然变成了一根青筋,将整个额头一分为二。这会儿,那条青筋暴起着,而“深沟”却越发显得幽深莫测。原本削瘦的脸颊多了些肉,却并不均匀,凸一块凹一块松松垮垮的,像是全靠那块皮拢着,否则就会从脸上脱落下来;眼袋不那么清晰了,被眼镜遮着,连同那双灰色的眼睛,在镜片后面更加难以捉摸。
他没看她,依然沉浸在那理想捍卫者的悲壮情绪里。那最后一句:扔掉套装就是扔掉蓝诗波!让汤潘不禁想起文革时红卫兵的口号:谁反对毛主席谁就是反革命!
这是汤潘第一次参加蓝诗波首脑会议。会议一开始,雷恩就点名让她先说。
窗外,十月的枫林火一般地燃烧起来,像是暗暗地为这初次挂帅的小女人助阵。
汤潘喝了一口茶。她偶尔也喝咖啡,但重要场合只喝茶,浓浓的铁观音。咖啡让她心跳加快,茶却使她头脑清醒。
她知道,大时候到了。这个看上去如此纤柔的小女人用眼睛的余光环顾了一下四周,她立即决定:省去一切拐弯抹角的铺垫和序言,直切要害。
“我要改一改蓝诗波,我要让她在我的手里从一个雍容华贵却了无生气的贵妇人变成一个自然潇洒,容光焕发——喏,一个从那火红的枫林中向你跑过来的生机盎然的女人!”
雷恩的眼里闪过一道亮光。那亮光仿佛兴奋剂,隔着桌子注进汤潘的血液。此时,她的英语如此流畅,思路如此清晰!
“人民需要‘人民的王妃’(英国首相称戴安娜王妃),也需要人民的时装。听听消费者的声音吧!时装是为人设计的,不是为摆进橱窗,束之高阁的。要是百分之九十的消费者对我们的服装只抱着可望而不可及的态度,我们就该问问自己:问题出在哪里?”
会议室里静极了。没人动,没人咳嗽,没人喝水,甚至没人在椅子上悄悄挪动一下屁股。
“打破套装,发挥单品优势,随心所欲地搭配组合,两套衣服穿出四套的效果。面料上也大有可为,比如:可以用二成的开司米毛料混纺代替造价昂贵的纯毛开司米,完全能够拥有百分之百的温暖质感。这样既降低成本又能争取更多的消费者,何乐而不为?”
汤潘环顾桌于周围几张事关重大的脸,觉得嗓子有点干,可她顾不上喝水。
“我们甚至还可以打破蓝诗波一向只以事业有成的中年妇女为对象的刻板形象,打破灰色、棕色或深色条纹格子这类惯用的中性颜色,用一个系列,尝试一下诸如鹅黄嫩粉之类的暖色,给蓝诗波一个改头换面,让她年轻一点,实用一点,更吸引人一点!”
安瑟尼的雪茄举在嘴边,好久不吸,已没有了火星。他好像并未发觉,继续举着。雷恩兴奋得鼻子发红。
这个好脾气的爱尔兰人有一个高大而生满雀斑的鼻子。鼻子好像他心情的晴雨表。喜了怒了,鼻子就红起来。一颗颗雀斑好像熟透的草莓上晶黄的小点,将鼻子映衬得更加不可忽视。假如他听你说话时鼻子发白,你最好暂停。那说明,你的谈话正叫他腻烦透顶。
雷思是聪明的。对于蓝诗波的现状,他比谁都清楚。连续几年销售量大幅度下降,亏损严重。面对一个个摒弃传统,日新月异得令消费者们痴狂的新生代品牌,时装大牌蓝诗波仿佛汪洋中的一个孤岛,纵然孤芳自赏,洁身自好,却难逃被淹没的命运。
此时更换首席设计师是他的眼光和魄力。他选中了汤潘,就是要给时装大牌一次新生。这是其一。其二,近年来,时装界飚起的中国风不能不算一个因素。他埋在心里没说出来的下一个步骤是:向广阔的中国市场进军!
不管情愿不情愿,他知道蓝诗波非改不可。可心里,却又与即将成为往昔的一切难舍难分。所以,他留着安瑟尼,像是留住一点旧日的情怀,这对他是个安慰。对于汤潘和安瑟尼之间不可避免的矛盾和冲突,他佯装不知。
不过,汤潘知道:他既然选中了她,就会不遗余力地扶持她,她的成功就是他的成功。因此,在他面前,关于安瑟尼的尖酸使坏,她只字不提。她清楚他们老哥俩的感情,这事上得特别小心。
她只跟他谈工作。常常是她前脚从他办公室里出来,后脚安瑟尼就被叫进去。至于雷恩对安瑟尼是安抚还是命令,汤潘才无所谓呢!只要她的计划得以实施,她对一切都不在乎。
今天,汤潘明显地感觉到安瑟尼的愤怒与往日不同——这个改革方案比抢了他首席设计师的宝座更叫安瑟尼·奥尔森坐立不安,简直就像是要他的命!作为同行,汤潘的心中倒颇升出几分同情和敬意来了。
“如果我们现在还保持一成不变的模式,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蓝诗波真的会丢在我们手里。”她平静地说,有意避开安瑟尼那老狼盯着胆敢造次的小羊羔似的目光。
安瑟尼在鼻子里冷笑一声。
“现在最容易做的就是以挽救经济效益为名,短视地去迎合那些必然是短命的低级趣味!蓝诗波是从传统里走来的时装大牌,是时装界的贵族,不是马路边草棚里的——”他用了“SonofabitCh!”——“狗娘养的!”
汤潘睁大了眼睛!在座的所有人都睁大了眼睛!雷恩的鼻子更红了。
“O—K—。”雷恩出来和稀泥了,这个想要革命又不忍与传统告别的人痛苦地干咳了一声。
“这个,我们明天继续讨论。”他相当抱歉地看了汤潘一眼,又赶紧把目光移开。
这是蓝诗波一行在Vermont度假旅馆逗留的第三夜,也是最后一夜。明天下午,所有的人都将启程返回纽约。这个晚上,雷恩说,大家好好轻松一下。
这件怪诞之极的事就发生在那大夜里,其怪诞绝对超出了汤潘的想象力。汤潘并不是个太自负的人,但对于自己的想象力,她一向认为还算丰富——比如那无所不至的敏感——她觉得,就跟她那与众不同的想象力有些关联。可是,敏感如她,对那件事却没有丝毫的预感。
其实,什么也没发生。既没有蒙面人跳窗而人,也没有鬼魂从壁橱里钻出来,窗外,月光如水,万籁俱寂,被夜色染成墨黑,又被月光照亮的枫林轻轻地唱着催眠曲。
晚饭后,雷恩说,去楼下吧台坐坐吧!没人反对。
去酒吧之前,汤潘回了趟房间,给秦岭拨个电话。没人接。他的录音电话简单至极,只有三个字:请留言。汤潘留了言,告诉他明天就回纽约,今晚就不用打电话了。她知道,如果她不先下手为强的话,秦岭的电话准会在半夜三更把她从酣梦中拽出来,让她灵魂出窍地以为闹了火警。他是个作息时间极不规律的人。
她已经对命运臣服了——她并不了解他,绝不深知他,可是她爱上了他!就是这么回事。她认命了。除了命运,还能什么别的解释么?整了一下脸上的妆,又在吃饭吃掉了口红的嘴唇上重新涂一层多维润唇膏,再补一道肉色珠光口红。
镜子里的这张脸清丽而沉静。漆黑蓬松的短发配一袭白色无袖长裙,一条柔软的黑色开司米披肩随意地揽着纤柔的肩膀。像牙白色的手臂,修长,像古典油画中仙女的手臂,是可以摘取圣果的。
这儿有一道皱纹。不,是多了一道皱纹,是那种再长的睡眠也去不掉的皱纹。朝镜子笑一下,别矜持,最放肆地笑一下。
鱼尾纹肆无忌惮地透过化妆水、美容液、营养霜、粉底、香粉和淡淡的胭脂跃然脸上,没有丝毫羞怯,不见一点矜持!
汤潘扭开脸,走出洗手间,一边用两个食指轻轻抚看两边的眼角,好像这样就能把那些厚颜无耻的鱼尾纹抚平似的。她突然想起妈说过:我年轻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化妆品。爸说过:妈妈年轻的时候比你漂亮,而且她从不化妆。
妈是美丽而贤良的女人,可爸却背叛了她。这就是世道的不公平。
妈为什么不再找一个呢?难道除了爸之外,再没有任何男人叫她心动么?酒吧里,乐队正在把一首著名的摇滚乐曲演奏得震耳欲聋。一阵哄笑声透过那乐曲吼叫的空隙从吧台那边传过来。
汤潘走过去。5个坐在高脚凳上的男人一起转过身来,那本来可能爆发得更大更放肆的笑声在他们的喉咙口被强压了下去,以至于其中两个人咳嗽起来。只有安瑟尼·奥尔森悠然地斜倚着吧台,张开着的嘴巴里放出一连串毫不抑制甚至故意放大的笑声。
“什么这么好笑?”汤潘搭讪着,并不看安瑟尼。自从那天他对她口出不逊以来,她还没正眼看过他。
雷恩关照她要了一杯加勒比著名的咖啡酒Tiamaria加冰。汤潘明显感到,那天的事之后,雷恩对她似乎倍加关怀,好像以此表达某种难以启齿的谢意或歉意。她明白,这是因为她没有当场回敬他的老搭档一记耳光而酿成一场无法收拾的混战——这给了他面子。她当然得给他面子。他是她的依靠她的大树她成功的基石。还有一点,他忘了。她是一个来自孔子的故乡,深谙“小不忍则乱大谋”的华夏女儿。
“亲爱的,你不会想知道的!”安瑟尼·奥尔森端起他的伏特加。铜质的笑声使杯中透明的液体不安地晃动起来。
汤潘立即后悔问得多余。男人在一块儿谈论得最热烈的还能是什么?那一瞬间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性别——蓝诗波六人首脑中惟一的女性。
酒保笑眯眯地看着她。在她看来,这个男人笑得那么不怀好意!
他妈的,连酒保也是男人!她在心里骂道。
又是雷恩出来和稀泥,扯起别的话题。汤潘强撑在那儿,可她明显地感觉到——她坚信这不是她的过于敏感——男人们对于刚才的话题意犹未尽,包括雷恩在内。
看来这个酒保是个很会说笑话的家伙。而且,当然是荤笑话。
她提前告退。她知道,这是在座的男人们此时此刻最希望的事。他们当绅士当得有些累了。于是,她识相地成全了他们,也成全了自己。
她也真的累了,回到房间冲了澡,倒头便睡。
电话铃声大作的时候已是午夜1:45。
汤潘强睁开眼睛,抓起话筒。
一定是秦岭。她想,看来先下手为强并没能阻止他的夜袭。
拿起听筒。那边是一个有着纯正美国口音的男人。
——对不起,这么晚打扰你,汤潘小姐。
——你是谁?——我叫克里斯·瓦利亚诺,是何小藕的朋友。
他的声音低沉甚至暗哑,吐字缓慢,好像每个字都在喉咙里称了斤两之后才出来。
汤潘一激灵,睡意顿消。
——何小藕?她怎么了?!
她的脑海里立时闪过一连串可怕的念头。车祸?飞机失事?虽然睡眼朦胧,汤潘的大脑却立即开始了运作。她想:要真是这类事故,干嘛不通知任和而来找她呢?难道他们夫妇都……她吓得简直不敢想下去。哦,或许,还有一种可能,鉴于何小藕目前的精神状态,事情也许更可怕。她突然想起那天何小藕说任和要想离婚就只有死路一条的话,身上立时起了冷战!
“没事,我想她没事。”话筒那头的他说。
汤潘疑惑得无以复加。第二个系列的猜测飞快闪过。此人是精神病患者,私人侦探,或者联帮调查局!
“是这么回事。请听我解释。”那个人说得更慢更费劲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汤潘警觉地问。
他好像在那边喝了口水。
“小藕跟我提起过你。那是……很久以前了。”他低沉的声调里仍能听出对往昔的怀念。
汤潘实在按捺不住了。
“请你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我在这个旅馆的!”她提高了声音,用命令的口吻厉声说道。
“从一个朋友那儿。世界,有时候很小……”他的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了,那强打精神的幽默就此夭折。“我知道,找到了你就找到了她……”
汤活已经基本断定此人属精神病患者之列,她决定不再跟他纠缠下去。
“我能为你做什么吗?”这句话完全出于她一贯的教养,她就准备放下听筒了。
“我跟小藕,我们曾经相爱。八年前,她还怀了我们的孩子。”那声音再度暗哑下去。
“什么?!”
仿佛心脏中弹,汤潘本能地用中文大叫一声。这个男人刚说的几句话在她心里引起的反响,其怪诞程度就如同有人告诉她:何小藕其实是个男人!
“我快死了。”他的声音反而清晰了一点。“是喉癌。”他又没了声,好一会儿才接着说下去:“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她,想再见她一面。或者,至少再听听她的声音。可是,旧的电话和地址都找不到她,我找不到她了……”汹涌而出的语流又一次被堵在喉咙口。汤潘听得出,话筒那一头,他正憋红了脸,艰难地与喉咙搏斗。
“能再说一遍你的名宇么?”她颤声说。
“克里斯·瓦利亚诺。”
【第十章】
汤活打电话约何小藕出来。
必须承认,何小藕那一向听都听得出的贤良开始在她的面前走样。尽管她一再告诫自己,那个瓦利亚诺极可能是个骗子或精神病患者,小藕是无辜的。要真是那样,她就建议小藕诉诸法律。可要不是那样呢?要是瓦利亚诺说的都是真的呢?不能想象。
当年发现荀大路另有女人的时候,她的惊讶也不过如此。不,远不如现在。潜意识里,对于男人,汤潘是有精神准备的。这个准备来自多年来妈的教诲。所以,当年对荀大路的离去,在她的心里,伤感超过了惊讶和愤怒。男人男人,对于男人,你能要求什么?可是,何小藕不同。汤潘一直认为自己是彻头彻尾地了解她的,几乎跟了解自己一样,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比了解自己还了解这个旧日的老问学。想想,多少年来,她以为知根知底,无话不谈的女友结果这么大的事瞒着她!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在人们面前苦心编织的竟是一副虚伪的面具!
可是,汤潘又动摇了。
小藕虚伪么?她放弃宾州大学的教职跟任和回国是真的,她放弃国内刚见起色的工作又跟他回来,也是真的。这样颠三倒四的折腾不是一般女人受得了的。她简直像一件行李,随他拎到哪儿都没有怨言。
汤潘于是又内疚起来,责备自己怎么竟会先人为主地听信了那个陌生男人的话。
何小藕走进咖啡馆的时候,汤潘完全没认出她来,直到她走到跟前,叫出了汤潘的名字,汤潘才被吓着了似地张大了嘴巴,直瞪瞪地盯着眼前这个矮胖的女人。
才不过两个月的功夫,何小藕胖多了。原本挺精巧的小脸儿变得肥嘟嘟的,有点浮肿似的鼓涨起来,把那双挺有韵味的凤眼儿生生地挤成了两条缝;宽阔了不知多少倍的腰身偏偏给塞在一条包身的收脚裤里;裤子虽是黑色的,但因为过于包身,那臀部和大腿上的赘肉便一块块地凸现出来。她的发型也变了,朴素的学生式短发成了半长的披肩发,烫过之后,蓬蓬地披了一肩。
她从门口朝汤潘走过来的时候,脸是逆光的。汤潘看不清她的五官,只瞥见这个小个子胖女人的耳朵上有两只星星状的小金坠儿,忽忽悠悠地荡来荡去。
“你,你……”汤潘你你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胖了20磅。”何小藕坐下,挺从容地把拥到前面的蓬发理到后面去.又跟等在一边的侍者要了咖啡。
“怎么回事?”汤潘问。
“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就想吃。炸土豆片、玉米片,Junckfood(泛指高脂肪食品)。”何小藕轻描淡写地笑笑,耳朵上的小金坠儿不停地摇晃着。
汤潘突然可怜起她来。不管那个瓦利亚诺是真是假,她现在是孤独的痛苦的,也许还是灰心的,如此快速的增加体重说明了她的精神状况。人在苦恼的时候总要设法寻求解脱,从另一个人那儿,或者从一袋上豆片里。
“哎,什么事还不能电话里说,这么神秘?”何小藕说。
汤潘笑笑,其实她是不知从何说起。
“烫头发啦?”这是纯粹的没话找话。
“好么?”这回何小藕的神情不似刚才那么从容了,等着裁判宣布比赛结果似的,眼巴巴地瞧着汤潘。
汤潘想说,可又觉得说不出口,就说:“怎么想起来烫头发了?”
“咳,到这个岁数,不打扮打扮,不更被人当烂菜叶儿了?”
汤播知道她指的是任和,就问:“任和怎么样?”
“还行,最近倒是不闹了。儿子跟他哭过一回,说爸爸别走。哭完就连着发了三天烧。他一直守在床边,看得出来是真害怕。从那以后再没提过离婚的事。就是没话,好像我欠他债没还似的。”
咖啡来了,何小藕把脸凑在杯口上,让冒出的热气熏着。
“他跟那边还有来往么?”
“不知道。每天下班就回家,吃了饭往床上一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她继续熏着脸。
“你打算怎么办?”
“他要是跟那女的断了,我能原谅他。”何小藕从杯子上抬起头来,平静得近乎无关痛痒似地说:“汤潘,你还不知道?男人都跟馋猫似的。再说,还有儿子。”
汤潘没说话,只一直盯着小藕瞧。小藕察觉了那眼神,细长的凤眼瞟一眼汤潘,淡然一笑。
“要是你,早吹了是吧?”然后垂下眼去拿杯子。
汤潘犹豫起来,说还是不说呢?说吧——眼看小藕的日子刚刚平静下来,这一块石头扔进水里,不定又会激起多大波澜;不说吧——瓦利亚诺已经不久于人世,要是小藕真跟他有过一段情,至少在死前见上一面,总不至于悔恨终生。再说,还有自己的好奇心——想验证这个贤良女人的真伪。
“有个叫克里斯·瓦利亚诺的……”汤潘终于还是说了。
何小藕细长的眼睛转瞬之间睁大了两倍!一霎那,上眼睑从一个平缓的弧度变成了饱满的半圆!她居然有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一一这么多年来汤潘都没发现的又大又亮的眼睛!
她认识那男人,她的表情已经默认了!
“你怎么认识他?”明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恐,一只受到威胁的兔子的惊恐。
“我不认识他。他说,是从别人那儿搞到我的电话的。他是在找你。”
何小藕的上身猛然前倾,两个胳膊肘支住桌面。小木桌剧烈地摇晃了一下。
“他要我把他的情况告诉你。这是他的电话。”汤潘说着,把一张Vermont度假旅馆的便笺从桌面上推过去。
“他都跟你说什么了?”何小藕的手指紧捏着那张纸,前倾的身子缓缓向后,小心翼翼地靠在椅背上,眼睛不再瞪着,锋芒全都收进那平缓的细长里。
汤潘却突然改了主意。她决定对何小藕和瓦利亚诺的关系佯装不知。她决定成全何小藕,如果何小藕决意瞒下去,她就帮着她瞒下去。她只是非常地遗憾,好像一个无意中窥见别人隐私的人,并不想看见眼见的一切,却对上帝的选择无可奈何。
“他让你告诉我什么?他怎么了?”
“他说他得了喉癌,是晚期。”
靠在椅背上的身体又一次冲到桌前,咖啡被震得从杯子里泼了出来,何小藕的眼睛再度变成半圆,又立即恢复了原状。不,是比原来的细长更细长——她眯起了眼睛,脸上的肌肉猛地抽搐一下,好像哪儿疼似的,目光仿佛挨了一瓢冷水的火苗迅速黯淡下去。
汤潘以为她马上要哭了。可她没哭,眼睛盯住桌上花瓶里那束藕荷色干花,一动不动。好半天,才长出一口气,抬起眼睛。她的眼里是干的,干得跟那瓶里的花一样,没一点水分。
“没办法,汤潘,我答应了任和,不跟任何人说的。”
任和居然也知道这回事!事情真是越来越超出汤潘的想象了。
“觉得被我骗了,是吧?汤潘。”她可怜巴巴地看着汤潘:“咱俩本来是无话不谈的。可是,任和,他不让我说。”
“别说别说,千万别说!”汤潘把头摇得像波浪鼓似的。“人本来就该有点属于自己的秘密。”她相当宽容地一笑。下面的话本来是不该说的,可不知怎么,面对何小藕理亏似的歉疚样儿,倒觉得非说不可了似的。
“无话不谈,其实都是自欺欺人的事儿。你不觉得吗?人生来就是一个一个的,注定了的孤独。可人偏偏害怕孤独,千方百计想从其他生命中找共鸣,找一个可以倚靠的支撑点。所谓的无话不谈不就是这么回事么?其实,在跟孤独的决斗中,人永远是败者。这是人类起源的时候就决定了的事”
汤潘叽哩呱啦说了这么一大通,何小藕一直静静地听着。等她说完,何小藕才说:“你还是生我的气了。”
何小藕还是把什么都告诉了汤潘,倒并不全为了对老友的歉疚。她是非得跟个人说说,克利斯快死了。这个消息之沉重,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需要个人——像抬一袋泡了水的水泥一样——跟她分担一下。管他是谁呢?只要他愿意听。
她记得,那是个下午。1988年9月的一个下午。她前一天才到了美国宾州大学,刚在学校宿舍里安顿下来,就打电话向博士论文导师报到。导师说:“明天来我办公室吧。不过,稍晚点。”她等他说几点,他却不说。她就只好问几点钟合适。他说:“下午。下午吧。4:00p.m.”他像是生怕她搞不清上下午似的,特意在p.m上加重了语气。
4:00p.m,她准时到达。办公室大门敞开,却没有人。整条走廊都静悄悄的。下午4点,教授们大都下班了,几乎所有办公室都房门紧闭。她站了一会儿不见动静,就在门上轻轻敲了敲,叫道:Excuseme(对不起)!”
“Yes!”一个声音不知从屋子的什么地方传来。
这间办公室并不大,家具也不太多——张大写字台,几个书柜,一个电脑桌和两张沙发,门口的衣架上挂了一顶黑色宽边呢帽。
她刚纳闷这人能藏在哪儿,写字台下黑乎乎的空档里露出一张脸来。确切地说,应当是一个脑门。那一刻,当何小藕瞪大眼睛,顺着又一声“Yes!”寻声而去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个光亮而饱满的脑门。一小撮汗湿的头发粘在脑门正中,满脸的络腮胡子。
“对不起,能帮我把那个插销拔卜来么?”脑门说。
何小藕走进屋,从对面墙上拔下插销,又蹲下来,递给他。这回她看清了他的全貌——脑门确实宽阔,却并非脱发所至;头发虽不算浓密,却也蓬蓬勃勃覆盖了全局;浅灰色的眼睛表情本来相当真诚,却被框在一副烟紫色椭圆形眼镜里,显出十分的滑稽和怪异;极薄的上唇埋在浅褐色的大胡子里,看上去像没有似的。
那眼镜的颜色和形状,何小藕想,绝对不像个教授戴的。
“Thankyou!”他从她手中接过插头,又钻回桌肚里去了。
一秒钟之后,室内突然灯光大亮,书柜顶上还奏起了轻音乐。何小藕抬头一看,柜顶上,一个精巧的小人儿正在一只带金边的红绒盒上跳舞。看来那是个电子八音盒。
“好了好了!”脑门从桌肚里钻出来。何小藕这才注意到他穿着一条洗退了色的牛仔裤,显然是个电工。她刚想问他知不知道瓦利亚诺教授在哪儿,他已几步奔到门口。
“这下实现全部自动化了!”他说着,扳动门边的电灯开关。全屋的灯,包括那个八音盒就关了停了,再开了唱了,“妙极了!”他试了几回,满意地搓着双手,笑容可掬地朝何小藕转过身来,伸出一只手:“克利斯·瓦利亚诺。”
何小藕呆在那儿——这就是她未来两年中的博士论文导师克利斯·瓦利亚诺?!
他请她坐,然后开始谈话,既没问她的研究经历,也没谈未来的学习计划,而是自我介绍了他的婚姻状况、家庭状况。他说他有两个儿子,他的妻子总说自己有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就是他。他说:“我这人很孩子气,总是抑制不住去做自己认为好玩儿的事。我妻子受不了这个,我们就离婚了。当然,这不怪她。”
他这番开场白真让她莫名其妙。她不远万里为赶在开学头一天拜见导师,甚至错过了两天以后儿子的生日,原来就为了听他这一通离婚心得?她当时想:这人有毛病了,离婚后遗症。要是他整天唠叨他离婚的事,可怎么好?这时候,他问:“你呢?能说说你么?”他的目光要多殷切有多殷切,好像她不是他的学生而是一个无话不谈的老友。
这会儿,她注意到他身后的一个书柜里摆满了装在镜框里的蝴蝶标本。看来这个瓦利亚诺教授除了善于实现办公室自动化,对捕捉和收集昆虫也十分热衷。
她说:“我没离婚,有一个儿子,缺的是个博士学位。”
他仰头一笑。后来她发现这是他的习惯动作——仰头一笑,用于对别人的理解或宽容,对自己的谦虚或解嘲。
他说:“学位好办,学问可难办得多。告诉我,你是想要个学位还是想要当个学者?”
这倒真把她问住了。说老实话,她是太需要个博士学位了。那时候,她所在的那所全国重点大学里已是个博士成堆的地方,没个博士学位,在职称评选方面很难竞争得过。可是说拿学位是为了评职称,未免显得过于功利主义;说立志当个独树一帜的学者,又怕他期望过高,搞得自己骑虎难下。再说,她还觉出他好像话里有话不便明说似的。
她就说:“我还想回我现在的大学教书。”
他扶一下烟紫色眼镜说:没野心?现在的知识妇女个个都是野心勃勃啊!说完,又颇意味深长地盯了她一眼,好像在说:早看透你了,为名为利,从实招来吧!
何小藕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来美国之前,好多经验人士就告诫过她:在美国要懂得推销自己。中国人那套谦虚美德只能使你拱手把机会让给别人。而且,还没人会觉得你是在谦虚。连你自己都说自己不行,你一定是不行的。在美国,不论商界还是学术界,有一分就得说两分,先让对方对你另眼相看,拿了机会再说。至于那剩下的就是玩命干——所谓苦干加巧干。惟一得避免的就是砸锅,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成功了,下一个机会不请自来;失败了,认倒霉,老老实实靠边站。这就是新大陆的游戏规则。
她知道这是她在新大陆的第一步,关键的一步:赢得导师的好感。她知道这时候是拿出那张目录的时候了——她在国内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其实这张单子早在申请学校的时候就寄过来了。可她怀疑他根本没看过,否则怎么会有刚才那个关于学位和学者的问题?或者还有一个解释,就是她对文章光题目就让他看不上眼。反正,她觉得这个人有点笑里藏刀地不怀好意。所以她一下犹豫起来,新大陆的游戏规则也给忘在了脑后。
她没动,说我尽力而为。他看了她老半天,说你不像是从中国大陆来的。她说:你是说我不够野心勃勃,是么?他不笑了。她这才发现他其实有一张相当端正或者从表情上说是相当正经的脸,完全不像笑的时候那样玩世不恭,他严肃地看着她说为什么。她说:我不想对你说我能做什么,因为我还没做呢。他伸出一只毛茸茸的手说:欢迎你,MS.Chen。她说谢谢,我姓何,He。他哦了一声说:这名字有意思。她知道他暗指He在英文中是男性“他”的意思。她说这是一个普通的中国姓氏,然后从包里拿出那份目录说:这是我发表过的文章目录。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把梗概翻译出来给你。他说好的,He,这个字他发的是男性“他”的音[Hi]]。他意识到错了,忙不迭地想改口,嘴唇开合了几次也没找到正确的发音,她笑了,说:何,他学着她的样子说何,很久以后他自己坦白,头一面他本来是蓄谋要把她吓走的。他不想带中同大陆的学牛.是因为以前带过的几个心服太多,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有什么外遇。任和是她想要的男人,她嫁了他生了儿子,还要什么呢?她该是天底下最满足的女人才对。
她更没想到会跟克里斯有什么。从一见面她就不怎么喜欢他。瞧那烟紫色的椭圆眼镜,怎么看怎么像个变戏法的,她觉得他也不喜欢她,可能是感觉到她对他的离婚心得毫无兴趣,他话少得多了,一副公事公办井水不犯河水的劲头儿。
可是,那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呢?那件永远改变了她的生活的事。
当然,她不能推卸自己在这件事上的责任。她只是想:假如当时换个做法,事情肯定不会是这个样子了。
跟克里斯单独出去是她在美国的第一个圣诞节,那天上完课,他问她圣诞节去哪儿。她说呆在这儿。他问:有什么计划么?她说还没。其实她那时在学校里认识的人不足十个。大多数中国留学生还都是带家属的,他说:别告诉我你要在宿舍里看书,你该到美国社会大学去实习实习。她说:什么社会大学?在宾州么?他仰头一笑,就是那种典型的笑法,说:在大街上。她这才恍然大悟他说的社会大学是什么意思。她说:我想买辆二手车,还没看到合适的。他说对,快去弄辆车来,随便到哪儿去转转,学社会学的不接触社会可不行。她笑笑,没理他,觉得他这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一个女人,人生地不熟的,到哪儿转去呀?过了两天,就是圣诞节前夜的头一天,他在教室上大课。下课以后他叫住她说:我明天开车去佛罗里达我姐姐家,如果你想去佛州看看,可以搭我的车。不过,条件是轮流开车,吃住自付。
关于美国人在钱上的清楚劲儿她早有耳闻,真正见识,这还是头一次。觉得不错,挺干脆,不像中国人推推让让地罗嗦半天,最后谁多出了谁少拿了,嘴上不说心里不痛快。中国人在钱上的不在乎其实是假的,美国人在这点上就实在得多。她说好,我接受你的Offer(建议)。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上了他的吉普车,两人轮流开,饿了就在高速公路边上的快餐店买个热狗或汉堡包,当天晚上就开进了北卡罗来那州。他说,照这样的速度,晚上十点以前能开到南北卡罗来那州的交界处,那儿的汽车旅馆全美国价钱最好。
离两州交界处还有200英里左右的时候下起了冻雨,路上结了一层亮晶晶的薄冰,好多车子打滑,停在了路边,车速慢得简直就像蜗牛爬。他们决定住店。
从高速公路上一下来就看见HolidayInn(丽都假日饭店)的招牌,灯牌上亮着单人房间的价钱才$23.99,比纽约和宾州便宜多了。停车进去一问,只剩了一个双人房间。因为冻雨,许多车辆纷纷下道投宿,客店一时爆满。克里斯看也没看她就往外走,说再看看别处。他们又开着车转,吉普车挂了四轮驱动还不敢开快。问了附近几家旅馆,一律爆满,一个房间也没有。
何小藕说:只有回HolidayInn了。他看着她说:那儿只有一个房间。她说:如果你不在意,我可以睡地板。他瞪了她好一会儿说:我睡地板。
真奇怪,在车上,他还是她的教授,到了房间里就好像变了一个人,整个儿一个不知所措。坐在那儿,连大衣也不知道脱,好像是来做客的。她说:脱了大衣去洗澡吧。他就脱了大衣去洗澡。
他一进浴室,她就开始琢磨起那张宽大的但也是惟一的DubbleBed(双人床)。最后她决定把床垫拉到地板上,这样一个人睡床架,一个人睡床垫。她又在壁橱里找到一条备用的毛毯,把两个床铺好。
克利斯从浴室出来,被房间里的变化惊住了似的,站定了一动不动。他换了一身带条纹的睡衣,看上去像中国医院里的病员服,洗过的头发用浴巾胡乱擦过之后,乱七八糟地横在脑门上。何小藕想笑,又憋住了。别忘了,他毕竟是她的教授呀!
他问:我睡哪儿?她说床垫。然后就进了浴室。出来的时候,看见他穿着衣服盖着毯子,靠在床头看书。他选择了硬梆梆的床架。因为少了床垫,床架和床头之间空着一块,他的上身没有了必要的支撑,好像窝在那儿,很难受的样子。她说:你在那儿行么?他忙不迭地说挺好挺好。那表情好像生怕她要把他怎么样似的。他们互相道了晚安就熄了灯。
她没脱睡衣,她是不习惯穿这么多衣服睡觉的,所以全身不自在得半天睡不着。刚翻了个身,就听见他在床架上叹了口气,或者是长出了口气。她就再不敢动了,仰面朝天看天花板。
这家HolidayInn就在高速公路边上,听得见车阵刷刷而过的声音;结了队的车灯在天花板上打出忽明忽暗的图案,转瞬即逝又永无休止。
好一会儿,她听见他又动了,像是艰难地翻了个身。的确,在那硬梆梆的床架上翻身不是个好受的事。她突然想:他其实人还行。要不是他带自己到佛州,这个圣诞节她会怎么过呢?这时就听见了他的声音,很轻,拖着长声儿,小心翼翼的。
“He——”
她没答应,直觉告诉她不能答应。
“He-”他又叫,声音比头一次稍稍大了一点。
她使劲闭上眼睛,全身的每一根神经都绷紧了。她突然意识到今天这事的荒唐怪诞——圣诞节前夜,冰封的道路,一对像他们这个年纪的男女睡在一个屋里。
绝对不正常,她想,绝对!眼下她所惟一企盼的就是他不要再有什么进一步的怪诞行为。
“Sleeping?(睡着了?)”
她没动。他停了一会儿,轻轻叹口气。
她感到自己正处在那对深陷的灰色大眼睛的凝视之中。她死闭着眼,身体紧张得几乎发抖!
“Nicedream……(做个好梦)”他像是躺下了,被单惠惠翠翠的摩擦声将那叹息般的尾声淹没了下去。
她在心里长松了一口气。
早上醒来的时候,她没敢动,躺着轻轻咳了一声。床架上立刻传来了回应。她一跃而起,拉开窗帘。阳光从窗口直泻进来的时候,她偷偷地舒了口气——他又是她的教授了。
吃早饭的时候,她问他睡得怎样。他看她一眼,满眼红丝地说:“我觉得自己真老了。”她说:“怎么了?失眠了?”他又看她一眼说:“我没想到一个年轻女人能那么平静地跟我睡在一个房间里,好像我是一根木头。你知道么?你头沾枕头就睡着了。”
她愣了一下之后哈哈大笑,直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他不理她,也不笑,一声不吭地嚼着面包,很认真地难过着。现在想起来,要说喜欢的话,她就是在那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
后来的事都是不该发生的。过后她想:要是没有HolidayInn的那个晚上,就不会有后来的一切。她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提出跟他共用一个房间。其实他们可以再回到高速公路上,走到下一个出口,去找找别的旅馆,总会找到两个房间的。可她没那么做,似乎从那个时候起就已经走火入魔了。
他们是一路减衣服的,越往南走越热。到车子开进佛州境内的时候,他的上身只剩了一件短袖T恤衫。她淡淡地瞄着他说:有那么热么?他一边开车一边笑道:哦.上帝,真热啊!你知道,佛罗里达这个地方真的很热啊!他笑的时候嘴巴咧得很开,极开心痛快的样子,早上的忧郁一扫而光。她坐在他右边,发现那生满青胡茬的脸颊上居然有个长长的酒涡。她说:我怎么不觉得那么热?当时她确实穿着一件夹克衫而并不觉得热。她说:你的热是你自己想出来的。他不笑了,扭过头来很认真地看她一眼,说:你说得对,我自己想出来的。我爱佛罗里达,就爱她这潮湿的热。她笑笑,没说什么,心想:这不是臆想狂是什么?他扭回头去开车,很专注的样子。好一会儿,突然说:这就是爱。你觉得她可爱,她就真可爱得不得了。她接上来说:就是中国人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然后,她费了好大的劲儿把西施的故事讲了一遍。他忙里偷闲地侧过头来看看她,又笑了。那笑容极灿烂温柔的。她心中猛然一惊,想:他怎么会笑成这个样子?更奇怪的是自己竟为这笑容而有些心旌摇荡了!是他真笑得有问题,还是自己眼里出了西施?这想法把她吓得半天不敢再说什么。他把她送到迪斯尼附近的一家旅馆——他们在那一带转了不下十家旅馆才选定了这一家——地点好又干净包早餐的。他走的时候邀请她参加他姐姐家的圣诞晚会。她当然说不,那会儿她对他惟恐避之不及。他很失望,甚至有点伤感地看着她说:为什么不去呢?一个人过圣诞有什么好呢?我姐姐是很好的人,你们会互相喜欢的。她还是说不,大家在家过圣诞的时候,我正好在迪斯尼玩个痛快,免得老排长队了。他张开双臂,将她抱住,不由分说就将那扎人的腮帮子贴了上来,说:你真是个固执的女孩。
她首先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般地刚要躲避或挣扎,他却只轻轻贴了一下她的脸颊就放开了她,她这才明白,这举动不过是好朋友之间的告别仪式。
他那宽厚的只穿一件T恤的背影走出旅馆的时候,她想起他刚才叫她女孩.固执的女孩,这个叫法让她觉得很新鲜而且中听。
为了省钱,她没参加旅馆办的迪斯尼乐园旅游团。每天早晨都步行20几分钟乘公共汽车去,晚上再坐公共汽车回来。每天都玩到挺晚。她坐了公园里所有的Ride(乘车游览项目),每坐一个都想:这个一定要带儿子来坐。
第一天晚上克里斯打电话来,说走时忘了留姐姐家的电话,有事就找他。小藕刚抄下号码,他又说:打电话最好晚上9:00以前,姐姐家孩子小……那几天,小藕没一天是在晚上9:00以前回到旅馆的。再说,也没必要给他打电话。到第三天,他的电话来了,说怎么没给我打电话?我留了言,你怎么不回?小藕这才注意到电话机下方,一个小小的红灯一闪一闪的,红灯下有一个几乎磨光了的小字,仔细辨认,像是Message(留言)。
她说:没什么事,不想打扰你。这话她故意说得平淡,其实是对那9:00以前的时间限制耿耿于怀。她觉得他这人挺没劲的——走的时候依依不舍的样儿,其实并没把她当什么特别的人看待。
那边的人像是被噎了一下,停了好一会儿才说:He,我一直替你担心呢。
她突然——这辈子少有的几次——像那次答记者问时一样,莫名其妙地火光了起来。她说:我不会出什么事的。再说,反正9:00以后你也帮不上忙了。他说He,你怎么这样说呢?我不是住在自己家啊,我姐姐有两个孩子……她说:我没说什么啊,不想打扰你有什么错么?他也急了,说:He,我一直以为你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她没听他说完就把电话挂了。放下电话,她发现自己确实不够通情达理。对任和,她可从没这样耍过性子闹过脾气。她一点也没意识到,这样闹着闹着,她跟克里斯的关系已经越来越不像是教授和学生的关系了。
奇怪,她却一天天更像她自己,或者更像个女人了——个会对男人撒娇使性儿的女人,一个正常的女人。那天他把她猛地抱到办公桌上,开始那么深情地吻她,像吻一件稀世之宝似地吻她的时候,她才有生以来第一次知道被人爱是个什么滋味。对了,在开始那一切之前,他还做了一件事——他把整个上身扑在桌面上,伸长胳膊去够对面椅子上的一个靠垫——那时候她刚被他抱到桌上,隔着薄薄的棉绸裙,她的臀部和大腿正感到大理石桌面的冰凉——他终于够着了那靠垫,一把拽过来,放在她旁边。然后双手在她的腰上轻轻一箍再一提——她的下身立时感到了棉布的暖软,那把她的身体同冰冷的石头隔开来的暖软,她的身子也就跟着暖软起来……任和从不曾这样体贴入微,任和一向是心不在焉的,任和爱的是汤潘不是小藕!她哭了,在克里斯渐渐疯狂起来的热吻中痛哭失声。克里斯吓坏了,忙问怎么了,宝贝你怎么了?他叫她宝贝。她知道这是美国男人对情人或妻子的习惯称呼,可还是禁不住地被感动了。
她是他的宝贝。克里斯·瓦利亚诺,她是这个男人的宝贝。
她陷了进去,那个天堂或者深渊。也许只能是深渊,因为天堂是需要飞升进去的。她是以为自己飞升了的,和他一块儿,做女人的幸福让她几乎忘乎所以。她知道那种时候的她不清醒。怎么了?好像清醒了就不再幸福,而幸福的时候总是糊涂。
清醒的时候她就对自己说,再不要了,这是最后一次。明天就跟克里斯说,再不能这样下去了。可真跟他说的时候,又说不下去,好像往自己脖子上架刀似的。
任和准备带儿子来美国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当时的心情没法形容,整个人都呆掉了,常常一个人坐在屋里,一上午或一晚上,什么事也不做,就是发呆。克里斯提出结婚,他坚持要这个孩子。
她知道这事瞒不住任和,离婚势在必行。这样想想,倒觉得好受了点,好像一个人坏到了底,反倒有种破罐破摔的轻松。可是,她不能没有儿子。她也知道任和是不会放弃儿子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明摆着,离婚还要儿子,这样的条件,任和不可能接受。
果然,任和不同意。可他不光不同意儿子跟小藕,他根本就不同意离婚。这完全出乎小藕的意料。她原以为他会勃然大怒,立刻要求离婚,并从此隔断她和儿子的来往。可是,他抱着她哭了!他从来没在她面前哭过。他那样地哭让她真觉得自己是个罪人。然后,他开始喝酒,把冰箱里所有的啤酒都干掉之后,醉倒在从卫生间到卧室的走廊上。她像拖麻袋似地把他拖上床去,听见儿子在梦里叫妈妈。那一夜她没睡,就那么坐着,看着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她想起北京人爱说的那句话:爬得高摔得狠。她是飞得高摔得狠哪!那么不顾一切地飞。以为自己获得新生了似的,却突然发现飞升进去的不是天堂,而是深渊!那个深渊里,没有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而他们,似乎才是她生命的正果。她问自己:是不是这么回事呢?没有答案,可她却做了决定。
克里斯为她的决定惊得张大了嘴。那是在他的办公室里,满屋的灯都亮着,书柜上的小人儿随着音乐起舞。她说定了,就不再改了。
她去流产。一个人去,一个人回。她要的就是这种自我惩罚的孤独,一个罪人该受的罪。
克利斯不原谅她,他提出辞职,离开了宾州大学。她去跟他告别,他拒绝见。还好,他没为个人恩怨而毁了她的前程,让她如期戴上了博士帽。
任和说:这事别对任何人说。
他是个爱面子的人,他也同样爱她的面子。他们表面个做的真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她对自己说:这么做,第一是为了儿子,第二是为了良心。
良心。自己真是一个有良心的女人么?那克利斯呢?那她腹中那个无辜的苦命的孩子呢?是她让他们受苦受罪的,她该欠他们多少良心债?她觉得一切都怪自己,怪自己的贪心和软弱。快乐,哪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呢?那是她事业上相当顺利的一个阶段。克利斯走了,她却在宾州大学留了下来,并且得到一个十分理想的位置。可是,她开始失眠了。她不明白,这失眠为什么没开始在矛盾最激化的时候,反倒是在克利斯离开宾州大学半年之后。在学校,她常常有意无意地走到克利斯原来的那间办公室门口。现在那个房间早换了主人。她会在那门前徘徊。没人的时候,就干脆把整个身子靠在紧闭的门上。她用全身心想象着房间里的一切——那个曾经是他和她的天堂花园的地方。她想象着他明亮的笑容和疯狂的亲吻以及所有别出心裁的爱情把戏。她的心快乐得流出血来。每逢这时,她就会不顾一切地泪眼朦胧了,直到偶尔走过来的熟人惊讶地问:“小藕,出什么事了么?”她才会猛醒过来说:“过敏是过敏,我的眼睛一年四季都过敏!”
她决定跟任和回国,她得离开这个地方。
何小藕搞不清任和跟那个女人是在国内就认识,还是回到美国来之后才有了联系。她不知道他们相爱的过程,也不感兴趣。她只觉得,自己加人进来以后所看到的一切都相当地落俗套。
她是在家里发现了那一对偷情的男女。那天中午她突然觉得不舒服,就请了假,提前回家。门被反锁了,她按门铃,没人应。任和的车停在车道上,她知道他准在,就叫:任和,开门!可是屋里就是没动静。她就不停地叫,不停地按门铃。叫着叫着,她突然想:自从有了她跟克利斯的事之后,这些年来,他们到底是同床异梦,任和会不会过厌了这样的日子,寻了短见呢?想到这儿,她就撕心裂胆地叫:“任和,你怎么了?再不开门,我就砸玻璃啦!”
门里立时有了动静。门开了,任和好好地站在她面前。何小藕立刻起了狐疑。她把门锁了(这道锁,没有钥匙是开不了的),钥匙揣进兜里,任和说:“给我钥匙,信还没拿呢!”何小藕说:“我拿了。”她没给他钥匙,却直接进了卧室。
任和慌里慌张地一把拉住她说:‘等会儿,有事儿跟你说。”何小藕却已经看出了破绽。
卧室的床铺得整整齐齐,比她早晨走的时候还整齐。她记得早上走的匆忙,睡衣脱下来就扔在床上。这会儿,它却换了地方,被人叠过了似地摆在床边的沙发上。任和会给她叠睡衣吗?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她冲进卧室,哗一下拉开壁橱的门——那个女人,高挑的清秀的俊眉俊眼的,可能比她年轻将近I0岁的女人,苍白着脸瞪着她。
她惊叫一声跳开,像见了鬼。
就这么回事,跟戏里演的捉奸的情节没什么两样。那苍白脸的女人飞快地从她身边掠过的时候带起一阵风,险些将她掀倒在地。
何小藕不同意离婚。任和说:“这些年来,咱们之间什么都没有了。你何必拉住我不放?”何小藕说:“想想几年前你是怎么拉住我的?谁说咱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儿子是什么?”
她不同意离婚,她是死也不会同意离婚的。她要跟那女人耗下去,耗到那清秀白嫩俊眉俊眼的脸上也起了皱纹。青春,谁没有过?可谁也把持不住。她估摸那女人至少也有二十七八岁的年纪了。她倒要看看,究竟谁耗得过谁。
午后的阳光耀眼地在何小藕的头发上闪了一下,给每一个烫出来的小毛卷儿都拉了个长长的影子,然后突然失了锐气似地一路滑下来,落到肩头,将她脸上的苦笑映照得越发有些不堪起来。
【第十一章】
去雷恩办公室之前,汤潘先到楼上咖啡厅买了杯热可可。可可很烫,透过塑料杯盖上的吸口发出诱人的香气。黄黑脸儿卖可可的伙计说,这是从他的老家哥伦比亚才运来的新可可,成色不同,价钱出比一般的可可贵七毛五分钱。汤潘本想把可可端到楼下办公室里喝,看看时间还早,就决定找个地方坐下。
汤潘一向并不喜欢这个咖啡厅,虽说布置家什还过得去,可她来来回回觉得这儿像个市场,人声嘈杂座无虚席。
今天却是有些不同。高峰时间已过,没吃早餐的人们早就买了吃的喝的回了各自的办公室,偌大个厅堂竟不见一个人影。沿街一溜儿大玻璃窗上,浅豆沙色天鹅绒帏幔高高地悬着;桌上全铺了珠粉色桌布,配着熠熠发光的纯银烛台。蜡烛虽没点燃,托在那银台上,却给这厅堂很添了几分安适与静谧。
汤潘选了个角落里靠窗的座儿,正好让自己隐在天鹅绒帏幔的阴影里,然后把可可的杯盖掀开,低下头去将热气迎到脸上,心想:98秋冬装还需要一两款亮丽的颜色。
汤潘正要端起杯子的时候,听见背后不远处两个人轻轻的笑声。
女人的声音听不出是谁,男人的却相当耳熟。可是她没回身,不知为什么她没回身。于是,她听到了一段令人,不,应当说是令她震惊的对话。
“真的么?是真的么?”女的显然唤了一口饮料,还来不及咽下去就迫不及待地发了问。
“我骗你干嘛?”男的咬了一口蛋糕或者别的什么食物,紧跟着又吸溜了一口咖啡。咖啡,肯定是咖啡,哥伦比亚咖啡。从那香气上,汤潘已经确定无疑。“人鱼装是安瑟尼的原创,整个蓝诗波谁不知道?没错,汤潘是参与了意见,可原创是谁的就是谁的嘛。”
女人等不及了,忙不迭地插嘴。
“那安瑟尼干嘛要……”
“干嘛?安瑟尼是意在培养新人哪!太天真了,真是太天真了!没相到那个被培养的新人不但不感恩戴德,反而反咬一口,取而代之了。
“可怕!那个汤潘……”女人突然压低了嗓音,后面的话汤潘听上去隐隐约约。
隐隐约约,可还是听到了。
“听说……她当首席设计师……用她那张脸蛋儿,给蓝诗波改改形象。否则干嘛不让安……一走了之?”
男人的声音沉稳而颇具权威:“那不过是一只徒有其表的花瓶,跟那些有着标准三围的模特一样——会走路的衣裳架子而已,实权还在多瑟尼手里。说白了,换首席设计师只是个姿态,给人看的。”男的说着,又喝了一大口咖啡。
汤潘的胃里猛地冒出一股酸水。
这样看来,在她为推出新款98秋冬装而日以继夜加班加点的时候,安瑟尼·奥尔森也没闲着!
其实,自打她上任,设计部里就分成了两派,各拥其主。只是,相比之下,拥安瑟尼的那一派更加明目张胆一些。显然,刚才那个男的就是安瑟尼笔下的一个走卒,那些无稽之谈全由他们一手炮制并广为传播。他们之所以如此张狂,完全不把这个钦定的首席设计师放在眼里,主要还是因为雷恩。雷恩是不会动安瑟尼的。不管雷恩是旧情难忘还是像那谣言所说的换汤不换药,一条铁的事实是:只要安瑟尼·奥尔森在蓝诗波呆一天,就没她汤潘的好日子过。
汤潘明白,拥护她的那几个其实也是各有各的心事。他们看好自己,可又不敢把赌注下得太死,怕万一自己真的倒台,他们跟着倒霉,所以他们一边给自己献着殷勤当着耳目,一边又跟安瑟尼以及他那边的人保持着不即不离的关系。
汤潘也曾试图反击过,比如她跟雷恩提出,将她的助手辛西姬晋升为设计部副主任。雷恩没说行也没说不行,而是放在了一边。汤潘明白,他还是碍着安瑟尼,不好答应。辛西娅是她汤潘的人啊!由此可见安瑟尼和雷恩的关系非同一般。汤潘越想越觉得,跟安瑟尼对骂于事无补,只能连雷恩也一块儿得罪了。毕竟,从根基上说,她比安瑟尼差远了。她需要的是一个时机。
汤潘打了个酸嗝儿,那杯香气扑鼻的可可引出了她更多的胃酸。
自从戴上了那要命的乌纱,她的一切,从作息时间到饮食结构都发生了变化,包括某种身体机能。她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因果关系式的连锁反应,就如同吃多了西餐就必然想吃中餐,喝多了水就必然勤跑厕所一样。现在她一改过去晚睡晚起,每周至少五顿中餐的生存习惯,成了出勤最早的EarlyBird(早起的鸟)。而且由于每天晚上不是加班就是应酬,已经好几个月没吃上一顿正经的中国饭了。
连续几个星期,一进西餐厅,胃里就开始冒酸水。她本来是热爱法国莱、意大利菜、西班牙莱的。现在她才知道,那热爱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每周不少于5顿的中餐。
她知道她需要什么。她需要一套正宗北京的豆浆油条,油条外酥里嫩,豆浆是带了点黄的白色,不似牛奶的雪白,口感却比牛奶轻淡得多,是该有着浓浓的豆香的。一盘鱼香肉丝,碧绿的青椒,嫩黄的姜丝、被酱油和香醋浸泡过又在热油里爆炒过的肉丝挺刮刮的,还沾了几粒晶黄的辣椒子。一小碗红烧肉(这东西不能多吃,她知道),带一点皮的,每一块肉都红亮着,引人的口水。最完美的素菜应当是一盘葱绿的凉拌蛇皮小黄瓜,先想起来的就是那牙齿咬下去时的脆响。当然,必不可少的还有一碗既不太软也不太硬的白米饭,雪白的米粒坚挺又湿润,相互沾粘在一处,却并不失了每一颗的饱满。
没错,一餐普普通通的中国饭。而且,汤潘开始意识到,这种需要已不仅仅来自于她的胃,这里也许有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需求和渴望愈演愈烈,现在,它几乎可以说是来自于她的整个身心!她于是想起谁说过的一句话:你天生是什么就是什么。
不舒服。胃里的不舒服导致了全身的不舒服一一敏感。这本来是她的老毛病。从前是春秋两季的花粉过敏,发作起来鼻涕眼泪连续十几个不停的喷嚏。现在的敏感略有不同,主要表现在听觉和嗅觉上。就是说,今天的汤潘除了有一颗敏感的心,还有一双异常灵敏的耳朵和鼻子。
瞧,她不是听见了人家的窃窃私语了么?关于她和安瑟尼的明争暗斗,说得那么津津有味,好像等在饭店门外的饥肠辘辘的食客,含着充足的口水对餐桌上的美味佳肴品头论足;她闻见他的气味——安瑟尼·奥尔森,好像警犬嗅着自己的猎物。无论他走到哪儿,她都能闻得见他,他的雪茄他的香水他的英国咖啡。她把这敏感的根源归结到肠胃的不适不是没有原因的。可以说,自从有了肠胃的不适,这随时随地分散她注意力的敏感才愈演愈烈了。
这不,离雷恩的椭圆型办公室还有大约十几米远,她就嗅到了那股味道。她的鼻腔对那股味道太熟悉了——她的对手的味道,安瑟尼·奥尔森的雪茄烟味。
汤潘干咳了一声,一边抵御着那极具威胁性的味道,一边将一股直冒到嗓子眼的酸水强压下去。她在雷恩的门前站住,等胃里平静了,才轻轻敲门。
雷恩的办公室分成两个区域。正对着门是一张巨大的黑色写字台,汤潘至今还搞不清它究竟是木头的石头的玻璃的还是金属的,或者干脆就是带木纹的金属、金属样的木头、石头般的玻璃或玻璃般的石头。桌面长而薄,不似刨过光又上了亮漆的上等木料那样明光水滑。它几乎是微微透明的,闪着一点绝不耀眼的幽光。透明的效果使它虽然巨大却十分轻灵,老让汤潘想起《家庭设计》杂志新近推出的一张双人床。没错,以它的尺寸,是绝对可以睡两个人的。
桌子的右侧是办公室家具——电脑桌、文件柜、报纸架……一律是发着幽光的黑色调。左侧却是另一番天地,说得更确切点,是另一个时代。
宽大的缎面三件套沙发,金褐色的底上是水红和草绿的繁花密叶;靠背和坐垫各由三块方型厚垫组成,形状酷似黄油面包;两边的扶手呈滚筒型突出来;沙发的最下面是一圈分成几段的裙边。这套沙发,从样式花色到用料都跟眼下盛行的简洁出新之风大相径庭,少说也是30年前的流行款式了。围在中间的樱桃木咖啡桌也是规规矩矩的样式,绝对的尊重传统。角桌上的台灯有一个金色底座,上面凸起着繁复的花纹;灯罩边沿垂着闪亮的流苏。
这会儿,汤潘推门走进室内,看见雷恩和安瑟尼正面对面坐在那套沙发上。刹那间,她突然有了一种顿悟:这个房间的左侧,它的一切布置和装饰不是像极了蓝诗波的传统套装吗?!
汤潘当然不是第一次到这个房间来,可这样的顿悟却前所未有!
一霎时,她全明白了:这就是雷恩为什么留着安瑟尼的原因啊!她突然想:在雷恩的心目中,自己也许就像那张桌子,是崭新的构思崭新的面貌,是眼下克敌制胜时必不可少的杀手锏;而安瑟尼,就是这套沙发,老了旧了却是那昔日的情怀,是回忆里的温馨时光。雷恩就是在这样两个迥然不同的时代之间穿梭着,一个叫他兴奋,另一个令他惬意……“汤潘,亲爱的。你的脸色不太好啊。”雷恩颇为关切地看着她。
“有点胃疼。”汤潘说着,在空着的双人沙发上坐下。
雷恩打开咖啡桌上一只精致的木盒子,从里面取了一根粗大的雪茄。
“抽支雪茄吧,也许对你有好处。最好的哈瓦那雪茄。”
“谢谢。别让我浪费了你的极品,我不会抽这东西。”
“别怕,亲爱的。”坐在单人沙发上,一直没吭声的安瑟尼·奥尔森微笑着开了腔。他的手上果然有一支雪茄,可并没点燃。汤潘想:奇怪,他的烟没点着,我怎么会闻到了烟味?“我给你讲个故事。从前法国路易王朝有个凯瑟琳皇后,她长得很美却患有胃疼和偏头疼的毛病。有一年,法国驻西班牙大使尚尼古拉公爵,就是相传尼古丁的发现者将雪茄作为贡品献给了凯瑟琳皇后。没想到这种烟草味浓重的东西居然比任何药物都灵验,缓解了她的胃疼和头疼。雪茄由此闻名于世。”
他今天竟然如此话多——他说着,站起身,接过雷恩手中的雪茄并从小皮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打火机,微笑着凑近汤潘。
——而且殷勤。
目光如两束闪电在瞬间猛然相撞,那灰绿色眸子里的神情令人捉摸不透。
“感觉好点么?”
“好多了,我没事。”汤潘坐直了身子,极力掩饰着这突如其来的亲昵带给她的紧张和不安。
雷恩开口了。
“好消息。”他说:“上一季春夏装销售分析表出来了,新款人鱼装倍受青睐,全部订货中有八成是人鱼装的。看今天的《纽约时报》了么?有人预计:明年春天,曼哈顿将是人鱼的世界。知道他们把这叫什么么?”他转头微笑着看了汤潘一眼,“蓝诗波的回归!”
汤潘立刻感觉到那目光里丰富的含义——尽管它只在她脸上停留了片刻,也许只有一秒钟之久——信赖,甚至感激,可能还有一点点歉意。就在他迅速转向安瑟尼之前的一刹那,汤潘看出了后者。
“而且,”雷恩顿了一下,鼻头上渐渐显出几点晶黄:‘有人看上我们了。”他说着,目光严峻地看着他的两个灵魂人物,一字一句地说出了下面的话。
“有人要吞了我们!”
【第十二章】
用怎样华丽的辞藻来形容这个地方和这个地方的人都不过分——雕梁画栋,金碧辉煌,羽衣霓裳,风姿逸绝。这是巴黎。大地还在春寒料峭中硬着冻着,而这个厅堂里却已春意盎然,盛装的人们更显出一种长冬过后的春情难耐。
汤潘左边的胖女人穿一件黑色低胸羊绒衫,一对乳房仿佛两只肥硕的小兔子随时随地有可能越过那个低得不能再低的胸线跳将出来。笑的时候,她便下意识地扶住胸口,以免一不留神将小兔子溢了出来。
春情虽然难耐,这个厅堂里的人们还是懂得一点节制的,至少在表面上。别忘了这是什么地方——99年巴黎春夏高级订制服饰展示会。在这儿,即便是一块粗麻布也会在千层蕾丝万层绣工的装点下显示出不凡的身价。这儿的人自然也是身价不凡,大到王公贵族,小到世代富贾。全世界只有不到100位消费者能买得起这样的订制服饰,每一套服饰动辄上千小时手工,造价几万美元。
雷恩凑在汤潘耳边,轻轻说出某阿拉伯王储的名字。
一个风度翩翩的小个子男人揽着个身材修长的高个女人走入前排就坐。
胖女人又在笑了。她的右手轻轻按住跳跃的胸部,一副春情难耐又恐怕哗扰视听的样子,汤潘不禁微笑了。其实那女人真的不必如此紧张吧,她不过就是有一个超级丰满的乳房嘛!这儿的人什么没见过?而且,说句实在的,这儿的人是最喜欢被哗扰一下的。
在座的,不容置疑,是全球时装界的精英和最有实力的买家。可是不管他是谁,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时装的追求者,或者说时髦的追求者。追求新颖、完美、精致、精致的粗犷或粗犷的精致。可惜时装总是要穿在人的身上,否则就全无用处。而人,不争气的,只有这么一个脑袋两条腿。在这个永不变更的底座上,再怎么标新立异也出不了太大的新奇。裤腿肥了又瘦了,先是上宽下窄,后是上窄下宽;裙摆短了又长了,先是无开裉,后是长开裉,直开到大腿根,恨不得开到腰上去才痛快!还要怎么样?还能怎么样?汤潘觉得一切正在创造的流行其实都不是什么新鲜玩艺儿,所有的流行都曾经流行过。有人说,这叫来自传统又高于传统。可平心而论,她真没看出高在哪儿。事实是可悲的,可悲的事实是:人类已经走过了她的鼎盛时期,无论是抽像派艺术还是走向怪异的时装设计都异口同声地表达着一种黔驴技穷的黯淡,那哗众取宠的表面之下掩饰不住的黯淡。
人们简直烦透了!烦透了的人们把目光投向新世纪,好像这个“只把新桃换旧符”的2000能够将大家从创造力的困乏中解救出来,给整个世界以无穷无尽的生机与活力,像输血,像心脏移植,像深海鱼油丸,像高浓度维生素胶囊,只消挨过这20世纪的最后一年,人类就得救了,就像刚才开幕式上主持人的那句开场白:“女士们先生们,在这新世纪的前夜……”他说。老实说,他的这句话颇有煽情之嫌,好像在说,在新世纪到来之前,我们总得干点什么,干点什么惊人之举,哗扰一下自己也哗扰一下世界!
可这世界实在见得多了,表面上的标新立异只有一条出路——走向怪异,而在那全球不到100位的高级订制服饰客户中间,敢把裤子当帽子戴在头上的恐怕绝无仅有,因而走向怪异也就是走向死亡。所以,在有生以来头一次参加的高级订制服装展示会上,汤潘以蓝诗波首席设计师的身份展示了一种低调的华丽。她采取的策略是迂回包抄,在绝不怪异的表层下表现出出人意料的革命性。
丽丝从后台轻盈地闪了出来。她的身上穿着汤潘三个月以来的心血,那件从远处看上去是纯黑的百褶长裙。其实那闪亮的不是裙褶,而是几百只闪着金属光彩的小玻璃管造成的视觉上的错觉。这根本就是一条没有褶子的长裙。
丽丝迈动了脚步,向前台飘来,在渐行渐强的灯光照耀下,黑色长裙发生了奇异的变化!
它正缓缓地变成深紫的!变化从肩部开始,斜着流向裙摆,在裙摆的动荡之间漫染着。纤巧的无袖短衫将丽丝诱人的胸部曲线和修长浑圆的双臂衬托得尽善尽美。她迎着灯光,走到T型台的最前头,停住,仰头向灯,微微闭上了眼睛,好像那眩目的照耀着她的不是舞台灯光而是温暖和煦的太阳,春天的太阳!胸部设计在此时一览无余地展现在观众面前——由外向里,由深而浅及至透明的竖式条纹中,半个乳房的轮廓隐约可见。这是革命的一笔。蓝诗波的低胸晚装从来只暴露乳房的上半部。在汤潘的笔下,它们成了竖着的两个半球。自然,变幻了角度之后,乳房显得更加诱人。这是令安瑟尼不齿的。在他的眼里,汤潘——这个众多“世纪末怪胎”(安瑟尼对新生代品牌的统称)中的一个正变着法儿将他苦心经营了大半辈子的时装大牌弄成个不伦不类的玩意儿!有趣的是,在汤潘的眼里,他同样是个怪胎。她不明白,一个能瞒着老婆尽情享受人世间另一种性爱(同性之爱)的人,为何竟对这一点小小的革命如此耿耿于怀。可这回他没说什么。汤潘知道,他在忍着,他也懂“小不忍则乱大谋”的道理。
丽丝款款而行,她的全身开始发出幽光。一种幽蓝,如深海中的发光鱼一般的幽蓝在她的身上泛漫起来。它行进着漫染着,将深紫色侵蚀了,再一点点追逐殆尽。丽丝走得很慢,几乎是在飘。薄纱的裙裾随她的步伐飞扬起来,她陶醉地扬起头来,半闭着眼睛,仿佛阳光下的水中精灵,用整个身心感受着那无声的色彩变幻!
这是一种化学合成又经过光学处理的特殊面料,在时装界,迄今为止没人用过。也许可以把它称为世纪末的革命?谁知道呢?也许在这新世纪的前夜,人们所期待的正是这样一种深刻的来自于本质的革命?反正观众的反应是令人满意的,或者确切地说,让汤潘一颗悬着的心踏踏实实地落了地。
先是满场唏嘘,半呻吟半叹息的唏嘘声随着丽丝身上色彩的变幻从座位的第一排到第二排,第二排到第三排,水中涟漪般地传遍整个大厅。丽丝的全身在漫染着的幽蓝中水光熠熠,胸前那一对丰润的半球隔着透明的薄纱悬垂出一种让人不由得想去触摸的诱惑……全场掌声雷动!
雷恩扭过头凝视着汤潘,一只手轻轻拍在她的手上。他的目光信赖而严峻,像一个战场上的指挥官面对自己最器重的部下。
“Goodjob(干得好)!”他说。
汤潘激动甚至庄严地回望着雷恩。她明白,一场恶战已经揭开序幕。一个多么辉煌的序幕啊!
人们纷纷站起来。上午的展示告一段落。T型台上的顶灯倏地暗了下去,那刚才还被灯光照成明光水滑的台面墓地成了一条铁灰,好像一片死寂的战场。
雷恩轻轻碰一下汤潘的肩头,压低嗓音咬牙切齿地说:“就是那个王八蛋!”
汤潘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通道的另一边,一个小个子男人笑容可掬地从攒动的人头中间向他们发出致意。显然,他是被不断涌向门口的人流阻在那边。汤潘突然意识到,此人就是法国大牌CL的总裁汤姆斯,那个要吞了蓝诗波的人!
如果说安瑟尼·奥尔森对汤潘突然表现出一反常态的亲昵是事出有因的话,那个原因就在这儿。
汤姆斯是时装界的名人,不光因为他统领的CL是法国乃至全球时装精品大牌之一,还因为他有一个广为人知的嗜好。对,他弹得一手好钢琴。他的第二任,也是现任妻子是一位卓有成就的古典钢琴演奏家。不过,这种高雅而又无害于人的嗜好一般来说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他的另一个嗜好之所以不容忽视,就在于其危险性——他爱好兼并。好像一个顽童,让他感兴趣的并非游戏本身,而是破坏游戏规则。对,破坏了,还让你说不出什么来。
90年代初,他刚刚接手CL不到三年就盯上了法国另一名牌DD。DD是典型的欧洲家族式企业,规模中等,牌子却极为火俏。DD当然不肯就范,但无奈汤姆斯围追堵截,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终于被擒于他的麾下。四年之内,汤姆斯连续解雇了七位DD的高级主管,并将原有设计班子全部撤换于净。
没人知道汤姆斯是什么时候盯上蓝诗波的,迹象在三个月前才开始明显起来。首先是CL在蓝诗波的股权,两个月中从5%疾升至35%。紧接着,汤姆斯提出:根据董事会中每个股东至少代表10%的股权的惯例,要求在蓝诗波董事会中加入三名代表CL的新股东。
汤姆斯是聪明的。蓝诗波回归的势头虽然有目共睹,但时装业向来风云莫测,别说几年以后,就是一年以后的事也没人敢一口料定。这会儿将蓝诗波一口吞下——他看出来了,难免噎住自己,不如慢慢蚕食来得主动轻便。再说,只要将这头起死回生的狮子罩进笼子,到时候怎样,还不是他说了算?这样大鱼吃小鱼的残酷游戏在华尔街纯属司空见惯,人们说起来大多以谈论一只猫吃了一只老鼠的口气。可真轮到自己被吃了,才知道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没有一只老鼠认为它是天经地义要被猫吃掉的。况且,蓝诗波非但不是一只老鼠,而是曾被誉为套装之王的时装大牌。
那天在雷恩办公室里,蓝诗波的三个灵魂人物就大有誓血为盟同仇敌忾的劲头。只是他们喝的不是大碗的鸡血,而是高脚杯里跟鸡血一样深红的葡萄酒。
“为蓝诗波!”雷恩举杯。
“为蓝诗波!”三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悦耳的脆响。
安瑟尼伸出那显了老态却保养得很好的手紧紧握住汤潘的手。她的手那么小,纤细而且冰凉,让他突然怀疑自己的判断——她真的能救得了蓝诗波么?他突然怀疑自己这样的让步是否值得。
可是,她立刻给了他回答。那只被他握住的小手有力地回握了过来,冰凉却极其坚定的,在两只手就要分开的瞬间竟握着他的手像男人那样掂了一下。她的目光直视着他,像是毫不在乎他的犹疑。
他需要她,蓝诗波需要她。
而她,看出了这需要。他屈服了。她就宽宏大量地接受了他的屈服。
他在心里冷笑了。这个跟他女儿同岁的小女人!她以为他真的举手投降了呢!
汤潘用力回握了他,虽然她敏感的鼻子仍然嗅到或者想象着一年来那场恶战的硝烟味,虽然这突如其来的亲切令她感到相当的不自在,可毕竟,他已经老了;毕竟,是她占了他的位置;毕竟,他先向她伸出了手。她甚至就要开始可怜他了!
几天以后,雷恩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第一,蓝诗波将召开全体董事会,就是否允许CL进人董事会进行表决;第二,所有蓝诗波正式员工将在未来一周内得到一笔巨额无息贷款,用以购买本公司新发行的2500万股新股。
会后,蓝诗波职工股票计划小组立即行动起来,几天之内便购进了2200万股。由此,CL在蓝诗波股权中所占的比例从35%直落到ZI%!
他们终于在通道上跟汤姆斯碰面了,仿佛两颗行星的相遇,纯属偶然而又不可避免。汤潘这才看清了他。
汤姆斯小个儿,大头,那对在报纸的影印照片上总显得巨大溜圆的眼珠于是蓝绿色的,像两只透明的水晶球,在灰白而乱蓬蓬的粗眉毛下熠熠发光。汤潘立刻想起一个早逝的美国童星,那个长相极可爱的小男孩就有这样一对眼珠。他穿了一身深蓝色套装,蓝白条纹衬衣和同样色调的领带。那条领带,一看就是高档手织品。
“法兰西欢迎你们!”他几乎热情洋溢地说。
他的手温暖、有力而且光滑细腻,一双大眼珠子相当仔细地端详着汤潘。那目光只能用端详来形容,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古董商面对别人客厅里的稀世之宝所发出的目光——艳羡、惋惜、遗憾。好奇,好像在说:啧啧啧,这么好的玩艺儿怎么让他弄到手了?“早就想打电话给你,”他仰望着雷恩说:“可不知你们在哪家酒店。如果中午没有别的安排的话,想请二位到顶楼餐厅用个便餐,能赏光么?他们有世界上最好的鱼子酱。”
见雷恩点了头,他几乎跳跃着走到前面去带路,并以极其殷勤周到的主人风度请他们上电梯。
顶楼餐厅不算大,墙上几乎没什么装饰,只有几幅配在细黑框子里的素描或速写,淡淡的,若不是有那框子托着,就要融进后面的墙里去似的。它的考究和豪华全在家具上。首先是屋顶上悬着的几簇水晶吊灯。多棱的小水晶球串成珠链从几十只蜡烛状的小电灯上垂挂下来,将那灯光映得璀璨。灯下,是这厅堂的精华所在——几百把红色天鹅绒坐垫椅。那绒红得真纯,绝不含一丝紫调,在某些角度,被灯光照出些杏红来,软暖地招人去坐。木椅背好像一个个花窗,精雕细刻之上是手工慢慢涂成的漆画——金的底色上飘着水红的花朵和草绿的枝叶。
汤潘瞧一眼雷恩——那紧绷的脸上果然松弛得多了。她暗暗佩服汤姆斯调查研究的功夫可谓到家,连雷恩喜欢什么样的家具都摸得一清二楚。
侍者托来个银盘。汤姆斯从银盘上拿起一瓶密封的鱼子酱。他慢慢转动玻璃瓶,肉红色的鱼子粒便随之游动起来。他停下,轻轻吐出一个法语词。侍者立刻接过瓶子放在银盘上,用一只同样是银色的小刀啪地一声打开瓶盖,再拿起一只精致的小木勺从瓶里盛了两勺鱼子放在一只小小的水晶碗里。汤潘这才注意到那碗里是垫了半碗碎冰的。
连雷恩也禁不住轻轻发出了感叹。
平铺的碎冰上,鱼籽仿佛两团粉嫩的珍珠,浑圆剔透,温润无比。碎冰屑冷峭的莹光好似舞台上的脚灯将那主角衬托得尽善尽美。
汤姆斯俯下身,把又高又尖的鼻子凑上去闻了闻,然后朝侍者伸出左手。侍者立刻心领神会地用小勺将几颗鱼籽轻轻放在他左手的虎口处。
两片极薄的嘴唇微微一抿,鱼籽被汤姆斯毫无声息地吮了进去。
“嗯。”他点点头。“请我的客人试试。”
汤潘学着他的样子做——舌尖刚刚感受到那颗粒绽破时轻微到极致的爆发力,甘鲜的汁液便溢了满口。
“这样。”汤姆斯微笑着用两个指头在刚放过鱼籽的虎口处揉搓几下:“闻一闻,完全没有腥味,要这样才保证是新鲜的。”他说着,示意侍者将鱼籽拿去烹调,继而举起酒杯。
“为我们的合作!”他说。
汤潘的手犹豫着。他说合作?雷恩笑着拿起酒杯。看来汤姆斯的鱼子酱外交相当奏效。
“蓝诗波正在实现她的回归,今年年底CL可望得到可观的红利。为红利干杯!”雷恩的声音听上去几乎是朗朗的。
汤潘迅速拿起酒杯,三只杯子轻轻碰在一处。
汤姆斯也笑了。
“其实我们之间不必如此戒备。”他说:“CL不是一只狮于,蓝诗波也不是一只兔子。我们之间不存在谁吃谁的问题。我们要的是合作。蓝诗波和CL的合作将创造一个前所未有的时装王国,一个时装界名副其实的狮子王!”他略停了一下,对两位听众的冷漠反应毫不在意。语调表情反而越发地语重心长。
“对于蓝诗波这两季的表现我是极端欣赏的。人鱼装几乎创造了一个潮流,新型套装又是另一种解放和革新。可是广告和销售渠道方面呢?这朵盛开的鲜花……”他朝汤潘伸出一只手,好像她就是那朵鲜花。“需要养料、水分、阳光,而这就是CL的长处——强大的广告力量和更广泛的销售渠道。没有这些,再美的花也无法避免夭折的命运啊!”
他停下来,目光诚恳真挚得恨不得把心掏给你。
“再说得明确点吧!我请你们二位留下。一切待遇只会比现在好,好得多。我们可以组成一个一流的领导核心。想想看,当蓝诗波以崭新的姿态走进ZI世纪时装领袖的行列的时候,你们会失去什么?你们失去的只是一个奄奄一息的烂摊子,得到的呢?却是无比辉煌的未来!”
他朝椅背上靠去,粗眉下深陷的大眼珠好似两只灯泡,薄薄的嘴唇向前撮起,停在最后一个音节的形状上。
雷恩抬起头来。汤潘拿酒杯的手不易察觉地抖了一下,她预感到雷恩有话要说。
“谢谢你的美意。”雷恩说。
还好。他没骂人。
“蓝诗波不是一只兔子。它不仅不是一只兔子,还有可能成为一头雄狮,因为他曾经是。它所需要的只是重振雄风。这就是你的动机。在它站稳之前吞掉它,你就安全了。”
雷恩的语调出奇地平静,连他的鼻子也平静得近乎怪异。
汤姆斯耸耸肩,笑了。
“知道我喜欢美国人的什么吗?直率。直率和忠诚是友谊的基础。雷恩,你说,”他说着,身于前倾,又是一副掏心窝子的样儿。“假如你是我,会为一个你想毁掉的东西花10亿美元么?请相信,我不是在寻找敌人。”
“那好极了。我很愿意相信你的真诚。如果你肯出这个价钱,把整个公司买下来,我们可以立即成交。”雷恩说出了一个比昨天纽约股票交易所蓝诗波每股单价高得多的数字。
汤姆斯愣了一下,继而头一扬,不出声地笑了。他轻轻呷一口香槟,几乎是漫不经心地说出下面的话。
“想必你还没接到法院的传票吧?”他瞟一眼雷恩。“弗罗伦萨法院商会将在不久的将来通知贵公司出庭,为你们在股票市场上的非法人为控制行为做出解释并对是否以股东投票形式决定CL在蓝诗波的控股权做出裁决!”
雷恩的鼻子红了起来,鼻头上的小点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变成晶黄?隔着餐桌,两个男人对视着。
这样的场面汤潘还是头一次见。空气仿佛燃烧的火焰,那接近熔点的热度和呛鼻子的硝烟味让她有些透不过气来。
她想,他们就要大打出手了!可她一时不知该怎么做。劝架么?既然汤姆斯已经撕破脸,把蓝诗波推上被告席,合作的可能就已不复存在。她突然想起小时候常念的那段毛主席语录: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你不打,它就不倒。这会儿她想:要是雷恩的大拳头真的砸在汤姆斯那张精巧的小脸儿上,倒也怪痛快的!
“你知道,我这个人是从来不接受NO的!”汤姆斯脸上挂着冷笑,语气倒颇心平气和。
哗啦啦!一阵玻璃器皿相撞的声音在汤潘听来惊天动地。郁金香状的高脚杯随之像开败了的花朵一般颓然倒下,深红的酒汁在雪白的桌布上血一样漫染开去。雷恩的一只拳头猛地砸在桌上!
“那就走着瞧吧!”他咬牙切齿地吐出这句话,抓起皮包,昂然走出餐厅。
汤潘紧跟着雷恩出来,上了电梯。雷恩突然笑了起来。
“刚才我吓着你了么?汤潘。”他靠着电梯的大理石墙壁,长出一口气。“我是故意做给他看的,让他以为我急了,没路走了,他才好放心。非法人为控制股票市场?”他轻轻一笑,“走这一步之前,我早就查过了,因为没有先例,欧洲法院根本没有关于这种情况的法律条文。我们是意大利注册公司,美国法律又管不着我们。”
汤潘看了他老半天说:“你是说,这是一个法律上的漏洞?”
“一个大漏洞!”雷恩得意得鼻头发亮,“我早就瞄上了这个漏洞。否则,我这个法学博士岂不愧对我的博士帽?走,咱们吃牡蛎去!”
汤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又是什么时候进人了梦乡。梦乡是个很美的字眼,有种温柔之乡的意味。她的梦不是梦乡,是梦魇。
她梦见自己睡在20年前她和她妈的那个家里——景山后街四号那两间坐东朝西的公寓房。
风,像野兽般嚎叫。所有的窗户都紧闭着。没有灯光,连隔一条夹道正对着的电视机厂大楼也是一片漆黑。那儿从来是彻夜亮着灯的,流水线24小时不停。夏天的时候,无论汤潘什么时间打开窗帘,对面的千窗百孔里准会冒出一颗头来,大叫:嘿!好像他早就等在那儿而且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似的。待她哗地一声拉上窗帘,那边还在喊:“看见了看见了哎!”由此可以想见两座楼的距离之近,尽管汤潘完全不清楚也不特别在乎那边究竟看见了什么。
在她的梦里,这是一个熟悉的冬夜。西北风遇上了两幢楼的阻碍之后便一头钻进中间窄窄的夹道。狭窄的空间夸大了它的威武和凶猛。风也跟人一样,是禁不住夸的。它就忘乎所以真的威武了起来。
哗啦啦——玻璃粉碎!
嘭——整扇窗子带着残留在窗棂上的玻璃碎片从五楼坠落。那声音是远的,不如刚才的哗啦啦那么惊天动地。
这嘭的坠落声遥远而舒缓,仿佛一种安慰。睡吧,困倦之极的她对自己说,那是别人家的窗户,掉下去的是别人家的窗户。
汤潘微睁开眼,看见一半窗帘陡地飞舞起来,鼓胀着抖动着,在跟风的嬉戏中欢叫着!
嘭!这一次的巨响近在咫尺。她的房门重重地撞到墙上!
“窗子又掉啦?!”
是妈颤抖而尖锐的——汤潘只能说是哀鸣,真正痛彻心腑的哀鸣!这哀呜忽地就远了,从楼下传来。妈到楼下——那条西北风戏谑着的夹道里去找那可能已经粉身碎骨的窗框了。没有窗框,房管处是不会来修理窗子的。
哀鸣在暗夜里夹着冷风断断续续渗进汤潘的耳谷。她醒了,跟梦里的她一起醒了。
汤潘伸手打开床头灯,深蓝色天鹅绒帏幔和那上面缀着的铜色穗子在昏暗的光线里发出幽光。这儿是巴黎RitzHotel(著名五星级饭店)。
那个冬天她们掉了三次窗子。这就是第三次。妈说房管局的人都认识她了,可他们不愿意管。
“她们不派人来修,我就坐那儿不走。总得给人条活路吧!”
她的声音有点尖,焦灼而烦躁,好像跟谁吵架似的。妈是有一副好嗓子的。她能用很美的颤音唱歌,唱起京剧来更是千回百转。那时候,汤潘总觉得妈应该去搞文艺,就是现在说的进入演艺界。她这么说的时候,妈就不以为然地撇撇嘴,然后满面春风地重复那个说了多少次的故事——上中学的时候,北京京剧院到她的学校挑演员,挑上了她,若不是家里反对,她现在早就唱成名角了。
汤潘知道妈最怕求人,可她们的生活却让她只能去求人。汤潘说:“下回窗子再掉,我去找房管局。”妈白了她一眼说:“没什么下回了,掉窗子还掉出瘾来了?”汤潘不说话了,扭头去做她的事。她知道,妈的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因为妈不住地看她。妈是觉得对她的抢白没道理,想对她表示歉意。可汤潘就是不看她。
汤潘跟她妈的关系,就是那句老话说的——冤家。好像她们对彼此的爱只能在相互的折磨之中存在。
其实该忏悔的是汤潘。窗户的第三次坠落完全是因为她的疏忽。头两次掉窗事件之后,她们发现汤潘那屋的西窗整个朽了,包括所有将它固定住的机关也都老了糟了顶不住劲了。妈想出个主意,用塑料绳将玻璃窗和纱窗的把手系在一起。这样即便插销豁了,螺丝掉了,窗子也不会掉下去。那个白天汤潘开窗透气,晚上睡前忘了检查,把绳子系好,才酿成又一场悲剧。是她的疏忽使妈在那样的冬夜里奔进无人的空巷,顶着嚎叫的狂风寻找那可能已经摔碎的窗框,是她让妈不得不硬着头皮再去求人。
汤潘故意不去看她妈,可心里觉得很对不起她。她对不起妈的事太多。有时候她觉得她的存在就是对妈最大的对不起。要是没有她呢?要是没有她,妈的生活会更好些么?这一点她毫不怀疑。妈可以重新嫁人,至少可以想上哪儿就上哪儿,用不着为她而瞻前顾后。只有一种时候,汤潘感到了妈为有她这个女儿而幸福和骄傲。那就是学校开家长会的时候。汤潘永远是班里成绩最好的一个。她想这是她惟一可以给妈的报答。她就拼命地去报答。
“妈。”她叫着,可并没抬头。
“嗯?”妈立刻停下手中的事,朝她转过身来。
“我昨晚没检查窗子,忘了系绳子,我真对不起……”
不知为什么,汤潘说着说着就说不下去了,喉头哽咽,整个鼻子都塞住了。
妈走过来把她揽进怀里。妈站着,汤潘坐着,汤潘的头就正在妈的胸腹之间。她闻见妈身上那股特别的好闻的气味,混合着绿宝牌香皂和紫罗兰牌雪花膏以及温热的体温的芳香。那种芳香,她在任何其他女人身上都不曾闻到过。那是母亲的味道,她的母亲。
“我又没怪你。”妈揉着她的头发说。
汤潘竟呜呜地哭了起来。她真说不清为什么这样哭,是为了昨晚的疏忽而悔恨,还是为了她们这支离破碎的生活?那年她不小了,大学都快毕业了,可她哭得像个孩子。像所有对母亲认错的孩子一样,认错是为了得到原谅和抚慰,其终极目的是倒在母亲怀里痛哭一场。这样的哭很过瘾很舒服,或者说得极端点,很快乐。因为哭的时候有人抚慰,真正温柔的抚慰。汤潘相信,妈的手揉着她的头发的时候,心里一定充满了温存。因为这时候的她,在妈的眼里又成了一只羔羊。妈是世界上最渴望她迅速强壮起来的人,可是妈不知道她真正爱的其实是一只羊羔,妈妈的小羊羔。这是一个矛盾,可没人意识到。在这样的矛盾之中,女儿越来越长成一个独立的倔强的不听话的孩子。孩子,在妈眼里,汤潘永远是个孩子,可爱的或不可爱的孩子,是妈使她长成了这样,可是妈不喜欢。
“那窗子的插销还是你爸爸钉过的呢。”妈突然喃喃地说。
汤潘一下子不哭了。妈是从来不提爸的。自从父母离婚以来,妈什么时候主动提过爸?她抬起哭得稀里哗啦的脸看妈。
“才几年呀?这么不结实。”妈的脸在西窗照进来的光里显出一种——怎么说呢?一一汤潘觉得没法形容——就是那么一种让人说不上是什么表情的表情。怀念?不是;向往?不是;怨恨?更不是,绝对不是!
黄昏前暧昧的光在妈的脸上铺下一层阴影。汤潘惊讶地发现,原来阴影是光造成的。那混合着太阳的焦黄和夜的幽蓝的光将妈的脸笼罩得讳莫如深。黄昏时的太阳落得真快,只一会儿工夫,焦黄就全退尽了,妈的表情在那单纯起来的光线里渐渐变得清晰了。
汤潘睁大了眼睛,她的心几乎停止了跳动!
从妈的脸上,她看见了什么?不是怀念不是向往不是怨恨,竟是满得盛不下沉得抬不起深得说不出的——一个字:悔!
她突然想起那块罩在坦克上的绿纱巾,还有许多年前中秋过后的那个早晨,妈的脸,在晨光中苍白而忧郁的脸。
汤潘突然非常地想妈。她想,这许多年孤身一人的冬夜里,妈是怎么过的。她想对妈说,其实一切都还来得及,只是要快呀!她突然想偎在妈的怀里,像小时候那样,闻妈身上的香味。
床头桌上的睡前酒在灯下的高脚杯里琥珀色的光。那是每晚跟睡前服务一起送来的。这儿的一切都在催人人梦,那种充满幻想和浪漫诗意的梦。而往事是顽强的,那个你,曾经是你的那个你绝不甘心被遗忘。
躺在20世纪最豪华的酒店软硬适度的席梦思上,盖着绵软雪白的被单和细羊毛毯,汤潘居然回到了20年前的那个冬夜。肉体和灵魂竟可以分开得如此遥远。惟一说得通的解释是,今天中午餐桌上玻璃器皿破碎的哗啦声同ZO年前那个冬夜窗户坠落的哗啦声在她大脑沟回的某个阴暗处不期而遇,悄然重合。
她喝了一口酒,翻身下床。在去卫生间的路上,看见门边地板上有一只白色的信封。
信是汤姆斯写来的。他以极其殷勤而亲切的口吻邀汤潘在明天的任何时候,一起喝杯酒。
【第十三章】
汤潘回到纽约,进了家门第一件事就是给妈打电话,请她来美国住住。妈几乎是兴高采烈地答应了,然后说,对门的老吴两口子又到杭州旅游去了,约她一块儿去,她没去。
“当那个第三者干嘛?”妈的语调突然提高了,焦躁了,好像谁非逼她去不可似的。
汤潘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念头——天哪!她的心激动得抖成一团——是如此荒唐怪诞却又光华耀眼,简直就是天才的创举!
这时妈的话题已经不可避免地又转到汤潘的婚事,说昨天在街上碰见了你幼儿园时的朋友,叫亮亮的。汤潘于是想起一张泥娃娃一般的圆脸蛋。那个塌鼻子的亮亮,她记得。
人家孩子都上小学了,妈说。语气里有许多的艳羡、遗憾,甚至委屈。她早就是做祖母的年龄了,可汤潘别说给她生个外孙,就连跟谁生还没个谱呢!
汤潘只好不可避免地谎称马上有事要出去,挂了电话。她坐在原处,发了许久的呆,把刚才那个荒唐的念头又想了一遍。然后开始听电话留言。
电话录音里有秦岭的声音。
“Wellcomeback(欢迎归来)!”他说:“给我打电话。”
半秒钟的空白,录音机里的他显然犹豫了一下,又换成英语:Imlssyousomuch(太想你了。)”
他终于还是说出来了,不过是躲在面具里。英语有时候真有面具的作用,好像用中文不好意思说的,换成英语,就好意思了。比如:Iloveyou.比“我爱你”好出口得多。汤潘想: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
必须承认,她的心在这儿颤抖了一下。她从没注意到这个装在电话内部的录音装置有这么好的音响效果。这就是所谓的数码录音,是那种录音不用磁带的技术。秦岭的声音听上去低沉而富于磁性,极端地性感,是绝不扭捏作态的成熟男人的性感。
汤潘突然想到两个字——孩子,妈说的孩子。她怎么就没想过跟他生个孩子呢?即便在妈问到关于男朋友的问题时,她也从没打算把他作为一个人选提交上去。
灵魂和肉体是可以毫不相干的么?她想起杰森他爸的店里常备的那本圣经,那几乎是他爸阅读的惟一书籍。那上面有一句话,大意是:我们的心灵说不,肉体却软弱地接受了。
她跟秦岭的关系仅仅是出于肉欲么?当然不是。那么是爱情?汤潘的思想停在这儿,盯着自己发呆。她不知道,一对从未论及婚嫁的情人算不算真的相爱。
必须承认,汤潘又一次落伍了。在她那冥顽不化的观念里,爱情这个词,就像千百年来所有想不开的人们吟诵的那样,是跟天长地久海枯石烂联系在一起的。她只能说她跟秦岭的感情还不到那个火候,或者也许永远也到不了那个火候。等等,也许世上本没有那个火候的感情存在,或者即便存在了也不过是一根终会燃尽的蜡烛,假如罗密欧和朱丽叶,梁山伯和祝英台真的结成了夫妻,在经过了漫长的共同生活之后,他们会不会对彼此感到厌倦呢?他们说天长地久,因为他们从没尝过那滋味。
又听一遍秦岭的录音,汤潘抓起电话,拨通了他的号码,刚听到铃响,又啪地一声放下。
如果这支蜡烛终将燃尽,她突然想:且让我慢慢地享用它吧。他知道我今天回来,他在等我的电话。
这样被人等的感觉让她满足,是放弃了天长地久海枯石烂而只求其次的满足。她想多享受一会儿这满足。于是,她打开电脑,查看E-Mail。她正要把垃圾Mail清除掉的时候,突然听到叮地一声铃响,电脑屏幕的左上方跳出一个方块。方块里出现了一行字。
“嘿!是我!你在哪儿?”
汤潘看一眼方块里对方的E-Mail地址,这个人她不认识。她立即在键盘上敲出:“你是谁?”
对方的回答很快出现了:“一个知识分子。”
她又敲出:“对不起,可能串线了。你想找谁讲话?”
对方:“就找你。”
看来上网已经跟走在大街上毫无二致,随时可能碰上个声称瞧你特别面熟的无赖,让你甩也甩不掉。
汤潘敲出:“对不起,我得走了。”
对方:“知道我发现了什么吗?”
他或她的这句话刺激了汤潘的好奇心,她停了下来。
“什么?”她问。
“我发现世上还有比女人更有意思的东西。”
汤潘恍然大悟。这句话是她去巴黎之前的那天晚上从一本杂志上看来的。
那天晚上秦岭来电话,要过来。汤潘说不行,我明天飞巴黎,今天晚上得睡个囫囵觉。秦岭说:我保证让你睡个囫囵觉。从他的声调里听得出,他已经不可抑制。当时深夜12点都过了,汤潘说:求求你,饶了我吧!这次出差有老板在旁边,我可不想误了飞机。她随手拿起刚在看的一本杂志,正看到那个笑话,就说:跟你说个正事。秦岭果真严肃起来。汤潘说:你说,什么叫知识分子?秦岭说:别拿这个搪塞我。汤潘捧着那本杂志念道:知识分子就是发现世上还有比女人更有意思的东西的人。秦岭大笑,问:这话谁说的?汤潘说:这本杂志上写的。秦岭说:真他妈缺德。汤潘笑道:现在,请你做个知识分子。秦岭垂头丧气地说:你是说让我当个木乃伊。
这会儿,汤潘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出他的名字。
他的回答立刻出现了:你在家么?我现在过来!
汤潘一句话还没打完,只听叮咚一声,方块里出现了一行灰色小字:你的伙伴已经下网。
眼看这家伙就要闯进门来!汤活急忙下了网,把电脑插头换成电话插头插人墙上的小孔。刚直起腰来,电话铃就急赤白脸地响了起来。
“汤潘,哪儿去了?找死我了!”
是凌凤,邀请汤潘参加迈克尔的生日宴会。
“你一定得来。我还请了秦岭。我只有你们两个,算是我的娘家人。他们那边可是一大家子呢!”
“他们?谁?”
“迈克尔的儿子女儿呀,还有一大堆七大姑八大姨的。”
“你们的家庭聚会,我一个外人,合适么?”
“你们既是我的朋友,也是迈克尔的朋友,有什么不合适的?”凌凤急了。“汤潘,你可不能眼睁睁地看我一个对付他们一帮啊!”
“你这说的是开Party,还是打狼啊?”
“都差不多吧!”凌凤在那边笑了。
“有那么严重么?”
“来了再跟你细说吧。哎,”她突然转了话题,“你最近见过秦岭么?”
汤潘的心里猛地格噔一下。
“没有啊?我怎么会见过他?怎么啦?”连汤潘自己也不相信她居然矢口否认,好像一个被当场捉住的小偷大言不惭地声称:我没拿,什么也没拿!
其实,就算她见了秦岭,就算她真的跟他有了什么,她侵犯了凌凤什么了?没有。从法律上说,她完全正当。可这并不能使她在老朋友的信赖面前感觉好受一点。她知道,她断了一个女人的梦想。她知道,对于那个把她当娘家人而无话不谈的女人来说,这将是多么地不可原谅!简直就是背叛!
门铃大作,两个女人的谈话因这个听上去十万火急的门铃而告终。
秦岭冲进来,将汤潘紧紧抱住。
“汤潘,我们住在一起吧!”他狂吻着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什么?”汤潘喘息着,全身瘫软地倒在他的怀里,却仍没忘了发问。
“这样的日子,我再也受不了了!”他的双手使劲一托,将她轻盈的身子整个抱了起来,像抗麻袋似地运进卧室。
狂潮平息下来,他们仿佛两只睡眼惺松的海豚终于从深海里浮上水面的时候,他看着她,她看着他。
“好么?”他问。
“好。”她微笑着,感觉到双颊陶醉般的烧灼感,好像一个在情人的怀抱里忘情了的处女突然为自己的忘情而羞怯起来。她早已不是处女,可一个令她心动的男人仍会使她羞怯。
“咱们住在一起吧。汤潘。”他的手滑过她赤裸的臂膀。
“什么?”
“你不愿意?”
“我没说不愿意。”
“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愿意?”
“你是说同居。”
“是的。”
汤潘不说话了。对于同居,她是有经验的,那样的日子她过了7年。其实,从表面看,同居和结婚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所不同的是分手比离婚轻松简便得多。除了割舍一份感情之外,彼此之间既无责任义务的牵挂,也无财产纠纷的烦恼,不愧为世纪末多快好省的典型。而且,比前几年上流社会颇为流行的婚前契约体面豁达得多。说真的,对于两个即将走上神坛,宣誓相爱终生的人来说,婚前契约里的假设是很有些令人难堪的。
这个假设相当简单,就是说,假如有一天我们不再相爱,假如有一天我们各奔东西,我们的财产以如下比例分成。
这实在太世俗了,说得严重点,简直就是对爱情的背叛和玷污,好像一个婴儿刚刚出生,就已经为自己掘好了坟墓,选定了棺材,好像一旦不再相爱,那两个曾经如胶似漆的亲密人儿便会为了谁多得几个铜板而大打出手,而这个契约便是防患于未然的安全阀。
其实也没什么,这就是人类,看透了自身丑陋本性的人类。丑陋得虽然潇洒,却毕竟给那令世人羡慕的爱情神话减了几分颜色。相比之下,同居就好看得多。你至少可以说,我们准备什么时候喜结良缘。就像汤潘当年对妈说的那样:明年,明年。
不过,话说回来,她跟苟大路的7年未婚同居并非出于财产上的考虑。他们搬到一起的时候,是两个纯粹的穷光蛋。当然,到荀大路愤然出走的时候,汤潘是有了一些积蓄的。连她妈都说,幸亏没结婚,否则他还要分你的财产。其实,他真没拿走什么大不了的财产。他拿走的东西比财产大得多,他拿走了她对人类的信任。
“你总不至于想结婚吧?”秦岭翻转上身,俯视着她。
汤潘看着一个无辜的笑容在那高大的鹰钩鼻子两侧展开。她曾经跟他做爱。在他们之间距离曾经消失。可现在,她突然想:他是谁?他用这样的语气问我这样古怪的问题,显然,他也不知道我是谁。
“你呢?”汤潘问。
“形式并不重要。我是从一个破碎的婚姻里走出来的人。这是我的体会。不过,假如你要那个形式,我并不是不能接受。”
这完全不是汤潘想象中的求婚,连荀大路那种不成功不娶的悲壮也没有。
“我请了我妈来美国住一段。”汤潘翻身下床,披上睡衣,走进卫生间,打开冷水龙头,将一捧沁凉的水扑到脸上。
秦岭在床上愣了一会儿,依然保持着汤潘在时的那个姿势。他甚至盯着她躺过的地方——那个聪颖过人又激情洋溢的小女人躺过的地方发了一会儿呆。
床单很雅致,奶黄的底上有一小枝一小技的嫩叶,浅灰色的,水粉画般的效果,稀稀落落飘洒了一床。那块她躺过的床单起了皱褶,一枝嫩叶像要站起来似的斜立在那儿。
秦岭抽掉支撑着上身的左臂,头就倒卜云,倒进那皱褶里去。他嗅到了她的气味——淡淡的,不是香水,不是熏衣香纸,不是任何一种洗发香波,如果非让他形容一下的话,他想:惟一能与之相比的就是早春河水的味道。那味道——他从没对任何人说过,连汤潘也没有——让他想起他是谁,“八百里秦川”上的一个村娃娃。他想起他的家,屋后的小河,据说是洛河的一条汉。河道很窄,水却极清亮,每到早春便发出一种好闻的味道——极新鲜而清洌的,让人由不得想俯身捧一捧喝了下去。他不大相信那水是来自洛河的,来自洛河而如此清亮。
有时候他想,遇见汤潘是他的命,也许渊源就来自那条河。
他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女人。他是爱她的。可他不想结婚。婚姻,以他的经验来看,有一种使一切事物非神圣化的特殊功能。他不想失去他的女神,这满身散发着早春河水的芳香,让他一次又一次陷入那温馨梦幻的女人——很多次,当他们达到极乐境界的时候,他都以为自己在那条河边。对,就是那条清流荡漾的小河边上,搂着他心爱的女人。这个幻觉,其实是那河边草滩上的少年之梦。
他是喜欢女人的,可他也怕。对于她们的美妙,他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恐惧——他知道,那令人销魂的美妙可能非常之短暂。而婚姻则是加速这一过程的罪魁祸首。它能将那美妙驱赶殆尽,换之以迥然不同的另一副面孔。他不敢说所有结了婚的女人都是女巫。不过,他的前妻,凌凤的姐姐就是在他的眼前完成了那个可怕的蜕变。
她本来是个女神的,一个一身戎装英姿飒爽的女神。从他见到她的第一天起,她就穿着军装。
凌家的孩子们都穿着军装,包括那个还没发育好的小妹凌凤。那一身国防绿真帅啊,配上鲜红的领章帽徽在20年前秦岭的眼里几乎是世界上最美丽最高贵的颜色。他之所以娶了凌家长女,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这颜色,这令他无限向往却一辈子也上不了他的身的颜色。他也不是羡慕所有当兵的,他羡慕的是那些个儿高高脸儿白净,一看就是知识分子气质却穿了一身戎装因而威武中见秀逸的,像他岳父的秘书那样的兵。他自觉一点也不比那秘书差,他只是没机会。
还好,时代不同了,机会以另一种方式降临到他的身上。认识凌家长女的时候,他已是京城著名学府的高材生。
按说,他的发展前景该比那些穿军装的广阔得多。那时候的中国已开始越来越成为一个唯学历社会——他可以从政、搞研究、当教授,有了这个高等学府的金招牌,干什么不行?他甚至还可以参军,如果他愿意的话,当一个脸儿白净的知识型职业军人。
可是,凌家的人全数反对。理由很简单一一他的出身。出身,那沃土千里的“八百里秦川”便是他的症结所在。他能改变自己的一切,可是出身,他没法改。
妈的!他也不想改,凭什么改?!农民怎么啦?他这个土包子是整个军队大院里学历最高的!有本事比能耐,比出身算个熊!他非娶她不可,对了,非——娶——不——可!
他就真的娶了她,而且,相信么?在凌家父母迫于女儿的压力而终于屈服了之后,他居然昂首挺胸开进凌家大门,理直气壮地做了上门女婿。
既然是上门,就不可能理直气壮。年轻气盛的他,这个道理没想明白。学历是有用的,可这社会上的事哪是凭学历就能办成的?渐的,他又处于劣势。
新婚过了,蜜月完了,凌家长女眼中的理想夫君一天比一天真实起未。在她心里,对爹妈的愧疚也一天比一天强烈起来。人都说,闺女是爹妈的贴身小棉袄儿。为了结婚的事让老爸老妈如此伤心劳神,她这个当长女的实在是太不应该。更何况,秦岭似乎并没有如她所期望的那样大展鸿图。
还好,在她的心渐渐凉下去的时候,机会又一次降临到秦岭身上。他获得了一个出国进修的机会。于是,这一对险些劳燕分飞的夫妻再次携手。一年以后,秦岭进了另一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她放弃了军籍。她还是爱他的,他在美国的表现也比在中国出色得多。可那会儿,她一点也没有想到,为了一个男人,或者一个自己才刚开始适应而最终不一定会喜欢的生活方式而放弃那身戎装是多么地不值得!她是以为自己会喜欢那样的生活的。她看错了自己。
吵架,漫长的人生在争吵中显得越发漫长难耐;离婚却使人生变短了——两人惊讶地发现在一个屋顶下已经共同生活了I0年。
秦岭真的受够了。他受够了那女人的埋怨暴怒歇斯底里的哭泣,他也受够了她的监视。她掌握了他的一切,从钱包到皮包(她隔三岔五地翻看他的皮包,为一张普通的秘书留言而吃一顿醋),甚至他早上吃的面包(她说吃黑麦面包有益健康,他就只有吃黑麦面包)。可她总是不满意,跟她的妈他的岳母一样,她埋怨他不关心不体贴不像婚前那么细致人微地体察到她的心灵和肉体的需要。总而言之,他不如她的意。他不如他们凌家的意。
他终于决定跟她离婚。其实他离的不是她而是她那个家。那个姓凌的家,他从此跟他们一刀两断。
离婚后的两年里,秦岭没再碰过女人。他开始对另一种感情发生兴趣。起初,他不愿意多想。他从没怀疑过自己可能不完全是一个异性恋者。他想他是怕了,被头一次婚姻搞怕了,可是后来,他遇到了一个追求者——小D,一个极有才华的年轻建筑师,比他小7岁的男人。
他回避小D的追求,甚至还含蓄地表示过自己对这种事没兴趣。小D果真就不再纠缠。可奇怪的是,从那以后,他却情不自禁地开始注意起小D来。他发现,小D是个长得很美的男人。他觉得.这种同性之间的欣赏也不算什么罪过。后来他又想:假如他和他真的进了一步,又会妨害谁呢?其实,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比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关系简单清爽得多。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见了汤潘。他暗暗庆幸自己的幸运——在那个犹疑不决的十字路口上遇见这么一个与众不同令他倾心的女人。否则,他会怎么样呢?他想,他是因为对女人的绝望而产生了另一种欲念的,这不能怪他。再说,就算他真跟小D怎么样了,也绝对算不上邪恶。
但是无论如何,汤潘的出现使他的心死灰复燃,他甚至兴奋地感觉到自己仍然能为一个女人神魂颠倒。就是说,他仍然是正常的,一个从本能而非从礼法上甘愿遵循千百年来人类传统的正常男性。为此,他感到快慰和感激。
他知道,汤潘也害怕婚姻。这就是他跟她在一起不觉得累的缘故。他们是同类,两个超越了现时现代的聪明人。但他知道,汤潘毕竟是女人。女人都需要那种终身相许的爱情,他就说了你愿意结婚也可以的话。其实,他明白,这样的说法根本算不得求婚,而以汤潘的脾气,她是不会主动提出结婚的。他爱就爱她那无所不在的矜持,不像现在好多女人,明火执仗地把男人追得无处藏身,最终只得跟她们一块跳进那个陷阱。
对于爱情来说,婚姻是个陷阱,绝对没错。
他看出来,刚才汤潘下床的时候是有些不快的。她害怕婚姻,可她爱的人真的不想娶她又让她伤心。这就是她的矛盾,他能理解。她想要的是男人不顾一切的追求(包括甘愿放弃自由),而自己可以矜持地拒绝挑选。
他是愿意让她快乐的,假如求婚能使她感觉幸福的话,他也不妨求上一回。但谁能保证她会拒绝呢?连他自己也觉得这想法怪诞得出奇——个求婚者居然巴望着被拒绝!可要是她接受了呢?女人常常搞不清楚自己啊!要是她真的接受了,岂不让他骑虎难下了?他可不能再跳进那陷阱里,绝不!
秦岭起了床,走进卫生间,经过汤潘的身后,在马桶前站定,不慌不忙地掏出家伙。
汤潘先是吓了一跳,继而发现秦岭的动作之从容好像他们已是多年的夫妻。
“谁创造了文明?”他掂一掂手中垂着的家伙,微昂着头,一副游思畅想的模样,看上去一点没为她的拒绝同居而感到不快。
“是这个。没有这个就没有人类。没有人类,哪来的文明?”
汤潘含在嘴里的一口冷水扑地一声全喷在对面的镜子上,弯腰狂笑不止。
秦岭微笑着“解放”了自己,在抽水马桶的轰隆声中抱住汤潘颤动不已的肩头。
【第十四章】
凌凤是着意打扮了的。其实她总是着意打扮的,只是今天得加上特别两字。她身上这袭浅金色织锦缎上绣着水红、浅蓝、浅粉色花朵和暗金色繁枝密叶的长裙少说也得几千块钱的工本费。这件长裙从面料到腰身的剪裁都很像中国的旗袍,但仔细看去,却不难发现其独具匠心之处,颇有点洋为中用,不,是中为洋用的味道。极浅的一字领,无袖,料子上的花朵枝叶自上而下,由繁至简。先是颈下胸部上细小的白花和稀落的蓓蕾,到了隆起处,花朵大了起来,饱满了,娇艳了,在腹部繁茂地盛开着垂挂着,直到大腿。枝叶从这里开始变得稀疏,到膝盖下的裙摆部分就只剩了几支飘零的落叶和破碎的花瓣,好像就要从裙摆上悠悠落下,飘到那女人的脚面上似的。那绣工,一看便知是江南手绣,特别是那些花朵的色彩变幻之微妙传神让人怀疑它们是否真的由一根根丝线组成,而非出自画师的神来之笔。
凌凤一开门,汤潘就说出了设计师的名字:OscardelaRenta(欧洲著名时装设计师)。
“汤潘,你的眼力够可以的!”凌凤兴奋得脸都红了。本来穿漂亮衣服就是件叫女人兴奋的事,更何况又碰上个识货的,就好像俞伯牙遇上了钟子期,正所谓知音难觅!
“你才是好眼力呢!这件裙子配你没治了!”
“迈克尔送的。”
“难怪。”
凌凤转身去关门。
“哎,你的保姆呢?”汤潘突然想起了那极会看主人脸色的女佣弗莱达。
“他们都来了。”凌风似乎完全没听见她的话,一边关门,一边悄声说。然后转过身,正对着汤潘。
“秦岭呢?我以为你们会一块来。”
汤潘一惊。她是叮嘱过秦岭不要把她们的关系告诉凌凤的。他先是不以为然,后来就同意了。对于汤潘所有的固执,他都抱以同样的态度——不以为然,但假如她非要那样的话,他也可以接受,比如结婚。他如此的超然豁达反倒让汤活像一个没有对手的剑客,那剑越舞越没精神,对婚姻的热情也因此降至冰点。她发觉秦岭这人有一种特异功能,就是使一切非神圣化的本事。这并不是说他没有激情,汤潘不可能对一块半死不活的行尸走向以身相许。问题是他根本就不觉得以身相许有什么了不起,或者说,他压根就觉得没必要给男女之间的性爱下一个如此煞有介事的定义。
汤潘正要被迫再次对凌凤说谎的时候,里面一个脆耳的女人声大叫埃玛。
“该死,那女人又叫上了。”凌凤嘟哝着,脸上显出深刻的烦恼和怨恨。通向一楼餐厅的拱形门洞下于是出现了“那女人”。
这是一个身材凹凸有致,年龄在45到55,谁知道呢?也许是65之间的女人。必须承认那女人气度不凡。
她穿了一套平肩窄袖细长腰身的藏蓝色裤装,朴素而略显保守的小方领在脖子下面严丝合缝地扣住,既给人一种女学生般的稚气,又半遮半掩了脖子上的皱纹,可谓聪明。绝笔却在那腰部的尺寸,不多一分,不少一分,恰到好处地裹住。衣袖的剪裁也颇为杰出,手臂下垂时,便显出与众不同的熨帖和流畅。整套衣服几乎没有一条多余的褶痕,熨帖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凌凤的金碧辉煌面前,那深海一般的藏蓝显示着一种传统贵族低调的华丽。连她的发式也是随意但绝对时髦的——发梢向外卷起的及肩长发。相比之下,凌凤那美容店里精心梳就的贵妇式高发髻就显得老气了一些。
汤活立刻看出这两个可能相差20,甚至30岁的女人之间的紧张空气。
凌凤以惊人的速度调整了脸上的表情。
“来,介绍一下。”她微笑着说。“我的好朋友,汤潘,蓝诗波首席设计师。这是三姨。”
三姨,谁的三姨?“你好。”汤潘朝她伸出手去,没叫三姨。在弄清她究竟是谁的三姨之前,还是不叫为好。
“你好。早就听说你了。”三姨极为热情地握住她的手,“我是迈克尔的妻妹。”说完,她并没有松开汤潘的手,转头对凌凤说:“埃玛,你去厨房看看。告诉他们,点心要上八大八小,否则不够的。”
凌凤那好不容易调整出来的温和表情一霎时僵死在脸上,那双不太大却黑溜溜的眼睛如两只锋利的猫爪猛地伸出,在三姨脸上狠狠抓了一把!几条深长的血道子立时出现在三姨那细磁样的粉脸上。当然,这是汤潘的幻觉。就是说,假如凌凤那一眼的杀伤力真能用猫爪出击的力度来衡量的话。
三姨“疼”得哆嗦了一下,却忍着,强笑着说:“埃玛过会儿就来。我们那边坐。”
“三姨是最会招待客人的。汤潘,让她陪你一会儿,我就来。”凌凤调高了八度的嗓音听上去有些尖厉得失真。汤潘只是点头,朝这个女人点完,朝那个女人点。除此之外,不知该做些什么。
一楼餐厅是个小型宴会厅。正中一条长桌,紫檀木的,在枝形吊灯数不清的水晶球照耀下发出幽光。桌边的二三十把椅子挺直着镶了浅金色织锦缎的软椅背,那气色同凌凤的长裙颇有些相似。两个佣人正往上铺一条雪白的桌布。
“迈克尔有点感冒,在楼上休息。他的意思,今年的生日不大做,家庭聚会最好。他真的是个很顾家的人。”
离开了那两只锋利的“猫爪”,三姨的神态自如多了,说到迈克尔和“他”的时候甚至还显出几分隐隐的羞涩来。真的,就是那种待字闺中的羞涩。
好了,到此,汤潘基本上体会出这两个女人的冲突焦点——为那个今天满60岁的男人。
三姨在小客厅给汤潘讲解那满墙的家庭照片的时候,凌凤叫着汤潘的名字,冲了进来。没错,是冲了进来。
她穿了一双同样是浅金色的细高跟鞋,由于鞋跟高,步子急,裙摆窄,动静之间,腰胯之灵巧圆润,大腿之丰满修长全由那一流剪裁的裙子衬托着,展现得淋漓尽致。那风风火火的劲头,虽非弱风扶柳,却比之毫不逊色,宛如一棵在春风荡漾中花满枝头的梨树。相比之下,三姨那传统贵族的华丽,虽是身价万千,却仍不免显出些老态来。
“三姨,baby在叫你。”她连看也没看三姨一眼,挽住汤潘的手臂说:“汤潘,咱们走。”
也许因为走得急了,她的颊上泛起两朵娇艳的桃红。汤潘只好又朝三姨点头。三姨的脸白得发青,细腻的粉妆因失了血色的脸而干涩得像个面具。
“那女人,真他妈可恨!”凌凤拉着汤潘上楼,一边用极低的声音咬牙切齿。
“怎么回事?”
“老寡妇呗,做梦都想嫁给迈克尔,想了十几年了。”
楼上,通向阳台的门大敞着。门里,突然爆出一阵大笑。
女人的声音:“我们非要爸爸娶三姨不可!三姨本来就是最佳人选。”
男人:“傻子。你不懂男人的心。哪有老牛不想吃嫩草的?”
“St0P(停止)!我讨厌你那套唯性理论。爱情呢?三姨对爸爸的感情没一个女人比得上。至少那狐狸精不行。明摆着,冲他钱包来的。我们今天一定要跟爸把这话说清楚!”女人的声调慷慨激昂。
“要说你说,我可不想自讨没趣。”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负责任呀?我找大哥小妹说去!”
“其实,她也没你想得那么坏吧。”男人说。
“哟!你还替她说话?!”女人尖叫起来。
“再说,爸并没娶她嘛!就这样,两相情愿,让老头子高兴几年,于我们没多大害处。”
“小弟啊小弟,你真是爸说的: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现在没娶,将来会娶的。你看她现在没我想得那么坏,真成了陈太太,准比我想得还坏!女人,我比你懂!”
凌凤轻咳一声,拉着汤潘的手大步闯进门去!汤潘被她拽得踉跄着,高跟鞋在厚厚的地毯上绊了一下。可她未及细想,更来不及劝阻凌凤,人已到了阳台里。
“哟,彼得,玛丽,点心都上来了,怎么不去吃?”凌凤双颊绯红,一双黑眼珠好似两只快要烧透的煤球!可她,居然微笑着。
“这是我的老朋友,汤播。你们一定知道的,蓝诗波首席设计师。”
“Hi,pleasuretomeetyo。(你好!很荣幸见到你!”)一个打着黑领结,自称是迈克尔的小儿子的瘦高个儿年轻男人极有教养地站起来同汤潘握手。
“你好。”汤活用中文回答。她知道凌凤的英文程度也许只够听懂这几句寒暄话的。
“这是我姐姐,玛丽。”彼得仍然操着标准的英文说。
那个叫玛丽的女人笑容可掬地向汤潘伸出手来。她的相貌真应了“女儿像爹”那句老话。从脸型到身材,甚至皮肤都像极了迈克尔。眼睛不大,而且位置太靠上了一点,使那张多肉的脸更显得满而且大。她穿了一条镶有米色花边的黑绸裙,肩下两寸处斜切上去的坡袖和短到膝盖以上的宽裙摆如同那位置过高的眼睛,将她身体的满涨更夸大了几分。还好,在化妆方面,她没有显出同样的无知。跟她肤色相近的浅棕色粉妆细腻均匀,本来有些过厚的嘴唇涂了薄薄一层肉粉色湿润型唇膏倒显得颇为清新而性感,平淡无奇的小眼睛在精心画就的黑色眼线映衬下也顾盼出几分神韵来。这一切使你不得不原谅了她在穿着上的缺陷,而把那归结为:傻得可爱。
“Hi!”她握手的方式也跟她爸一样,热情而有力。
“真高兴见到你。我父亲曾经谈起过你,历史上第一个领导一流品牌的美籍华人时装设计师。这还不算,你还是个妇女!你知道,我对你的人鱼装欣赏极了。我的衣柜里有四件你设计的裙子呢!”
这一串连珠炮似的热烈表白完全是用英语说的。尽管汤潘考虑到凌凤的尴尬,一直坚持说中文,可他们好像丝毫没有领会她的暗示,只管操着口音纯正的英语滔滔不绝。汤活简直怀疑,刚才隔墙听到的是不是这两个人。
到她猛醒到个中缘由的时候,才发觉被人利用了!汤潘纵然无法免俗地具有人类最本质的自私天性,但朋友的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于是,她在两人喋喋不休的英语声中转向凌凤。
“埃玛,你不是有事要跟我说么?”
凌风得救了似地使劲儿点着头站起来。千分之一秒的冷场之后,彼得也站了起来。
“你们慢慢聊。”他说着,看一眼她姐姐。“我和玛丽下去看看吧!”
玛丽的脸色倏地阴沉下来,极不情愿地瞥她弟弟一眼,还是站了起来,圆鼓鼓的臀部于是出现在跟汤潘视线平行的地方,两只涂着咖啡色指甲油的厚而长的大手,在那地方抚了又抚,好像非把每条皱褶都抚平了才肯罢手似的。然后,她朝汤潘点点头,看也没看凌凤一眼就跟在彼得身后下楼去了。
凌凤关上阳台门。
“看见了吧?这帮兔崽子,多他妈可!”她压低了声音,咬牙切齿,一层晶亮的水雾迅速蒙上眼睛,鼻头也跟着红了起来。
“凌凤,你到底打算怎么办?”汤潘问。
凌凤长出一口气,金鸡独立着用一只脚卸掉另一只脚上的高跟鞋,然后试图将身子蟋缩进靠墙的那只宽大柔软的单人沙发里。不行,窄长的裙摆将双腿紧紧箍住,根本弯不到那个角度上去。她索性两腿一摊,一屁股坐在地毯上,似乎全忘了身上穿着的是件出自名家的手工活儿。
“怎么办?”她说着,做了一个标准的“凌凤动作”——下牙咬住上唇,同时使劲儿吸一下鼻子,人中顷刻间拉长了一倍。与此同时,眼睛朝屋顶翻上去,露出两只硕大的白眼球。前一个动作汤潘熟悉,后一个却是头一次见,想必是来美之后的新成果。
“迈克尔对我不错,可他根本不理解我。我知道不能永远靠他。前两天我提出两个要求,一是把女儿办来,二是以我的名义注册一个公司。我想学着做点生意将来也能养活自己和女儿。头一条,他答应了。第二条,他不同意。他说:你不会做生意。我说:不会可以学。他说:我不喜欢做生意的女人。否则,我也不会带你来美国了。我说:你带我来美国就因为我不会做生意?北京大街上卖冰棍的老太太不会做生意,你怎么不去找一个来?他就有点喘起来。最近他的气喘症状越来越明显。他说:你不要不讲理。我也急了,说:你带我来美国干什么?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心甘情愿当你的情人小老婆?跟那些终身太太们混在一起,泡泡咖啡馆,逛逛博物馆,然后就是shopping,shopping,shopping(购物)?!哪天你不要我了,我就带着女儿滚回中国去?!他气得脸都红了,嚷嚷起来:你看我是那种人么?我要想找个女人解闷,纽约这么大地方,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何必舍近求远?我一口气顶在那儿,对他不依不饶。我说:就是,你现在后悔了吧?没想到舍近求远找了个大麻烦!然后,我就哭起来,好像这辈子受的委屈一股脑儿都涌了上来,说不清究竟为了哪一桩。我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了。最好的年华跟了那个愚钝自私的余国凯。人到中年了,又他妈背井离乡,连女儿也管不了!你瞧我穿的是名设计师的衣服,开的是名牌轿车,好像享尽了荣华富贵似的。其实,我自己最清楚,这些都是水上浮萍,没根的。”凌凤说到这儿,鼻头再—次泛红。还好,没哭出来。
“我知道迈克尔人不坏。特别是对我,他老是把我当他的救命恩人。只要让我高兴,他什么都乐意做。不瞒你说,包括在床上。我不愿意,他从不勉强,也绝不会为此生气,比余国凯强多了。可做生意,他就是不同意。他说:我早不想做了,只要有个得力的接班人,我马上交出去,带你周游世界去。我说:你当然啦,什么都有了,可以退休享清福了。我可不行,还得为后半辈子和女儿打算。他说:好吧,先给你10万块钱,放你账户里。这样总行了吧?我想:这10万块,5万当公司的注册资金,5万当第一笔费用和货款。他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似地说:不能用它开公司。没有钱了,我会给你。他当时就写了一张10万美金的支票。把支票交在我手里的时候,他说:埃玛,不要想钱。你不会缺钱,我不会让你缺钱。可是,你不要想。钱不是好东西。
钱是不是好东西,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活着,没它不行。当然我没这么跟他说。他那时候,挺伤感的样子。我也心软了,不想再气他。
什么?结婚?他不会跟我结婚的。我要真成了他太太,就是他财产的合法继承人。那帮兔崽子能干?他们反对我,就是害怕我将来跟他们分财产。他不会为了我跟亲生儿女闹翻脸的。现在已经够他受的了。那个三姨,一听说我和迈克尔的事就犯了心脏病。谁知道真的假的,反正叫了救护车了。其实她的病根儿呀,要我说,就叫迈克尔情结。她是迈克尔前妻的三妹。我看过迈克尔当年婚礼的照片,这个当伴娘的妻妹对姐夫那个小鸟依人的劲儿,比新娘还娇呢!她十几年前死了丈夫,一直没嫁。好不容易熬到姐姐死了,谁想到……”
门外,忽然传来一连串痰气很重的咳嗽声。
凌凤从地毯上一跃而起。
“迈克尔!”她叫着,打开阳台门。“感觉好点么?”她真像个贤妻似的扶住老头子的一只手臂。“我在跟汤潘聊天呢!”
“生日快乐!”汤潘站起来,朝黑礼服红领结的迈克尔走去。
“汤小姐,你好!你来得好,来得好!你来了,埃玛就不寂寞了。”他说着,朝汤潘伸出一只又厚又长的手。
呀!汤潘吓了一跳——那手竟是冰凉的!
她抬头看他,黑胖的脸上有一点点倦容,但依然红润,位置过于接近额头的小眼睛一如既往的犀利过人。除了这冰凉的一握,迈克尔看上去跟前些日子没什么不同。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三姨出现在阳台门口。
“迈克尔!”她唤着他。对,是唤不是叫,万般柔情委屈都在那一唤之中。
三姨朝汤潘点点头,又转向那昔日的姐夫今天的负心郎。
“怎么就起来了?好一些么?”
“我没事的。我本来就没病。”迈克尔的语调里听得出强压着的烦躁。连他自己也奇怪,近来自己对三妹这种大庭广众之下的体贴关心越来越受不了了。他还不老嘛!有个头疼脑热的有什么了不起?年轻人就不感冒了么?何必如此小题大作地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不舒服了?他知道三妹的心,31年前,他娶她大姐做新娘那天起就知道——三妹是钟情于他的。
那年三妹只有19岁,整整小他10岁。他只把她当小妹妹看,连她的钟情也看作是小女孩的心血来潮。她有没有跟他吐露过衷肠呢?好像是有的,也好像没有。
那是她大学毕业前夕,他去学校宿舍帮她把东西搬回家。那可以说是他跟她大姐结婚以来,他们第一次单独相处。东西全放进汽车后箱之后,她上了车,关上车门,突然叫他迈克尔。她从来是叫他大哥的。她定定地看着他说:我毕业了。他笑着祝贺她,说再不用考试了,好好享受生活吧!她的一只小手突然抓住方向盘说:下一步怎么办?他愣了一下说:愿意的话,找个工作;不愿意的话,就嫁个好男人。她的眼泪刷地流下来说:你不能再把我当小孩子,你没权利……他没什么权利呢?她没说下去。巨大的悲哀使她泣不成声。也许她想说的是他没权利忽视她的爱清,或者根本就没权利拒绝她的爱?那以后,他跟妻子为三妹介绍了不下一个排的适龄男子,她一个也没看上。更出乎他们意料的是,29岁那年,她突然在圣诞晚宴之后,当着全家的面宣布:终身不嫁。迈克尔的妻子吓坏了,鼻涕眼泪地问:小妹,谁伤了你的心了么?三妹淡然一笑说:这辈子,再不会有谁能伤我的心了。
还好,她没真像自己说的那样终身不嫁。32岁那年,也就是迈克尔42岁那年,她嫁给了他最要好的一个朋友。可惜,好景不长,那个朋友偏偏短命,结婚没几年就命归黄泉了。
这一回,她可真的不肯再嫁。十几年来,眼见着一朵娇嫩的花一年年枯萎下去,迈克尔觉得很可惜。可他知道,自己是最不能说什么的。
5年前,他的妻于死了。她第二次向他吐露衷肠,如果那能算是吐露衷肠的话。
那是葬礼当天的晚上,亲友和孩子们都走了,他一个人坐下,精疲力竭。他从来没觉得这么累过。如果说曾有过类似的感觉的话,那就是二十几年前结婚的时候——跟所有的客人握手,对所有的祝福致谢的确是件累人的事。当然,除了同样要跟所有人握手和致谢之外,这回,大伙儿说的不是祝福的话,而是安慰,毫无用处的安慰。他的两条腿就在这些安慰的话语之中站成了棍子。
好不容易坐下来,屁股刚沾沙发,腿和脚还没来得及放到对面的搁脚凳上就听见门铃响。是三妹。
他一开门,她就叫他迈克尔,说:我忘了拿手套。
手套,一双小巧精致的黑羊皮手套就在客厅大镜子边的琴桌上。她拿了手套,转过身,朝他扬起脸来说:你,要杯热牛奶么?他真的正想要杯热牛奶呢!妻子在世的时候,他什睡前都是要喝半杯热牛奶的。
他说:可是,冰箱里没牛奶了。她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把手套又放回琴桌上,转身进了厨房。
她用一只小托盘端出两杯牛奶的时候,他的心猛地一动。她真像她死去的姐姐啊!连举着托盘的姿势都像!他突然想起妻于临死前说过把小妹托付给他的话,他突然想:那是什么意思?他们对坐着喝牛奶,她的脸在浓浓的热气中显得那么红润娇娆。她确实不老啊。那一年,她才45岁。
她是在喝完了牛奶之后告辞的。什么也没说。她走了之后,他才想:她是从哪里搞来的新鲜牛奶?他不是不喜欢她。她是个好女人,跟她姐姐一样,是个聪慧娴淑的好女人。可他偏偏就是不想娶她,或者说,他偏偏就是不想再娶一个那样的女人。他当然不是说聪慧娴淑有什么不好。他只是觉得,他需要一点变化。燕窝鱼翅再好,餐餐都吃,不是也没味道了么?两年前,他遇到了凌凤,一个跟他生命中所有的女人都毫无相像之处的女人。他—下子就被她吸引过去了。重要的是她根本没想吸引他。正相反,一开始她是一股劲拒绝他的。他突然感受到追求的快感。追求一个比自己小二十几岁的女人,他真是发狂了!可就是这疯狂让他发现自己其实还不老呢!那一年,他往大陆跑了五趟,平均每两个月就出现在她面前一次。她是惟—一个不要求跟他结婚的女人。她说,如果非得结了婚才能去美国,她就不去了。这其实对他正好。爱情不需要婚姻做形式,而形式往往失去了内容。他认为,没有婚姻做前景的爱情也可以是幸福的,而且是更幸福的。
即便如此,孩子们仍然反对。他就骂他们不肖子孙,谁不愿意要我这爹,可以滚!三妹是全家最后一个知道的,她一下子休克过去,叫了急救车。
凌凤来了,可三妹反倒对他更好了。他感到了两个女人无声的竞争像两个无形而激烈对峙的磁场。而他,就处在那磁场的中心,感觉到被挤压的强烈不适。
“客人都到齐了。”三姨隐忍地柔声说。
“好,Let’sgo.汤小姐,请,”迈克尔以一种浑然天成的绅士风度陪汤潘下楼。
楼梯口,站着打了领结的秦岭。
“秦先生,你可来了。埃玛念叨你好几遍了!”三姨含笑握住秦岭的手,仰望着他,满眼的殷切。
凌凤笑吟吟地从迈克尔背后走出来,略带娇嗔地说:“大哥,我想着你跟汤潘住那么近,怎么不把她一块儿带来?所以,她一进门,我就问你在哪儿。还是三姨心眼活,她说,秦先生大忙人,说不定会女朋友去了。”说到这儿,她竟扭过头来,黑溜溜的双眼紧盯着汤潘。
汤潘一惊。嗬,这连环套甩来甩去,竟甩到她头上来了!眼见着那两个女人如两股激流相撞,水花迸溅之后竟夺路朝她奔来。汤潘暗想:凌凤啊凌凤,你倒真有点神机妙算和为自己解围的本事呢!可我汤潘也早不是那个意气用事的汤一盘了,跟个把个凌凤周旋周旋还是游刃有余的!
她昂起头,当着那几只灯泡似的眼睛,朝秦岭扔过去一个坦然而略带娇媚的微笑。
“秦先生,听见了么?就是说,再没有女朋友就说不过去了?”
奔腾而来的白水顷刻间失去了张狂的势头,谁都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了。大家于是各怀心事地哈哈一笑,随迈克尔进人餐厅。
餐桌上,杯盘刀叉各就各位。餐桌的纵向中线上一字摆开三大瓶殷红欲滴的郁金香,衬着那被沉甸甸的花朵坠弯了腰的嫩绿色花茎,好似一群围成环形婆娑起舞的舞女,可谓婀娜多姿,风情万种。
菜是四季餐馆送来的法式套餐,连带两位侍者。大家先为寿星祝酒,然后由侍者将分好的菜一道道放在各人面前。
迈克尔胃口奇佳,大谈纽约的法国菜属四季餐馆的味道一流。他突然停下手中刀叉,朝长桌对面女主人席上的三姨望去。
“龙虾呢?今天没有龙虾么?”
“order(预订)了。不过,你那喘病,最好少吃一点。”女主人席上的三姨看上去简直像那瓶里的鲜花,幸福得欲滴!凌凤倒老老实实,坐在离迈克尔老远的地方低头吃菜。汤潘和秦岭是客人,被奉为上座,在老头子的两侧。
“汤小姐,秦先生,让你们见笑了。我有个老习惯,过生日不论吃什么菜,一定少不了大红园的龙虾。这里头还有个故事。”迈克尔用雪白的餐巾抹抹嘴。“我从小死了爹,家里一直很穷,小时候,每到过年过节,妈就在爹的照片前放一个大盘子,盘里盛一只通红的龙虾,旁边焚两个小香炉。我一直很馋那龙虾。可我人小,站到家里最高的椅子上还是够不着那高台面,只能伸着脖子看。
常常是供上几天,那盘子和龙虾就都不见了。我问妈龙虾哪里去了。妈说是爸吃了。阴间里的饭没味道,爸饿了,所以把龙虾都吃了。我想,爸的胃口竟跟我一样好。我一个人吃掉那只龙虾也是后来有一年,我终于能踩着凳子够到那台面了,就趁妈在厨房烧饭的时候,一把抓起那通红的龙虾!正要剥开来饱餐一顿,却发现它其实是一个木雕!那天,我就发誓,一定要赚大钱,让妈和爸能天天吃上真正的龙虾!”
所有的人,除了汤潘和秦岭为这段忆苦思甜中抖开的小小“包袱”而由衷地唏嘘一番之外,其余的人都僵笑着,显然已被这不知重复了几百回的革命传统教育折磨得有些不堪了。
汤潘斜对面的玛丽正拼命朝对面的大哥使眼色。大哥却装聋作哑,佯装不见。
龙虾上来了一只巨大的白瓷盘里,十几只开了壳的龙虾,通红的壳,雪白的肉,沾着嫩黄的姜末,混着翠绿的葱段,拥拥挤挤。热热闹闹。轰轰烈烈,那效果犹如中国传统的喜庆锣鼓,紧密的鼓点,憋足了劲儿的唢呐,一出台便将那文雅庄重,低吟慢咏的《婚礼进行曲》淹没了下去。
真理在此又一次受到实践的检验:你天生是什么就是什么。
大哥一家站起来祝酒,自然是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之类的吉祥话。然后玛丽站了起来。玛丽行二,她的下面还有一双弟妹。弟弟就是在阳台上见过的彼得。
玛丽举起那只盛满香摈的酒杯,脸上的笑容因紧张而有些发僵。
“爸这辈子为我们四个付出了太多的心血,没有爸就没有我们的今天。可惜,妈妈不在了……”她的声音在这儿绊了一下,但她旋即重整精神,抬起头来。那劲头让汤潘想起舞剧《红色娘子军》里的红军女战士在掩埋了死难的战友之后化悲痛为力量的动作——擦干眼泪,昂起头来,继续向前进!
“我提议,为爸后半生的幸福干杯!”
众人应和着,水晶高脚杯刹那间蜂拥一处,叮叮咚咚一阵轻响,好似檐下不断的风铃声。
玛丽却并没有要坐下的意思。
‘三姨!”她拿起酒杯,转向三姨。“这些年来,多亏了三姨,待我们像亲生母亲。有了你,我们这些没娘的孩子……”她又哽住了,这回似乎真是悲从中来。三姨的眼泪却先落了下来。
“唉,Many,好孩子。你们就跟我自己的孩子一样啊!”
“来,为三姨的幸福干杯!”玛丽再—次化悲痛为力量,以更大的热情发出号召。
迈克尔大声咳嗽起来。众人举杯的手便在这痰气很重的咳嗽声中匆匆举起又放下。玛丽脸色绯红。
迈克尔终于停止了咳嗽,棕色的胖脸上泛起两片潮红,表情详和却不见笑容。
“好,我谢谢大家的好意。长女如母,玛丽是个细心的孩子。你们妈妈在天之灵会为此感到安慰的。不过,我还是那个规矩,在这个家里,我的事我自己来管。我还没有老到管不了自己的地步嘛!真的比比体力,不一定就输给你们。嗯?至于三妹,这些年让你费心了。我跟孩子们都希望你能有一个好的归宿。那时候,我这个做姐夫的一定好好再给你办上几十桌酒!”
三姨脸上带着隐隐的泪痕,并没有看那姐夫,却盯住不远处的花瓶,明光瓦亮的吊灯照见她脸上一丝凄楚的笑意。玛丽咬住了嘴唇,右手神经质地摆弄着一只银叉。凌凤则像什么也没听见一样,专心地品着口中的佳肴。
“来,为全家的幸福!”大哥出来得及时众人于是都松了口气,欢天喜地地将酒杯又碰一回,便开始各自享用已被侍者分在小盘中的龙虾。这顿饭总算吃得消停。
上咖啡前,汤潘去了趟卫生间。回来的时候却听玛丽尖着嗓子说:“汤小姐是大陆出来的,她最有发言权!汤小姐,你给我们说说,大陆女人是怎么看台湾男人的?”
汤潘正不知如何回答,迈克尔阴沉着脸,将手中的叉子咣当一声搁在盘上。
“什么大陆女人,台湾女人的。你妈妈就生在大陆,按血统说,你也是大陆女人。”
玛丽的脸刷地红了,又白了。再红起来的时候,她强笑着:“我可没说大陆女人不好啊!像汤小姐这样的,在全世界女人中都是出类拔萃的。人家靠个人奋斗成功,由不得别人不服!可有些人就不是那么回事。爸你知道么?前天,我带朋友去大红园吃饭。一进门,是他家老太爷当领座。我好惊讶,就问约翰哪里去了。记得么?约翰是他家老大。老人家起初不愿意讲。后来偷偷告诉我,约翰为了一个大陆妹跟老婆闹离婚,财产给前妻分去了一半。去年终于和那个大陆妹结了婚,可还不到一年,那大陆妹又在跟他闹离婚了。而且,口口声声要分一半财产。现在正闹得不可开交,约翰连作生意的心思都没有啦!”
玛丽一通伶牙俐齿的学说引得在座的女人们一阵喟叹。当然,除了两个真正的大陆女人——汤潘和凌凤。
“你是说,大陆女人嫁给台湾男人都是为了分财产,对不对?”迈克尔的脸色更加阴沉了。
玛丽看一眼她爸,有点害怕,但一时颇不好下台,嘴硬地说:“我不是说……”
老头子却突然爆发了!
“你说什么?你是说,你妈当初嫁给我是为分我的财产,还是埃玛今天想嫁给我是准备日后分我的财产?!”
所有的人都吓呆了吓傻了吓得说不出话发不出声!整整一桌子人,呆若木鸡!
迈克尔的脸上泛起潮红,两只过于靠近额头的小眼睛亮得发烫!
“且不说埃玛昨天刚刚拒绝了我的求婚,就是她真的愿意嫁给我这个比她大20岁的老头子,又怎么样?她犯着谁了?她何罪之有啊?!”这声音颤抖着,在高音处撕裂了似地刺痛人的耳膜。
迈克尔抓起手边的香摈酒杯,一饮而尽!
“今天,我还要向她求婚。她不答应,我就……明天……再求!”
这后半句被一阵突如其来的猛烈咳嗽淹没了。迈克尔咳得弯下腰去,喉咙里发出咝咝的痰声。
凌凤推开椅子,不顾一切地冲了过来。此刻的她已经满脸是泪。
“迈克尔!”她惊恐地大叫:“快送医院!”
【第十五章】
安瑟尼·奥尔森宣布提前退休!
对于所有了解他的人来说,这就好比是太阳西升东落,鱼儿上岸搭窝。蓝诗波的每一个人都在问:为什么?为什么?其实所有人都猜到了答案:蓝诗波首席设计师和设计总监之间为时近两年的殊死搏斗终于有了结果。
事情要从汤潘跟CL总裁汤姆斯在巴黎的电话会谈说起。
收到汤姆斯送到RitzHotel的邀请之后,汤潘打过电话去表示感谢并对不能赴约深表歉意。其实,这是一个故作的姿态,目的在于试探他的诚意。
然后她说:“鉴于目前微妙的事态,我最好……”在这儿,她故意支吾了一下。汤姆斯果真十分明晰地接了上来。
“微妙?不不,不能说是微妙,亲爱的,只能说是预兆,明确得不能再明确的预兆!不过,我理解。你不需要说什么,请听我说。”
汤潘基本上能猜到他要说什么,而且,必须申明,她并不认为听汤姆斯说说就是对蓝诗波的背叛。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毛主席的《论游击战》讲的就是诱敌深人。再说,出于好奇,她也很想知道自己在汤姆斯眼里的身价。至于说到跳槽,恐怕不那么容易。一个能将DD的整个设计班子全部赶个干净的人什么事干不出来?所以,她采取了被动和观望的姿态——让他先说。
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汤潘便把汤姆斯为她开的价和盘托出在雷恩面前:除了增加一倍的年薪之外,她还可以用只相当于市价的50%的价格购买5万股CL的优惠股;此外,全新的设计班子——如果她认为有必要的话——由汤潘全权组建。条件是除了她自己之外,还要把蓝诗波的美丽代言人苏迪拉和丽丝一块带过去。她们的报酬另谈。
雷恩专注地听她说完,开始吃盘里的水果。
早餐是丰富的自助餐,冷热荤素,各色糕点水果一应俱全。雷恩却只吃水果,喝脱脂牛奶。汤潘真奇怪,这样的吃法怎么竟吃出如此一个大块头来。
其实,雷恩长得不丑。他身材高大厚实,五官——除了鼻子——不像他的众多同族人那么凹凸得险峻。宽阔饱满的额头下,两条粗眉不露锋芒地向下弯着,有点像中国人说的扫帚眉。一双细长的眼睛,眼角略微下撇,看上去总是含笑的。
第一次在蓝诗波见到他,汤潘就觉着,有这样一副眉眼的人不大可能太坏。当然,这完全不符合妈的理论——人不可貌相。他的嘴唇也不是白色人种中常见的那种薄而嘴角深嵌的,而是厚的,特别是下嘴唇,笑起来就卷心菜似的圆圆地包住一口整齐的牙齿。汤潘记得在一本相面书上读过这样的话:唇厚者性憨直。
不过,必须承认,他脸上最引人注目的既非慈善的眉眼,也非憨直的嘴唇,而是那如异峰突起般高大结实的鼻子。他的全部种族特征在此表现无遗。这个鼻子跟额头所形成的角度,如果用半圆仪量一下的话,一定不会超过125度角。一根粗大的鼻梁顶着圆而结实的鼻头,鼻头上缀满浅褐色的雀斑。至于这雀斑是从鼻头向鼻梁自下而上的发散上去,还是从鼻梁向鼻头自上而下地沉淀下来,汤潘无法确定。但有一点她可以肯定——这些能够因鼻子的温度而变幻色调和亮度的斑点使这个鼻子举世无双!同时,也使它的主人具有了一种带有喜剧色彩的可亲性。回想起来,的确,在雷恩面前,她从未感到过在安瑟尼面前的那种紧张。
吃完第三盘水果的时候,他抬起头,用餐巾擦擦嘴,双手十指插在一起,目不转眼地看着她说:“汤潘,把你的要求告诉我。”
汤潘说:“什么?”雷恩说:“告诉我,我怎样才能留住你。”汤潘的脸倏地红了起来,连忙说:“雷恩,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她就是那个意思,这一点她比谁都清楚——借CL对她的追求改善自己在蓝诗波的生存环境。
“没关系。”雷恩说:“这很正常。我们处在一个竞争的社会里。我甚至高兴,我的对手看上了你。这说明我的眼力没错。我知道你是艺术家,不是商人。我们之间不要隐讳,好吗?”
这样的谈判完全出乎汤潘的意料!她隔着桌子,看着对面这个大鼻子美国佬,那眼角向下弯着的眼睛里没有丝毫恶意。
“雷恩,你知道我对蓝诗波的感情,我绝不会仅仅为了钱而离开她。”
雷恩目不转睛地看着汤潘。“你见过汤姆斯了么?”他问。
“还没有。”注意!她说:还、没、有。
“OK。”雷恩抬起头来。“我想我懂你的意思了。汤潘,你想要一个自己的班子,对不对?”
这回轮到汤潘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了!
“我没法形容你说得有多么对!”她平静地说,心却咚咚地跳起来,好像一只年轻的狮子眼见着凶残的对手在自己面前缓缓倒下——安瑟尼·奥尔森输定了!
“这事由我负责。保证在一个月之内解决问题。一个月,希望你不会觉得太长。”雷恩说。
汤潘竟一时说不出话来,只觉得整个的身心飞翔起来,仿佛一只羽毛刚丰的鸟儿第一次用自己年轻的翅膀迎接着暴风雨的震撼!她成熟了,坚强了!在雷电交织的天空中,她骄傲地飞翔!飞翔,这无可比拟的快乐!此时此刻,她感到自己仿佛一只海燕,高尔基笔下那迎接暴风雨的海燕!
汤潘极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说:“不会。我已经忍耐了22个月了。多一个月少一个月,对我不大要紧。”
雷恩站起来说:“今天的水果很好,你应当再吃一点。我先回房间去,待会儿大厅见。”
【第十六章】
安瑟尼·奥尔森略为显得有些苍白。他穿了一身笔挺的黑色晚礼服,白衬衣上的黑领结鼓鼓里里的,跟那直直的腰板一样很有精神地挺着。
有精神归有精神,可脸色仍是有那么一点点苍白。
他怎么能不苍白啊?今天是他在蓝诗波——那个他倾注了一生心血的地方的最后一天——他就要退休了!
安瑟尼环顾大厅——纽约时装学院南画廊一楼大厅。多么熟悉的地方啊!在这儿,他出席过多少次晚会?主持过多少次发奖仪式?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而今天这一次是为他的,只为他。10分钟以后,蓝诗波前首席设计师安瑟尼·奥尔森的告别宴会就将在这里举行。
巨大的落地窗前站着几个身穿高档套装的塑料模特。那质地。颜色、图案以及剪裁的方式,一看便知是典型的蓝诗波传统套装。
几面展览墙上贴满了安瑟尼人主蓝诗波以来的所有工作照——工作室中面对设计图纸凝神静思的面部特写,时装发布会上由模特簇拥着向观众挥手致意的广角镜头。有一张是四十几岁的他面对几乎一整面墙的纽扣,托着下巴做沉思状的侧影,其用光之独到既突出了他的面部特征又突出了他与众不同的个性,是众多照片之中最受他青睐的。
他盯住那照片,看了好一会儿。那时候的自己实在是年富力强啊!那时候也是蓝诗波的鼎盛时期,那逝去的好时光啊,一切的一切是多么令人留恋!
突然,一个人的背影挡住了那照片。
是她!
她也穿了一身黑。她似乎是偏爱黑色的,她也确实配那颜色。瞧那两条露在黑色披肩外的小臂,像牙色的,光润无比。那两条手臂曾经多么虔诚地环绕住他的脖子!
她的身材确实不够丰满,在一群高头大马的白种女人当中仿佛骆驼群里的小羊。不过,那纤细给了她一种少女般的矜持,反倒使她在个个丰乳肥臀流光溢彩的同性中间显出一种超凡脱俗的轻灵和质朴。
他不能不欣赏她,同时,又恨她!
他从没这样恨过一个人。她毁了他,毁了蓝诗波,毁了他为之耕耘了一生的美丽!她抢了首席设计师的位置,他不在乎,或者说得确切点,他还能在人前装出一副大家风度,一笑置之。可她要改变蓝诗波,就如同掐住了他的咽喉,这是要他的命呀!他卷土重来的计划因为雷恩的突然转舵而彻底完蛋了。这个荒诞不经的世界啊!你能相信谁?CL为汤潘所出的高价使雷恩终于抛弃了他——一个功臣,蓝诗波历史上首屈一指的功臣!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败在一个小小的亚洲女人手里,而且输得这么惨!
汤潘丝毫没有察觉到有人在远处朝着她的背影咬牙切齿,她的注意力全在那幅照片上,就是安瑟尼本人最为欣赏的以纽扣为背景的那一张。她仔细端详着照片上他的表情——严肃而庄重,好像面对的不是五彩缤纷的盘扣、金属扣、玻璃扣,而是潜水艇导弹控制板上亮着红灯的控制钮!她真服了,环大厅整整几面展览墙全是他的照片,这一张眉头紧锁,那一张笑逐颜开,张张用光讲究,极具戏剧色彩。这老家伙,莫非他早雇了专业摄影师,为自已拍一本生平影集?汤潘知道,今天的宴会上,自己是个不怎么合时宜的存在。但台面上的事总是要做的。再说,她也很想来看看她的母校,见见久违了的师长们。她来了,而且还着意地打扮了一番。
身穿晚礼服的雷恩走到话筒前。
极其崇高的评价,情真意切的辞别。所有你能想得到的赞美之辞都用上了,什么史无前例,举世无双;什么划时代的,创世纪的,无可比拟的,无人企及的……整个一个层峦叠嶂,一眼望不到头。可他没说,既然此人如此伟大英明,蓝诗波理应惟恐用之不及,干嘛还要提前退休呢?健康原因。安瑟尼自己说了。雷恩一下台,他便在雷鸣般的掌声中走了上去。他的头发脱了不少,那条垂在脑后的短马尾过于干瘪地趴趴在晚礼服的领子上。
健康原因。像所有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的强人一样,这是惟一一个给自己下台的梯子。他得用这梯子,不想用也得用。他不能一头从那高台上跌将下来,那样的话,大家脸上都不好看。就算他豁出去了,非要以此将心中愤懑公诸于世,蓝诗波的面子他总要给,否则无啻于背叛。
这会儿,汤潘突然想起一个人——她在北京上中学时的老校长。据说他临终前的惟一遗愿就是加人中国共产党。在他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当口儿,党组织批准了他一生的请求。于是,在悼词中,他成了一名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就像安瑟尼,“永远是蓝诗波的灵魂!(雷恩语)”
汤潘不介意,一点也不,即便雷恩或任何其他什么人把安瑟尼说成是蓝诗波的上帝,纽约时装界的泰斗,或者干脆就是全世界的救世主,在她听来,充其量不过是满怀善意的临终安慰。她看重事实。这是她从小学到大,早已深人骨髓的革命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事实是:他正在,也必须退出历史舞台!
不过,安瑟尼还是比老校长合算得多。至少,除了那成堆的溢美之辞之外,他还得到了一笔相当可观的实惠,作为提前退休的经济补偿。
人们又开始鼓起掌来。汤潘的心里竟生出一种冲动。她很想走上前去,以同行的身份对他几十年的敬业精神表示真诚的敬意,她还想对他说:安瑟尼,请原谅!如果我曾经伤害过你,请原谅!这不是你我之间个人的恩怨,这是一个时代代替另一个时代的必然结果!
可是,他根本不看她。他和所有的人贴脸。拥抱、碰杯,再贴脸、再拥抱,说不尽的离别话,诉不完的由衷曲。可偏偏把她隔过去,好像站在面前的不是那个令他咬牙切齿的对手,而是大厅里的一根柱子。还好,他没在一连串的贴脸、拥抱和碰杯之后靠在她身上喘口气。就是说,他并没真把她当根柱子。
于是,汤潘知趣地悄然退场。这是他的Show表演),是他最后的风光,且让他尽情地享用吧!
外面挤了一些好奇的学生,正透过落地窗遥望那可望不可即的璀璨和豪华。她,曾经是他们中的一个。
汤潘推开旋转门,走上主教学楼和学生宿舍之间的林荫道。
路灯亮了起来,昏暗的,给闪着幽光的路面洒满婆娑的树影。马路左侧的学生宿舍里传来喧闹声,似乎是谁过生日。
她停下来,看见宿舍楼前罩着玻璃罩的风灯。她没在这儿住过,因为付不起昂贵的房租。那两年,她先住杰森家杂货店楼上尖顶的“鸽子笼”,跟杰森吹了之后,又搬到附近的一间半地下室。
我回来了。她在心里轻声说,同时嗅到空气中熟悉的味道,那混合着初春新发嫩芽的清香和学校食堂炸鸡的油烟的味道。她嗅出了她自己,嗅出10年前的不安和惶惑。
“晚会结束了?”一个裤带搭拉在T恤衫外面的男孩迎面走来。
汤潘看着这个打扮时髦的男孩微笑了。“没有,你还赶得上呢!”她说着,心想:他是多么年轻而又无忧无虑啊!当年的自己也这么年轻么?年轻是肯定的,却绝没有他那样的无忧无虑。
她走上时装大道,朝麦迪逊广场花园走去。身边是灯火连成的纽约之夜,成群的“黄狗”(纽约人对出租车的呢称)蜂拥来了又蜂拥去了,给这不夜之城平添许多生机。远处,梅西百货店的霓虹招牌在夜色里亮得耀眼。她想起一首歌:《Thelastshow》(最后的演出)。
【第十七章】
这个周末汤潘决定睡个懒觉。她确实应该也可以稍稍松口气了,99春夏装展示大获成功,雷恩说,才接到财务部的报表,预售情况极佳,本季蓝诗波销售额将实现三年以来的首次回升。而且,除此之外。让汤潘终于可以高枕无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安瑟尼·奥尔森不在了。那个铜质的英国口音,浓郁的雪茄烟味,那不定从哪个角落里盯视着她的目光和无所不在的对峙和抗衡都没有了!蓝诗波,这幢她工作了8个年头的大楼从里到外通体澄明,像她的心境,连一丝阴云也没有。她已着手组织自己的设计班子。前两天雷恩突然提起半年前她提出晋升助手辛西姬为设计部副主任的事。他说:汤潘,这事我看行。
汤潘知道,现在她这个首席设计师才算名副其实了。
她一直睡到上午10:00。近午的太阳要将那厚厚的深色窗帘也照透了的时候才懒懒地起了床。秦岭在Z市,正为即将破土动工的Z市环形艺术馆忙得不可开交。也好,他不在,汤潘倒觉着挺自由的——一切都可以由着自己,慢慢来。
她给自己煮了杯香喷喷的咖啡,又打开门拿了早上才送来的《纽约时报》。她一边喝咖啡,一边浏览了头版,然后按惯例先翻到商业版。一行黑体标题映入眼帘:纽约时装界华裔业主迈克尔·陈今凌晨于纽约猝然辞世。
下面紧接着的是一篇介绍迈克尔生平业绩的文章,几乎占了版面的四分之一。
汤活整个人傻在那儿,醒过来之后的第一个反应是给凌凤打电话。电话铃不停地响着,声嘶力竭,没人接。她只好找正在Z市的秦岭。他人在建筑工地上。秦岭大吃一惊,然后说:我给你凌凤的手机号码。
汤潘哦了一声,才知道凌凤原来是有手机的。既然她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了秦岭,她也必然有秦岭的手机号码。现代化的通讯手段真是发达,天涯海角也能互诉衷肠。
汤潘当然不会在这种时候对秦岭发泄那种小女人的醋意。第一,这样的吃醋有损她的尊严;第二,那岂不太得意了他?可是心里酸了就是酸了,就像爱情,一旦萌芽,就只能由它自生自灭,任谁也无法让那颗激荡的心再退回原初的状态。这跟物质不灭基本属于同理。
可她还是拨通了凌凤的电话。毕竟,跟凌凤比起来,她是强者。她几乎拥有凌凤想望却得不到的一切:事业、金钱,甚至她偷偷爱着的那个男人。
话筒里传来电话公司的录音:持机者已关机或不在本线路服务区域之内。请稍后再打,谢谢。
半小时后,电话铃响了起来,是秦岭。汤潘告诉他电话还是没人接。他说:汤潘,替我跑一趟行么?她在纽约没有别的人,我怕会出意外!
对,她在纽约没别的人,只有他。这是他毫不隐讳的言外之意。他是她什么人?前任姐夫还是现任守护神2她又是他的什么人?从前是娇嗔的小妹,现在仍然是?“好,我也正想去一趟呢!”汤潘说,同时为自己表现出来的贤良豁达而大为惊讶。
“汤潘……”秦岭犹豫了一下,又说:“别说是我让你去的。”
对,悲痛中的她肯定受不了又一个绝望,也许是更大的绝望的打击。作为女人,汤潘绝对明白。难为他一片苦心,想得如此周到。从前他可是不以为然的。这也难怪,受难的公主比锦衣玉食的公主更惹人怜爱。
“知道。”汤潘说,“你要是给她打电话,就说是从报上看到的。”
至少现在,汤潘还不想对凌凤公开她和秦岭的关系。何必呢?多一个敌手对她没什么好处。再说,她也完全不急于对凌凤验证她那聪明女人的直觉有多么的准确无误!
驱车来到凌凤和迈克尔在长岛的别墅,天色已晚。这中间汤潘的确有意耽搁了一下,因为想确认凌凤在家,以免空跑一趟。电话顽强地响着,那一头的空寂更加顽强。她真的担心起来。凌凤是没处可去的,除了这幢童话似的房子。
金色镂花院门大开着,院子里没一辆车,鹅卵石铺成的宽阔车道寂寞地敞开着胸膛。早春天气里没什么花好开,花坛里只有几株两尺来高的袖珍雪松,全系了大红缎带,像是圣诞节余兴未尽似的。
所有的窗户帏幔低垂。该是掌灯的时候了,整个房子却不见一丝光亮。汤潘的心凉了半截。她下了车,完全不抱希望地接了按门铃。
里面居然有了动静,门厅的灯倏地亮了!厚重的镶着金色铁边的木门慢慢开了一条缝。
汤潘吓了一跳!这绝不是她想象的悲痛中的。或者至少是寂寞中的凌凤!首先映人眼帘的那长及脚面的洋红色长裙。在这该穿丧服的日子里,那艳丽的颜色格外扎眼!上身是一件俏丽的无袖小褂儿,驼色细羊绒上织出白、绿、红三色的花朵,图案活泼又稚拙。修长的脖子和浑圆的胳膊裸露着,在这乍暖还寒的四月天里是又一个扎眼!
“汤潘!你怎么来了?!”凌凤的惊讶并不比汤潘小。
“我看到迈克尔,在报上……”汤潘结结巴巴,语无伦次。
“我以为是送外卖的呢!”凌凤说着,目光越过汤潘的肩头望出去。“等一下!”她说着,大开了门,就那么光着两条胳膊,轻快地走人那很有些凉意的冷风里。下台阶的时候,脚上那双跟小褂同色的,鞋面上各绣了一对红绿凤凰的绣花拖鞋掉了一只。她单脚蹦跳着,趿上,朝一辆刚停在门口的白色轿车走去。
她回来的时候,汤潘还站在门口发傻。
“怎么不进去呀?汤潘。”凌凤一手提着一只鼓鼓的塑料袋。另一只手轻轻在汤潘的后背上推了一把。
“你刚才说什么?”她问。
汤潘不敢再重复刚才的话,她已经几乎确信那是《纽约时报》的一大误报!
凌凤走进宽大的厨房,把塑料袋放在餐桌上。汤潘像呆子似地跟在她身后,看她从柜子里取出几只镶了金边的细瓷盘和两只嵌满米粒般大小的小圆坑的白瓷饭碗。
要么就是她承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打击,神经出了毛病?想到这儿,汤潘浑身上下立时炸起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
“迈克尔……”她嗫嚅着。
“你怎么知道的?”凌凤并没有停止手中的动作。
“《纽约时报》上登了。我一看到那条消息,就给你打电话,总是没人接。”
“我把电话关掉了。”凌凤说着,把一盒青炒虾仁倒进盘子里,同时朝汤潘扬一下下巴,示意她打开另一个纸盒,然后转身打开玻璃酒柜,取出一瓶白葡萄酒,麻利地用开酒器卸下瓶塞,将绿葡萄肉色的酒汁缓缓注进两只晶莹透亮的高脚杯里。
“来,咱姐俩喝一杯!”她坐下,举起一只酒杯。“谢谢你,汤潘。今天要是没有你在这儿,我这顿饭真不知怎么个吃法。”一仰脖,半杯酒全倒下去!
“吃菜!快吃菜!空肚子喝酒要醉的!”凌凤叫着,忙不迭地抓起筷子,夹了一大块中式煎牛柳,塞进嘴里。“我一天没吃东西了!”她的舌头绊在大块的牛柳中间,发言含混。终于咽下去了,又夹起一大块清蒸鱼。“今天悟出一条真理:这世界没了谁,你都得他妈吃饭!”她居然朝汤潘龀牙一笑!
“他突然缺氧那会儿,我吓坏了,整个人差点儿虚脱过去。主要是因为没吃早饭。护士给我拿来一杯糖水,我喝了,坐在一边看那群医生护士围着他忙,一会儿往他嘴里插管子,一会儿又在他胸口上玩儿命地揣。我整个人发木,也不特别害怕了。后来就听见一声长长的B——,心电图的显示屏上出现了一条绿色的直线。从左走到右,再从左走到右。所有的人都停了手,那个主要负责抢救的医生看看手表,说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懂,但后一句我听懂了。他说:10点49分。我一下子反应过来他前面说的那句话是:Timeofdeath(死亡时间)!当时就觉得胃里一阵刺痛,我知道那是饿的。我觉得人真他妈动物,他的死都不能让我免一顿饭!真的,我觉得自己没劲极了!倒是有点羡慕他,终于解脱了。”她说着,又去拿酒瓶,给自己倒满,一边问汤潘怎么不喝。
“让我说得没胃口啦?”她的手停在酒瓶上。
“怎么会突然就不行了呢?”汤潘还是不忍心,将那刚去了的人完全抛在脑后而大嚼美味佳肴。她很秀气地夹起一个清炒虾仁放进嘴里。味道鲜美!她很想问问凌凤是哪家馆子的手艺,想想又觉得不好开口。
“本来说今天接他出院的。”凌风停住筷子,小小地呷了一口酒。看来,她那能吞九头牛的饿劲儿已经大大得到了缓解。
“他还说,从医院直接去四季饭店吃西餐,这两天的医院伙食把胃口都吃倒了。早上出门前我给他打电话,他嘱咐我,穿这套红裙子,说他喜欢看我穿这套裙子。他叫我小凤。他第一次那么叫我”说到这儿,凌凤看了汤潘一眼。也许是汤潘的错觉,她发现那眼光里有了些悲戚的神色。
凌风夹一块笋尖放进嘴里,却没嚼,闭着嘴,用舌头将它一会儿送到左边,一会儿送到右边,好一会儿才终于慢慢地嚼了,咽下去。她的眼睛盯住餐桌上的某个地方,整个地陷入回忆。看来,这女人正一点点进入那未亡人的角色。
“他说:这两天把你累坏了。我说:为了你在生日宴会上说的那些话,我再累也没什么。他不说话了。我又说:别担心,我可没把你的话当真。你能在他们面前说那些话,长我的志气,已经够可以的了。他还是不说话。我就说:我现在就去医院接你。他突然又叫我小凤”凌凤突然说不下去了似的硬住。
“他说:如果我真的想娶你呢?肯嫁给我吗?我说:那不是正给人家话留把儿了?他有点激动起来,说:管他们干嘛?我说不,迈克尔,我不想日后跟他们分你的财产。如果你能教我做点生意,养活自己和女儿,我就满足了。他听上去不大高兴似地说:又提做生意!
到了医院,他已经把一切收拾妥当,就等我来接他了。他住院这几天,大儿子和玛丽来打了个照面,每人捧一束鲜花,蜻蜒点水似的,说几句话就走。彼得连个影子也不见。他们一走,迈克尔就让我把花扔到垃圾筒里,说花香让他想咳嗽。
没人来接他出院,只有我。他刚换上我从家里带来的那套黑西装,护士就进来让他签字,说:把上午的药吃了吧。他签了字,把几片药放进嘴里,才喝了一口水就咳嗽起来。也就几分钟的工夫,声音全不对头了。”
凌凤再一次扬脖喝干杯里的酒,双肘支着桌子,两手捧住那渐渐泛起红晕的脸,眼白布满了红丝。
“我一个人从医院回来。去的时候是一个人,回来还是一个,没什么区别。家里静悄悄的,跟往常一样。我坐下,想想发生了什么。他死了。我突然想,我这是在做梦。老天爷在提醒我,也许我该嫁给他,否则后悔也晚了。这时候我发觉,自己其实挺喜欢他的。比如,他抱我的时候,就这样躬着上身,伸开一双长胳膊,一下子把人整个抱离了地……”她模仿着他抱她时的样子,微笑着。“……像父亲抱女儿。我喜欢他那样的抱法,让你觉得这个男人真是疼你宝贝你。”她的脸颊娇红了起来,不知是娇羞还是酒劲儿上了头。
“我想,他身上有我最需要的东西:父爱。我真累了,经不起爱情滚山车的折腾了。我需要的就是这么一份情人加父亲的爱。奇怪,这些以前从没想过。我又想:电话里他是在向我求婚呢!这时候,电话响了。我有种奇怪的错觉,觉得那电话一定是他。”她又笑笑,像是嘲笑自己的荒唐。“是玛丽。她告诉我周末举行葬礼。她说:你愿意来的话,也可以来。我就要了那墓地的地址。她又说:葬礼之后,请你搬出去住。这两天最好准备一下。我没说话,也真不知道说什么。然后她说:爸爸的遗嘱里没提到你。你可以给他的律师打电话证明。不过,他给你的钱也够你花一阵子了。过了几分钟她又来电话,说葬礼之后,这处房子设为灵堂,你的东西请你都带走。放下她的电话,我就把电话关掉了。”
“那你打算搬么?”汤潘问。
“不搬怎么办?”凌凤反问过来。“我知道,他的遗嘱里没提到我。那个遗嘱是三年前立的。我提出要做生意之后,他说过修改遗嘱的话。他没想到自己走得这么快。”她说着,叹口气,朝窗外望去。“其实,他压根就不相信自己有一天会死的!”
黑夜在桔色的路灯周围漫延着,要扑过来漫过那灯光似的,却反被灯光染上了颜色。
“下一步怎么办呢?”汤潘停了筷子。
“我是两手空空来美国的,大不了两手空空地回去呗!”凌凤什么也不吃了,扭过脸去,盯住一小片被照成桔色的黑夜,那副无动于衷的神情,好像眼下说着的是别人的事。
【第十八章】
汤潘没看见妈从肯尼迪国际机场民航班机出口出来。她完全搞不懂自己怎么会没看见她。当时那儿挤满了接机的人,汤潘站在铁栏杆边上的第一排,按理说不该看不见她妈。
她是看见一个矮胖的老太太夹在一群显然是山东来的贸易小组成员中间走出来。汤潘知道,妈虽个儿小,还不至于矮胖到那个程度。老太太的脸始终被挡着,不是这个大汉的胳膊肘,就是那个大嫂的大皮包。汤潘只看清了她的背影,拉着一只红黑格布面行李箱,步履蹒跚的背影。那当然不是妈。
可是,除了她,这架班机上好像再没有另一个老年妇女了。
汤潘站得双腿发麻,左肩开始疼起来。这是她和妈的又一个共同之处。她当然不能说,这是妈给她的遗传,或者她是从妈那儿继承了这奇怪的毛病。那样的话,妈准会冷着脸说:得,你的缺点都是从我这儿来的。
所不同的是,她妈在她这个年龄已经有她给捶肩膀了。妈的肩痛一般在晚饭时发作,常常一顿饭吃不完就给疼得躺到床上去。想想,那个时候的汤潘比现在乖巧多了,用妈的话说,盘儿小时候还是很会疼人的。
妈在床上四脚巴叉地趴着的时候,汤潘就脱了鞋,坐在妈的后背上(必须坦言,坐那儿并不特别舒服,有点像骑马背的感觉。),俯下身,用两只拳头猛捶那痛点。妈总是欣快地呻吟着叫起来:舒服,哎哟,这小拳头,真舒服!
此刻,汤潘左肩上的痛点如针扎一般。要知道,今天白天她是开了一整天会的。
蓝诗波和CL的争斗中又爆出新情况。在一个偏要吃,一个偏不给吃的敌我两方之外,出现了第三者——CL在法国时装及精品界的第一大敌手:法国最高档的连锁超市“西蒙娜”的拥有人,驰名业界的风险投资家——西蒙·丹尼。
西蒙·丹尼的实力尽人皆知。据报,仅“西蒙娜”1998年一年的销售额就高达17o个亿。是CL的一倍!前一段,业界报纸上还曾连篇累牍地报道他有意收购欧洲几家规模较小但品味一流的品牌以及那持续了几年的马拉松谈判。
“目前的形势是:西蒙·丹尼对蓝诗波的困境极为同情,愿意伸出救援之手。说白了,就是两家合起来,打垮CU”雷恩的右手攥成拳头,砸在那镜面般晶亮的会议桌上。“我跟丹尼谈过了,计划分几步走。”
雷恩舔了一下有些干裂的嘴唇。他渴了,可他顾不得喝水。汤潘站起来,替他倒了一杯水。她是在座的惟一女性,从年龄上讲也是最年轻的,这样做该不至于有在人前拍马屁的嫌疑。再说,男人一向是被女人伺候惯了的。
雷恩感激地看她一眼,拿起杯子,只湿了一下嘴唇,便迫不及待地开始讲述他们的计划。
计划相当周密。
首先,由西蒙·丹尼以他个人的控股公司买下欧洲几个当红的中小型品牌。然后,再以“西蒙娜”超市之名买下蓝诗波40%的股份(高于CL的37%)。
最后一步:西蒙·丹尼将已归他麾下的几个欧洲高档品牌转卖给蓝诗波,就此形成一个世界范围内的高档时装精品制造核心,其实力之强大足以将CL击垮击烂!
说到最后一步的时候,雷恩的鼻头红了起来。
确实够叫人兴奋的!汤潘要是有一个他那样的鼻子,保准也得红起来!记得哪位大人物说过这么一句话:别怕挫折,你以为对你不利的事常常反过来帮了你。汤潘想:雷恩这会儿的兴奋一定跟她彻底击垮安瑟尼·奥尔森时的相差无几。那是一种战斗的快感,胜利的快感!对了,飞翔的快感!蓝诗波不仅将重新跻身于世界时装大牌的行列,而且,而且,听见了吗?而——且,她还将成为一只飞翔的狮子,前所未有,举世无双!
汤潘估摸着自己是想白天开会的事走了神儿,难道竟把妈错过了不成?候机厅的人越来越少。她越来越感到情况不对头,便决定到服务台去查一查妈是否真的在这趟航班上。她一边揉着左肩上的痛点,一边离开铁栏杆,朝服务台走去的时候,听见一个颤巍巍音叫道:“哎,是盘儿吗?”
汤潘猛地回转身来。
红黑格布面行李箱赫然在目!__这个脸色青黄,右眼角下方有着明显的褐色老人斑的矮小而臃肿的老妇人是谁?“妈!”汤潘大叫。
她是妈!可汤潘没法把她和印象中的妈重合起来。妈从不矮小和臃肿,她的身材,到汤潘出国的时候,仍属于娇小而丰盈的一类。而且,妈的脸,即便在最愁苦的时候,也是又红又白俊俏的鹅蛋脸。还有那双眼睛,黑亮得叫人过目不忘。爸的话:妈妈天生丽质。
这就是妈么?这就是她那天生丽质的妈么?其实,即便现在,妈也不丑。比起其他同龄的妇女来,妈仍然是好看的,虽然脸色不好,但五官里仍看得出昔日的俊秀。身子是发胖了,可在同龄的美国女人眼里,还算是相当地苗条。所以,必须申明,这里所说的妈的矮小和臃肿是跟过去的她比,比她10年前的娇美和丰盈。这是他们一家三口的通病。他们不大懂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道理,不大懂得拿自己的有去比别人的无以求得心灵快慰的精神胜利法。他们认死理,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苦行僧似地只拿今天的自己跟昨天的自己比。他们要当那最好的。事实上,他们也从来是最好的。爸在有“作风问题”之前,年年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师,有一次还作为教师代表参加了市人代会。妈呢?自汤播有记忆以来,一直是她所在的市重点中学的数学教研室主任,她的学生几乎年年在全市数学竞赛中夺冠。至于汤潘,早说过,她知道优异的学习成绩是对妈孤身养育的最好报答,便豁了命去奔那优异。她不笨,除了学业的优异,还从初中到高中连当了5年的班长。
在他们所属的人群里,他们都是最好的。汤潘有时候觉得奇怪为什么这样三个最好的人却不能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妈和爸其实早就在互相思念了。可以肯定,他们曾有过破镜重圆的念头。可是没成。究竟为什么没成,汤潘到现在还是不明白。
自从汤潘她爸有了外遇,确切地说,自她妈知道她爸有了外遇,就害上了失眠的毛病。那时候汤潘才三岁,妈为了夜里看护她方便。一直让她睡大床。常常是汤播一觉醒来,看见床头灯下妈头发蓬乱的侧影。妈总是轻声问尿尿么,汤潘说不。妈就拍她重新入睡。她知道妈又失眠了。就这样,失眠成了汤潘掌握的第一个医学词汇。而且,对其含义的理解之深远非任何其他词汇所能比拟。
曾经有一次,妈带学生学农劳动回未,吃了晚饭不久就跟汤潘一起上了床。一个故事还没讲完,妈已经轻轻打起鼾来。第二天,她对汤潘说:“盘儿比安眠药还灵!”
所以许多年来,在追求优异的学习成绩之外,汤活又多了一个报答她妈的方法——在妈需要的时候睡到她的床上去,当她的安眠药。妈的睡前故事不算丰富,最常讲的是那个小人鱼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大海里生活着一种叫人鱼的动物。她们的上身是人,下身是鱼尾。那些小美人鱼啊,个个都长得天仙似的。她们常常在晴天里浮出水面,靠在礁石上看过往的船只。
这一天,来了一艘大船,是一艘皇家游船。甲板上站着一个英俊的王子。小人鱼们都说,这王子真帅真精神,只有最小最美的那一个没说话……”
没错,没说话的却是动了真情的——她爱上了王子。每当这个时候,躺在黑暗中的汤潘就重复同一个念头:唉,她多希望多希望啊,自己就是那条美丽的小人鱼!
妈困了,口齿变得含糊起来,句与句之间的停顿越来越长,有时非要汤潘“嗯?”一声才会接着讲下去。结尾总是哀伤的,小人鱼没能成为王子的妻子,她的全部痛苦和牺牲都化成了泡影……汤潘正为此感动得双眼潮湿的时候,听见她妈含糊不清地吐出两个字:“睡觉……”然后很响地翻过身去,睡着了。
那样的夜里,汤潘也睡得特别安稳。真的,有种身在襁褓中的安全感。她知道,那是因为妈身上的气味,那种只有妈才有的暖香围绕着她的缘故。她就在小人鱼的哀伤和妈的暖香里睡着了。直到高中毕业,汤潘和她妈还常常睡在一张床上。
没错,她们是深爱着对方的。这爱,世界上无人能比。
可是,她们也互相折磨。汤潘觉得世界上除了爸,没一个男人配得上妈,她妈觉得汤潘喜欢的男孩子没一个配得上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汤潘真不明白。在她,也许是无法接受家庭破裂的现实;在妈呢?她想,是妈对她的爱太深切,从而不忍心看她犯哪怕一丁点儿错误。还是在潜意识里,妈害怕女儿有了自己的小巢,离她而去?无论如何,在彼此的深爱中,她们失去了自由。汤潘常想,不知道别人家的母女是如何相处的。她和妈却是这样:深爱着,又彼此痛苦地折磨着。
“妈,刚才那老太太就是你啊?!”汤潘叫道。
“什么老太太?!”妈反诘道。长时间等待的焦虑累坏了她。而且,汤潘明显地感到“老太太”三个字让她很是不快。
“我看见这箱子了。可没认出你来!”
“你,心不在焉。”妈淡淡地把目光移向别处。
得,刚来就是这么个开始。汤潘本来是设想着奔向妈,紧紧地抱住妈,像所有久别重逢的亲密母女那样,好好跟妈亲热亲热的。可谁想?这样的开头始料未及。
回家的路上,汤潘始终心猿意马。她是有话要跟妈说的,一件特别重要的事,非在到家前说出来不可。
从皇后大桥向曼哈顿隔河相望的璀璨夜景早已使妈的情绪由阴转晴,她几乎是兴致勃勃地看着窗外,还不停地问这问那。汤潘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心里却在寻找时机,谨慎措词。
“妈,”汤潘叫,明显地底气不足。“有个事告诉您,您先答应我别生气。”
“什么事?”黑暗中,妈用含笑的声音说:“你有男朋友了,怕我看了不喜欢是不是?唉,只要你喜欢就行!妈都这把子年纪了,没别的指望了,你生活得幸福美满就是我最大的指望呀!”
汤潘刚想说不是那么回事,可妈没等她开口又接着说:“觉着行就赶紧把事儿办了,盘比你拖不起了!”
这后几个字是汤潘景不爱听的,她立时烦躁起来,刚措好的词儿全忘了。直到车子在公寓楼门口停下,她还没把那非说不可的事说出来。
一进大厅,身着黑制服的看门人就以百倍的热情向远道而来的客人表示欢迎,并以极其殷勤周到的态度把妈的行李箱直拖到电梯门口。电梯来了,他还舍不得走似的,把箱子提进去放好外加一句恭敬有礼的“晚安!”汤潘这才意识到没给小费,慌忙掏兜儿。那件重要的事自然没机会出口。
随在他们身后又有一男一女进了电梯,汤潘看见那女的按下23楼的键,偏偏就比她高一层。当着外人,那件事还是没法说。其实汤潘倒不是怕那两个大鼻子偷听,只怕妈的反应之强烈会吓着人家。
22楼到了。从电梯到汤潘的单元只有几步之遥。
“楼道的地毯也这么软呢!”妈跟在后面说,显然心情极好。
汤潘没吭声,把箱子往门口一横,背靠着门,挡住妈的去路。非说不可了,否则将要出现的尴尬局面将令她无法收拾!
“妈,”汤潘一只手伸进小皮包里,紧攥着钥匙,手心渗出冷汗。
门突然从里面打开了,汤潘的身体朝后仰去!当然,她没摔着,一个人从后面稳稳地托住了她!
连空气也给惊得不会流动了,仿佛一块无形的玻璃砖。而门里门外的三个人全成了镶在砖芯里的昆虫标本——看似活物却动弹不得!
还是那受了惊吓的人先出了声。
“你?!”一股气流从妈的口中喷射而出,滚烫的,将那凝固了的空气搅得上下翻腾起来。
汤潘看见,妈杏眼圆睁,所有的皱纹,所有将那双美目埋没了的皱纹都在一瞬间被强力撑开了!
门里的人干咳了一声。汤潘的身体这才像弹簧一般从他的怀里弹跳出来。她感到头晕目眩心跳过速,两手冷汗淋淋!
“先进来吧。”他用浑厚而柔和的男中音说:“进来说话吧。”
汤潘她妈原地不动,已不再杏眼圆睁,可仍然感到心慌气短。大意外太意外,实在太意外了!她做梦也想不到等在女儿家里的竟然是他!
他,那个将她带上天堂又抛下地狱,给了她幸福又将其剥夺殆尽,让她爱怨了一辈子的男人——汤潘她爸!
“盘儿?!”她几乎以一种遭背叛的目光望向女儿。
“妈……”汤潘快要哭出来了。
一瞬间.她突然对自己这个筹划了几个月的“天才的创举”产生了怀疑。瞧妈的眼神,多么惊恐多么委屈!她已经不爱那个男人了,她只想安安静静舒舒心心地过几天清静日子。可这不省心的女儿啊,却偏偏自以为是地搞出这么一个叫所有人骑虎难下的名堂来!
汤潘真的后悔了。她是有意安排爸比妈先到一周的。爸会听她的,无论怎样,无论他多么地不情愿,对于女儿的眼泪,他硬不起心来。所以汤潘请爸先来其实是为了争取—个同盟军。
爸对妈是怀恋的负疚的,他甚至说,只要妈同意,他们可以在一起生活,做个伴儿。这简直让汤潘欣喜若狂。可对于妈的态度,他们谁都没把握。汤潘问爸该怎么对妈说,老头子只说了四个字:先斩后奏。
那么,这就是一个圈套了。不论其本心用意善良与否,圈套就是圈套。也难怪汤潘她妈怒目圆睁——老太太觉着自己整个被涮了!
汤潘感到鼻子发酸,刚要哭,却见妈抬腿进了屋。没错,是跟着爸进了屋!
走过门边的衣架时,爸说:把大衣给我。妈就真乖乖地脱了大衣交给爸。爸又说:我给你熬好了绿豆稀饭,还有豆豉鱼干。先洗洗手吃饭吧。
汤潘听见妈居然对爸说话了!妈抬起头看了爸一眼说:你什么时候会烧豆鼓鱼干了?爸笑一笑说:来,卫生间在这儿。
汤潘站在门厅里看得发呆。这样平静和谐的生活她憧憬了多少年啊!在妈的面前,爸显得那么高大魁伟,藏蓝色敞口毛衣里衬衣雪白耀眼,一头银发映衬下的脸庞光芒四射!妈呢!娇小柔媚,她的侧影——从汤潘这个位置只能看到妈的侧影——丰盈滋润,像一朵饱吸了雨露的桃花。汤潘惊讶地发现,机场上那个脸色青黄的小老太太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她那天生丽质的妈!
由爸一手炮制的夜宵简单可口——绿豆稀饭、豆豉鱼干、清炒盖菜和一盘极人味的酱肉。没人说后,只是在爸给汤潘娘儿俩布菜的时候,三个人才说出几个诸如吃啊够多啦你吃你吃之类的字眼,好像每个人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因自己的不慎而打碎这天堂般的美梦。谁也不敢开口,因为谁也当不起那个罪魁祸首。
可是,难题接踵而来。首先是睡觉问题。汤潘知道,一上来就让爸妈同床共枕绝对操之过急,属于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为此,她特意把原来卧室中的大床换成了两张单人床。
饭才吃到一半,汤潘就发现妈有点心不在焉起来。妈的目光开始在房间里四处打量,停在客厅的长沙发上,好半天,像在研究那粗麻布料上的浅色花纹。
到夜宵接近尾声的时候,老太太终于熬不住了。她第一个站起身来,离开桌子,走进客厅,弯腰打开放在沙发边地板上的旅行袋,窸窸窣窣地开始摸索。
“妈,您找什么?”汤潘停下筷子。
妈并没理会她,撅在那儿又摸了好一会儿才直起腰来。
“盘儿。”妈叫道,手里拿着一小叠毛巾和换洗衣服之类。
“您洗澡吧?妈。”汤潘放下手中的筷子。
汤潘她妈未置可否,看着女儿站起身来,朝卫生间走。这个标准的一室一厅,不算太大,所谓餐厅其实就是客厅靠厨房的一角,卫生间就在客厅通向卧室的走廊边上。老头子已经开始收拾桌子,细瓷碗碟碰撞出轻微的细响……汤潘她妈捏着毛巾和汗衫的手渗出汗来。她知道不能再犹疑了,一个箭步,就一个箭步,她几乎是蹿到了女儿跟前。那件半旧的丝绸小褂趁人之危地从她手中滑落下去,正绊住那急迈向前的脚!
汤潘一个愣怔,忙不迭伸开双臂接住猛扑过来的妈,还来不及定定神,叫出个声来,已被妈死拽住胳膊拖进卧室。那件海蓝底带浅粉色小碎花的绸子小褂在慌乱的喘息声中被踩成一堆抹布!
“你打算怎么个睡法?”妈压低了嗓音,气喘吁吁。
汤潘瞪着妈愣了一会儿。妈的双颊升起两朵潮红,连眼皮也因微微充血而成了粉红色的。她的眼睛睁得挺大,不似刚见到爸时的惊恐,却是极严肃地——或者说严重更确切些——紧盯着汤潘。
汤潘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她本该一进门就宣布就寝安排的。她赶紧说:“咱俩睡这屋,爸睡客厅。您看行么?”
妈深吸一口气,垂下眼去,弯腰捡起那件快被踩烂了的小褂,转身将手中的织物放在属于她的那张床上说:今天累了,明天再洗澡吧。汤潘看见妈的脊背,穿了浅灰色麻纱衬衣的微驼的背。她从那背上看见四个大字:如释重负。
妈的身子朝床边倾着,一只手伸出去,像要掀开被子似的,却又突然停在了半路。落地灯柔和的光线里,她侧过脸来。
“你爸他……”妈顿了一下,“那沙发能打开么?”
也许因为心安了,妈的侧影在灯光里很是柔和起来,小巧挺秀的额头在眉眼处斜斜地挡出一块不大不小的阴影,使整个脸庞显得温和又神秘。
这一夜总算平安度过。妈跟汤潘睡一屋,爸则在客厅的沙发床上安然就寝。
可问题并没有解决。问题不是汤潘的爸妈,问题出在汤潘。
简单地说就是这么回事:妈打呼噜,致使早就患有轻度精神衰弱的汤潘彻夜不眠。
几天下来,汤潘的脸已瘦成了瓜条。第四天晚上,爸妈都发现了,忙问原由,汤潘只好如实说了。至于解决的办法,显而易见,得让汤潘和她妈分居。
爸笑了,说:“妈妈从年轻时候就打呼噜,盘儿你忘了。”
汤潘怎么听怎么觉着爸那语气里有股子幸灾乐祸的劲头。
妈红了脸说:“人说年轻时候打呼噜,上了年纪就不打了。跟近视眼似的,年纪大了反倒好了。”见那爷俩不应声,妈站起身进了厨房。汤潘哈欠连天地跟进去倒咖啡的时候,妈转过身来说:“你爸从年轻时候就不怕打呼噜。只是,委屈你睡沙发……”
汤潘一时没听明白。等她悟出爸的不怕打呼噜和她的被委屈睡沙发之间的因果关系之后,人已定在原地,整个动弹不得!
什么什么?这是真的么?妈是说,她能跟爸睡一屋?!
【第十九章】
秦岭往汤潘家来之前先去看了凌凤。他昨晚才从Z市赶回来。一到家就给凌凤打电话,说去看她。凌凤说:我没事儿。你才回来,先休息吧。
隔着话筒、线路和几十英里的距离,他听出那个女人不一样了。她的声调里有了种前所未有的东西。是什么呢?他说不清。她是比从前沉静得多,或者是对他冷淡得多了。迈克尔死了,她却对他冷淡了起来,这真叫他费解。
秦岭从来都是晚睡晚起的。今天却早早爬起来,往长岛赶。他要先看了凌凤,然后赶回曼哈顿请汤潘的父母吃晚饭。
一路上他就琢磨,一定是凌凤知道了他和汤潘的事。那他就得向她解释一下,他一直是把她当小妹的,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他虽然跟凌家结了怨恨,对她却从来是另眼看待的。他知道,其实她从来就不是凌家的人。在凌家所有的人里,只有她看他的眼光不一样。
那是同类的眼光,那眼光里有兔死狐悲的怜悯和同请。
他对她也是,来自骨子里的认同。他从不跟凌家的人开玩笑,除了她。他还记得20年前,她摸过他的脸。
那是个星期天,忘了因为什么,他跟妻子口角起来。妻子一如既往,摔门而去,剩他一人呆坐屋中。那个瘦瘦的还没发育开似的凌凤,就在这时候戴着围裙拿着抹布进来了。她已经参了军,平时住连队,星期天才回家。那时似乎已恢复了高考,可考不上大学的能进部队也还是不错的去处,而且在北京。若没有她的养父秦岭的岳父凌军长,这事是绝不可能的。
凌凤总是回了家就干活,从早干到晚。她说她喜欢干,这家里的活儿她不干谁干呢?她一边擦桌子一边看他,说姐夫你怎么老是胡子拉茬的?跟我姐出门,多不体面。他笑了,觉得一个18岁少女的规劝实在可爱。他摸了摸下巴,说这胡子硬呢,把两把剃刀都略锛了。她说那哪里是胡子,那是铁丝。他说不信你摸摸。她就真的伸出手去摸摸。那时候的她像是全没开窍呢。她摸了摸也没摸出个所以然来,说硬也得剃,不然你怎么配得上我姐。她跟他说话从来不客气,不像凌家的人,客气得让人脊背发凉。每个星期天下午她回连队,都是他用自行车把她带到汽车站,站在风里雨里太阳光里看着她上车,看着那个戴军帽的后脑勺——无檐女帽下露出一根挺细的编辫儿,使整个儿脑袋看上去像个倒放着的梨。
他带凌家长女出国的时候,凌凤已经是个年轻女人,却还没有男朋友。这方面,她确实开窍开得晚。又过了好几年,他知道她交上了男朋友,并且嫁给了她这辈子第一个也是惟—一个男人——一个也是军人的军队高干的儿子。他在心里叹口气,她跟他真是同类,连找对象都找同一种家庭背景的。他想也许她会比自己幸运,也许她能从这婚姻里得到她想得到的一切。
再见的时候,他已完全认不出她来——一个少妇,离了婚有孩子的少妇。而且,丰腴得真像个凌家的妇人!
他知道她不可能爱那个比她大24岁的老头,她看他的眼神也跟从前不一样了。她是喜欢他中意他的,而他也已同凌家长女结束了婚姻。她说大哥,你看着比从前还年轻了呢。他说哪儿的话,老啦,连胡子也不如从前硬了。她说哪里呀,男人4O一朵花女人40老大妈,我再有4年就老大妈了。他说起当年她那个梨似的后脑勺,她红着脸笑了,却不说什么。他那时很想抱抱她,可他忍住了。凌家的人他是再不愿意碰了。
她红了脸看他,眼光那么焦渴那么怨艾那么忧伤。他知道只要他抬一下弹弓,那树上的鸟儿便会自动落进他的怀里,可他还是怕,怕那个凌宇,他对那个字严重过敏。这辈子他是再不要跟凌家的人有什么瓜葛了。可他紧接着又想,她其实也算不得凌家的人。
他赶到长岛温莎路2410号时,凌凤正戴着草帽做园艺。裸露着的土豆皮色的胳膊很诱人。她说过迈克尔喜欢让她做园艺,可她不喜欢。不喜欢就不做,这辈子她已经做了太多自己不喜欢的事,再不要做了。秦岭不明白,迈克尔死了,她怎么倒做起园艺来了。
她朝他走来的时候神情木然,走到面对面的时候,他先开了口。他说小妹我来晚了。她就流下泪来。他觉得这样才对了,她得需要他才对呀。他把她揽进怀里说,别怕,有我呢!她突然抬起头来,泪眼模糊地看着他。早晨的阳光敲在晶莹的泪珠上发出扬琴般悦耳的声响。可是他犹豫了。
是啊,有我呢是什么意思?他能代替迈克尔么?他能代替迈克尔成为她的守护神么?他从她的目光里,那泪光闪烁的目光里看出了这女人的企盼,他退缩了。
不不不,他不能找这个麻烦,转了一大圈又回到原来的地方,最终还是逃不出如来的掌心。他跟凌凤吃了午饭,极为同情地听了他那一番死后才知君伟大的对迈克尔的怀恋,这才明白了昨天电话里她为什么那样冷淡。而且,假如不是刚才进门时他那句话颇为动情,她还会继续对他冷淡下去。她是有良心的女人,她对那老头竟动了真清呢!他好葬礼那天来接她,然后撒了个谎。他说得回办公室去,Z市艺术馆的图纸需要修改。
从长岛开回曼哈顿的路上,他认认真真地把凌凤和汤潘对比了一下。他的头大了,脑仁儿剧痛。他想不清楚究竟谁好一点谁差一点,谁的优点正是谁的缺点,谁的缺点又正是谁的优点。他使劲摇晃脑袋,想把这些烦恼全摇出去,以至于车身也跟着摇晃起来。他想:跟女人相处真难啊!婚姻根本就是件想不清楚的事。他想他跟小D就没这么多麻烦,因为他们永远也走不到缔结水远的那一步。他觉得这是他跟小D的关系中最美妙的一面。
汤潘看见,妈迎着秦岭站起来的那一瞬间两眼放光。然后,妈伸出手——注意,是两只手——握住了秦岭伸过来的——也是两只手!他们彼此注视紧紧相握的样子让汤潘不禁大为感动,同时心里还有种莫名的惊喜。自从她进人青春期以来,妈对她感兴趣的男人第一次表现出了由衷的热情!
与妈的热情相比,爸显得有些局促,似乎对这个有生以来头一次进人的新角色颇不适应,一副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
秦岭倒挺自然的,一落座就掏出个小药瓶来给妈,说叫褪黑素,专门帮着倒时差的,对人体绝无副作用,还把服法一五一十说给妈听。汤潘看见妈一边笑逐颜开地说难为你想那么周到,一边朝爸扭过头去,使劲儿皱了皱眉。
爸像是领受了妈的暗示,这才开了口。学建筑的。”爸虽然话不多,但看得出听得十分注意。
人行道并不宽,容不下四个人并排走,汤潘就干脆跟在他们后面。黄昏的余晖金红的,照在她的身上脸上,照着路旁树上如花的嫩叶,一簇簇,金晃晃的。她看见秦岭搀扶着妈,又在指点着什么,妈一个劲儿地点头。她突然想:这就是所谓的天伦之乐吧?有个丈夫,爱我又孝顺我妈,让那没儿子的妈也体味一下得个半子的快乐,让我们这个多年来少个男人的家再没有那缺条脊梁的凄惶。如果爸妈能复婚,那就更完美了。对,还应该有个小孩儿,一个小男孩或者小女孩,蹦蹦跳跳或叽叽喳喳。那样的话,她就成了北京老太太们常说的——父母双全夫妻恩爱孩子健康的“全乎人儿”了。想到这儿,心里突然酸酸的——秦岭还没有正式向她求婚呢!她于是想;“全乎人儿”有什么好的?水饺确实不错,妈吃得满面红光,赞不绝口。快吃完的时候,妈突然说:“小秦,盘儿遇上你,是她的福气,也是你们的缘分。你们年龄都不小了,我看,也该考虑把事儿办了。”
汤潘傻在一边,完全找不着北!她已经告诉过爸妈,跟秦岭正在交往,尚未论及婚嫁。不知秦岭一路上除了介绍城市风光之外,还跟妈说了些什么。可不管怎么说,妈也不能问也不问她就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呀!而且急赤白脸的,好像迫不及待地要将她塞给他似的。
汤潘极为狼狈地看一眼秦岭。秦岭却意味深长地微笑着,毫不理会她的惶惑,说阿姨,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汤潘的。
【第二十章】
这是个死后的绝好去处,靠山临海,碧草如茵。陈家墓地就选在长岛这块寸土寸金的地方。
绝对的独门独院,纯黑的大理石拱形门洞两旁是两丛修剪成长方形的杜鹃花墙。一色的白杜鹃一朵紧挨着另一朵,完全看不见枝叶的,在初春的微风里拥着挤着摇曳着怒放着。
走近了,才看见门洞左侧刻着一行金色小字:迈克尔·陈的财产。进了门,首先映人眼帘的是大片的绿草地。绿草如茵,繁花似锦,雕像喷泉洒出的水花在阳光下好似无数的散金,晃得人眯起眼来。若不是草地尽头那幢教堂式的二层小楼和平铺错落着的墓碑,没人会以为这儿是墓地,说是哪家贵富的私人花园倒更为恰当呢!
参加葬礼的约百十余人。迈克尔的长子和小儿子彼得忙前忙后地招呼来宾。玛丽则一反常态,软软地靠在那比她小5岁的新情人的臂弯里。看见汤潘,她一挺腰,丰满的身子脱离了情人的怀抱,笑容可掬地走过来。纯黑的丧服给她添了几分庄重和素雅,这女人看上去倒比上一次好看些了。
她拉住汤潘的手说:好久不见了,本想请你参加我的Party,可是Party取消了。
“原因之一是……”她竟老熟人似地挽住汤潘的胳膊,那因为两眼过于靠近额头而显得十分圆满的脸凑过来,悄声说:“我怀孕了!”
汤潘被她那突如其来的亲密劲儿吓了一跳。定睛之处,却见玛丽双颊娇红,一双小眼睛熠熠生辉,好像中了六合彩!
不就是要生孩子了吗?至于么?汤潘从来不知道怀孕有什么难的。全世界不断增长的人口就说明,怀孕,即便在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下,也不是件特别的难事。或者说,越是那吃不饱穿不暖的地方,生殖率反而远远高于物质富足、文明发达的地方。
前些年上流社会的时髦女人们是坚决不生孩子的。想当妈了,就去领养一个。这几年,以好莱坞大腕儿影星们挑头,却又掀起了非婚生子的热潮。只要孩子,不要他爸。从麦当娜到朱蒂·福斯特,步出产房的时候,有如捧着个圣婴,说起她们的宝贝来更是乐不可支滔滔不绝,可对制造出这大宝贝的另一关键人物却很少提及。保不准孩子出生的时候,那当娘的爱情史上早已改朝换代了!你说这是不是阴盛阳衰的又一表现?从来都是男人甩了女人孩子,啥时候见女人喜滋滋地抱着孩子跟男人说拜拜的?好像她跟这男人的鱼水之欢不是为了爱情。当然不是为了爱情——甚至连情欲也不为,而只是为了得个白白胖胖的大宝贝!
世道真是变了!
尽管汤潘完全不觉得怀孕这件事有什么可特别值得庆贺的,既然人家两眼雪亮地等着,这句祝贺的话还是得说。
“恭喜你啊!”她说着,一边转身在人群里寻找凌凤,真实的用意是借转身的动作甩掉玛丽挽着她胳膊的手。
玛丽喜洋洋地接受了汤潘的祝贺,对老爸的突然辞世只字未提。汤潘只好将所有准备好的安慰用语堵在嘴里。显然,这个沉浸在幸福中的女人根本不需要安慰。
客人到得差不多了。按请柬上写的,再有10分钟,葬礼就要开始了。
凌凤还没来。秦岭也没露面。
汤潘按玛丽的指点,朝后花园的卫生间走去。后花园是个小套院,与“教堂”相对,在草地的另一侧。一条花草簇拥的石子路通向半月形雕花木门,颇有种曲径通幽的意境。汤潘一只脚才跨进门里就被一阵急促的喘息声和压抑着的呻吟声吓出一身鸡皮疙瘩!
镂空的花窗下,彼得和一个身穿丧服的金发女人正紧紧地搂抱在一块儿!
汤潘逃跑似地奔向女用卫生间,一头冲了进去!
卫生间里静悄悄的,所有的隔间都大开着门。突然,门口的大穿衣镜里,出现了一个一身纯黑的女人。一缕阳光从墙上的高窗照进来,在她的身后摇曳。汤潘几乎吓得魂飞魄散,以为遇见鬼了!待她定下神来,朝镜子里仔细端详,才发现那个苍白着脸穿黑衣服的女人原来就是她自己。
我是死的还是活的?她突然想:外面那些人是死的还是活的?死的和活的又有什么区别?没有回答,没有,只有高窗上透进来的阳光幽灵般在她的身后摇曳。
她转过身去。
迈克尔该走得坦然,因为他并没给这个活着的世界留下太多的悲哀和遗憾,连他的儿女们都片刻不停地享受着各自的快乐和幸福,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这或许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朽——虽死犹生?还好,出来的时候,彼得和金发女人已经不在门口了。汤潘走到外面的草地上,迈克尔长子的一双儿女正笑闹着,互相追逐奔跑。
“站住!”长子厉声叫道。
两个孩子被吓住了,恐惧地看着父亲。
“这是爷爷的葬礼,懂不懂?!”长子压低了声音,严厉不减。
年长的小女儿噘起了小嘴。
“你跟妈妈昨晚上还去参加舞会。我们跑一跑有什么不可以的?”
“住嘴!”长子低声怒吼道。“当着这么多客人,谁给我丢人的话,我绝不饶他!”
小儿子已经眼泪汪汪了。
“爸爸,你是说,葬礼之后,我们不去玩具店了?”
长子蹲下身,替儿子擦着眼泪,轻声说:“只有你们好好表现,我随便带你们去哪儿都行!”
“爸,我要去迪斯尼乐园!”女儿兴奋地叫起来。那“园”才叫出一半,嘴巴却被一只从后面伸出来的手紧紧捂住!长子的老婆及时赶到!她同时看到了汤潘,强笑着打招呼,又赶忙拿眼去瞪那背对着汤潘蹲在地上的老公。
长子猛地转过身,站起来,一边朝汤潘走来,一边说:“汤小姐,谢谢光临!孩子们想爷爷。这不,刚哭了一鼻子。”
凌凤是在葬礼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才来的,而且跟秦岭一块出现。汤潘的全部预感在此得到了完全彻底的验证。受难的公主当然要有人怜爱,而且也只有在受难时才更加惹人怜爱。
她穿了一套黑色纯丝裤装。瘦长型上装极其熨帖地裹着那苗条而又丰腴的腰身,立式开领恰到好处地环住颀长的脖子,右襟斜搭上左襟,在与肩平行的左胸处转一个圆角之后,以流线式顺势斜披下来。这一刀裁剪得极见工夫,果断潇洒得叫人啧舌。下身裤腿宽大,纯丝的悬垂感淋漓尽致,与那合身到不差分毫的上装相比,别有一番心不在焉的随意。这身衣服,照汤潘看来,颇有点GiorgioArmani(意大利时装设计师)的味道。她没像往常那样把头发贵妇人似地堆到头顶,而是披散着。黑亮的柔顺的在风中飞舞起来的缕缕青丝衬着那可以说是苍白的脸,让人不能不感叹悲剧的震撼力。
汤潘俏俏移到她身边,同时跟秦岭打招呼。凌凤朝汤潘伸出一只手来。
“汤潘。”她轻声叫着。
汤潘立刻感觉到她的变化。第一,嗓子哑了;第二,手冰凉。
这才像个悲哀的未亡人。就这样,悲哀而美丽。对,一种令所有男人动心的凄美。
草地上的葬礼是完全西式的,所有中国传统的仪式和规矩都搬到灵堂里去进行。灵堂,也就是凌凤的家。其实,“敬堂”的大厅原就是为安设灵堂的,可陈家全体家庭成员一致认为:迈克尔的灵堂应当设在他生前最喜爱的房子里。
红木棺材在近午的阳光中熠熠发光,那木质和油漆的考究程度让汤潘想起迈克尔家餐厅里那能坐20几人的长餐桌。哦,鲜花草地雕像喷泉,上好的质料考究的做工,生和死原是没什么不同的,他活着时候享用的,死了还在继续享用。
5月艳丽的阳光使牧师冗长的悼词更显得冗长难耐。站在最前排的玛丽又软软地靠进了情人的怀里。她的表情是悲戚的,好像体力的不支也是由于这悲戚。长子一副沉痛的样子,让所有人相信父亲的离去对他来说是怎样天塌地陷的悲哀。连彼得也规规矩矩地站着,那个金发女人已不知哪里去了。还好,都知道最后给老头子一点面子。迈克尔·陈,大名鼎鼎的陈氏业主在天之灵该瞑目了!
汤潘真不大记得凌凤是怎么走向长子,又是怎么在大庭广众之下弄出那一声振聋发聩的脆响!
啪!就这么一声,甩炮儿似的。当然,那不是甩炮儿。那是凌凤的巴掌猛击在长子宽大的四方脸上发出的响声!
阳光也惊得颤抖了一下。所有人都呆住了。
“你敢打人?叫警察来!”玛丽尖锐的声音。
汤潘看见长子猛地放下捂着左脸的手,一把抓住凌凤那裹在名设计师西装里的胳膊,宽大多油的脸颊上渐渐显出几个鲜明的手指印。他的嘴角朝右边斜了上去,将右脸的肌肉挤成紧绷绷的几块,平时宽厚温和的长子此刻竟显出了几分狰狞。他笑了,仇恨地蔑视地作弄地恼羞成怒地笑了。
“你要干什么?”凌凤的声音失控地颤抖着。
“干什么?在警察把你带走之前,说几句你想听的话。”长子那家传的厚重手掌铁钳一般将凌凤的胳膊攥了个瓷实。
“婊子!”他咬牙切齿地吐出这两个字。“嫌这名字不好听,是不是?名字不好听,事情倒好做呢!你以为我父亲不晓得你在偷他骗他么?他都晓得!他养着你,是把你当只猫,当条狗,顶多为寻个开心。你还当真了啊?以为自己真成贵妇人了!看遗嘱?你有什么权利看遗嘱?告诉你,你现在惟一的权利就是到42街(纽约妓女出没的地方)上去亮亮你那婊子的身板,说不定真有人看呢!”说罢,他一把甩开凌凤的胳膊,朝众人大声道歉,请大家到后花园用茶点。
凌凤笑了,笑容在那烧灼般通红的脸颊上颤栗着,仿佛雷雨来临之前的火烧云。右眼下方,一块肌肉痉挛似地跳个不停。
“是啊,”她朝长子点头,“要是我亮出我的东西来,你是不会不看的。”
笑容还在她的脸上,那样悲哀那样绝望那样厚颜无耻!汤潘几乎就要扑过去捂住她的嘴!
“我的东西,”她依然笑着,低下头去,打开小皮包,双指夹出一只雪白的信封。“在这儿呢。”
她的嘴唇,那殷红如花瓣一般的嘴唇里轻轻吐出两个字。
所有人都不动了,包括决计不再跟那臭婊子纠缠下去的长子。一切活的东西都静止了,屏息静气,盯着那女人将信封里的东西拿出来。
一个箭步,长子奔了过去,抓过凌凤刚拿出来的那张纸,一目十行地读完。
那哪是读啊,那是咬是嚼是吞咽,是恨不得将每一个字都嚼碎了咽下去,让它们永不再见天日的怨恨!
“假的!”长子声嘶力竭地大叫。“爸爸的遗嘱早就立好了,哪来什么另立的遗嘱?!”
哇地一声,陈家的人炸了窝——玛丽彼得长子的老婆还有一直没吭气的陈家幺女一窝蜂地冲了上去。他们奔跑着喘息着挣扎着,好像在暴风雨中迎风破浪的勇士,使出全身力气,向前向前再向前!仅有几米之遥的距离在那样的努力之下无限地升华了。
彼岸,竟是那么遥远啊……凌凤微笑了,以一种眺望的目光微笑了,那只有彼岸的灯塔才有的目光,那么深邃幽远又那么忧郁感伤。
她轻轻抬起手来,就在奔跑的人们到达她面前的瞬间之前,一下,抽走了长子手中的遗嘱,举过头顶。
那张雪白的纸,打印了工整的时代新罗马字的纸在风中如她的发,呼啦啦扬成一面旗!
所有的头颈都变换着角度,所有的眼睛都仰望着灯塔。
她开口了。
“你们都需要钱哪,”她的声音详和而温情,“大哥孩子还小,玛丽马上要当妈妈,彼得急着给新娘买钻戒,小妹过了暑假就要去英国留学。你们都比我需要钱,是吧?”她顿了顿,环顾围着她的几张脸。那几张脸上立刻显出无趣和尴尬。
“只有他,什么都不需要了……”高举的手臂垂下来,旗帜成了低垂的挽联。
“他去世的消息见报的第二天,我接到律师的电话。他不是陈家的家庭律师。他说,陈先生为你立有遗嘱。我不相信,跟你们一样。不相信。迈克尔从没跟我提过这事,他一向反对我做生意,不让我想钱。他说:女人想钱太多就没女人味了。男人想钱太多就不是人了。他还开玩笑说:你什么时候觉得我没人味了,赶紧告诉我。”浅浅的笑意在凌凤脸上展开,极恬静而安详的。
“100万美元,不算少了,啊?能干好多事,买房子做生意,或者像大哥说的……再找个男人。”她朝长子转过脸去,目光却早已越过了那脸色变成黑紫的男人。她根本没看他,她没看任何人。
凌凤迎风仰起脸来,一双凤眼微眯着,像是给风吹的,又像是耽于年代久远的回忆。
“可是,他活着的时候,我从没像他爱我那样爱过他。就是到了最后时刻,我都没答应他。可我怎么知道那是最后时刻了呢?我真傻,不知道被一个那样的男人爱,是我的福。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这笔钱,我其实是没资格拿的。”她的目光从远处收回来,落定在陈家儿女们的脸上,‘你们也这么想是吧?”
凌凤瞧着陈家的人,唇边含了一丝笑意,极宽厚容忍的笑意,“我知道你们都恨我,认为我跟迈克尔在一起是为了他的钱他的遗产。”笑容在她的脸上绽开,倏地一下,如阳光下怒放的雏菊,只一瞬,又消失了。“没错,我是需要钱,需要给女儿和自己挣一份生活。可钱,”她顿了一下,从信封里抽出另一张纸,交给长子,“钱能买来的东西其实也真有限啊!迈克尔最明白,他说,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是用钱换不来的。”
凌凤说到这儿,长子已从那张纸上抬起头来,他满脸通红,细长的眼睛因圆睁了而瞪出些弧度来。
凌凤淡淡地瞧他一眼,“这是我给律师的委托书复印本。律师会为你们办理银行过户手续的。”她的声音很轻,跟那目光一样,淡淡的,绝不期望什么回应的。
所有人都再一次果若木鸡,长子瞪成半圆的眼睛骤然眯成了两条缝!他仰望着眼前这个才被他骂做婊子的女人。对,他仰望着她,仿佛仰望着一尊阳光下的铜像,那通体熠熠的光辉晃得他睁不开眼睛。
凌凤扫了他一眼,扫了一眼陈家的人。
“这50万,你们自己去分吧。别争别吵,好好地分,就算我替你们的父亲最后尽一点……”她突然哽住了似地停住了。
阳光蜂拥而来,在那湿淋淋的睫毛上敲出水的响声。
凌凤转过身去,就那样站了一会儿,在所有人的静默中站了一会儿,然后朝山坡下走去。
【第二十一章】
自从克利斯死了以后,何小藕几乎天天以泪洗面,连一向粗心的任和也觉出不对劲了,问她眼睛怎么肿了。
她想克利斯,她爱他。再次见面之后,她觉得自己比9年前更爱他了。可是,他顾不了她了,他得走了。而她,还得活着,跟一个已经不爱她的男人—块儿活着。为了什么呢?她搞不清。
她没法不流泪。每次想起跟克利斯相见的情景,她的心就好像被一只大手撕裂得鲜血迸溅!她想起第一次到纽约大学医院看他的时候他的样子。
他已经完全说不出话来,化疗使头发全掉光了,人瘦得脱了形。可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那个宽阔的脑门,脑门下那双曾经那么衷情地看着她的眼睛,是他独一无二的。克利斯,她的克利斯?他却认不出她来了。他用眼睛和手势问她找谁。她忍着眼泪说,我就找你。他两个指头点点自己的脑门,笑了。然后伸出一只手。请她在床边的沙发上坐。他那孩子气的灿烂笑容因过分削瘦而显得有些凄惨,凄惨得叫她心碎!
她坐下,把脸扭向一边,喉头哽得酸痛。她看见小小的床头柜上有一部电话和一只水罐,都是病秧秧的土黄色,叫人打不起精神来。她不想说出自己是谁,她要等他认出她来。她掂掂水罐,有水,就问他要不要喝水。他靠在升起了45度角的病床上,满脸狐疑地看了她半天,然后从小桌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硬底纸夹,写道:你是谁?他的笔迹,那龙飞凤舞又不失了章法的圆体字终于将她一直忍着的眼泪催了下来!
他跟她对望着,她哭出了声。
他像被惊着了似的——被这个突然出现的哭着的女人或是被自己的猜测,他终于在纸上写出了两个字——她的名字!
他们抱头痛哭的时候,送药的护士走进来,对何小藕说:“对不起,女士,他需要静养。”又拍拍克利斯的肩膀说:“瓦利亚诺先生,你按时喝水了么?”
可是,克利斯不放开他怀里的女人。他全身发抖,泪水横流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对于何小藕来说,克利斯的死并不是太突然的。她知道,他迟早要走的,可她没想到会是那天。那天,他精神好极了,经医生特许,将24小时不停的输液停掉两小时。他高兴得像个孩子。他说想吃夹熏肉的“巨无霸”,她就出去买。回来的时候,见他半靠在床头,在纸夹子上写字。
他写道:有件事我一直在想,当初要是我不离开宾大,一直等着你,会怎么样?她伸手摸摸他的额头说:“别想这些了。克利斯,你不发烧了。快趁热吃吧!”
他用铅笔敲敲纸板,执拗地等她回答。
她拗不过他,就说:“是我不嫁你,你才离开宾大,后来又结婚的。这不是你的错。”
他写:是我当时的态度不够坚决,你才下不了决心离婚的。
她坐下来,看着他说:“是这么回事么?”
他写是,然后看着她。那眼神真让她受不了。
她又把放了“巨无霸”的盘子拿过来,他摇摇头,说不想吃了。
好一会儿,他又写:我们的孩子要是生下来,今年也快9岁了。胖胖几岁?她说:“7岁。”
他写:就是说,你两年后生了他。
她看着他,不知说什么好。
他笑笑,写道:没什么。我那时已经跟珍妮结婚了。
她问他为什么跟珍妮离婚。
他写:我老是拿她跟你比。这对她不公平。她是个好女人,很愿意为了我改变自己。可我发现,她永远也成不了你。我爱的是你。我是在发现了喉癌之后提出离婚的。她一直对我很好,可我从没爱过她。既然没爱过,也不该拖累她,那样对她不公平。
他像是写累了,任她把纸板拿去看着。突然,他直起身来,没等她看完就一把将那纸板抢了过来。笔掉在了地上,他就急赤白脸地在抽屉里找。
好不容易,她帮他找到了笔。
他写道:要是我的病全好了,我会再向你求婚!不管你答不答应,这一次,我绝不会放过你了!
这几句话,他写得潦草之极,几乎难以辨认。她哭了,边看边哭得说不出话来。
他好像并不等她的回答,精疲力竭了似地闭上了眼睛。
她哭着说:“克利斯,我答应你!你就快好了!看你今天一直没发烧啊!等你好了……”他抬起一只骨瘦如柴的手——抬起来,摆一摆,轻轻地摆一摆,像是阻止她说下去,又像是跟她道别。她抓住他的手。他回握了她,越握越紧,直到她疼得叫了起来。可是,他什么也听不见了……他走了。世界上惟一爱过她的人走了。何小藕突然觉得,以前这些年,虽然他们不通音讯,但她总还知道他活着,跟她一样,也会时常想起那段逝去的好时光。她想:这世上有一个人曾经跟她那样的相爱,这辈子也算没白活了。她再来美国之后没去找他,任和有了外遇之后也没去找。其实要想找,她是可以找到他的。她没有,是因为害怕。那是她的珍宝啊——她和他的爱情。她想,就守着这珍宝吧!别再去亵读它!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真的结束了,那个惟一的人走了。她终于趴在桌上痛哭起来的时候,任和走过来,问又怎么了。
其实,任和对何小藕的伤心事并无太大兴趣。自从他有了小C以来,她时常这样哭哭啼啼的。他知道,她哭的不外乎两件事:一是恨他有了外遇,二是为克利斯伤心。他也挺同情她的,可他更同情自己。当初他不同意跟小藕离婚主要是咽不下那口气。他觉得,女人有了外遇,当老公的拂袖而去算不得男子汉大丈夫。男子汉大丈夫就是要有本事扭转乾坤,能让那个变了心的女人再回心转意,心甘情愿地给他生儿育女。他做到了。而且,朋友圈子里谁也不知道何小藕还有过那么一回事。他任和的女人该是世界上最贤惠的女人。
可是,和小C相遇之后,他突然发现世上原来还有另一种女人,她既不是小藕也不是汤潘。小C就是小C,她在爱情上的大胆泼辣,毫不掩饰的直露表白,还有她的欲望——她想要他的欲望几乎使任和对活着的意义有了崭新的理解。他要这样的女人,为了这个女人,他不惜一切代价。
任和确实不想知道小藕为什么哭,他用颇有些不耐烦的口气问一句怎么了,实际上是跟她打个招呼。他有事要说。
他三两句说完了事,然后说:那我走了。
何小藕猛抬起被泪水浸泡得红通通湿漉漉的脸蛋儿,哭肿的眼泡里,一双黑眸子光亮异常。她说:“你往哪儿走?今天是胖胖生日,不是请了朋友来的么?”任和说:“那等他们走了,我就走。”
汤潘一家来到的时候,任和正在屋后宽大的木制阳台上往烤肉炉里加炭。
这是纽约郊外的一座花园洋房。没有迈克尔在长岛的房子那么豪华气派,可寻常百姓家的殷实和舒适是全有了。
汤潘她妈一看就喜欢上了,连连说:瞧人家这花草多好呀!爸说:这么大个房子就住三口人,在咱们国内,连大款也比不上!汤潘听着,觉得这阵子爸对妈越来越有股子妇唱夫随的劲头了。她想起妈对他们是否能够复婚的含混答复,心里暗暗庆幸自己这招险棋真是走对了。
何小藕挺高兴地跑出来开门,又忙着带汤潘父母参观房子。谁都没看出来她才刚刚哭过。她的心情确实好多了。怎么回事呢?任和才告诉她的那个消息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她突然感到了希望。那遥远的渺茫的冷却了的火山灰一般死去了的希望,转眼之间,竟然近在咫尺!
汤潘到阳台上看任和干活。几个月不见,任和瘦多了,本来就黑窄的细长脸只剩了一条。一笑,黑脸上白光一闪,是那口整齐得无可挑剔的牙齿。
他以为谁来了,笑过之后才看清是汤潘。
可惜那个瞬间注定无法载人史册——汤潘和任和对视的那个瞬间——那真的是太值得载人史册了。
他像是跟她诀别。脸上还留着一点点刚才笑容的余波。那个笑容,完全公式化的出于礼貌的笑与不笑都没什么两样的笑容正在退去。他,认认真真地面对了她。
她感到了他的变化,那双看着她的眼睛,神态全不似从前了,几乎让她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幅关于西藏农奴迎解放的油画,那翻了身的奴隶的脸上就有这么一双眼睛。对,伤感而温和,却又坚定而决绝,是受了一辈子压迫的人终于获得自由时的眼神——他不再爱她了,他解放了,从那爱的囚笼中解放出来了!
汤潘困惑得无以复加,她突然想:这些年来,他对自己,究竟是爱还是恨?他朝她笑了。任和从来没朝汤潘这么笑过——轻松的无所谓的既非公式化也非出于礼貌的,看着她好玩儿就笑了出来地那么笑了。
汤潘又是一惊,但立刻决定将那惊讶隐藏起来——她该像平常那样朝他笑笑。对,像平常那样,轻轻松松大大咧咧满不在乎没心没肺你爱我与我无关地那么笑笑。她从来都是那么朝他笑的,那样笑着躲过他的时时追踪的眼神。
她咧了咧嘴,挑了挑眉,将面部神经全面调动起来。可惜对面没个镜子——没镜子她也知道,这个费劲巴力调动起来的笑容全没了往日的洒脱!
怎么了怎么了?她必须承认,这样的笑不如哭。
怎么了怎么了?什么时候他居然占了上风,傲然笑看她这副不如哭的笑脸?汤潘突然恼怒起来。她说不上为什么。没错,她从来没爱过他;他的爱情对她几乎成了负担包袱麻烦事。可你说怪也不怪?他爱上了别人,她却笑不出来了!
“你好,任和。”汤潘假装揉眼睛,趁机将那僵硬的笑容整理一下。
“汤潘。”任和没说你好,拿火钳子的手沾了些炭灰,一副要靠近又恐脏了她的样于。这个动作里透露出一点点谦卑,他对她习惯了的谦卑,让她心里很是好受了一点。
任和用火钳没事找事地捅一捅刚点着的炭火。
这个崭新的烤肉炉有个锃光瓦亮的黑色金属外壳,白亮耀眼的电镀烤架还没架好,斜搁在敞开的锅盖上;把手和置物架是一色上了亮漆的原木;挂锅铲的吊钩明晃晃排了一列金黄。那里里外外的一切,特别是烧着的炭火无一不显示着其主人对于生活质量的追求……在这个高度煤气化电气化的时代,要质量而不怕费事——炭火烤肉,那味道必定是不同的。光冲这崭新的炉子和烧着的炭,谁也想象不出此家男女主人正闹离婚。
汤潘在炉子旁边的一把凉椅上坐下。她已经恢复了常态。任和的身体语言所透露出来的信息使她迅速找到了自己的支撑点——他还是在乎她的,见了她还是会手足无措心慌意乱的,刚才那个洒脱的笑容不过是个假象。她坐下来,说任和,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的语调任性放肆居高临下又语重心长,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全部娇宠和爱怜,是一个偶像对她的崇拜者的恨铁不成钢。她要好好规劝他,这个让她失了大望的男人。
她吸一口气,准备再开口,头一个字才出了一半,就被一声巨响吓得咬了舌头!
啪地一声!
其实也没那么响,只是因为她没有精神准备而觉得格外地响——黑色锅盔似的大炉盖连同那银白的烤肉架子猛然砸落,将一炉子黑烟亮火一股脑闷在了里边!
舌尖上立刻冒出一股血腥气——咬破了!
任和就是眼见着汤潘又恢复了往日的气度,才猛地把炉盖关上的。他看出了她开始的惊讶,心中不免有些得意。可她这么快就找回了以往的状态,而且又要像过去多少年那样对他指手划脚的时候,他生气了。他不想再听她说一句话。她还能说什么?除了劝他跟小藕好好过日子,她还会说什么?浓烟,从炉子背后的气孔里泄漏了出来,呛得两人干咳不止。
任和一边咳,一边举着火钳问:“烤羊腿,爱吃么?”
汤潘只顾咳,说不出话来。她看出任和的成心,可又全没理由发作。这会她倒颇需要只羊腿!要真有只羊腿,她想,要真有只羊腿,她准会抄将起来朝那男人脸上扔去,那背叛了她的移情别恋的不知天长地久海枯石烂为何物的男人脸上扔过去,然后抱着柱子大哭一场回家。对,不等别人赶,自个儿滚蛋!豁出去了,不要这矜持这风度这当人偶像的酷!
可是没有,没有羊腿。炉子才刚点上,炭还没烧透呢!
咳完了,汤潘还是觉得该说点什么,为了小藕也该说点什么。她清了清嗓子。
“任和,说真的,别再闹了。你跟小藕这份日子得来不容易!”
任和狠狠地瞪了汤潘一眼,坐下来,有劲没处使似地将手中的火钳子咔嚓咔嚓地开了合了。然后,他开了口。
“汤潘,你决定跟大路同居的时候对我说过一句话。你说:任和,这事你最好别管。那时候我不明白你干嘛那么固执,听不进一句中肯的话。现在我懂了。不是你固执,而是我一点也不中肯。我是以为自己挺中肯的,人有时候也会被自己的虚伪感动得够呛。说白了,我反对你跟大路好,原因只有一个:我爱你。这三个字,汤潘,这三个字压我20多年啊!今天说出来也不过如此。我知道你不爱我,你迟早是要跟别人走的。但那个人不可能出在我们家,更不可能是我的表弟,那个只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大路!我受不了。所以我缠着你,没完没了地劝你跟他吹,就像你现在对我这样。别瞪眼,我可没说你爱我,或者对我有好感什么的。我是说,你想在这事儿上当个裁判,一个公正的裁判。可是,你想想,你凭什么?你有什么资格?凭什么在你的嘴里,小藕老是受气包似的委屈冤枉,而我就是那个不可饶恕的罪魁祸首?她嫁给我是自愿的,谁拿枪逼她来着?我自以为对得起她。她跟人干出那样的事来,我说什么了?要不是她自己告诉你,连你也以为她是天底下头号的贤惠女人。说实在的,我对她的好,比你们说的那个爱情还要伟大得多!我承认我没爱过她。这世界上有多少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那是乌托邦,汤潘,永远实现不了的理想国!很长一阵子我都活得没劲极了。小藕的百依百顺更是让我心烦。我就冷淡她,回家连正眼也不看她。现在想想,我是在故意激怒她,我需要一个打架的对手。那时候我想,要是她跳起来,扇我两耳光,我们就算打个平手。也许我倒真能喜欢她了。可是她没有。她其实早不在乎我了,她跟我回来全是为了儿子,她是为了儿子在忍受着我。后来就认识了小C,我这才发现世上原来还有另一种女人。小C跟你和小藕都不一样。她是个奇迹,她创造了奇迹——就是让我忘了你。她把我整个儿变了。她不喜欢我抽烟。我一直认为在这事儿上没人能改变我,包括你,汤潘,你劝我戒烟多少回了。可是她说我得戒,我就真戒了。一个星期鼻涕眼泪的,真戒了。她真的有种魔力,她那样的女人有种魔力,她说咱们都去离婚,离了婚再见。就是那天,小藕发现我们在一起,我索性就提出离婚,小藕不同意。我想,小C的丈夫也不会轻易跟她离的,就找小C商量。可哪儿也找不到她了。后来收到她一封信,说正在离婚。我回信说,离婚没你想得那么简单。她没回信也不回电话。过了两个月突然打电话来,说离了。”
任和停下来,盯着手中的火钳不动。初春的风很有些轻挑地将他的头发掀起来又放下,然后完全吹乱。
“我约她见面,告诉她小藕不同意离婚。我说小藕不是水性扬花的女人,当初她是真喜欢那个瓦利亚诺。我已经打碎了她的那个梦想,现在又要打碎她的另一个梦,是够残忍的了。可是反过来想,她不是也同样残忍么?是她先毁了我们的平静生活,现在又不许我选择小C。可是我不能把她逼到绝路上去。那个我做不到。我跟小C说,婚是要离的,但不能急。那天我们在河边的咖啡座呆到半夜,走的时候,小C抱着我哭了。她说:你慢慢离吧……”
任和又不说话了。绿色纱门里传来小藕近乎欢快的笑声。
任和手中的火钳子咣铛一声掉在地上。
“我要知道她喝多了,绝不会让她自己开车回去。我们是喝了一点啤酒,就一点儿。”他呆呆地盯住木桌上的一块疤痕。“她完了,全毁了。车撞到树上,她左脸整个儿完了,还断了一条大腿骨。在医院里,她只对我说一句话。她说:这下好了,你不用为难了。她让我带她去S州,找那个做安乐死的K医生,让她平静地离开人世。她说这是她这辈子求我的最后一件事……”
任和说到这儿抬起头来,看着汤潘。
“没发现小藕挺高兴么?其实早上她还哭呢!我告诉她小C出事了,我得去医院陪住,她就不哭了。”任和很慢地摇摇头,像是对自己所说的一切难以置信。“汤潘,给我个主意,我是该去伺候小C,还是守着小藕?”
汤潘目瞪口呆,有生以来头一次,她在这个男人面前说不出话来。
纱门里面传来小藕清脆的声音,叫任和快去开门,我正腌肉呢!
来的另外两对夫妇,也都是北京的大学校友。其中一对汤潘不认识。只听何小藕说那女的当过院合唱团团长,男的叫什么秋月。汤潘瞟她爸一眼,心想:这秋月的爸比她自己的爸还恶劣,给个男孩起名秋月,绝对的不负责任。
一块儿出现的还有两个10岁左右的男孩,跟小藕任和的儿子胖胖年龄相仿。一见面,三个胖头胖脑的小子就占领了客厅那个40英寸的大电视,玩起电子游戏来。
也许是神经过敏,汤潘看见妈脸上的笑容有些发紧。显然,这三个孩子触到了妈的痛处。在座的三个妈妈都跟汤潘年龄差不多,人家都有家有孩子,幸福美满的样儿,只有汤潘,形只影单,叫妈怎能不羡慕人家,可怜她?电视机里传来乒乒乓乓的枪炮声。不一会儿,可能是一架被击中的飞机坠落了,轰隆一声巨响夹着三个孩子的欢呼几乎把屋顶掀翻!何小藕无济于事地叫着:“胖胖,小声点!”叫什么秋月的凶煞煞地冲他儿子吼了一句,却被他老婆满脸怒气地叫住了。
噪音盖过了他们夫妻间的口角,汤潘只听见叫什么秋月的说:“我给他面子,他可不给我面子!”他老婆说:“得了得了,你出去帮任和干点事吧!”
于是,大人们都逃到阳台上。
任和闷头当烤肉师傅,另外两个男人凑一堆儿说股票,汤潘爸妈跟那叫什么秋月的探讨起中美教育的差异问题,三个妈妈自然话题不离儿子。
汤潘坐在一旁,觉得爸妈真是天生地设的一对,比在座的年轻人还好看。妈的脸是白嫩的,皱纹比刚来的时候浅了好多,嘴唇红红的;爸的身材颀长挺拔,鹤发童颜容光焕发。毫无疑问,他们都跟刚到纽约的时候大不相同了,其原因除了纽约湿润的气候之外还有别的什么,汤播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他们三个人越过越像个家了。想到这,汤潘阴郁的心情开朗了许多。
吃完饭,有人提议唱卡拉OK。叫什么秋月的老婆有一副唱美声的好嗓子,她就应大家的点播,一首又一首地唱,全是些老歌,有《一条大河》、《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半个月亮爬上来》《康定情歌》什么的。后来屏幕上出现了下一首歌的歌名:《夫妻双双把家还》,叫什么秋月的老婆就说:“咱们应该请主人来表演一个呀!来,小藕任和,你们来一段这个!”大家跟着起哄,连汤潘爸妈也笑眯眯地在一旁看热闹。
何小藕先接了麦克风,紧跟着红了脸,倒是大大方方等着任和上来。任和却闷着头,说不会唱。大伙不饶他,叫什么秋月的老婆说:“得了,任和,都是自己人,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们结婚十几年了吧?”何小藕在一边说:“13年。”叫什么秋月的老婆说:“来,唱一首,就算13年美满婚姻的纪念吧!看,人家可等着哪啊!”
任和黑着脸,看也不看叫什么秋月的老婆,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来,又在沙发上转着身子找火儿。
这事儿有点闹僵了。显然,叫什么秋月的老婆完全不知道任和跟小藕的婚姻危机,更不知道闹离婚的事,这真叫哪壶不开提哪壶!
何小藕那本来因羞涩而娇红了的脸渐渐失了血色,兴高采烈地吆喝起哄的人们也尴尬地降低了声调。
汤潘在这时候跳出来救场,完全是出于跟小藕的情谊。她第一不能看着小藕就那么给晒在一边,第二也是朝任和出出气。
“哎,你们有没有《快乐的单身汉》呀?”汤潘叫道。
大家都笑了,顺水推舟地把矛头转向她,说汤潘怎么回事,候选人太多了,挑花了眼吧?汤潘说:“我这份不动产,等着增值呢!”
汤潘从何小藕手里接过麦克风,正要高歌一曲的时候,却瞥见妈正朝她露出巨大的白眼珠!她从来没注意过,妈的白眼珠大得吓人!
回家的路上,汤潘一边开车,她妈一边唠叨。话题就从汤潘的公寓开始。
妈说:我调查了,人家这么大个房子,每月交的那个……,叫什么来着?汤潘说Mortgage。妈说对,就是那个分期付款,比你每月房租少一半。你那才是一房一厅,多不值!汤潘说:我住城里就图个上班方便,再说,一个人买那么大个房子,也没必要。
于是话题自然而然又转到“一个人”的问题上。妈开始苦口婆心地劝她嫁给秦岭并对所谓“感情没到那个程度”的话表示极大的不理解。
“你们不是早就……”妈说不下去了。显然,“早就”之后的话令她难于启齿。汤潘总算明白了妈的困惑——妈不明白的是:既然她和秦岭“早就”了,为什么还不结婚?还好,妈没给她扣上个作风问题的帽子。要在10年前,那顶帽子她是必戴无疑的。
“我看小秦不错,说得上是才貌双全了。虽然离过婚,不过,你这个年龄,还能碰上个这样的已经不容易了!你怎么还对人家不冷不热的?”
汤潘本想说秦岭压根儿就不想结婚,可又怕这么说会破坏了妈对他的好印象,或者干脆把妈推向另一个极端——要是妈妈没完没了非逼着她跟秦岭分手,而去见她那些老同事的事业有成人品高尚的儿子们,岂不更麻烦了?于是,汤潘没话。可她妈却打定了主意,非把这个问题谈深谈透不可。
“你可别挑花了眼啊!你今年满37了,再耽误下去就是鸡飞蛋打!”
汤潘觉得这话真刺耳得难受!妈却并不理会,紧追不放。
“盘儿,你不是还有别人吧?我可跟你说啊,脚踩两只船,从来都没好结果!”
汤潘终于忍不住了!
“妈,你这是说的什么呀?你才来两天,跟秦岭才见了一面,你了解他什么呀?我自己的事,我自己知道,你就甭瞎操心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没看她妈。但听得出来,妈愣了一下。
“行,我瞎操心!我这辈子的心都瞎操了!我怎么那么傻呀?!”妈尖着那副能唱京剧的好嗓子嚷嚷起来。“你愿意往火坑里跳谁也拦不住!别忘了你是女人,青春易老啊!未婚同居,过几年他不想要你了,拍屁股就走,不又是一个苟大路?你呢?人老珠黄不值钱了!”
妈终于还是说出了那令她难以启齿的四个字——未婚同居。
怎么跟她说才说得通呢?汤潘嘴里堵了一堆话不知从何说起。说看秦岭跟凌凤那样儿,那两人之间还不定有什么呢;说秦岭从来就没认真向我求过婚,难道要我去求他不成?想说,可没法说。她求救似地在后镜里找坐在后座上的爸。
爸居然靠着椅背睡着了!
“既然秦岭有可能是又一个荀大路,您还那么看重他干嘛?”她只好避重就轻地胡搅蛮缠起来。
“我刚才说的是男人的普遍性,具体问题还是要具体分析的嘛!”
“结婚有什么好?离起来多麻烦!”
“唉!”妈重重地叹了口气,语气缓和多了。“我知道,我们的事对你有影响。”我们的们字妈是以轻声处理的,不清不楚含糊其词地一带而过。“可就因为这,我才特别希望你能有个好的归宿。再说,结婚并不是为了离婚呀!”
“结婚不是为了离婚,但结了婚就有可能离婚,我懒得费那个神!”汤潘开始耍起滚刀肉的把戏。
“盘儿,你是被荀大路吓怕了。这我理解。可也不能因噎废食呀!秦岭跟荀大路不是一路人。”
“您又没见过荀大路,怎么知道他们不是一路人?”
“我看秦岭这孩子通情达理,绝不会像那个荀大路那样对你无情无义。当初你跟荀大路交往的时候,我就反对。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妈的语调只短短地缓和了一小会儿,又尖锐起来。
妈又是全对,妈总是全对!汤潘感到燥火上升,烦躁得直想打喷嚏!
“妈,除了这个,咱们不能说点别的么?”
“跟你明说了吧,我这次来美国就是要帮你把终身大事解决了。
“我的事我自己解决,您有工夫享享清福不好吗?”
“我有什么清福好享啊?人家到我这岁数早就儿孙满堂了!”
这下汤潘真火了。当时怒气直攻心肺,把什么孝敬孝顺孝全忘在了脑后!
“哦,您要我怎么样?!”
妈也毫不示弱:“我要你别老是跟我唱反调!”
“我怎么跟您唱反调了?从小您就说,汤潘该是第一,我不是什么都拿了第一么?后来您又说,汤潘该事业有成,我哪一天不是玩命干的?从佐治亚转学到纽约以后,靠打工挣学费生活费,那个苦劲儿您根本没法想象!能有今天的成就,不是吹的,别说在华人里,就是在纯种白人里,也不算低了!我想,我妈总该满意了吧?总该为我这个女儿骄傲了吧……”汤潘说不下去了,眼泪好似一阵浓雾模糊了她的视线,她赶紧把车靠在高速公路边上停下,接过妈递过来的纸巾,擤鼻涕,擦眼睛。
妈半天不说话,好一会儿才开口。
“我不是说你不努力,不用功。你的成就明摆着,我当然为你骄傲。只是在跟小秦的事上,你这么不听话。”
汤潘撒泼耍赖地叫起来:“我自己的事自己管,不关别人的事!我是没给您生一堆孙子孙女,您不满意!不满意就算了!您喜欢秦岭,可以认他当干儿子嘛!”
连汤潘自己也觉得:她这说的是什么话呀!
妈果然大怒!
“放屁!”妈尖叫道:“我认得着人家么?要不是为了你,我犯得着费这么多日舌?!”
睡着了的爸在这个时候醒了。他先干咳了一声,然后开了腔。
“我看盘儿的事还是由她自己来定。”
汤潘和她妈同时回过头去。闹了半天,这娘儿俩争执的原委全被爸一字不漏地听了进去。
“再说,结婚这事是要凭点感觉的,感觉不到,强求不得。”爸说完看看窗外说,到家了么?怎么停车了?“感觉?”妈愤愤地转过身去,屁股在椅子上搞出挺大的响动。“你这辈子都是凭感觉过的,结果怎么样?”
“我没说我,我说盘儿。”
“你再用什么该死的感觉搅她心乱,就是让她重复你的失败!”
“我失败是我失败……可是,照你说,盘儿嫁给秦岭就算是大功告成了,也没那么简单……”
“那你说她嫁给谁?到她这个年龄还能遇上小秦那样的已经很不容易啦!有才有貌经济上也不错,虽然离过婚,可没孩子,对盘儿好,对咱们也很尊重啊!盘儿这个年龄,拖不起啦!你觉得小秦不行,倒是想办法找个比他好的来!我就不明白,你们汤家人哪来那么多的感觉!跟着感觉走,跟着感觉走有几个得了好结果的?”妈的声调抑扬顿挫,到最后升上一个崭新的八度,在那问号上打了个激昂的尾音。
短暂的冷场。在妈的穷追猛打之下,爸似乎已无力招架。汤潘心中着急,又不知如何是好,看见手中的纸巾才想起还没擤鼻涕。
于是,在那个夜里,在那高高凌驾于哈德逊河之上的华盛顿大桥边,一辆闪着月光般光泽的尼桑跑车里,只有擤鼻涕的声音。
“跟着感觉走有什么不好?咱们当初不也是跟着感觉走的么?再说……”爸的再说还没说出来,妈已经抢了先。
“所以我就倒霉了呀!”妈激动得几乎要哭出来。
汤潘在一旁看爸极不明智地惹火烧身,一时又帮不上忙。
“我跟着你,享一天福了么?!你能干的就是往我心上捅刀子!年轻的时候捅一刀,毁我一辈子!现在又要捅一刀,毁我女儿一辈子!我是前生欠了你还是怎么的?!”妈说着,竟呜呜地哭了起来!
天哪,一辈子没在爸面前哭过的妈竟呜呜地哭了起来!
爸的脸涨红了。其实那样的光线里汤潘不可能分辨出爸脸上的颜色,可是她感觉得到——就是妈说的,他们汤家人的感觉——她听见爸粗重的呼吸,感觉到他的羞耻和恼怒。
“瞧你们,这说到哪儿去了?不是说我的事么?嫁不嫁秦岭有那么重要么?再说,他还没向我求婚呢!”
妈的哭声戛然而止。
“你要是愿意,我去跟他说!”
夜光中,妈哭湿了的脸好像一个苍白的月亮,两眼灯似的将汤潘罩住。汤潘吓了一身冷汗,一扭身,握住方向盘,驾车上路。
【第二十二章】
眼下正是99年秋冬装的订货季节。一楼的几个展室里整日进出着高级时装店的采购人员。汤潘那一反蓝诗波多年传统的嫩粉色系列在几年来以黑色为主调的时装市场上独树一帜,获得了相当热烈的市场效应,大有惊艳之声!此外,那些由安瑟尼·奥尔森创造的缀着无数花边和穗子的古板套装也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设计简洁质地柔软的素面单品。比如这一套手感极佳的银灰色开司米高领羊毛套裙就随时可以拆开来,同其他单品组合搭配。而且,汤潘还有一个建议:柔软的羊毛裙外,配这件米色的皮大衣最合适。
这款滑肩式瘦长型皮大氅是她在99秋冬装的多项皮衣款式中的得意之作。首先是皮子。经过特别处理后的小羊羔皮一反皮衣传统的厚重质感,显示出一种近似于羊毛针织物的悬垂。其二是染色。非黄非棕的米色,看上去浅淡,却是一种复杂的颜色,就像一个及近中年的女人,虽不如青春玉女那般惹人眼目,仔细琢磨,却韵味更浓。皮子自然的光泽与这柔和成熟的颜色相配,更创造出阳光般轻暖的效果,可谓相得益彰。其三是款式。既没有花边也没有穗子,线条简洁的大开领宽束腰和长及脚面的裙式下摆充分体现出汤潘的设计风格:简洁潇洒。
这件皮衣造价不菲,批发价3500美元,可在短短一周之内已接下54件订单。
坐在那俯视时装大道的首席设计师办公室里,汤播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可惜,她既不信上帝也不信菩萨。否则,这个时候该跪下来,为汤潘人主蓝诗波设计室以来的又一伟大胜利而感谢上苍。
汤潘没有跪下,而是拿起了电话。
妈在那边说:“Hello.”
昨天一晚上妈都在生闷气。到睡觉的时候,汤潘看出来,妈是极不情愿地走进跟爸共用的卧室里去的。然后,她听见里面说话的声音,压低了的却越来越激烈。不用说,爸妈是为了她和秦岭的事在争吵。
秦岭是不是合适于她呢?汤潘说不好。让她颇为惊讶的是爸,居然在跟秦岭仅有一面之交之后就断定“秦岭和盘儿不一定合适”。爸看出了什么么?她很想有机会听爸说说,可爸似乎并不想说什么,只是一股劲儿地说要多互相了解。汤潘也就不好再说什么。她想,合适不合适先不说。秦岭毕竟没像妈想把她嫁给他那样急赤白脸地想娶她。意愿,是一切的前提。没有这个意愿,一切就都是白搭。他既然不那么想娶,她又何必那么想嫁?就是妈常说的:这世上,谁没谁不能活呀?过去汤潘一提爸妈复婚的事,妈准说这句话。
“妈,昨天是我不对,您别生气了。”
“唉,”妈叹了口气,“反正我对你也没什么要求了,能在我咽气之前回去看我一眼就不错了。”妈的声音有气无力,可说出的话却让人有鱼骨在喉之感。
满腔的热情被当头浇下一瓢冷水。这叫什么?热脸贴了冷屁股?“妈,大家都不要再说气话了,好不好?”话虽这么说,汤潘的语调里却也有了锋芒。
其实,她完全知道这时候该怎么做。她该哄妈劝妈,她该说:“妈呀,瞧您说的,您就我这么个亲闺女,我就您这么个亲妈。我的脾气您还不知道么?我知道您是为我好,您可千万别跟我生气呀!”然后,她还应该哭起来,那种让妈一听就心碎的抽泣。
你看,她知道该怎么做,也愿意这么做。可问题是,唉,问、题、是:她做不出来。
汤潘怏怏地放下电话,正没着没落地不知如何是好,助手辛西娅推门进来。
这个球似的小个儿姑娘有一对异常丰满的乳房,要不是个子矮了点,真可以去Victoria’sSecret(女用内衣名牌:“维多利亚的秘密”)当模特,她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皮肤白得过分,圆嘟嘟的小脸没一点血色,永远是石膏像一般的雪白。奇怪,眼下这张脸竟粉红得好似初开的荷花!她胸脯剧烈起伏着,从门口向汤潘跑来。
“出什么事了,辛西娅?!”
平日里伶牙俐齿的辛西娅居然结结巴巴了。
“凯西、凯西来见你!”
“什么凯西?”汤潘简直莫名其妙。
“凯瑟琳·塞拉……”
辛西娅话音未落,汤潘的心跳已经加快了速度!
“凯瑟琳·塞拉,从好莱坞来?!”
真是凯瑟琳·塞拉,好莱坞著名影星,美国人—贯以其爱称凯西相称的凯瑟琳·塞拉!汤潘的大脑立刻调集起所有有关这位名女人的信息:曾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和最受欢迎的影星;主演过从埃及艳后到贫苦渔妇的100多部影片,结婚6次,六任丈夫里有著名剧作家、导演、演员、体育明星等各色名流,年龄至少在60岁以上。_汤潘随辛西娅奔到一楼橙色展室。蓝诗波一共有五间展室,分别为赤橙黄绿蓝,以墙壁的颜色命名,室内装潢也根据墙壁的颜色而各有千秋。
橙色展室里,正对着门的桔黄色墙壁上挂着三个黑色的铁制古典花窗框,四条束起来的长帏幔两条一组在窗框前成个对角,一条浅烟色,一条洋红色,一条珠粉色,一条淡褐色,从屋顶垂到半空,将那花窗掩映出难以言传的妙趣来。房间正中,深蓝紫色的地毯上是一张巨大的桃木长桌,深褐色的,古色古香。房间两侧的白色柱子后面,长及地面的深灰色帏幔权当墙壁,将两个试衣间遮掩起来。
汤潘推门进来的时候,凯瑟琳·塞拉和一个显然比她年轻不止20岁的健壮男人从桃木桌边站起来。
汤潘几乎小跑着上去跟他们握手,热清洋溢得好像吝啬鬼碰上了财神爷!而且,对她来说,凯瑟琳·塞拉所代表的还不仅仅是金钱。假如她能在这儿订几套衣服去出席好莱坞的大小盛会,其宣传作用将是任何媒体广告所无可比拟的。当然,这最后还是归结到钱上来。怎么办呢?这年头,成功与否就是看赚钱多少,不是么?凯瑟琳看上去比电影和照片上矮胖得多。漆黑的秀发翻着优雅的大波浪,衬着那张据说作过三次美容手术的脸,一眼望去,顶多四十几岁的模样。那双碧蓝得举世无双的大眼睛美丽依旧,朝那约莫三十几岁的男人望去,可谓风情万种。
“这是杰瑞,我的未婚夫。”她伸出一只手放在那男人的手上,跟他交换一个柔情蜜意的眼神,又转过来朝汤潘微笑。汤潘于是看见她手上松弛的皮肤以及大大小小的褐色斑点。那张美丽的脸蛋几顷刻间变成了一张画皮!
“哦!”汤潘故作惊讶地叫道:“凯西,你要结婚了?!”
其实,对一个结过六次婚的女人来说,再结一次婚就像流产对于一个患有习惯性流产的妇女一样,实在不足为怪。汤潘毫不怀疑,只要活着,这女人就要一次又一次地结婚离婚。这事,八成也上瘾的。
“恭喜你们!”她热情洋溢地说,同时抑制着自己激动的心情。当然,她的激动绝不是为那可能跟前六次婚姻一样短命的第七次婚姻,而是——明摆着——为这亿万富婆的新嫁衣!
“我和杰瑞来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凯瑟琳顺口说出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在纽约住几天。刚才,车子在你们楼前的红灯那儿停下来的时候,杰瑞向我求婚!”她扭头朝小男人甩去一个娇笑。“我说:好,我们去蓝诗波订一套婚纱怎么样?”
男人发出粗嘎的笑声,一边伸出一条十腿似的胳膊搂住女人的肩膀说:“Thisgirliscrazy(这女孩疯了)!”
女人便又笑将起来,伸出双臂,环住男人粗壮的脖子,低胸的领口里露着乳沟的双乳紧紧抵住男人的胸膛!
我的妈!汤潘要是有点眼力劲儿,就该赶紧躲出去!可这儿,是堂堂时装大牌蓝诗波的展室呀!
谢天谢地,辛西娜在这时候进来添茶,才免她目睹一场埃及艳后的春宫新版!
凯瑟琳和她的未婚夫恢复了正常距离,汤潘立刻趁机殷勤地请他们用冰茶。茶跟酒不同,是使大脑清醒的饮料。
凯瑟琳伸出那生了老人斑的手,从杰瑞手里接过茶杯,轻轻呷了一口,突然正色道:“汤小姐,你可是惟一知道这事的人哪!”
汤潘愣了一下,搞不清她说的“过事”指的是什么。是指刚才的放纵还是定制婚纱的事?但她立刻明白了凯西所期待的回答,不论是关于刚才的放纵还是别的什么。
“如果你想保密的话,凯西,放心,绝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这是蓝诗波服务顾客的第一准则,也展我本人的处事哲学。”汤潘的回答真诚而干脆。
凯瑟琳满意地笑了。那张增添了许多脂肪却仍未失去其本来面目的俏脸蛋儿像一朵盛开的红白牡丹,圆满而华贵地绽开了。然后,她放下茶杯,碧蓝的眼睛如幽深的湖水,凝视着汤潘。
“明星,就是这么回事,他们的生活就是摆在橱窗里的商品。好在杰瑞不是名人。”她十分钟爱地瞟一眼旁边的男人。“上次离婚之后我就发誓再不嫁名人了。我跟杰瑞也算是患难之交。”说到这儿,她微笑了。汤潘一下子想起她演过的许多电影,在那遥不可及的屏幕上,她就是这样缓缓抬起头来,大眼睛忧伤而又含笑地说出一句什么话来。当然,现在她说的不是台词。
“我们是在比佛利山庄的诊所里认识的。那时候,我刚做了肿瘤摘除手术。我坐着轮椅,不瞒你说,老态龙钟。我以为我要死了。亲爱的,你是看什么病来着?”凯瑟琳扭转身子,找那在一旁无聊以极而开始研究茶壶上的花纹的情人。
“肩关节扭伤。”杰瑞一副老实憨厚的样儿。
“啊,对,就是那个。他一见我就说:你就是凯西么?你跟我想象的一样美。哈!”上了年纪的名女人说着,两个巴掌拍在一处,那啪的一声和她嘴里的“哈!”声交相应和,眉梢高高挑入鬓角,眼睛越发蓝绿得透明。
“我知道他说的不是真的。可我还知道,这个又高又壮的男孩子有一颗善良的心!”她在这儿用了BOy一词。虽然从普遍意义上说,30几岁的男人已不能算Boy,可从辈分上说,她这么说倒还真不过分。
“我请他来家里喝茶,他给我讲了好多有趣的事。一切就这样开始了。我对自己说:他是上帝派给我的。那时候,他还在……,啊,还在做建筑业。
凯瑟琳说完了,双手十指插在一起,双眼看定对面的汤潘,静等她的感叹赞美嫉妒或艳羡。
汤潘当然不能让客人失望。再说,假如杰瑞真像凯瑟琳说的——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那么,这个世纪末的爱情故事还是相当值得赞颂的。
“在这样的世道能享受真正的爱情,凯西,你真幸运!”汤潘颇为动情地说。这并不全是拍马屁,就是刚才说的,如果那个有关杰瑞人品的假设真的成立的话,凯瑟琳·塞拉确实是个幸运的女人。
凯瑟琳显然被汤潘的真诚感动了,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那里面竟然溢满了泪水!
半小时以后,双方达成协议:婚纱礼服的十套方案一个月后交稿。如能选中,凯瑟琳·塞拉的第七套婚纱将委托蓝诗波全权制作。
三个小时之后,汤潘在蓝待波大楼脚下的报摊上看到了凯瑟琳·塞拉的大头像,套红标题夺人眼目。“凯西与她的建筑工情郎在大苹果(纽约市的绰号)出现。”
杰瑞是个建筑工!难怪他得了肩关节扭伤的毛病!
愿爱情地久天长!汤潘望一眼暮色深沉的夜空,暗自为凯西祈祷。
【第二十三章】
汤潘她妈要回国。
理由很简单,她不能再跟那老头于睡一屋了。爸说:那我先走。你再跟盘儿多呆些日子。汤潘说:你们都别走,一家人有什么不能商量的?妈说什么一家人,这个家早就不一条心了。
这两天爸一直门头闷脑,心事重重的样子,对妈的责备倒是采取了极为谦让的态度。有什么法儿?谁让他这辈子欠了她的?可这会儿,爸居然也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反革命还能戴罪立功呢,我怎么样才能合你的意?!”看来老头子真是忍无可忍了。
妈的脸立刻涨得通红,杏眼圆睁,跟初次在这门口见到爸时的表情一模一样,说我用不着,我跟你老死不相往来!看这形势,汤潘知道再劝也没用,就说:那爸先走也好。妈说:我说我先走就我先走。爸说:那就一块儿走。妈一扭身子,整个后脊梁冲着老头子说:我才不跟你一块儿走呢!汤潘坐在中间,看看妈看看爸,觉得眼皮发涩嘴里发苦——这个破镜重圆的计划算是满盘皆输!
汤潘她爸瞪着老太婆的脊梁,好半天说不出话来。他是真生气了,没想到这女人老了老了,竟这么不讲理起来。急中生智,他说了一句话。他说:你还看着盘儿不忙啊?你头天走,我第二天走,让她往机场跑两趟?咱们这样吵吵闹闹地走,剩她一个人心里怎么受?这话果然奏效,老太婆同意一个航班飞北京,因为秦岭托了熟人,汤潘一直把爸妈送到检票口。当然,秦岭没出现。这些天,连他的名字也成了高度敏感词汇。
才托运了行李,妈就要上厕所。到了登机口又跑去一趟。爸急了,把两只旅行包翻了个底儿朝天,找黄连素,终于找着了,汤潘说去买水,爸说有,又从包里摸出一瓶矿泉水。妈像个小孩儿似的,让爸伺候着把药吃了。刚坐稳,肚子又疼起来,紧往厕所赶。汤潘说不行.妈得喝杯热的、刚起身要去买热咖啡,广播里宣布现在开始登机,妈急赤白脸地从厕所出来,忙着拿汤潘手里的旅行色。爸说我拿我拿,你肚子还疼不疼?妈垂下眼,小声说没事儿。妈已经好几天没正眼看爸了。汤潘跑到柜台,请他们通知机舱服务员尽可能对妈照顾一下。爸说盘儿放心,有我呢。妈在这时抬起头来,正眼看了爸一回。
上这趟班机的有一群黑红脸膛的中国人,像是回国的劳工,说话高喉大嗓。他们个个登机心切,又深恐被落下,急迫的心情就表现在站队的方式上——前胸紧贴着前面人的后背,热乎乎的湿气直喷到汤潘的脖子上。汤潘往前挪一寸,后面的人也往前挪一寸,好像只要贴住前面的人,这飞机就算上定了。汤潘说:干脆让他们站前头吧。妈说那干嘛?我们好不容易排到这儿了。汤潘说有什么好不容易的,反正人人都有座儿。可是妈不愿意。
不知是被泻肚闹的还是被大汉们挤的,妈有些神不守舍。爸提着两个大旅行包,两肩下坠,一副不堪重负的样子。昨天上班前,汤潘就告诉爸妈,能托运尽量托运,省得手上提着累赘。可他们还是一人搞了一个大手提包。汤潘送爸的一件鼠灰色风衣、送妈的一双黑色软羊皮意大利皮鞋都在里面,还有大大小小十几二十瓶的卵磷脂鱼油丸什么的。汤潘说: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值钱东西,拿着多沉,干嘛不托运?妈不说话。爸说,你别管,我能拿。汤潘哭笑不得,索性随他们去了。
汤潘一直想说点告别的话。昨晚回家太晚,又忙着帮爸妈准备行装,什么话也没顾上说。
可是,说点什么呢?她想了好几个开头,都觉得不行,怕在这最后的时刻引来什么不快或伤心。
在不断蒸发着的汗味军终于排到了检票口,爸回头说盘儿多保重。妈刚要说什么,飞机小姐微笑着伸出手来说:请出示您的登机牌。妈就慌忙拿登机牌。
汤潘被挡在检票口外,这是她所能进人的最后界限了,她不能跟他们走。可是她——突然——想跟他们走!她看见妈花白的头发,稀疏而有些凌乱,她想叫妈,可爸的半秃的后脑勺晃了一下,挡住了汤潘看妈的视线。而妈,已经顾不上回头看她了。
汤潘在这时声嘶力竭地叫了一声!是声嘶力竭,听上去却如一声哽咽。
“你们俩互相照顾着点啊!”
身后的大汉如汹涌的潮水,急不可待地越过了她,淹没了她的声音和她的父母,她的衰老的爹和娘。她看不见他们了。她不知道,那最后的话,爸妈是不是听见了。
汤潘一个人走出候机大楼,走进纽约的晴空。她找到了自己的白色尼桑,伏在方向盘上哭了,两个月来第一次这么痛痛快快地哭。
【第二十四章】
凯瑟琳·塞拉的婚宴就摆在她那位于世界上最昂贵的住宅区比佛利山庄的庄园里,碧绿的草地上搭起长廊似的白色凉棚,红地毯从凉棚的这一头直铺到那一头。本着婚礼不大作的原则,今天的宴会只摆20桌。
这幢有着25个卧室的殖民式楼房分上下三层,其规模完全不亚于一个小型汽车旅馆。不过,它的档次和身价可是汽车旅馆所不能比拟的。新漆的墙壁呈浅粉色,雪白的窗棂在碧绿的草地映衬下越发显得洁白。大门——显然是女主人最看重的——洁白的大理石台阶之上是双扇黑色钢框玻璃大门,钢框之外又加了一圈大理石框,跟台阶的石头同样的成色;门框两侧一边一只欧式风灯。从大门往上看,正中的主阳台下,突出的石壁上刻了一组浮雕,像是感恩节的花环。一楼所有的窗子都是拱形落地窗,垂着雪白的纱帘……6月加州的阳光将一切都照得耀眼夺目,连楼顶上一左一右两个方柱形烟囱也在那万里无云的晴空之下显得亭亭玉立。只是,那簇新的粉色,照汤潘看来,是太俗气了点。
少说也有百十辆加长豪华轿车挤满了庄园的大小道路。穿制服的侍者举着托盘在客人中间穿梭。
当新娘身着洁白的婚纱挽着一身白礼服的新郎出现在离凉棚十几米之遥的主楼凉台上的时候,客人们都站了起来,欢呼声掌声似海涛一般将一对新人托上幸福的巅峰!
谁说青春易老?眼前这个年过花甲的妇人满面春风,春风满面!那张经了60多年风雨的面皮,我的天,竟看不出一丝皱纹!化妆师的工夫确实令人叹为观止。不过,新娘若是明智,最好别笑,要笑也只能微笑。否则,再好的化妆师再高级的化妆品也挡不住那成群结队的鱼尾纹。其实,一张60多岁的脸给做成了4O岁已经算是巧夺天工了,若非要20岁的效果未免过于牵强。注意,这可不是电影镜头,可以通过特别处理在银幕上抹去多余之物。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真人肉身,在200双探照灯般雪亮的目光里!再微小的假疵也逃不过这样的集体照射!
不过,凯西毕竟是凯西,100多部好莱坞电影岂是闹着玩的?只见她轻倚栏杆,上身微微俯向观众,举起一只戴着白色长手套的手臂,微笑着递送出一个个飞吻。然后,再次挽起新郎,在伴娘伴郎以及两名拉裙角的花童的陪伴下移步走下凉台。
婚纱在此时完全展现在观众面前。
没错,这套婚纱出于汤潘之手。否则,她今天也不会被安排在前IO桌上。
这是一袭曳地的白色丝制长裙,除了从肩带到胸线沿边绣了一圈枝繁叶茂的白玫瑰之外,没有任何装饰。头纱似风似雾,似有若无,从新娘那堆成云鬓的秀发(汤潘估计那头发多一半是假的)上披下,摇曳出仪态万千,风情万种。
十几位在教堂仪式时未被允许进人的摄影记者噼噼啪啪按下快门。
汤潘的目光随着凯瑟琳,确切地说,是随着她的杰作向前移动。她怀疑自己已经爱上了它。对,它,那件闪着莹光的洁白婚纱。
流畅的低胸线将脖子衬托得修长,经她的建议而首次为凯瑟琳使用的魔术胸罩——那种带有细金属丝衬里的胸罩——将一对下垂的“鞋底子”(这是她身材上最大的也可以说是惟一的缺陷)托举成两座巍峨秀丽的山峰,人鱼装式的紧身裙摆勾勒出那令多少男人和女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丰臀美腿。每一条皱褶,每一处凹凸都完美得天衣无缝无懈可击!汤潘甚至怀疑,这样的人间美服竟是出自她的手!
妈要在这儿,会怎么想呢?面对一个与她同龄却依然光彩照人(至少是现在)身披婚纱的“好莱坞破鞋”,她会嗤之以鼻吧?思绪在这儿猛然停住,汤潘的目光凝固在隔了两张桌子之外的那张桌子上。那个人,好面熟!
此人不老,却蓄着胡子,是那种从鬓角到下巴修剪得十分整齐的考究,让人一看就想起有名望的艺术家学者或至少也是大牌古董商的那种胡于。其实,艺术家学者都是可以自封的,但“有名望”的则另当别论。就是说,他已经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和尊敬,他既不落拓也不潦倒。他是有文化的,同时也有钱有地位。
他有一双细长的眼睛,平和得不露一丝锋芒。
他穿着黑色晚礼服,雪白的衬衣上打着领结。
他也看见了她。细长的眼睛依然细长,却有股逼人的光芒越过两张桌子射将过来。
隔着攒动的人头,他们相视良久,许多年的光阴淌回去又流过来。他竟是五年前分手的荀大路!
人们开始从凉棚正中的长桌上取菜的时候,荀大路朝汤潘走来。
“嗨!”他说。
“嗨,还活着哪?”汤潘有意掩饰着内心的冲动,摆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荀大路挺憨地笑笑,不说什么,只是看着她。
“还活得不错嘛!”她上下打量着他。
“你也不错。这婚纱够份儿!”他倒是由衷地赞美着,然后朝她狡黠地一笑,“有进步。”
“你呢?怎么进步到这儿来的?”汤潘的口气里有种明显的挑战意味。其实,这绝非她的本意。可她显然已对自己失去了控制。面对这惟—一个曾让她心甘情愿不计得失地爱过却那么轻而易举地就背叛了她的男人,必须承认,她的心情相当复杂。
“我给她画了几幅肖像。”
“凯西?”
“大厅里那幅全身的和小客厅里那幅半身的都是我画的。你看见了么?”
“看见了,可没想到。”
“你已经不认识我的画了。”他看她一眼。
“怎么画起肖像来了?你的强项是风景啊!”
荀大路颇为感伤地一笑。“谢谢你还记得我的强项。我现在,只要赚钱,什么都干。”
“你……”
“我有两个女儿了。”他像是猜出汤潘要问什么。
“是么?”汤潘的声调里无法抑制地透出一丝酸楚。这让她自己很不喜欢。
他有家有妻子有孩子(而且是两个!),这个当初被她供养着的天才如今也担起了养家糊口的责任!
“养家糊口不容易。不过也挺好的,生活不那么空了。”
听见了么?“不那么空了”!就是说,过去那些年靠她养活的日子对他来说整个一个空虚无聊!汤潘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天生当不成施主,因为她跟她妈一样,太求感恩和回报。
他笑笑,有点羞怯地,好像为自己的浪子回头不好意思似的。
他也心甘情愿,一如她当年。
背后有个男人叫汤潘。与此同时,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汤潘闻得出来,这香水不是Esteelauder的最新香型,就是ChannelNO.5。
她回过头去。哦,不是男人。
这是一张棕黑而削瘦的女人脸,50岁左右的样子。灿然的笑容在眼角和鼻子两边挤出几条粗大的皱纹,那种粗糙的男人脸上才会有的皱纹。据她自己说,她是纯种西班牙血统,那黑是晒出来的。可汤潘对此颇为怀疑。第一,她从没见过一个白人能将雪白的皮肤晒出如此深度的棕黑而持久不变;第二,那张从不涂脂抹粉的脸上确实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吉普赛人似的放浪与沧桑。怪异的还有她的头发——漆黑的,像挂面一样直溜溜垂到肩头,前额处以三比一的比例左右分开并吹起一个不大不小的弧度。就是这个弧度,像暗夜里的明星,被染成一缕雪白!没错,暗夜里的明星,那一定是她追求的效果。这样怪异的打扮配那张怪异的脸,几乎让人毫不怀疑她肯定有个怪异的身世,至少没有她自己说的那么“纯种”。
此人是汤潘的“上帝”之一,纽约某高档时装店女老板,人传双性人的卡特利娜·路易斯。
还好,没打喷嚏。汤潘是吃了抗过敏药的。否则,这混合了世界上几乎所有名牌香水的空气会让她在不停的喷嚏中心力衰竭!她的敏感——对花粉,对所有粉尘异味,无论是香味还是臭味的一切味道的敏感,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她们拥抱、贴脸,坐在一桌吃饭。
“你的香水真好闻。”汤潘说。
其实汤潘厌恶一切非自然的香气。不,连自然的花香她也受不了。所以,她说这话完全是违心的。奇怪,没人要她这么说,可她却非说不可,好像在这样的交际场上不真心实意地说几句违心话就算不得交际似的,“哦,你喜欢么?”卡特利娜几乎又惊又喜。“这是布莱迪香水。知道么?是以纽约市拉马车的名马安斯特·布莱迪命名的。据说,香水调剂师以多种香水组合对布莱迪进行了反应测试,其中包括这个以苹果和桃子为基调的配方。安斯特一闻见它就耳朵竖起,鼻孔发热,呼吸都急促起来啦!”
闹了半天,她使用名马香水既不为吸引男人也不为吸引女人,而是为吸引马!那么,在卡特利娜看来——汤潘觉得这一点已无可挽回——她汤潘也一定颇通马性了!
“一瓶3.4盎司的,就要75块!你真喜欢的话,我明天就让人给你送一瓶夫。”她有的是钱.可还是嫌贵。这后一句虽然听卜去慷慨,却绝对接受不得!别忘了,她在性爱方面是有些特别爱好的。不寻常的慷慨后面一定隐藏着不寻常的企图。
汤潘正在推辞,一阵欢呼声和刀叉敲在杯盘上的叮当声从凉棚的另一头响起。换了装的凯瑟琳·塞拉在新郎的陪伴下出现在草地上,这是婚礼套装中的第二件,一件以维多利亚式晚装为基础构思的裙装。修腰下是细金属架撑开的大裙摆,鲜红的,加了衬里的黑色闪光绸披肩在胸前结一个巨大的结,直垂到裙子下摆处,这纯红纯黑衬着那酥胸的洁白(大概有一整瓶遮盖霜被涂在那儿,遮掩皮肤上密密麻麻的斑点),也衬出女主人带了点妖冶的高贵。
“汤潘,大手笔,棒极了!”卡特利娜托着下巴,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凯瑟琳,确切地说,是凯瑟琳身上的衣服。然后,她转过身来。‘我们正准备搞一个全球最高档的婚纱展销会。”她说出几个名宇,个个是红透半边天的名设计师。“你也来吧!作为个人参展。干嘛不抓住机会,创自己的牌子?”
创自己的牌子?汤潘眼前一亮,这她倒还没有想过!
“我当然很荣幸,不过得问问老板。”汤潘说。
“哦,亲爱的。”卡特利娜将一只枯瘦棕黑的手压在汤潘的手上。她的脸凑过来,挂面似的头发几乎蹭到汤潘的脸颊,男人似的低音压得更低了:‘别太老实。听我的,先斩后奏!”
汤潘连忙点头,其实是急于甩开那只按住她的手。当然,她还决定听她的建议,以个人名义参加那个全球最高档的婚纱展。
汤潘将目光投向凉棚外面,那儿一片碧绿金黄。绿的是草,黄的是阳光。风将那碧绿金黄在空中搅拌了再撒出去,吹出个天堂般明媚的世界。
成功,成功是什么?成功就是一条条大路在你脚下铺展,一扇扇门窗在你面前打开。成功就是——那光明的,也许是辉煌的前途终于可望而且可即了!
当摇滚乐歌王大卫·路德的直升飞机在庄园上空低空盘旋的时候,凯瑟琳·塞拉才换上第三套也是最后一套礼服。
如洗的碧空下响起大卫·路德女人般尖细的歌声,柠檬黄色直升机上放下一堆五彩缤纷的气球,气球下面坠着一条艳黄的条幅,朝地面缓缓飘下。
大卫·路德正在欧洲演出,不能前来参加婚礼,以此表示祝贺。
凯瑟琳·塞拉兴奋得脸色桃红,似乎早已将新郎抛在脑后。她裸露的双臂高高伸向空中,像迎接上帝的恩赐一般,虔诚而痴迷地等待着。
好,这样的姿势倒是将这件银灰色裸肩裙装的魁力表现无遗!阳光下,缀着鱼鳞状雷丝的银灰色绸缎烟烟发光,腰部和大腿部分由四条一厘米宽的雷丝将绸子连接起来,镂空的细小网眼里露出诱人的冰肌玉肤。下摆完全没有雷丝,只有渐行渐疏的本色刺绣,绣的是飘落的芦花。阳光沐浴着女人,那丰胸修腰盛臀和高举向空中的浑圆的臂膀在这银装素裹之中焕发出一种超凡脱俗的魅惑之力!
超凡脱俗的不是这个女人,而是她身上的衣服!
超凡脱俗的不是别人,而是这件衣服的设计者!
凯瑟琳·塞拉终于接住那艳黄的条幅时,人们捧场地鼓起掌来。只有汤潘没动。一个新的构思正在她的脑海里形成!
【第二十五章】
雷恩办公室的门大敞着。汤潘刚跟坐在门口的秘书丽利安说了个Hi,他就在里面叫:汤潘,快进来!
汤潘走进去,看见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正有点笨拙地绕过那张巨大的写字台,朝她走来。远远的,他伸开了双臂。
“欢迎归来,我的女英雄!”粗而长的胳膊紧紧地将她箍住。一股香水味直奔鼻孔。汤潘打了个喷嚏。早上忘了吃抗过敏药。
“哦,感冒了么?”他松开她,两手放在她肩上,灰蓝色的眼睛专注地看着她。
“对不起,是花粉过敏。”汤潘说着,慌张接过丽利安递过来的纸巾。
这女人真灵,她不仅隔门听见了汤潘的喷嚏并以超乎寻常的眼力劲儿递上纸巾,而且还为她沏了一杯法国柠檬茶。
这样的秘书天下难找。她已经修炼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说白了,她就是老板肚里的虫。对她,你根本不用发号施令,只一个眼神,一切就给安排得服服帖帖了。她还有一大优点,就是永远知道自已是谁。对上是恭顺的机敏的善解人意的(光恭顺也不够,保不准什么时候老板需要个出主意的人),对下则保持—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比如,她从不在闲谈的时候说三道四,尽管她可能知道许多内情(她营造的神秘感使所有人都相信这是真的)。作为秘书,这无疑是一个优秀品质。
雷恩放开汤潘,大步走到桌前,拿起一张摊开的报纸。
“坐下,汤潘。我念给你听!”他一边示意汤潘在那把曾被安瑟尼·奥尔森坐过多次的缎面单人沙发上坐下,一边伸出哈瓦那雪茄般粗大的食指在报纸上一行行滑下来。
‘哦,在这儿”他在汤潘对面坐下,大声读道:“《时尚》杂志总佳编艾米丽·沃尔顿昨天对上周末凯瑟琳·塞拉穿出的第七套结婚礼服发表如下评语:‘设计大胆、简洁。真挚,几乎有一种音乐的效果,到达了语言所无法企及的地方。哦,天哪,我被感动得差点哭出来!”
他哗地一声放下报纸,鼻子通红地盯着汤潘,鼻头上蜡黄的小点如闪烁的钻石粒。
“有何感想?”他两眼放光地问。
汤潘突然感觉到自己身体里的变化。据说人在精神亢奋的时候,身体里的血液流量会自然加大。这主要是由于心跳加快的缘故。这会儿,汤潘感觉到的就是身体里的那个节奏,那个很少被她感觉到的节奏——它正在加快再加快!本来又沉又涩的眼睛一瞬间变得晶亮,放出光彩,苍白的脸颊有了血色,泛起娇红,像一朵饱满的杜鹃花一般绽放开来!
“Well……”她说,声音也有点发颤。
Well这个词很不好翻译。它是个简单的词,却有许多不同的意思。字典上是这么写的:感叹词,表示吃惊、安心、让步、谈话的重新开始、期待、断念等意。
在这儿,被汤潘深吸一口气之后,从腹腔深处送出来的这个Well无疑只有一种解释:表达兴奋,抑制着的兴奋!要知道,这位人称“FashionGodmother(时装教母)”的艾米丽·沃尔顿是从不轻易夸谁的,身后传来轻轻的敲门声,丽利安微笑着站在门边。雷恩恍然大悟般地啊了一声,站起身来。
“给你看样东西,汤潘,来!”雷恩揽着汤潘的肩膀,走出房间。
“去哪儿?”汤潘问。
雷恩微笑着看她一眼:“一会比你就知道了这是汤潘的办公室,就是从前安瑟尼的那一间。今天上班后,她还没来过。显然,里面连灯都没开。
昨天,在从加州飞回纽约的飞机上,她曾通过空中电话跟辛西娅交代过今天上午要把下一季春秋装的草图整理归档,她下午要用,辛西娅哪儿去了?雷恩在门口停住,猛地推开门。
灯光大亮!与此同时响起震耳欲聋的喊叫声:“生日快乐!”。汤潘毫无精神准备,差点栽倒在雷恩的怀里。
几十号人大唱《Happybirthdaytoyou》(祝你生日快乐)。辛西娅手捧一只插满蜡烛的大蛋糕,唱得最响。丽利安从汤潘身后忽地撒过来一把亮晶晶的彩片。雷恩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只尖顶花纸帽,嗬嗬地笑着扣在她头上。
“最新消息,”他大声说:“美国时装设计师协会新人奖今年的候选人名单已经公布,其中一个就出自蓝诗波!”雷恩说着,转过身来,再次向汤潘伸出双臂。
什么什么?汤潘?被作为女装设计新秀,成为新人奖的候选人?没法儿形容这屋里的情景!少说也是欢声雷动,群情激昂!连汤潘自己也忘了大家闺秀的仪态,大张着嘴,伸开双臂,嘴里发出小兽般的尖叫,跟所有拥上来的人们拥抱亲吻,再拥抱再亲吻!心,剧烈地跳着,有力地跳着,欢快地跳着,仿佛永远不会停歇似地跳着!
鲜花、成功、祝福的笑脸,一个人一辈子还要什么呢?丽利安捧着报纸,将艾米丽·沃尔顿的那段评语大声念了出来。
汤潘满身晶亮,花心似地站在这群人当中,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幸福。
“我完全忘了这个生日,结果它成了我最快乐的一个生日!”她说着,几乎要流下泪来。
【第二十六章】
荀大路打电话请汤潘去他位于Soho的画廊时,已是晚上七点,汤潘还没下班。她说:我中午只吃了一个苹果,这会儿饿极了,得先吃饭。荀大路说:汤潘,我什么时候饿着你了?汤潘于是想起他的那些拿手莱,韭黄炒鳝丝,东坡肉和红酒焖大虾。饥肠就更加辘辘起来。
他说带她去个好地方。汤潘说,你有家有口了,不要乱跑。荀大路说,他们回国休假去了。汤潘说难怪。荀大路沉默一会儿,显然听出汤潘话里有话。然后说:汤潘,别把我当洪水猛兽。其实我这人不坏。没别的意思,就想请请你。
他的画廊在Soho一座古旧楼房的二楼,电梯又小又旧,上升的时候还发出有节奏的哐眶声,让汤潘想起景山后街的煤场里摇煤球的声音。那时候,她跟她妈就是在那儿换煤气罐的。
找到他的门牌2H,是两扇对开的玻璃门。进去,里面竟是另一番天地。
正对着门的显然是接待厅。墙上一幅巨大的无框油画,画的似乎是两块拼起来的木料,除了木纹还是木纹。画下面,一张奶白色窄背长沙发,是当下最时髦的样式。沙发两边的扶手内侧各摆一只绣了红绿凤凰的圆筒形缎面小靠枕,一只小巧的银色金属圆桌紧靠沙发边上,上面有一高一矮两个银色烛台。白沙发对面是一只豆黄色布面沙发,整个形状;圆嘟嘟的,厚厚的坐垫比两边的扶手长出一块,看上去活像一块刚出炉的奶酪。在两个沙发之间青灰色的地毯上有一只做工极其精细的双层厚脚垫,红白绿的色调和图案跟白沙发上的筒形靠枕相互呼应。白色大理石壁炉前,一只精巧的不锈钢架子上整齐地挂着几件点火用具。一块巨大的兽皮铺在那儿,像是金钱豹的。一把橄榄绿色的木头摇椅正对着壁炉门,轻轻地摇来摇去。显然,有人刚在那儿坐过。
高档、舒适、时髦,看来,天才真的修成了正果。
没人。
Hello!”汤潘叫道。
左边是一条幽深的走廊,两边雪白的墙上挂着一幅幅装潢考究的小型油画。她走过去。
这一幅威尼斯风景画上竟署着谁的名字啊!汤潘惊得捂住嘴巴。画坛巨匠,现今在世的最伟大的画家之一——威利!揉揉眼睛再看。没错,是威利那鬼画符似的签名!
荀大路居然卖起威利的画来了,这是多少画商做梦都不敢想的呀!汤潘突然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门,一边掏他的名片,一边再次扯开嗓门大喊Hello。
轻轻的歌声从屋顶泄下来,或许不是屋顶,而是墙壁。谁知道?仔细听,是帕瓦罗蒂,《你冰凉的小手》。
这会儿汤潘知道她没走错。荀大路是歌剧迷,尤其钟爱这一首。
猛然回头,他果然站在那儿,微笑着。
“干嘛?搞这么神秘!”汤潘说。
“看我这儿行么?”
“岂止是行?这是威利的画么?真是那个威利?”汤潘迫不及待地想验证自己的眼力。
“真是那个威利,信么?”
“什么信不信,到底是不是?”
“你看像不像?”
“从哪儿搞高到的?”
“他就住曼哈顿,中央公园西边。我开车自己拉回来的。这样的画我有的是。”
汤潘瞪大了眼睛。那个年逾古稀的西班牙画家居然相当多产!
“见到‘常青藤’了?”她问。
“常青藤”是威利的老婆列娜·威利的绰号。这个纯俄罗斯血统的女人在艺术界很有些名气。首先,她是威利作品的全权经理人。其次,她卖画只收现金,不论多大数目,一概一次付清。除了对现金的特别爱好之外,她的另一个爱好更使她成为曼哈顿上流社会茶余饭后的话题。
她爱男人,除了威利之外的一切年轻俊秀的男人。据说,最近一个情人只有25岁,而她老人家少说也有75了!这大概就是她总是急需现金的缘故。“常青藤”的绰号也由此而来。
“整个儿一个性饥渴。我怀疑她老人家不是吃了‘伟哥’,就是吃了‘伟姐’!”荀大路淡淡一笑,为汤潘倒了一杯茶放在那张银色金属小桌上。汤潘却来不及喝茶。
“她勾引你了?”
“岂止勾引!”
汤潘瞪着他。这儿没有镜子,不过,不用照镜子她也知道此刻自己脸上正显出一种吞了苍蝇似的痛苦表情。
别那样儿!”荀大路笑起来。“她没把我怎么着。我能让那老东西把我怎么着么?我跟她说我有毛病,老婆正为这事跟我闹离婚呢!我说我其实早就想当个女人,打算去做变性手术。这时候她的脸色已经变了,拉着我的手也松开了。我就乘胜追击,凑过去说:等我成了女人,咱们也许真能找点乐子!她吓得直摆手说:对不起,那个我不行!”荀大路说到这儿,放声大笑。“他妈的,这老东西倒不是同性恋。”
“算你走运。”汤潘瞪着他。“你真的早就想当女人来着?”
“汤潘!”荀大路大叫:“我不这么说,她能放了我么?”
“这画她多少钱卖给你?”
“10块。”
“什么?10块美金?”
“没错。”荀大路说着,也给自己倒了杯茶,转回身来时,看见汤潘一脸狐疑地盯着他。“是10块呀!”他无辜地叫道。“10块钱一个亲笔签名。这样的签名我有一大摞,全付现金。列娜高兴坏了,她等钱用。”
威利竟沦落到贩卖签名的地步了!汤潘差点没晕过去。
“我们有合约。他卖给我签名,我把签名印在随便什么画上,他们都管不着。像这样一幅画,至少卖1500块。”荀大路指着墙上那幅威尼斯风景。“我两小时完成。”
再看墙上的画,倒颇有些威利的味道。
“汤潘,这事到你为止,禁止外传啊!”
汤潘坍进那只奶酪沙发里,几乎头晕目眩,这才想起来还没吃饭。
“你这样,要当世界艺术史上的罪人呀?!”她说着,想去够茶杯,可连伸手的力气也没有了似的。
荀大路把茶杯递到她手里。
“罪人?这事儿上没有罪人。连威利也不是。他毁了自己,可救了另一个天才。靠他那些签字,我才站住了脚。现在,我开始卖自己的画了,卖得还不错。再说,”他站起来,走到那几幅装潢精美的小画边上,“你看,这不是足以以假乱真么?其实,10年以前,他的大部分作品就基本上全是靠助手画的了。假如我是他的助手呢?跟现在有什么不同?这事我不干,反正有人干。”
“唉,”汤潘叹口气,“这世界上是越来越没真东西了。”
“不对,真东西是有的!我今天就是想让你看件真东西!”荀大路一把将汤潘从沙发上拉起来,连推带抱地把她带进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里。
迎面,一团巨大的棉花般的云带着湿漉漉的水气和风跟汤潘撞了个满怀!顷刻间,她消失了,感觉自己完全被吸进那云团里,成了那里面的一滴水,一片雾,一缕阳光,一股风尘。云,像一匹飞马,在风中变幻着形状。阳光从它倾斜的腹背上滑下来。太快了!我要掉下来了,太快了!汤潘下意识调想抓住什么——我是阳光,还是阳光是我?她躺下来,和那云一样的姿势,一个柔软的女人体,一个象征着所有女性温柔的流动的女人体。她缓缓地变幻着姿势。一阵劲风吹来,将她呼地吹散了,散进空气里,空气里弥漫起一股河水的味道,那种有鱼的河水的味道……汤潘的大脑像被施了催眠术似地睡着了,身体却开始了回忆。所有被忘却了的和以为被忘却了的都在这一刻朝她蜂拥而来。她就是那水那雾那阳光那风尘,她就是那侧坐的斜倚的匍匐的仰卧的女人,她就是那柔软,她就是那流动!然后,她化了,精疲力竭地化进一条河里,闻见河水的味道……睁开眼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完全倒在荀大路的怀里。
一滴水落在脸上。
“下雨了?”她听见自己微弱的声音。
不是下雨,是他的眼泪!汤潘一骨碌坐起来,发现那让她陷人幻觉的是一组顶天立地占满四面墙的组画。屋顶和地板上,几只聚光灯从不同角度照着它们。
“只有你看得懂它,汤潘。”荀大路的手落在她的肩上。
这是汤播记忆中从没有过的温柔。就是说,从没有一个男人像这样触摸过她,包括从前的他。那是一种小心翼翼,甚至诚惶诚恐的触摸,是完全被征服之后的崇敬和珍爱。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欲,就像考古学家抚摸着亿万年前的恐龙化石。
汤潘回过头去,看见那双细长的眼里正涌满泪水。
“汤潘,我这辈子只爱过一个人,就是你。”
汤潘坐在地板上,还没完全清醒过来,对这突如其来的又一崭新的刺激,不知如何应对。荀大路却似乎并不等她回答。
“我知道,我在你心里的位置远不是那么回事,你是爱我的画的,你是因为爱我的画而爱上了我,而以为自己爱上了我。”他在“以为”两个字上特别加重了语气。“其实,那是不真实的。你真爱的只是我的画。”
汤潘倒真被他这番论述镇住了。是么?真是这样的么?分手之后,她是那么急于忘掉他而重新开始,几乎从没有认真地想一想她跟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荀大路微笑了,他觉得今天——从他们相识同居分手到重逢的今天,他才第一次真正掌握了这个女人,真正比她看得远,比她看得深。
“崇拜。想过么汤潘,什么是崇拜?当年我对你就是。说真的,我从来没想到会崇拜谁,除了莫奈。梵高、毕加索,这辈子我崇拜过谁?从小到大我都是被人崇拜的。我不相信我荀大路没了谁会不能活。可是我不能没有你。连我自己也没想到会是这样。我心里不痛快,因为我发现你没了我也活得挺好。那会见你已经忙得很了记得么?天天不到晚上10∶OO不着家,回家沾枕头就着(发ZhaO,北京方言,意:睡着)。跟你说什么都好像这耳朵进那耳朵出,全听不进去似的。我知道你是事业如日中天,我知道该为你高兴才对。可是我受不了。
跟她,纯粹是从胡闹开始的,就是想,说白了,就是想刺激刺激你,看这一锥子扎不扎得出血来。混帐想法是不是?那时候我就那么混帐。我想你要真在乎我,这一下子就看出来了。
你没哭,我知道你为什么不哭,你是跟我缥上了。我想这女人真他妈硬骨头,这么硬梆梆的女人也确实没什么可留恋的了,走就走吧!那时候我是真想走了,不走也不行了,已经逼到那儿了。最后一次离开601的时候本想说句再见,还没转过身你就把门关了。然后我听见屋里的摇滚乐,那么大声,把楼道的窗户都震得嗡嗡直响。我知道你准是哭了。
我对门站着,不知站了多久。我想起咱们在一块儿那7年,好多事儿。我想我这是干嘛呢?屋里这女人本来是我最珍惜的呀!怎么说完就完了?我想起你对我说过等我有了自己的画廊,咱们就在那儿举行婚礼。可是现在,我把什么都毁了。我想我是个什么东西啊,凡夫俗子小肚鸡肠混帐王八蛋,我哪儿配屋里那女人啊!想敲门,可我知道没戏了。开了门我能说什么?我已经不是个东西了,自己不把自己当个东西了。我想,得了,充硬就充到底吧!结婚生孩子,绝对的自我惩罚。我对我自个儿说,一个凡夫俗于是不配被别人当天才养着的,只配牛似地养活别人。我就拼命干活,什么赚钱就干什么。
可是好运突然来了。大都会博物馆决定收藏我的两幅人物肖像。那两幅画是好久以前放到一个画廊的。因为卖不出好价钱,一直压着。画廊主人早说让我取回家的。这回他来电话说,你还有什么画,多拿点来。
大都会博物馆的收藏部经理是个犹太老头,他说你想挣钱,我给你介绍点路于。他给我介绍了一些人,都是些上流社会的有钱人,想画幅肖像挂客厅里光耀门媚的。我就开始画,不分昼夜地画,大部分是临摹照片。大女儿出生的当天晚上,我从医院回家还完成了一个老头儿的肖像。没几天,那老头突然死了。据说是心脏病突发。我是一边听着NBA篮球赛的实况,一边画他的,而且音量大得震耳欲聋,绝对的实地效果。我觉得那老头一定是给吵得心脏受不了了。”
“不是画照片么?”汤潘插进话来。
“是照片。画那些肖像的时候,耳朵里总得听点什么,而且得绝对够刺激的,否则就会烦躁得想把照片上的脸撕碎。”荀大路顿了顿,“我想他是被吵死的,或者是被我画死的。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照片上的那张脸已经忍无可忍了。”
汤潘看着荀大路,觉得他说的有点参人。一个心脏不好的人会因为自己的照片处在某个震耳欲聋的环境里而被吵死么?实在太超现实了。他从来都是超现实的,包括那个自我惩罚式的养家糊口。而他,确是个天才。这一点,她没看错。
荀大路看着眼前的女人。那双眼睛,依旧是他熟悉的轮廓——眼皮的多层重叠使双眼凹了进去,深玛瑙色镶了黑边的眸子晶亮如星。她看着他,陶醉而痴情。
他知道,她已经原谅他了。
其实,从他们在凯瑟琳·塞拉的婚礼上再次重逢的那一瞬,她就已经原谅了他,否则,她今天到这儿来干嘛?至于她为什么如此轻而易举地就原谅了他,简直跟他当年背叛她一样地轻而易举,她也说不清。
这就是汤潘这种女人的悲剧,是她的命。谁让她是他的那个惟一呢——惟——个让她心甘情愿不计得失地爱过的男人?那个惟一,他曾经是也永远是,一如她对于他。
他们面对面坐着,他伸出一只手抚摸她的脸;她把她的手放进他的掌心。
汤潘微笑了,这样的结局使她满意。他想,他们彼此进入的不是心灵而是血液。她突然觉得饿极了,而且地板把屁股硌得生疼。他们就出去吃饭,像兄妹也像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她感到踏实极了。那样的踏实她从未体会过。
相敬如宾是安全的,因为那里面没有激情,而激清则是疯狂的根源,疯狂又导致了危险。他们再不会像从前那样爱了,爱得那么疯狂而危险。他们长大了成熟了,或者说衰老了狡诈了。无论如何,汤潘想,妈是可以放心了。
【第二十七章】
这一对男女眼帘低垂,贴近得几乎碰到对方的鼻尖。男的双唇微开,表情陶醉,一只手抬起来,要去碰女人的嘴唇;女人微偏着头,一脸昏厥前的表情,仿佛只要男人的手指在唇上一落,她就会立刻人事不知了似的。
这是五大道上最昂贵的时装店内一楼大厅香水专柜后悬挂着的巨幅招贴画——一幅栩栩如生的黑白摄影。
蓝诗波有史以来第一次香水新闻发布会正在进行之中,谁都知道,这不仅仅是蓝诗波为推出香水品牌而举行的首次新闻发布会,这根本就是蓝诗波历史上的第一瓶香水!
所有的镜头都对准那巨幅吻照下的一个人,只对准那一个人——蓝诗波首席设计师:汤潘!
这儿没有镜子,可汤潘分明看见了自己,从那成群的乌黑发亮的镜头里,从人们艳羡崇拜的目光中。
清丽的面庞容光焕发,双眼晶亮如灯,一身无懈可击的浅烟色纯丝制西服裤装将丰胸。纤腰和修长的双腿衬托得尽善尽美。
纤腰是真的。汤潘跟她妈一样,属于那种身材纤巧的女人,只是不如她妈丰满。她妈到了五十几岁,还是个姣美丰盈的小妇人呢!不过,平心而论,汤潘比她妈倒是多了一种超凡脱俗的清丽,那绝对是来自她爸的基因,比如这双长腿。就是她妈的话:汤潘整个是按她爸的模子刻出来的。
只有丰胸是做了手脚的——好在那成群的镜头里没一个具有透视功能——今天,汤潘给自己戴了两个文胸。有益无害的小小骗局,无伤大雅。再说,她代表的是蓝诗波形象,当然要尽善尽美。年轻而不幼稚,性感而不风骚,热情而不失矜持,开朗又不失庄重。这样的女人就是蓝诗波形象,这样的女人就是美的化身!
当汤潘手捧用墨西哥火山石制成的金字塔型香水瓶,热情洋溢地将“蓝诗波No.1”自我吹嘘了一番之后,记者们开始提问。
“汤小姐,您有这样的魔鬼身材。请问,您有没有可能亲自为自己设计的服装做广告?”
必须承认,这个问题很讨人喜欢,可汤潘不屑于回答。这是个很会捧场的记者。汤潘注意地看了他一眼。那张刮得白白净净的细长睑正朝她摆出一个极尽殷勤讨好的笑容。那表情让她立刻想起一个词——谄媚。
“请问汤小姐,自你出任首席设计师以来,蓝诗波在时装界的成绩十分惹人注目,今天又推出历史上第一瓶香水。有人把您称为时装界的女超人,请谈谈您的感想以及下一步打算。”
“女超人?”汤潘禁不住笑了起来,那笑声之响亮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她没有妈那副好嗓子,可今天,居然也笑得银铃一般!
“谢谢!这当然是一个光荣的称号,我希望自己能当之无愧。至于下一步,我的目标是,面向新世纪,给新世纪的女性一个新品味新感觉!这一目标将在2000年春夏装中付诸实现。”
“汤小姐,据说,您在设计方面很大程度上听取了管理方面的意见,比如执行总裁雷恩·帕克曼的意见。众所周知,帕克曼先生具有高超的艺术鉴赏力。请问,在设计方面,您是否很依赖他?”
什么?汤潘在设计上依赖雷恩?汤潘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个戴黑边眼镜的记者。此人微笑着,一副熟知内情的模样。
汤潘深吸一口气,对准麦克风,轻轻吐出下面的话。
“时装设计,从最初的图样到制作完成绝对是一项集体劳动。但一个品牌要有自己的风格,或者说灵魂,靠的是首席设计帅。在这个问题上,其他的一切人都只能是附属的。只有首席设计师才是这个灵魂的制造者。你要么当之无愧,要么干脆下台。”
汤潘心里很有些吃惊。说她在设计上依赖雷恩,这和当年那个说她是雷恩摆设的高级花瓶的谣言如出一辙呀!事实上,管理中枢和设计中枢在时装款式及流行走向方面的切磋及探讨对任何一个品牌来说都是极正常的事。把这说成是谁依赖谁,言外之意就是谁不合格谁沽名钓誉谁打肿脸充胖子,显然别有用心。安瑟尼·奥尔森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那么,这个谣言是谁散布出去的呢?汤潘这才意识到,这个世界似乎并不像她想象的那么太平。
她未及细想,下一个问题又跟了上来。
“请问,在不久的将来,蓝诗波会不会进入男装业?”
“蓝诗波的发展目标是成为世界一流品牌。到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们会考虑进人男装业。同时,在适当的时候还要开拓海外市场,比如在欧洲、日本。中国等地区设立分店。”
“请问,前不久,蓝诗波向法国高级时装店西蒙娜售出40%的股份。这一举措是否为了阻止CL进人蓝诗波董事会?另外,CL总裁汤姆斯先生对您的设计评价极高,请谈谈您的感想。”
汤潘正要回答,却看见站在对面不远处的辛西姬一股劲地朝她摇手。她突然意识到,这个香水新闻发布会离题太远了。
“我非常感谢汤姆斯先生的好意。我个人认为,他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绅士。我希望CL和蓝诗波能够成为合作伙伴,而不是竞争对手。”她草草敷衍几句,赶紧退场。
下午3点是原定汤潘跟雷恩谈2000年春夏装构思的时间。汤潘按时来到雷恩的办公室。丽利安笑容可掬地说,雷恩已经提前下班,回家去了。
雷恩从来做事严谨,假如他突然有事也不会不通知一声。今天这样的事可以说绝无仅有。汤潘刚想问丽利安雷恩是否提起过他们的约会,一抬头,正碰上那女人松鼠般机警的眼睛!好像她早料到汤潘心里的疑惑,正在半路上等着她呢!
“哦,没关系。一点小事,我忘了早点打电话给他。明天呢?他什么时候有时间?”
松鼠眼睛垂下去,查看时间表。
“到现在为止,明天上午没有约会。”丽利安摆出一脸恭顺的笑容,柔声说。
“谢谢你,丽利安。”汤潘转身就走,以免那松鼠女人看出她的尴尬。
汤潘回到办公室就接到秦岭的电话,问今天几点回家,说有重要事。自从凌凤临时住进他的公寓,秦岭就一直住汤潘那儿。当然是汤潘向他发出了邀请,他欣然接受。他只带过来一只简单的旅行袋,里面几件换洗的内衣和两套西装,好像随时准备在必要的时候撤离。而且,对同居或结婚的事也绝口不提了。
秦岭这个人极为善解人意。他知道汤潘不愿意未婚同居,又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该嫁给他。而他是铁定的,在现阶段,对结婚没兴趣。不过,就是他说的,如果汤潘非嫁他不可,为了不至于失去她,他也能将就。可问题是,既然他不那么热心娶她,她又何必非嫁他不可?就算她真想嫁他,也得摆摆架子不是?汤潘没摆架子,而是说:凌凤在你那儿,你要是觉得不方便的话,就到这儿住几天吧!
这究竟是汤潘的善解人意还是未雨绸缪,她自己也说不上。和秦岭的感情虽然总是“没到那个程度”,但他要真被别的女人,特别是凌凤抢去了,汤潘知道,他这心里一定好受不了。也许只有他真的跟别人走了,自己才能体会出这个男人的可贵?谁知道呢?也许,这跟“死后更知君伟大”恐怕是一个道理。
秦岭搬过来了,凌凤也自然成了汤潘的常客。好几个晚上,她和秦岭才下班,刚换了衣服,准备出去吃饭,凌凤的电话就来了。他们当然不好不带她。于是,三人行,话题总是离不开两个主题。一是凌凤准备开张的公司,二是找个合适的男人。这些事上汤潘都插不上嘴,因为她第一不懂如何开公司,第二也确实没有现成的男人介绍给凌凤。所以,这样的谈话对汤潘来说总是无聊。凌凤倒是很懂事理的样子,每次都抢着付钱。秦岭当然不依。所以,一到付钱的时候,汤潘就躲出去看街景,让那两个尽情地争个痛快。紧跟着出现的尴尬局面是从餐馆出来之后。凌凤又是很懂事体地说:“我从这边走了。”即便从那边走明摆着舍近求远,她也毫不犹豫,坚定地把自己孤零零的身子投入那茫茫夜色之中,再回过头来挥挥手,那伤感的样子,大有“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徐志摩《再别康桥》)的架式,以此显示她对打扰了他们两人世界的歉意。这当然又让他们相当的不落(lao)忍。每次分手后,秦岭都是那半句说不完的话:“唉,小妹……”
小妹怎么样?可怜可爱可亲可敬?还有很多的“可……”。明摆着,这样的女人,谁要是不容她就不够君子了。有时汤潘想,干脆让秦岭回去住。可是那样的话,凌风必将他夺走无疑!善解人意的人都心肠软,秦岭就是一例。至于男人在女人面前的意志力或抑制力,汤潘根本不信,除非他是圣徒。不,圣徒也是肉眼凡胎,除非他是神。还是不,朱比特是神,还瞒着妻子跟人间女子调情呢!
既然如此,汤潘又何必自寻烦恼呢?于是她想,不如就嫁了他算了。真成了夫妻,凌凤还会再来插一杠子不成?可这不人虎穴焉得虎子的严重劲儿,先就把她自个儿吓住了。她犯得着么?结果,事情反倒遂了秦岭的愿——他们算非正式同居了。
回到家,打开房门,屋内窗幔低垂。秦岭说有重要事说,他自己倒还没回来。
汤潘心里蓦地别扭起来,一种不祥的预感烟雾般漫上心头。
她想起秦岭。
他是吸引她的,他的才华。洞察力和幽默感,在这一切之上还有他对她近乎娇纵的顺从。他几乎什么都依她——同居不同居非正式同居,结婚不结婚结了婚再离,他都可以接受。吸引他的是她这个人,形式他不在乎,无所谓。可汤潘还是觉得不安全。像今天,像现在,窗幔低垂的屋里昏暗寂静。也许他已经走了,永远不再回来,就跟他来的时候一样轻松,只提一只轻便旅行袋。可能么?为什么不可能?仿佛一道电光闪过夜空,瞬间的顿悟使汤潘冷不防打了个激灵。她好像突然明白了和秦岭之间那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不安全感究竟是什么。
比方说,这是一条从山崖上挂下来的绳梯,一节一节攀上去就能到达顶峰,可是爬到中间,突然发现少了一节。对,少了一节——她和他之间少了什么?承诺。誓约、海誓山盟。对,连一纸婚书也不能让汤潘将这缺了的一节忽略不计。这其实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完全没必要认死理。承诺之后达到婚姻,而婚姻本身就是承诺。既然他不反对结婚,就证明他已经准备好做那个承诺,干嘛非要说出来不可?而且,问题在这儿——他说出来,她就信了?再说,承诺也是可以作废的呀!离婚除了麻烦点,跟结束同居没什么两样。不是么?这样的样板多的是,凯瑟琳·塞拉就是一个。
这是个误区死牛角尖,钻进去之后的惟一出路是得神经官能症!
好了,说白了吧。这一切的根源来自于秦岭的随意性,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我随便随便你的态度。这不符合汤潘的爱情观,不是汤潘等待了半辈子的真正的爱情!
可怜的女人糊涂的女人痴情的女人落后于时代的女人!汤潘啊汤潘,这年头,哪里去找海枯石烂忠贞不渝非你不娶非他不嫁的爱情?奇怪,一个美国时装界的领袖人物,一个最懂得时尚的人,一个看惯了上流社会走马灯似的爱情悲喜剧的老练观众居然在爱情观上如此冥顽不化!连她自己也觉得自己像个怪物!
【第二十八章】
汤潘把钥匙哗地一声扔到桌卜,几个脚趾头一使劲儿,将高跟鞋甩得东一只西一只。然后,一屁股陷进那只仿维多利亚式的柔软宽大的至少堆着三只软靠垫的单人沙发椅里。
门口响起钥匙开门的哗啦声时,汤潘正靠在沙发里昏昏欲睡。
进来的竟不光是秦岭。当然,还有凌凤。
“汤潘,你回来啦!”凌凤快步走上来。
她穿了一身绝对时髦的海蓝色西服裤装。样式还好,这颜色合不合适她,汤潘可真说不准。几天不见,她看上去越发地滋润起来。
“给你一个Suprise“凌凤甩掉同样是海蓝色的高跟鞋,把手里的小皮包往长沙发上丢去。这些日子,她的英文颇有长进,并且跟久居美国的中国人一样,开始在中文里加一些英文单词。比如现在,她说Suprise,而不说惊讶,因为地道的中文里压根就没有“给你一个惊讶”这样的说法。没法儿,英语的渗透使很多中国人说起一种畸形的语言。谁知道呢?说不定这就叫融合。日本话里不就有成千上万的外来语么?她不坐,就站在汤潘面前,化了妆的脸容光焕发。
“我的公司今天开业。”她顿了一下,见汤潘果真睁大了眼睛,满意地翘了翘嘴角。“我请了几家报纸和电台,还有所有迈克尔的好友。大设计师,能不能来捧捧场呀?特地请你来的!”
站在冰箱边,刚刚牛饮了一大杯冰镇袖子汁的秦岭接过话头:“还有个好消息,小妹要结婚了。”
汤潘的眼睛再瞪大一圈!哎,她才走了一个周末呀,怎么就天翻地覆了?再看凌凤,抿着薄薄的嘴唇,朝她笑呢!
“是吗?!双喜临门,那得好好庆祝庆祝!”汤潘从沙发上一跃而起。
她的喜悦是真诚的,一半为凌凤,一半为她自己。行了,她和秦岭总算可以消停了。汤潘的心情突然好起来,因为雷恩的失约而引起的不快一下子烟消云散。这会儿。她满心满意地想帮帮这个一度令她厌烦透顶的老同学。
开业典礼在纽约和新泽西州交界处哈德逊河的一条游船上,二楼的高尚雅座里包了三桌席。一身雪白的侍者将他们三人领到包间门口的时候,里面正传出一阵喧笑。
推开门,只见两个系了红绸带的大花篮一左一右摆在门边。一屋子盛装的客人,都还没上桌,有的凭窗观赏河上夜景,有的坐在沙发上交谈。听见门响,一个中年男人从窗边转过身来,笑容可掬地迎上来。
这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一头浓发,发式随意却是精细修剪过的,深而亮的眼睛,浓眉高鼻梁,嘴唇饱满但绝不肥厚,两个嘴角像很多白种人那样长长的而且深嵌进去。这样的五官配在浅棕色棱角分明的瘦长脸上,平心而论,可以算是英俊了。
可汤潘却只说他好看。她承认自己在用词上的吝啬,或者再大方一点,她甚至可以说他是俊美的。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透着一股精明劲儿,至少是精明多于英气。以汤潘的理论:一双英气勃勃的眼睛里是不该有这么多心机的。
这会儿,他俊美的男人正伸出一支手臂,搂住凌凤。两人来了一个惯例而又亲热的——就是那种可以登报上电视的——拥吻。“我的未婚夫,孔建融。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汤潘,我的老同学。”凌凤偎在那男人怀里,笑得甜蜜。
汤潘不禁暗自感叹老同学入乡随俗的本事。凌凤,八成自己真小看了她。
汤潘伸出去的右手立刻被有力地握住。
“叫我杰夫(Jeffe)好了,”杰夫或孔建融目光炯炯,“你好,杰夫。”汤潘说着,习惯地放松了握着他的手。
咦?他竟没有松开手的意思!
“久仰大名。”杰夫极有魅力地微笑着。与此同时,这句话好似唐僧口里的紧箍咒,紧握的手骤然间握得更紧了!这只手并不大,但非常有力,五个指头紧紧攥住汤潘的手掌。她的手已经完全用不上劲,当然更不用说抽出来。
汤潘将垂下去的眼帘再次翻上来的时候,正碰上杰夫的目光——手电棒似地在她脸上晃呢!一瞬间,汤播无法确定这是此人一向的握手风格,还是那紧握的手上有什么不可言传的用心。不过,眼下她最关心的是怎么把手抽出来。于是,汤潘将右肩不易察觉地向下一斜,坤包细长的带子就从肩上滑了下来。
“哦,对不起。”她弯腰捡包,右手同时逃出魔掌。
“埃玛常跟我说起你。”杰夫一边递过名片,一边很有些快快地说。当然,只有汤潘能听得出那种猎人丢了猎物的懊恼。
汤潘接过那张乳白色卡片。
这是一张对折式名片。第一面精致的布纹纸上只写着Jeffekong和地址电话。打开来,从上到下,两面卡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十几个头衔。
杰夫·孔有限公司,总裁APP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APP纺织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全球通有限公司,总裁西60街100号有限公司,总裁……有些公司名称后面还缀着星号。看到最后,汤潘才明白这些星号的意思——在名片右下角,一个星号后写着:公开上市公司(PubliclyheldcomPany)。
汤潘从名片上抬起一脸灿烂的笑容。
“孔先生真是年轻有为,埃玛的福气令人羡慕!”
你瞧,汤潘的社交手段绝对一流。没这两下子,当年能把安瑟尼·奥尔森打得一败涂地?“汤小姐大客气了。埃玛能把你请来,实在是我们的荣幸。以后有什么事尽管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杰夫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而没像前面那样说“我们”因为凌凤刚刚离开他的怀抱,转身招呼别的客人去了。汤潘说谢谢并趁有人跟他打招呼的当口儿混入人群,跟别的客人握手寒暄,乱哄哄地介绍和被介绍了一番。到最后,她握着厚厚一叠名片,完全不知道哪一张是哪一个人的。
大约6:30的时候,杰夫以新世纪时装公司董事长的名义致词。到现在,汤潘才闹明白——凌凤开公司,未婚夫当董事长。
杰夫的英文听上去绝对土生土长,而且口才颇佳。凌凤站在离他两米远的地方,一对不大却乌溜溜的眸子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脸上的皮肤光滑水嫩,泛着浅浅的红晕,腥红的珠光唇膏将那本来有些过薄的嘴唇勾勒得丰满而性感。这女人,俨然一朵怒放的花儿!
“现在,请我美丽聪慧的未婚妻,也是新世纪时装公司总裁埃玛说几句。”杰夫说着,转身迎着走上来的凌凤,一只手揽住她的腰肢,当她在他的臂弯里,他在她的仰视中的时候,两人相视一笑,杰夫随即退下。从他纯粹的美国英语到这绝对洋派的一举一动,汤潘基本可以肯定了这个杰夫的部分背景:他准是个ABC(AmericaBornChinese)——在美国出生的华人。不容易的是凌凤,居然人乡随俗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凌凤声如银铃,面如满月,话也说得到点儿。看来迈克尔当初阻止她做生意,确实埋没了人才。只是她是用中文说的,惹得两位惟一的洋客人面面相觑。他们倒是知趣,到大伙鼓掌的时候也跟着拍了几下巴掌。然后全体人员来到甲板上,以夜色中熠熠发光的曼哈顿岛为背景拍照留念。
好容易到了上席的时候,汤潘的肚子已经嚎叫到疯狂。开胃酒当然不敢多喝。再开胃,坐在旁边的杰夫准会被她肠胃里的动静吓着了。
菜是丰盛的法式大餐。牡蛎蹲鱼鹅肝,配以陈年葡萄酒和刚出炉的法式小面包,绝对的优雅又实惠,可见主人的诚意。
喝了第一杯酒之后,汤潘告诉杰夫,她和秦岭在昨天订了婚。她说这话时,坐在杰夫另一侧的秦岭正往嘴里放一块牡蛎肉。只听叮当一声,银叉从秦岭手中落下,摔在盘子上,又一个鹞子翻身,滚下桌去。
杰夫愣了一下,随即端着酒杯站起来,请全体客人为汤小姐和秦先生的订婚干杯祝福。
汤潘看一眼秦岭,那张英俊的脸上一片不知所措的茫然,再看对面的凌凤,眼睛瞪得胡桃大,张大的嘴巴好像一个坏了弹簧的胡桃夹子!
这样恶作剧的用意何在,连汤潘自己也不太清楚。她只觉得双颊发烧。当杰夫示意侍者再为她添酒的时候,汤潘听见秦岭说她不能喝了,她以酒精过敏。然后,他眼色严峻地瞥了她一眼。
汤潘起身去卫生间的时候,秦岭也跟了出来。
“你怎么回事?”他颇为恼怒地说。
“怎么了?”汤潘半醉似的摇晃了一下,刚倒进肚里的那杯酒热乎乎地烧了起来。
“这样的玩笑怎么可以乱开的?”他一把扶住她的胳膊。
“怎么?你不愿意跟我订婚么?”
“你真醉了吧你?千万别再喝了啊!再喝一杯,你还不得告诉人家我们明天就举行婚礼了?”
“那又怎么样?你不愿意跟我结婚么?”汤潘又摇晃了一下,站稳,两眼直勾勾地看着秦岭。
秦岭愣住了。
汤潘也愣住了。
这是怎么了?汤潘醉了么?没有,真的没有!撒酒疯的其实都没醉,是借酒浇愁,是借题发挥,是戴上面具之后痛快一回。真要醉了,不是吐了就是睡了。
可是,汤潘的心里烧得难受!怎么了?我怎么就不能有个未婚夫了?除了蓝诗波首席设计师,除了曼哈顿的名女人,除了可以被杰夫孔利用的种种关系和好处,我就不能是一个有人疼有人爱有人真心想娶的女人么?凭什么人人都张灯结彩喜结良缘,我就不能?“汤潘!”秦岭几乎厉声喝道:“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反正你不要再喝了!”
他从来没对她这样粗暴过啊!这个男人,宽厚的温柔的善解人意的。他就不知道每一个良家女子都是想出嫁的么?他偏要她求他,偏要这个心高气傲的女人厚着脸皮说出“你不愿意跟我结婚么?”之类的话,而且偏要她知道他一点没把那借了酒劲儿才吐出的真言当真!
一扭头,汤潘进了女用卫生间,对面灯光雪亮的大镜子里赫然映出一张通红的脸!
【第二十九章】
电话听筒里的小夜曲已经奏了至少有5分钟,雷恩的声音才仿佛死了的海藻一般有气无力地浮上水面。
“Hello。”毫无生气,毫无热情,简直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现在是早上9:15。昨天而利安说过,雷恩今天上午没有约会。也许他刚到办公室?雷恩是个做事极为严谨的人,比如上班,只要没有特殊情况,他从不迟到。
既然丽利安说他在,而且她肯定会向雷恩通报是谁的电话,那么,这个长达5分钟的等候就颇有点意思了。
这是昨天那个失约的继续。这会儿,汤潘已经绝对可以肯定,昨天的失约是有意的。一切都不是她的敏感多疑,一切都事出有因!
“你好,雷恩,是我!”汤潘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热情依旧。“我昨天下午到你办公室来过……”她有意停了一下,等他对昨天失约的解释或道歉。可他,什么也没说,只字不提!
“我想问一下,今天上午可以么?”
话筒那边很是沉吟了一会儿,然后说,好吧。
雷恩办公室的门大开着,桌子后面看不见人。一张打开的报纸将看报的人整个遮住,两只巨大的穿了意大利名牌皮鞋的脚丫子一只搭着另一只,极为惬意地跷在那半透明的黑色写字台上,左手无名指上一个镶了绿宝石的粗大戒指在晃动的阳光里倏地闪烁了一下。
汤潘轻轻敲门。
脚丫子动了一动,雷恩的头从报纸后面探出来。
“坐,汤潘。”报纸放到了桌上,脚丫子却没放下。
脚丫子跷到桌上属于美国人的习惯坐姿之一,当年在纽约时装大学,那个对杰伞·罗得特别器重的安德森先生就是这种坐姿的爱好者。每当他想坐下来的时候,就会把椅子从讲台后面拉出来,放到第一排课桌前,距离当然正好够他伸直那一双长腿的。而且,在抬腿跷脚的时候,还会极有礼貌地向那张桌子后面的学生发问:“DOyoumind?(你在意吗?)”
有一次,他那双穿了名牌软皮便鞋的脚丫子正伸到杰森的桌沿上,一块儿来的当然还有那句语气温和的礼貌用语:“在意么?”
“NO。”杰森笑笑并把自己那两只穿特大号运动鞋的脚丫子也跷了上去。
学生们都笑了,只有汤潘张大了嘴巴。这样的情景若是被孔老夫子看见了,准得气出心脏病来,所谓:成何体统?!
雷恩从不这样坐着,至少汤潘没见过。所以,继昨天的失约之后,这个从未有过的坐姿就成了汤潘和雷恩关系史中的第二个史无前例。
巨大的鞋底上刻满了复杂的图案花纹,像迷宫,一圈又一圈地展开或深入。鞋底对于鞋,就像做工对于时装,看不见,却是衡量其价值的重要尺度,这永远被踩在脚下的美丽花纹正毫不经意地诉说着这双鞋子的价值。
上脚掌处有两处明显的磨损,说明它是主人爱穿的。常穿,才磨平了底。这儿有一个有趣的现象:那磨平了大块的鞋底居然相当干净,可见穿它们的人走的是什么样的路。
那两只脚显然被看得不自在了,它们摇晃了一下,从桌面上消失了。巨大的桌面突然显得空旷而寂寞,好像一片没有船影的湖。
雷恩的鼻子红了起来,那双汤潘一向认为相当温和的眼睛很有些尴尬地回避了她的目光。他跟她一样,对他们之间这种冷冰冰的气氛极不习惯。
“新闻发布会开得不错。”汤潘没话找话地说。来的时候本想把录像带拿来,但转念一想又放下了。那天说话确实缺个把门的,若不是辛西娅及时提醒,还不知自己会说些什么不该说的话。想想,还是不给雷恩看比较好。
“我看过录像带了。”雷恩语调平静,眼睛并没看汤潘。
“看过了?谁给你的?”汤潘大吃一惊。
雷恩抬起眼睛。那双善良温和的眼睛里——怎么回事?——竟充满了冷冷的敌意!
“我们开始吧。我待会儿还有事。”他完全没理汤潘的茬儿,公事公办地说。
显然,对于新闻发布会,他不愿意多谈,简直一个字都不想听。难道是今天的报纸上说了什么,让他不满意了?不对,他态度的突变从昨天下午开始,也就是开完新闻发布会的一小时之后。他说他已经看了录像。他在哪里看的呢?这会儿,汤潘当然不能再提此事,再提就显得过于死乞白赖了。她打开夹子,将几十款2000年春夏装草图从桌子的这一头排到那一头,整整排了三排。这是他们的一贯做法。
雷恩站起来,面无表情地将双臂交叉在胸前,居高临下地——不是看,而是眺望着汤潘几个月来的心血。那姿势,绝对的老板派头!
他什么时候用这样傲慢的态度对待过她的设计?绝、无、仅、有!
汤潘一向把跟雷恩谈设计当成一种享受。他不是设计师,可他的经验。见识和极高的鉴赏力常使她钦佩不已。他独具的视角从不拘泥于一时一地的流行或一款一式的细节,他看重的是本质是灵魂。他是欣赏她的!他会仔细端详她的每一张草图,粗大的手指用力敲在桌上。
“这个,Yes.这个,No.
她就会为自己的设计辩护一番。他从来都认真地听她说完,那目光,是珍爱是器重,一句话,就是把她当回事儿!
这绝对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交流。不论最终是他说服了她还是她说服了他,这样的讨论带给汤潘的快乐,说夸张点,简直无可比拟!
所以,今天,当雷恩直着腰,插着手,冷若冰霜地从远处遥望着这些草图的时候,汤潘震惊了!
没人试验过一个人的神经在48小时之内能承受多少个“史无前例”。当这第三个“史无前例”出现在面前的时候,汤潘感到一股怒气直冲丹田!
当然,这会儿她得忍着。汤潘是美国社会里摔打过来的。从一文不名的留学生到大牌首席设计师,这条路上的沧桑谁能想象?闯是要闯的,该闯的时候不能怕;忍也是要忍的。这里要再次提及孔老夫子的教诲“小不忍则乱大谋”,可忍并不比闯容易。没看见?忍字心头一把刀啊!
雷恩的目光正扫过这套设计中的重头作品——一件以日本和服为基础构思的大红裙装。
上身是一件长至膝上三寸的对襟长衫,领于和袖子带有明显的和服痕迹。袖口极宽,是和服袖基础上的大胆夸张,在两臂平举的情况下直垂到膝盖以下!这样的袖子,静则亭亭玉立,动则飘飘欲仙,极具戏剧效果。长衫的背后,汤潘借用了和服背后“小包袱”的构思并将之简化成一个巨大的蝴蝶结,结上连着一条曳地的长后襟。下身是一条长到膝盖的裙裤和一双半高腰儿圆头红皮靴。
必须说,这是一个相当大胆的尝试。许多年来,西方高档时装界已形成一种越来越强的趋势,就是:不敢不露。
瞧吧,交际场上,大小名流谁不袒胸露臂?这就叫随大流。其实流行是什么?流行就是随大流。人家裸肩,你就裸肩;人家露肚脐,你就露肚脐。否则就是落伍保守不好看。在这样的势头里,敢把自己包裹起来,才是真正的反潮流呢!
没人敢。所有的明星都不遗余力地露着。穿半透明紧身衣而不戴胸罩的——有!超短裙短到大腿根以上的——有!细肩带低胸线就更不用说了,只能算是小儿科幼稚园!
总得有个人反潮流吧?在这新世纪到来之际,人人伸长了脖子巴望奇迹降临的时刻,不创造点什么,对得起谁呀?于是,汤潘决定反这个潮流,大着胆子,以东方的神秘包裹这个再露多点就实在有点太不像话了的美丽西方。西方人向来向往东方的神秘。对于他们来说,东方只能是神秘的,不神秘就不好玩儿了。有一个叫AlessandroBaricco的人写过一本名为《丝绸》的小说,描写一个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丝绸商在日本的经历。在那儿,他遇见一个令人销魂的日本艺妓。其实,他压根没看见她的脸,她的身体也被华丽的和服层层包裹得严实。令他销魂的什么呢?就是那从袖子里露出来的一只手。那是一只——怎么形容呢?要是能用人类语言形容得出来就不叫销魂了——只能说是一只妙不可言的手!
仅仅一只手,却足以引起小说主人公的无限遐想,其效果比袒胸露臂刺激得多。
这就是汤潘为2000年蓝诗波春夏装定的调子——为新世纪的女性找回神秘感!
不过,她还是留了余地的。就是说,这一步要走得谨慎小心。比如,那裙裤下暴露的小腿就是一种妥协的姿态。遮盖是可以的,只要恰到好处;神秘是好的,但也要有那露出来的一只酥手。否则,遐思从何而起?汤潘很得意,可以说,对于以这一构思为基础的几款设计得意极了。
“Well……”雷恩清晰地吐出这个意思含混的词,脸上没有一丝笑意,甚至连温和也谈不上,简直就是冷峻!
“有一点……”他犹豫了一下,“太过分了。”这几个字跟那个Well同样清晰,那口气不容质疑不容辩解不容讨论,就是说,他完全没看上。
汤潘愣住了。这不可能!接下去的第一个反应是:要说服他,非说服他不可!
汤潘刚要开口,雷恩却先开了腔。仍然是远远地用下巴点着那套红色裙装,目光轻蔑,口气鄙夷。
“那是什么?和服变生出来的怪胎?在我看来,它简直像个没腿的畸形儿。”
什么话?!这叫讨论么!分明是侮辱中伤!
万般惊骇之中,汤潘真的火了!可她还是压着,声音里却已经掩饰不住强烈的火药味。
“你今天好像没心思讨论问题,雷恩。”
“讨论?我们不是在讨论么?”雷恩故作轻松地看她一眼。“我说它是怪胎,你也许觉得不好听。请原谅我的直率。没错,它是个怪胎。看哪,多么突兀,多么不协调!我简直不知道你怎么会搞出这么个玩意儿来!”他几乎恶作剧地看着她,看着她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很遗憾你有这样的感觉。可是,”汤潘顿了一下,声音因为紧张而在喉咙里发僵,可她必须说下去,“我觉得它很美。从款式上说,这是一个东西合壁的构思,以东方的神秘配合西方的开放,是阴阳相配,刚柔相济。上身基本上是东方的,给人优雅的神秘感。下身的裙裤,暴露的小腿和半高腰皮靴具有很强的西方特点。”说到自己的设计,汤潘感到自如多了,语流也越来越顺畅起来。
“用料上也完全不同于传统和服。比如腰带,采用了时下最流行的亮软漆皮,配上两条日本传统的粗编绳,是以现代手段体现古典之美。其实它表现出来的已经不是纯粹的古典美,而是一种升华了的提炼了的融合了现代感的含义深远的美!你再看这颜色,纯粹的大红,是深沉的激情,年轻而不浮躁,我要让它成为‘嫩粉系列’之后蓝诗波在时装界的又一次革命。谁说我们扔掉了传统?我们摒弃的只是保守僵死一成不变的形式,保留和发扬了的却是蓝诗波敢于独立于世的高贵的傲然!这,才是蓝诗波的生命力所在!我们是不会随波逐流的,那不是我们该干的事。我们要当领袖,领导和创造潮流!”
汤潘一口气说下来,当然,情绪不免激动。
“说得好,汤潘。”雷恩微笑了。
汤潘打了个冷战。这不是她熟悉的微笑。这个微笑寒气逼人,在她身上激起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
“东西方的美妙结合是每一个设计师的理想,找回蓝诗波的领袖地位,用心可嘉。可这腰带,看上去不舒服,穿上去也一定舒服有了。”他朝满桌草图挥了挥手,“这些东西缺少一种和谐。很遗憾,我没有看到你说的融合。相反,我看到了冲撞。矛盾、怪胎似的恐怖效果!”
怪胎!他还敢用这个词来侮辱她!汤潘的右手握成了拳头。要问这时候她最想十什么?——伸出手去,在雷恩脸上甩出一个脆响!
当然,她不能那么做。
“这是我的设计,是蓝诗波2000年春夏装的基础构思,我保留我的意见。”汤潘在桌子对面的沙发椅上坐下,手心渗出冷汗。
雷恩也在他的高背皮椅上坐下,漫不经心地跷起二郎腿。
“这样的东西是不可能拿去展示的。”
“为什么?!”汤潘的声音颤抖了。
雷恩说的展示是公司内部每年两次由全体高级主管参加的设计展示会。以首席设计师为首的设计班子在这个展示会上将下一季服装的主题、构思和图样公之于众并经过讨论之后拍板定案。
其实,所谓讨论决定也不过是个形式。展示会之前,首席设计师和执行总裁雷恩早已经过反复切磋,给下一季服装定了调子。也就是说,真正做决定的只有两个人——他和她。没人告诉过汤潘,假如他和她之间出现了像今天这样不可调和的矛盾,该听谁的。
雷恩看一眼眼前的小女人。他当然看出她的激动,却完全无动于衷。
“2O00年春夏装是所有大牌竞争的焦点,确定一个什么样的主题构思至关重要。我建议你,重新考虑一下。”他用半死不活的声调说完这句话便伸手拿过桌上的雪茄烟盒,打开关上,再打开再关上。
沉住气,汤潘对自己说,这个时候绝不能退却!
“我倒认为应当把这套方案拿到展示会上去,听听大家的意见。”
雷恩的手停止了开关盒盖的动作,盯住汤潘,灰蓝色的眼珠晶莹剔透。
“汤潘,别忘了,我是总裁。”他的语调并不高,甚至故意压低了。“在这儿,”一根粗大的手指在桌上嘣嘣敲响,“我说了算!”
他们对视着。一霎时,汤潘觉得自己已经完全不认识眼前这个人,这个她曾视为恩师的人。一个宽厚仁慈的长者,一个几天以前还对她极尽器重和提携的上司,怎么会突然间就成了死对头似的?她不是受不了他对那套设计的反对意见,她是受不了他那样的说法。他把她当成什么了?刚从时装学院毕业的小萝卜头?还是谁给口饭吃就认谁是上帝的叫花子?那样的评价,对一个像她这样的设计师来说,无异于侮辱谩骂的人身攻击!
汤潘咽不下这口气,而且,凭什么她要咽下这口气?!对于蓝诗波,她是当之无愧的功臣,是她的人鱼装首先打破了蓝诗波在时装界的保守形象,紧跟着的浅色单品系列不仅改变了蓝诗波一成不变的僵硬套装,而且给以黑色为主调的整个时装市场带来凉艳之声!其中一个最为成功的“嫩粉系列”还被业界誉为“女性柔美的回归”。然后是凯瑟琳·塞拉的结婚礼服,成功的设计在好莱坞已是有口皆碑。婚礼之后不久,就有两位大牌明星打来电话,表示有意请她为她们设计礼服。两年多来,她日以继夜,废寝忘食,连妈来了都顾不上陪。她为了什么?没有她,哪有蓝诗波的今天?哪有他雷恩在时装界的神气活现?怎么着?说翻脸就翻脸?从昨天到今天,失约怠慢侮辱中伤,像指使使唤丫头似地指手划脚,他看错人了!
说实在的,到现在汤潘还没弄清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可甭管为了什么,跟老婆吵了架,还是跟情人闹了气,凭什么拿她当出气筒?这是洋人的毛病——柿子拣软的捏。必须让他知道,这回,他捏错了人!
忽地一下,汤潘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雷恩,有句话我想有必要说清楚。首先,你刚才对我的设计所说的话,我认为是侮辱中伤。请你正式向我道歉。”
雷恩的脸猛地抽搐了一下,鼻头红得像一截刚出炉的波兰香肠。
“其次,我认为我的设计是好的。我决定把它提交到下个月的展示会上。作为首席设计师,这是我的权利,我保留并将行使这一权利!”
雷恩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汤潘,本来平滑滋润的长圆脸突然间有了棱角似的,腮边的肌肉一棱一棱地起伏着。显然,他气得直咬牙。
“第三,蓝诗波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才是最高权利机关。很遗憾,你也是受雇于人。究竟谁说了算,你比我更清楚。”
说完,汤潘连看也不看他一眼,专心致志地收拾起桌上的草图。
“好吧,亲爱的。”这回轮到雷恩的声音颤抖了。“好好享用你的权利吧,趁你还拥有它们的时候。”
汤潘知道一切都已无可挽回,翻脸翻到这个程度,雷恩是定将她踢出蓝待波而后快的。听见了么?他叫她亲爱的。蓝诗波的老人儿都知道,总裁从不叫人亲爱的。无论是谁,只要见过一面,他都能叫出名字。要是有一天他真叫你亲爱的了,识相点,最好自己卷了包走人。就是说,他要炒你鱿鱼了。汤潘敢肯定,当年对安瑟尼·奥尔森,他也一定叫了这三个字。
可汤潘并不特别怕他。汤潘自有汤潘的办法。
“只是,我想提醒你,别过高估计了自己。”雷恩冷冷地说。
“什么意思?”
雷恩冷笑一声,悠闲自得地往椅背上靠去。
“一个把自己当成救世主的人是注定要失败的。时装界的女超人,你的自我感觉恐怕是太好了点。”
时装界的女超人?这是那天新闻发布会上一个记者说的。汤潘突然意识到这一切的原委!
“觉得蓝诗波没你不行了,是不是?瞧瞧你,多神气呀!聚光灯照着,电视镜头对着,成群的记者围着,以为自己是女皇了,对么?谁告诉你蓝诗波要开拓欧洲以外的海外市场了?谁又告诉你我们要在日本中国设立分店啦?哈,汤姆斯是和蔼可亲的绅士,CL和蓝诗波不要竞争只要合作,胡说八道!”
一切水落石出。所有的变故全从那个新闻发布会开始!
雷恩站了起来,离开桌子,鼻子上晶黄的小点熠熠发光,一挥手,把汤潘刚要出口的辩解压了下去。
“我器重你,赏识你,你倒不知天高地厚了!想爬到我头上来?告诉你,我旗下几十个设计师,还不包括自由职业者,没谁都行!”又是一个挥手劈下的姿势,好像要挥刀砍了敌人的头颅!
然后,他突然停住,转向汤潘,压低了声音却加重了语气。
“可是,这幢大楼里却不可一日无主!”又是那只粗大的食指正工中中地指向他的心口窝。“我,就是这个主。我能把你扶上来,就能把你赶下去。来吧,汤潘,把你的手段都使出来!我早知道你不是个简单的女人。对我来说,这样的对手才有意思呢!”
汤潘几乎目瞪口呆。什么?她要爬到他头上去?这样的念头她有过么?回想起来,新闻发布会上有些话确实欠考虑,可因此说她有篡权之心,却实在冤枉。不过,不管她有没有过那样的念头,现在的雷恩已经把她视为对手,再怎么解释也没用了。
汤潘回到自己的办公室,辛西娅忧心仲冲地迎上来。
“出什么事了?”辛西哑问,傻子也能看出汤潘这会儿脸色不对,“狗娘养的!”汤潘骂道。这是美国人常用的一句脏话,也是英语的脏话里比较解气的一句。
“居然说什么我要爬到他头上去!辛西娅,你可以作证,我汤潘是那种人么?”
“怎么会?雷恩说你要爬到他头上去?”
“难以相信是不是?”
“一定是误会,你向他解释了么?”
“解释?他根本不要听什么解释!”汤潘怒气未消,接过辛西娅递过来的一杯冰茶,一饮而尽。与此同时,一个念头如闪电般窜人脑海!
“辛西娅!”汤潘叫住正要到外间去接电话的辛西娅。
“新闻发布会的录像带,你给过雷恩么?”
‘我……,先接了这个电话,啊?”
“让它响去!”汤潘往高大的皮椅背上一靠,两眼直逼那张从来没有血色,如今却升腾起两团粉红的俏脸蛋儿。
“well……”这个well不仅含义不清,连吐字也含含糊糊。显然,情急之下,辛西娅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对应方式。
她居然就找到了,扬起脸,泰然自若或恬不知耻地微笑着。
“我给他的。我知道,你反正也要给他。”
汤潘盯着眼前这个小个子女人,这个羔羊似的雪白温顺勤勤恳恳的小女人。她一向是把她当心腹看待的。
汤潘眯起眼睛,羔羊似的女人变得模糊起来。
“你特意送到他办公室去的?”她费了好大劲,才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啊……,丽利安向我要去年春夏装的档案,顺便就拿过去了。”装出来的坦然仿佛烈日下的冰壳,一点点地融了,羔羊极力掩饰着踏进烂泥塘里的惶恐。
“你还跟雷恩说了些什么吧?!”
“戏说你表现得棒极了……”
汤潘的心猛地抽搐了一下。她一动不动地看着辛西娅,突然间什么都明白了。
毒蛇!汤潘在心里惨叫一声。这个女人,这个羔羊似的女人啊!她明明知道我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了过头的话,甚至还当场提醒了我!可转身就把录像带交给了雷恩!奇怪么?不!奇怪的不是她而是我自己!
汤潘如梦初醒,她发觉自己几乎完全没意识到新闻发布会上那些有口无心的过头话会带来怎样严重的后果。
可是辛西娅全看到了。她曾想——也许出于本能地想拉汤潘一把,但事已至此,说白了,雷恩早晚也会看到那盘录像带,与其跟汤潘一块儿背黑锅,不如及时转舵。她早看出来了,一场争斗即将开始,而在这场争斗中,汤潘不是赢家。
既然她这么做了,汤潘就完全可以想象她会在雷恩面前添油加醋地渲染一番,也许她还会说,若不是她及时提醒,汤潘还不定说出什么让老板更加难堪的话来呢!
什么叫政治?这就是政治?谁说美国人天真不懂政治?利益二字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准则!
“Out(出去)!”汤潘看也不看辛西娅一眼,沉沉地吐出这两个宇。
“请让我解释,汤潘!”羊羔可怜得快要哭出来了。
“Out!”汤潘像一只受了伤的母狮于一般咆哮起来。
【第三十章】
秦岭走了。
他还是走了,像汤潘早就预料的那样。
壁橱里,他的西装不见了;衣柜的抽屉里,没有了他的内衣;卫生间的洗脸池边上,只剩了一只白瓷刷牙杯,是汤潘的,跟此时的她一样,孤零零地站在那偌大的黑色大理石台面上。
对了,客厅的书架上应当还有一排他的书!
汤潘转身冲出卫生间,冲进客厅——那儿,那个高达屋顶的书架上赫然空了一排!
坐下。就坐在身边这个咖啡桌上吧,她已经没有力气走到屋子的任何地方。
一二三四五,从上数第五排。
一二三四五,从下数还是第五排。
那个第五排空着,空得那么让人难受。
咖啡桌上,有他留的条子,刚看过一遍了。想想,却不大记得说了些什么。
他走了,虽然留了条子,仍算是个不辞而别。
汤潘:白天给你打了几个电话,你都不在。还是留个条子吧。
我已经决定接下Z市环形艺术馆的项目,今晚6:00飞Z市。此去估计至少要8周左右。哪个周末你有空,可以飞过来,我们租辆车出去逛逛。
我想,分开一段时间,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我一直信奉一句名言:距离就是美。不信你试试,从远处看,我肯定不那么面目可憎了。
祝顺利!
秦岭即日汤潘站起来,走到书架边,把最下一层的书一本本拿出来,填进第五排。
这样好多了。这样就不空得让人难耐了。
秦岭的条子写得多轻松啊,轻松幽默,风度翩翩。真的,风度翩翩这个词可以用来形容一个人,更可以形容这张便条。而且,很可能是惟一合适的选择。这张条子跟他的人一样,从来不失风度。
其实呢?真相并不难辨别,真相是这样的——他在决定接受Z市环形艺术馆项目的同时,也对他们的关系做出了最后的决定——他决定放弃。
你看——分开一段时间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距离就是美……你看,他没说他爱她,也根本不关心她爱不爱他。
他放弃很优雅很坦然,胸有成竹,料事如神的样子。
他们的分歧在上个星期五,也就是凌凤的开业典礼之后变得激烈而表面化。
那天晚上回到家已经是深夜11:00多。汤潘说咱们得谈谈了。当时秦岭正往壁橱里挂那身刚卸下来的“皮”(汤潘对西装和一切华丽衣装的昵称),头也不回地说:洗个澡,你早点睡吧。然后他在她双目睽睽之下把自己脱得只剩一条内裤,又从容不迫地穿上睡衣,一边系带子,一连朝门口走来。
“去呀,”他说:“你累了。”
汤潘突然觉得奇怪,他们才只同居了几个月,感觉上却好像多年的夫妻,比如对于对方的肉体,就已经有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熟视无睹。
“我要跟你谈谈。”她堵住卧室门。
“看看你,衣服都没换呢。先洗个澡再说。”他侧了身子,从汤潘的身体和门框之间的缝隙间挤了出去。
“你洗完我洗。”这是他连同后脊梁一块儿扔给她的。
汤潘只觉得,一股郁闷的烦躁从小腹直冲胸腔!
“我不想洗澡!”她的声调徒地尖锐起来。“我今天不洗澡了又怎么样?!”说着,她将裙子背后的长拉锁哗地一拉到底,脚蹬腿踹,几下子就把自己脱得只剩了两件零碎。
赤裸裸的,她站在他面前,像一个输光了的赌徒或背水一战的壮士。
秦岭刚在电视机前坐定,拿着遥控器的手伸在半空。就那样,愣在那儿。电视里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嘈杂。
NBA职业篮球赛。
这就是他对她心不在焉的原因!
她,一个他爱的崇拜的珍稀的女人还不如一场篮球赛么?这会儿,汤潘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正进人一个可怕的死角,跟NBA争宠又是多么愚蠢的行为!这时候的汤潘不再是那个英美文学学士、西方艺术史硕士、纽约时装大学的高材生和美国时装大牌的首席设计师。她只是一个女人,一个要人崇拜要人宝贝要人关注的女人。这时候的她具有一切女人的需要和愚蠢。
当然,她自己一点没意识到,人在愚蠢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是对的。
“关掉电视!”她叫道,同时拣起两只刚刚脱掉的高跟鞋朝门口的鞋架扔去。
乒!乓!鞋落在锃亮的硬木地板上。
“谈什么?”秦岭虽然面露不快,倒是听话地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小了。
谈什么?这倒真把汤潘问住了。她到底要谈什么呢?说我要结婚要嫁给你?说你干嘛不向我求婚,干嘛耽误我这已经不多的青春?说凭什么人人都能张灯结彩喜结良缘,我汤潘就不能?NO!NONONONONo!
这不是她想说的,不是她能说的。对,这样的话怎么是汤潘说得出口的?其实——她突然意识到——她的想谈谈其实是想听他谈谈。他明明知道她此时的心情,那几句酒后真言还不够么?可他却偏偏装出一副没听见的样子,或者真就一心一意把那当作不能当真的酒后狂言了?问题是,要是他真向她求婚的话,她会答应么?可能的。对于这个时候的女人,绝对可能!
可是他没有。
“你今天怎么了?”他很有些茫然地看着她。
茫然是什么?茫然就是距离,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就是我看你看不懂,看不懂也无所谓的漫不经心。说白了,就是“你犯的什么神经病?”的潜台词!茫然的是表情,那下面隐藏着的是藏不住的不耐烦。他要真在乎她怎么了,就不会是这么一副样子。
“我怎么了?你不知道我怎么了。我怎么了跟你有什么关系?!”
汤潘一向最看不起小女人撒泼耍赖——一哭二闹三上吊。可现在的她,还不如一个普通的小女人。至少,她们的哭闹目的明确,要么要男人收心,要么要男人关爱,要么要男人放手……她呢?她要什么?她要的没人能给。
她要爱情,她要那种非你我不嫁非我你不娶,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永生不变亘古永存的爱情!
这就好比看了《侏罗纪公园》(美国著名科幻故事片,假想恐龙复活)就去找活恐龙,整个儿一个走火人魔了!
“你这是干什么?别无理取闹啊!”秦岭又把电视音量调大了些。
汤潘是那种无理取闹之人么?当然不。这会儿她需要的只是几句温柔的情话,一点点体贴的照拂。比如,他可以拿来睡衣为她披上,别让她老这么赤身露体的。他还可以在披睡衣的时候顺势将她抱住,吻她,说他心里只有她……女人要什么?女人还能要什么?功名荣誉金钱财富,所有这一切都不能让一个正常的女人满足。女人要的就是被爱呀!
“无理?谁无理?!”汤潘几乎恼羞成怒。“这叫什么日子?你和我,这叫什么关系?把我当什么了?姘头婊子高级妓女?别忘了,每月两千多块的房租都从这腰包里掏的!”汤潘说着,真的拍了拍光溜溜的腰,“人家倒好,免费住曼哈顿高级公寓!可是,谁把我当真朋友了?!”
汤潘说的人家当然是指凌凤。其实,秦岭一搬进来,就提出负担一半房租和水电煤气费。汤潘同意了。可后来发现,他的公寓一直是让凌凤白住的。也就是说,他每月在为凌凤付着房租。他说小妹在困难时期,等她赚了钱再收房租不迟。这样一来,倒显得汤潘小气了。她说,你既然不收她的房租,我也就没有理由收你的房租,就坚决把他的支票退了回去。但心里,总是别扭,你看,他们的关系从一开始就隐藏着一种奇怪的东西。说不清,可就是别扭。
“别以为我看不出你的心思。不结婚多自由啊!住这儿跟我好,住那儿跟她好。哎,狡兔三窟,你还少一窟呢!”这样的尖刻,可能来自她妈的遗传。
秦岭盯着汤潘,脸红了——在她说出“姘头婊子高级妓女”的时候就腾地红了起来,那双眼睛里流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不相信,这个出类拔革的汤潘原来跟凌凤的姐姐他的前妻以及满大街的小女人是一码事!
汤潘也意识到这几句话说得过了头。而已,必须承认,水平确实不高。可不知怎么,嘴巴就是不听使唤,非说不可似的。
醉了,汤潘醉了。醉是一种多么棒的感觉啊!醉,就是放肆就是张狂就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就是撕掉脸上的面具,或者躲在那个醉熏熏的面具下做你自己!然后,你总可以说:对不起,我醉了。
秦岭满脸通红地盯着汤潘,那表情没法形容。
“我简直……”他几乎说不下去。
厌烦,对,是厌烦,厌烦之极。他什么时候这样看过她?这表情比一声怒吼更有效,让汤潘一下子从半醉的状态中清醒过来。
我怎么了?我说了什么?汤潘从来都是独立的坚强的绝不乞求别人怜悯的—一这个坚硬的外壳已经成了人们眼里的偶像,包括秦岭,把另一个也会软弱到歇斯底里的汤潘视为怪物。
可是,也许真是酒精作怪,汤潘感到自己像一只蒸熟了的软壳蟹,满身通红地趴在盘子上,对自己极不精采的表现一点劲也使不上,那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好像在说:我是软的,我本来就是软的……我是软的,我是女人坚硬的是我的面具。面具摘下来,露出流血的嫩肉。
汤潘感到胸口像火一般烧灼,鼻腔酸得发疼,一股滚烫的液体直冲上眼眶!她要哭了!
“汤潘,”秦岭很快平静下来。“没错,我不愿意结婚,这是真的。可我早就说过,如果你认为结婚才是我们感情的最好归宿,我也可以结。你妈在这儿的时候主张咱们结婚,我说没意见,可你又不同意。本来嘛,何必那么看重形式?一旦内容没有了,形式立即失效。看看咱们周围的人,离婚率快赶上结婚率了。我们何必去重蹈那个覆辙呢?人说吃一堑长一智,我本发誓这辈子再不结婚了。跟你明说了吧,汤潘,为了你,我宁愿不长这一智。你说我把你当什么了?说到小妹,她也是你的朋友啊!要说占便宜,是我在占你的便宜。”
嗬,到现在还在为他的小妹辩护。骂他可以,骂小妹不行。
“你如果觉得我们最好分开一段时间的话,我明天就可以搬回去住。小妹早就住到杰夫那儿去了。”
秦岭侃侃地说完这一席话,站起身走进卧室。出来的时候,手里拿了汤潘那件藏蓝色暗花丝睡袍。
这半天了,她身上一直只挂着那两件零碎。
他站住,拉开睡袍的双襟,等着她去穿上。
他的脸上没有笑容。那张英俊的耸着一个高大的鹰钩鼻子的方脸上只有倦怠。哦,那双眼睛,曾经明亮如灯的,如今有些失神,却似乎还是真诚的。
汤潘乖乖地走过去,乖乖地任他把睡袍披在身上,像披上一层铠甲。流血的嫩肉有了遮盖,软壳蟹居然奇迹般地坚硬起来。刚才还想哭来着,这会儿却一滴泪也没有了。
汤潘一直认为,在一个女人决定对一个男人以身相许之前,她必须能在他面前哭得出来。就是说,她绝不羞于暴露自己的软弱。爱情是分享更是分担——分担痛苦、灾难和所有人世间的悲哀和不平,甚至一点小女子的多愁善感。要是他不愿意跟你分担,就不是真爱。
她一直梦想着在那个人的面前痛哭一场,全不设防地痛哭一场,这个世界上值得哭的事情太多了。倒在一个宽厚的胸怀里尽情尽意地软弱一回是一种多么大的奢侈啊!
而且,这个哭还是一个仪式——宣布孤独的结束,是对过去生活的告别。然后,他们将手挽着手,满怀希望地踏上布满荆棘的路。荆棘伯什么?一个不孤独的人生已经足够好了。
汤潘在谁面前哭过么?除了初恋情人,没有第二个。可初恋的时候,她很傻,既搞不清自己究竟为什么哭,也完全不知道荆棘意味着什么。
现在的她是聪明了,聪明得已经不大会哭。
“是你觉得咱们应该分开一段时间吧?也许不是一段时间。”她竟然轻松而豁达地笑了一下。“你厌倦了。”这后一句话说得冷静沉稳,完全恢复了汤潘一向的风度。
“别这么说,汤潘。其实,咱们之间没有什么谁是谁非的问题。不要想得太多太复杂。”秦岭说着,累了似地一屁股往沙发上坐去,大喘一口气。
汤潘不说话了。她已经失望到了底,对他也对自己。何必再说什么呢?何必再用那装出来的冷静沉稳掩饰内心的凄惶无着呢?丢面子就丢面子吧,她已经把自己那点可怜的面子全丢尽了。再丢的话,就是跪下来求他,求他让她嫁给他。
可是——她用余光瞥一眼枯坐一旁的秦岭——她真爱他么?没人能回答。
这场风波就这样不明不白地了结了。第二天是周六,他们都去各自的办公室加班。周日去中国城吃饭,秦岭叫了好几个菜,其中有一盘于软壳蟹。那盘蟹,他说鲜美之极,可汤潘一口没吃。至于他们是否应该分开一段时间的问题,没人再提。
汤潘站在书架前,手指滑过第五排上五颜六色的书脊,有的薄有的厚,有的光滑有的粗涩,有的轻松有的沉重。现在这一排再不那么扎眼地空着,它融进整个书架里去,为眼下自个儿的完美无缺而沾沾自喜。
这是一个修补过的完美生活。完美的表皮下,补丁落补丁。
风将坚式百叶窗的叶片猛地撞在一起又分开,发出哗啦啦的声响,在寂静的客厅里几乎要起了回声似的。
30凌凤是在床上听说秦岭跟汤潘分手的事儿的。那会儿,她身边躺着杰夫。这消息让她的心先是一紧,又是一松,紧接着鼻腔里有股酸溜溜热辣辣的感觉一一说不清怎么回事,百感交集似的。秦岭的黯然神伤让她好生地心疼起来。她才是真心疼他的呀!可他喜欢的偏偏不是她。她不明白,他喜欢汤潘干嘛还要跟她分手,既然分了手又何必如此黯然神伤。她说大哥,这是何必呢?什么事两人不能商量的?听见秦岭叹气。她又说:大哥,像你这样的,还愁找不着好女人?秦岭又叹气。叹的比前几声都沉都重,说女人,我是怕了。凌风便不知道说什么了。他说的女人是指所有的女人么?连她在内的?她拿掉杰夫放在她身上的胳膊,从被窝里钻出上身,翻身冲着话筒问:你现在在哪儿?她知道这会儿他一定需要她,否则是不会在这个时间打电话来的。他说在Z市,小妹我没事,就是想告诉你一声。告诉了你,心里就好受些了。
放下电话,凌凤一直发愣。醒过味儿来的时候,发现那半边床已经空了,浴室里传出哗哗的水声。
她起身下床,在通向浴室的途中就从那里面通顶的大镜子里看见了那个比她小三岁的男人——裸着上身,正刮胡子。洗脸池的水龙头大开着,水柱如开足马力的火车头一般喷射而出,白亮的,泛着泡沫,撞击在乳白色的瓷盆壁上,再由通畅的下水道咕咚咕咚地吞咽下去。她看见他年轻英俊的脸,健壮的宽肩和肌肉绷绷着的膀子。他的下身用一条白色浴巾裹着,腰上没一点赘肉。她立刻感到了那股欲望——像那喷射而出的水柱一般由内向外要冲破她的身体的欲望。多么奇怪啊,从第一眼看见他,这欲望就强烈得不容忽视!这辈子,她没对任何一个男人有过这样的欲望。
她走进浴室。按理说,他早该从大镜子里看见了她,早该像往常那样转过身来叫她Baby。可是他一如既往地刮着胡子,完全无视她的出现,自始至终冷着脸。
她拧开淋浴器喷头,一边脱去衣服一边问:咱们几点走?他们上午要去华尔街股票交易所谈新世纪时装公司上市的事。她跨进浴缸时听见他没精打采地说:Wallstreet(华尔街),那鬼地方你还是自己去吧。她停住动作,看着他转身出去的背影,说什么。他停下,依然把脊背冲着她说:那儿的街道让我窒息。他哼了一声又说:那儿的铜臭也让我窒息。她知道他一向不喜欢华尔街的旧街区,那些由高楼夹出来的峡谷一般的窄街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喜欢开阔的亮丽的像五大道上TrampTower(川普塔楼:纽约著名房地产商唐纳德·川普开的五星级酒店)那样的东西。可是说到铜臭,她听出来——那话里是带了些情绪的。他是个喜欢钱的人,哪个商人不喜欢钱呢?她微笑了,他是吃醋了,吃秦岭那个电话的醋了。
他当然得去,这么大的事,没他,她怎么拿主意?她禁不住想,要是当初迈克尔教着她点,现在她在生意上也不至于这么依赖杰夫。可是依赖他有什么不好的?有个人可依赖不是幸福么?而且,杰夫跟迈克尔最大的不同就是他鼓励她参与。不过话说回来,钱是她的,她岂有不参与的道理?杰夫与迈克尔的另一大区别是年龄。他年轻,比她还小三岁,因而在他们的关系当中偶尔也耍耍小孩子脾气,比如吃点小醋什么的。她容忍他,甚至觉着他好玩儿。她想起“女大三,抱金砖”的话,觉得遇到他是自己的福气。
不过这会儿,她也隐隐感到一丝不快。公司上市,多大的事呀!在这事上也闹小孩子脾气,未免有点太不顾全大局了。可她还是立刻原谅了他。谁让她比他大,谁让他是块“金砖”呢?她全裸着,一脚在里一脚在外地横跨在浴缸上叫他的名字。他依旧没精打采地回过头来,却立刻僵在了原地——他看见了一个完美的女人胴体。
不,她其实并不完美,那些曲线那些凹凸,若拿尺子来量,是不一定符合标准的。还有她的皮肤,虽然光滑如缎,却并不白,是浅浅的土豆皮色,包裹着那修长的脖子——脖子似乎太长了点,丰硕的乳房——乳房似乎也没有少女的坚挺、略微凸起的柔软的小腹——这是她身材的致命之处,一个标准的模特身材是不能有一点“肚子”的。
没错,她绝不是画报上的女人,丰乳肥臀,腹部紧收,在阳光下的沙滩上做一些特显身材的造型。她不完美,也没在做造型,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妇,一个生育过的女人,一个两条长腿一里一外跨在池上,正要人浴的女人……杰夫有点晕眩,那微微凸起的柔软让他晕眩。他走过去,淹没在那柔软里。
他抱住她的时候口里喃喃着说咱们结婚吧,他感觉那女人怔了一下,紧接是异乎寻常的热情。他接着喃喃,说结了婚你就是美国公民的Wife(妻子),米米就是美国公民的女儿,你们就是自然而然的公民了。
女人的热情给他带来一次比一次更加巨大的晕眩,他完全失去了再喃喃下去的能力。他在极乐中感觉到女人的泪水。
凌凤也晕了,为幸福而晕眩。她真的没想到杰夫会提出结婚,而且把米米当做他的女儿。她是不一定非靠他才成美国公民的。她可以等工作签证期满之后申请绿卡,或者干脆就申请投资移民。其实,她也不一定非当美国公民。她只是想跟女儿在一起。她觉得这些年欠女儿的太多,她要供女儿在美国上个好大学,算是对孩子的补偿。而且,在这一切之上,她还想——再给女儿一个家,一个有爸爸有妈妈有温暖有欢笑的家。
她哭了,出于感谢。她感谢她生命里所有的男人,甚至那个一直跟她作对的余国凯——要不是他当初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她今天怎么能答应杰夫的求婚?她也感谢迈克尔——没有他留下的那笔钱,哪来她的新世纪时装公司?她更感谢杰夫一一他爱她,没有他,就没有她今天的幸福!
她把头埋在杰夫的怀里说:你真想娶我么?杰夫!杰夫闭着眼说:怎么不是真想呢,你这小傻子。她把脸蛋在杰夫宽阔的胸上摩挲着说,那什么时候结?杰夫依旧闭着眼,像是马上要睡了似的。他总是这样,每次完事之后都要睡上一会儿,哪怕只有几分钟。他喃喃地说任何时候,你买了婚纱,咱们下午就结。
当然,那天下午他们没有结婚。不过,她倒真去了Blooming-dale’s(纽约高档时装店)的婚纱部。看着那些纱的绸的透明的闪光的曳地的细肩带低胸线或干脆连肩带也没有的婚纱礼服,想象着自己在那层层叠叠的纱绸之间款款徐行,她几乎就要陶醉了。她真的订了两套,一套给自己,一套给女儿。女儿的那套是伴娘穿的,浅天蓝色无肩带长裙,细细的束腰下是骤然开放的宽大裙摆。那闪光绸的浅谈的天蓝色尤其让她钟爱,像无云的天……那才应该是米米的世界啊,无云的晴空,万里无云的晴空。她想起米米最后一次看着她时幽怨的眼神,眼里立时涌满了泪水。
【第三十一章】
2000年蓝诗波春夏装设计展示会如期举行。
大会议室里坐满了公司大小头目和部分董事会成员。最显赫的位置上是一个戴了宽黑边眼镜的小老头儿——蓝诗波头号人物:董事长乔治·布莱恩。
没人知道乔治是近视还是远视,反正自汤播8年前进人蓝诗波以来,这副黑边眼镜就在他的脸上。奇宽的黑色框子老是让汤潘想起好汉佐罗的黑眼罩。不论时装潮流如何变幻,乔治的眼镜永远保持着同一样式,像一块历经商海沉浮的招牌。果然,潮起潮落,峰回路转,乔治的宽边眼镜又成了眼下曼哈顿绅士淑女们脸上的时髦物件儿。
“天才是不赶潮流的,天才创造潮流。”这是上星期五晚上他和汤潘共进晚餐时说的。
对,汤潘跟乔治共进晚餐。没有别人,就他们两个。
这便是汤潘不特别害怕雷恩的原因之一。不,不能说是之一,应该说是主要原因。
乔治是慈祥的,不过,必须注意,这是一种貌似的慈祥,原因是他总是在微笑——大而尖的鼻子两边划出两道深深的笑纹,日光浴晒出来的棕色皮肤紧绷绷地裹住那因笑容而突起的颧骨。他不显老,永远不显老。乔治就是乔治,永远的乔治,永远掌握着你命运的乔治。他的嘴唇红得有些女人气,笑起来咧得很开。或许就是这张过于鲜艳的嘴巴和那宽黑边眼镜配在一块儿,相得益彰地给这张脸赋予了一种浓厚的戏剧色彩——你觉得那是一张面具。
其实,乔治相当严厉。他曾经当场解雇了一位因过于紧张而在展示会上结结巴巴的设计师。理由是:缺乏语言表达能力。
汤潘在蓝诗波这么多年,年年设计展示会,他都是前呼后拥的第一把交椅。雷恩在他面前,说轻了,像儿子见了爹;说重了,像圣徒见了上帝。那个又恭敬又亲热,想亲热又惟恐失了恭敬的劲儿实在难拿。
今年的乔治比往年更加前呼后拥,原因是他刚刚跌断了右脚踝骨。于是,当听说乔治的加长豪华轿车已到门前的时候,所有人都忙乎起来。
一个坐轮椅的强人比活蹦乱跳的更令人诚惶诚恐。
乔治和雷恩的关系同汤潘和雷恩的关系基本相似。乔治发现和提拔了雷恩,雷恩发现和提拔了汤潘。而乔治对雷恩的这一发现极为欣赏。就是说,乔治也是欣赏汤潘的。
乔治喜欢女人。他不喜欢的是女人在他面前表现出过分的恭敬和拘谨。照他的说法,当一个美丽动人的女人在他面前木头桩子一般屏息而坐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是个死了几千年的木乃伊。
乔治喜欢汤潘,除了她的天才和美貌之外,用他的话说:汤潘是个懂事的女人。换言之,汤潘最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
上个星期五,就是和雷恩撕破脸的当天晚上,汤潘打电话给他信么?她有他的私人电话号码,绝不对外,绝不公开的私人号码。整个蓝诗波上下几千人,知道这个号码的恐怕不超过5个。
她刚说Hello,这个耳不聋眼不花,只因断了踝骨而给困在他那ParkAvenue(公园大道;纽约曼哈顿豪华住区之一)顶楼豪华公寓中的犹太小老头儿就以那特有的沙哑嗓音欢快地叫道:“汤潘,亲爱的。你在哪儿?快到我这儿来!我正需要一个像你这样的人共进晚餐。你总不至于忍心让我一个人吞生菜沙拉当一顿晚饭吧?”汤潘立刻问:“塔沙呢?”
塔沙是个四十八九岁的法国女人,当过时装模特,现在跟乔治住一起,既非情人亦非护士,是两者兼而有之的角色。
乔治说:“塔沙的母亲突发心脏病,她扔下我就走了。”
汤潘微笑了。这是乔治的怪僻。
他是有权的。像前面说的,解雇一个雇员,对他来说,好比抬脚碾死一只蚂蚁。可就是这个以严厉著称的凶煞星,却偏偏喜欢做出一副受害者的可怜样儿。
人是一种容易厌倦的动物。不管什么,太多了,都惹人厌倦,包括权力。像乔治,要什么没有?可要得到别人的同情却不那么容易。因为所有人都跟汤潘想得一样:一个神采焕发,腰缠亿万贯的超级富豪有什么可同情的?你说奇怪么?他需要的偏偏就是同情。
这不是天赐良机是什么?汤潘打电话的目的就是要登门拜访,在设计展示会之前把好乔治这道关。有了乔治的保护,雷恩还能把她怎么样?刹那间,沮丧的心情烟消云散。汤潘几乎以圣徒奔向耶稣的速度飞向ParkAvenue。
当然,她没忘了到四季餐馆订几样精致而不油腻的法国菜,必不可少的,还有一瓶冰镇白葡萄酒。她让餐馆把酒菜送到乔治家里,自己到隔壁的花房去买了一打娇嫩无比的白玫瑰。这是乔治最爱的花。
乔治坐在轮椅里,用手中的电子遥控器为汤潘打开房门的时候笑容可掬。汤潘一眼看出那不是一个面具式的笑容,因为在那宽边黑眼镜后面,那两只一大一小的浅灰色眼睛也在笑。
乔治有两只尺寸和表情极不相同的眼睛。这种不同在他睁大眼睛时最为明显——左眼炯炯有神;右眼却睁不开似地半垂着眼帘,黯然无光的,老是给人一种向下看的感觉。两只眼睛的神态和精神起码相差10岁。好在有那副宽边眼镜,将这一缺陷遮掩了许多。
乔治让汤潘把玫瑰放进花瓶,并把花瓶放在他旁边的角桌上。听汤潘说话的时候,他还不时侧过头去,把鼻尖凑近花丛。
汤潘在说什么?她说中国的京剧、日本的歌舞伎,说京剧的大悲大喜和歌舞伎的哀婉幽玄,说小时候怎样在北京的小胡同里玩捉鬼的游戏,说八月十五的月饼和除夕夜的灯笼……小老头听得如醉如痴。这时候汤潘话题自然一转,转到2O00年春夏装,说新的设计正采用了东方的神秘主题。她于是就拿出那几款重头作品的图画彩照——这是她早准备好的——探探他的口气。
行了!乔治对新主题设计的赞美比对四季餐馆的法国菜还要热烈得多!
汤潘的心兴奋得颤抖了!她看见了胜利!胜利,她的胜利注定了另一个人的失败!
汤潘没再去找雷恩。反正也靠不上他了。既然成了对手,就只有拼个你死我活,除非他主动求和。她按原来的计划带着自己的班子筹备展示会的一切。
奇怪,雷恩也再没来找她。而且,也许是她的错觉,连雷恩的秘书丽利安见了她也躲着走似的。
辛西娅请了病假,说是严重神经衰弱。美国有句话叫“Bad-tingsgobacktoyo。”意思是恶有恶报。这个坏了良心挨千刀的长舌妇!汤潘想:等我过了这一关,再来好好收拾她。
汤潘明白,雷恩不来找她,说明他对把整套设计方案提交展示会这件事已经默认,但—场恶战不可避免。当然,他绝不会顺顺当当让汤潘过关。
好了,剑拔弩张就剑拔弩张吧,看看究竟谁是英雄!
汤潘刚要告诉雷恩一切准备就绪,会议室的双扇大门轻轻开了一条缝。一张圆脸从缝里挤了进来——年轻,苍白而俏丽。
辛西娅!
雷恩也看见了辛西娅。
“辛西娅!”他大声招呼着,“到这儿来坐!”
怪事,天下什么怪事都有啊!患了严重精神衰弱的辛西娅居然成了雷恩的红人儿!
苍白的脸蛋儿泛起红晕。从门口到雷恩旁边大约十几米的距离之内,那张没有血色的脸绽放成—朵娇艳的玫瑰!
“你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汤潘。”雷恩说着,并不看汤潘。
一个小时?设计展示会通常是没有明确时间限制的,安瑟尼·奥尔森曾经创造过6小时20分钟的记录。
可此时汤潘已顾不得多想,她迅速打开早已安排好的投影机。当然,她没忘了给一个开场白——简短而重点明确地说明今天的时装界需要一种什么样的革命。对,是革命,而不仅仅像人鱼装和嫩粉系列那样吹进一股清新之风。清新之风已经不够。狂飘!我们需要的是革命的暴风骤雨!谁能掀起这场风暴,谁就是新世纪时装界的领袖!
“而且,”她说,“对于蓝诗波来说,时机已经成熟!”
乔治那有精神的左眼在镜片后面闪了一下。雷恩则始终靠在椅背上冷眼旁观。
一个小时,就是说,汤潘必须对原来的展示计划进行大幅度削减,完全没有时间将每一款设计都打在屏幕上并加以说明,只能选择几款最有代表性的作品说明主题构思。即便如此,时间仍然不够用。到她谈到面料和用色特点的时候,雷恩打断了她。
“请原谅,汤潘。你的时间已到,我只能……”他抬腕看表,“再给你2O分钟。”
这叫什么?在座的人们都兔子似地竖起耳朵,瞪大眼睛。汤潘完全可以猜出他们心里的疑惑——怎么了?雷恩和汤潘怎么了?汤潘当然可以要求更多的时间。作为首席设计师,这是她的权利。安瑟尼的最后一次展示会整整开了一天,谁说什么了?可假如她真那么说了,雷恩会怎么样?那样做只能是将他们的矛盾表面化公开化,而且在众目睽睽之下,双方都不好下台。
这时候汤潘想起来的又是孔老夫子的教诲:小不忍则乱大谋。
助手们收拾东西的时候,汤潘坐到乔治的右侧。这是展示会上首席设计师的一贯位置。他的左侧坐着雷恩。雷恩的左侧,对,坐着辛西娅,那双羊羔般温顺的眼睛警惕地回避着汤潘的目光。
“Goodpresentation.(展示得很好)”乔治那只爬满青筋的右手轻轻拍在汤潘的左手背上。你从哪儿都看不出他的年龄,除了这双手。
汤潘突然意识到一点什么,隐隐地,朦胧地。他说GoodPre-sentation。这话说得颇有些含糊其词。就是说,他赞美的是她的展示本身。那设计呢?她的新主题构思呢?他没说。连同辛西娅的突然出场,雷恩对她的时间限制……汤潘突然意识到一一危险!仿佛麋鹿嗅到了狮子的气味,它不知道危险究竟在哪儿。可是它嗅到了。
“OK!”雷恩的两只大巴掌拍在一起,发出一声脆响,那一定是一双能打死人的铜板手。
“乔治和我今天非常高兴,非常高兴地向大家介绍一位新设计师。”他顿了一下,巨大的鼻头跟他的主人一样兴奋起来。
“其实,你们当中大部分人已经对她很熟悉。”他转过身去,从汤潘的角度只能看到那显然是刚刚修剪过的后脑勺。
“辛西娅·布林克斯!”
脸色鲜红的辛西姬站起来,向白色幕布——对,就是汤潘刚才站过的地方走去。
狮子!狮子在这儿!
汤潘大叫出声!可谁也没听见她的喊声。声音,好像一条突然被掐断了脖子的蛇在干涩的喉咙口迅速萎缩下去,心脏的急剧跳动使她几乎昏厥!
这就是了,一场有计划有预谋的……辛西娅开始说话了。
“女士们先生们,过去的几周对我来说极为艰苦。今天凌晨,我躺到床上去的时候还在怀疑,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是否能站到你们面前。感谢乔治、雷恩以及所有支持我的同事们。没有你们,就没有这一整套设计方案!”
完全是发奖仪式上领奖人的口气!辛西娅,她不是病了么?是她亲手把假条交给汤潘,由汤潘批了同意之后转给雷恩的,她说过去几周极为艰苦指的是什么?神经衰弱?当然不是!
听听,“没有你们就没有这一整套设计方案!”
过去几周的艰苦是因为这一整套设计方案!
她没病,根本就没病!在那个病假条的掩护下,她真正在干的是跟汤潘一模一样的事——为2000年春夏装设计展示会做准备!
而这一切的授意者就是乔治和雷恩!
乔治?怎么可能?他是那么欣赏汤潘的新主题设计,那么喜欢她带去的白玫瑰,那么爱听她的那些东方传奇!
只有一个解释,就是雷恩在汤潘之后也找过乔治。当然,这是自然的。而且,关键的是,他把乔治争取过去了。
汤潘恍然大悟。轻敌了,她太轻敌了!明明知道有一场恶战,可她却没准备好。她甚至都没在乔治面前说一句雷恩的坏话。她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2000年春夏装的设计上,好像有了它就有了一切。多天真哪,她完全没有料到他们会抬出另一个设计师来跟她抗衡!
而且,此人竟是她的助手!
怎么了?她也曾经是安瑟尼·奥尔森的助手啊!
而且,竟以如此卑劣的手段!
只要达到目的,手段有什么要紧?汤潘没有心脏病,可眼下,倒真觉得可以吞一粒硝酸甘油!
当然,她不能当众发作,那样反而使所有人知道她已失去了乔治和雷恩的信任。她深吸一口气,凑近乔治耳边,和颜说色地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雷恩没告诉你?看看辛西娅像谁?就像当年的你呀!”没有精神的右眼很慈祥地朝着她微笑。
辛西娅的草图出现在幕布上。
一个抄袭的大杂烩!
好吧,汤潘承认这样说有一点情绪化。但把抄袭去掉,可它仍然是一个大杂烩。
在汤潘看来,这套设计毫无主题可言,完全是作者东拼西凑的结果。安瑟尼·奥尔森最钟爱的腰带和穗子幽灵显形般地出现在套装的设计上;晚礼服的大裙摆偏偏用两块不同色调的料子相接,怎么看怎么别扭;人鱼装式长裙的线条还算简洁,可却沿边搞了一圈支棱着的鸭毛边,使整件衣服看上去像一块补丁。低胸线、细肩带,裸肩露肚脐,毫无新意可言。而且,整个设计里,连一件看着顺眼的也没有。
可是,慢着,她听见了什么?掌声,雷恩甩着两只大巴掌带头鼓起掌来!
哗——这掌声居然很有些气势的。汤潘的眼前忽地闪过一道金星,可她还来不及昏厥过去,就看见雷恩走上前去握住了辛西娅的手。
“祝贺你!”那举世无双的大鼻头在这声祝贺声中热情洋溢地光芒四射。下面的用词简直过分之极,什么“辉煌和深刻抓住了世纪末的脉搏”,什么“具有一种美国设计师少有的哥特式神秘感”,什么“满足了人们对装饰美和明亮色彩的向往和追求”,什么“这样的服装才是ZO00年舞会上的头彩!”
无疑,这是整个展示会的高潮,是雷恩期待并一手制造的高潮。何必呢?他干嘛不干脆把汤潘解雇了算了?现在,汤潘倒很想看看,下一步棋他怎么走。如果他就此宣布散会,就是说,假如他对汤潘那套方案视若无睹,只字不提的话,就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汤潘只能站起来提出严正抗议。否则,她这首席设计师的脸面何在?豁出去了,大不了不就是丢了这份工作么?CL的汤姆斯早就等她等得不耐烦了。
不过,直到这会儿,汤潘的头脑并没有被一系列突如其来的打击撞昏。她知道,要跳槽,必须有蓝诗波这块跳板才能跳得高跳得远。蓝诗波是她的筹码,只有在她不想离开而汤姆斯非要把她挖走的情况下,他才肯出大价钱,像年初在巴黎许诺的那样。如果讨一下价的话,也许还能更高。以这样的逻辑推理,对汤潘来说,在现阶段将矛盾表面化并不明智。她应该稳住脚跟,抓紧时间再去同汤姆斯搭上线。
雷恩果真对汤潘的方案只字未提。汤潘正在犹豫要不要采取行动的时候,乔治说话了。
他先肯定了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然后无比欣慰地说,两位女设计师卓越的天才使人眼花缭乱。
“Dazzling!(令人眼花缭乱的)”他用了这个词。
“Breathtaking(令人喘不过气来的)”他没过够瘾似的,溢美之辞又上一档。
这样的赞美他早就给了汤潘,是针对她的新主题设计。现在,让她跟眼前这个不成样子的大杂烩站在一块儿,再崇高的赞美也只能是讽刺!
“遗憾的是,今天我们没时间对两套方案—一进行讨论。但是,很显然,2000年蓝诗波春夏装的调子已经定了。下面的工作就有劳雷恩、汤潘、辛西娅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心协力,将纸上的美丽付诸现实。”
什么?他就这么下台了?2000年春夏装已经定了调子?谁的调子?汤潘的还是辛西娅的?他把汤潘和辛西娅同时排在雷恩之后,意思十分明显,就是说,从此,那小个子苍白脸的丫头片子就要跟汤潘平起平坐了!
这一刻汤潘感受到的竟是安瑟尼·奥尔森的悲凉。不,还不完全是。安瑟尼·奥尔森只有悲凉,因为他已经江郎才尽。汤潘呢?除了悲凉,还有愤怒!就算雷恩跟她有个人恩怨,难道他们竟不顾蓝诗波的前途,完全抛弃客观的审美态度,对她的设计方案全然置之不理?到现在汤潘仍然认为,雷恩对她的新主题设计采取了极端情绪化的态度。他其实是欣赏她的,他从来都是欣赏她的!
乔治呢?他居然能背着汤潘,允许雷恩将辛西娅捧上来,跟她抗衡?他怎么能对她下得了手?他下手了,因为他做出了选择。在汤潘和雷恩之间,他只能选择一个。
汤播觉得自己就要爆炸了!
“来,我亲爱的姑娘们”那张笑容可掬的面具显出从未有过的欣喜。“请接受我最诚挚的祝贺!”他一手拉汤潘,一手拉辛西娅,让她们像一对姐妹花似地站在他的两边。
咔嚓嚓,摄影师按下快门。
这一张三人合影的档案照片从此进人蓝诗波历史,宣布汤潘时代的结束。
汤潘看见自己像一颗就要爆炸的炸弹,导火索咝咝地冒着白烟。炸吧炸吧,死亡算得了什么?那冲天的火光和震耳的轰鸣,那呛鼻的硝烟和燃烧的火苗是多么令人向往啊!
这会儿,汤潘把什么都忘了,这会儿,她根本不想有什么退路!
可是,一只爬满青筋的手掐住了那就要燃尽的导火索。这儿不需要多少力度,这儿需要的是精确。那只衰老的手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将导火索掐断——让她在笑脸和掌声中成了一颗沉默的死弹,失去了导火索的沉默的死弹!
火焰在心房里燃烧起来,火舌舔着心尖,灼痛难忍!
汤潘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桌上那杯早就泡好的铁观音已经凉透。喝一口,苦涩之极。铁观音是要热饮的,凉了就全不是滋味。
写字台上的小镜子里映出一双布满红丝的眼睛。为了筹备展示会,几个星期以来,她平均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
这双强睁着的眼睛是多么疲劳沮丧,而且渐渐地,越来越清晰地显出一种难以掩饰的烦躁甚至愤怒!
啪!那个有着大理石底座,黑色镜框内侧镶了一圈浅金色细边的精巧镜子被她准准地扔进身后的纸篓里!那是去年雷恩送她的圣诞礼物。
见他的鬼去!汤潘恨不得将桌面上的一切一股脑都胡噜到地上去!如果她还有一丝力气的话。
头靠着高背皮椅,她闭上了眼睛。
这是一个多么宁静的中午啊,一切都停止了,一切都无声无息。
我困极了。妈,我今天不上学了。妈,把闹钟关掉……幻觉或者梦境里,汤潘躺在景山后街四号那铺了浅蓝色泡泡沙的单人床上。
哦,多舒服的床啊……她又成了中学时候的那个书虫,晚上看小说看到半夜,早上起床比上刑还难受。对,妈是用闹钟给她“上刑”的。汤潘就任它响去,要扯断人神经似地响上15分钟!
突然,一股磁性的震动轻轻地却绝不容忽视地撞击着她的右侧腰部。
是别在腰上的BP机。汤潘睁开眼大叫:露西,谁在Beep我?门口立刻露出秘书露西的脸。
“你的朋友,何女士在2号线上。”她轻声说。
汤潘完全醒来。
何小藕就在楼下。她说在附近买东西,顺便过来看看,要是汤潘不忙的话,一起吃午饭怎么样?汤潘说,你先上来喝杯茶吧。何小藕说:茶里有咖啡因吧?汤潘没明白她的意思,说:活那么仔细呀?何小藕好像听出汤潘情绪不高,问:病啦?汤潘说没有。何小藕说:有个事告诉你。
何小藕出现在门口的时候,汤潘吓了一跳。
两个月不见。她又胖了些,连身上那件宽大的袍式连衣裙也遮不住那发了福的腰身。而且,两颊上还多了些密密麻麻的雀斑。
“我怀孕了!”这是何小藕进门后说的第一句话,说完就两眼灯似地照着汤潘,照见汤潘一副张口结舌的惊愕相。
汤潘恍然大悟!那哪是什么雀斑?分明是孕斑嘛!那也不是什么发了福的腰身,而是四月怀胎的身孕!
汤潘就那么瞪着何小藕,好半天才吐出两个字,“跟谁?”
何小藕的脸刷地红了。
她是三个月前得知自己有了身孕的。这个消息使她像被雷劈了——不,像被水银浇铸了一般呆坐在那儿。
妇科医生看她那副样子,一边往病历上写着什么,一边问:“计划外的?”她不言语。医生头也不抬地接着写,又说:“不用担心,坠胎在纽约州是合……”法字还没出口,对面窸窸窣窣的声音让他停下笔,抬起头来。
医生看见了病人,病人却已看不见医生。
何小藕双手捂住脸,全身抖成一团,眼泪一股又一股像开足的水龙头一般争先恐后地从每一条手指缝里涌流出来。
医生吓坏了,忙不迭地问出了什么事。
何小藕嚎啕。
女护士听见动静,推门进来。医生为自己辩白似地说:“我说什么了?我什么也没说呀!”直到何小藕呜咽着说出:“我要这孩子……”时,男医生和女护士才一块儿大喘了一口气。
何小藕是高兴的呀!那叫喜极而泣!
苍天,仁慈的宽厚的无所不知无处不在的苍天啊,你终于将甘霖降到了她的身上!这个孩子,这个上天赐予的新生命将挽救她的婚姻,挽救她的生活,挽救她那执迷不悟的男人!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个身孕将为任和的婚外恋画上句号——那个女人是不会原谅他的。
当然,任和绝不是有意让她怀孕的。他喝醉了。那天晚上他从医院回来就喝醉了。
小C做了第二次整容手术。医生说,面部神经组织已经损坏到无法完全修复的程度。
那天夜里,他拉着她的手啜泣,把头埋进她的怀里。
她温柔地抚摸他的头发。她有多久没这么抚摸他了?他有多久没让她这么抚摸他了?手指插进他头发里的时候,她发现,那一头又硬又密的浓发竟有些稀疏了。她真可怜他呀,那一下下的抚摸,简直像母亲爱抚怀里的孩子!
他突然抱住她,眼光迷离满嘴酒气地说:“我爱你,我爱你,没有你我不如死了!”
何小藕不记得,这辈子有什么给过她如此巨大的震撼!连克利斯最后的倾诉也不能跟它比!任和是爱她的,他爱的只有她!连他的婚外情也是在遭她背叛之后才生的报复之心!原来,这些年他竟是这么苦过来的!
她的眼泪哗啦啦一直流到脖子上耳朵里,她终于从心底里认罪了!这一切的罪一切的苦都是因为她,她才是始作俑者啊!可是老天多么仁慈!居然把那颗金子一般的心原封不动地还给了她!听见了吗?他说什么?——我爱你,没有你我不如死了!从他们相识到现在,快ZO年了,他可曾说过这样的话?!
何小藕闭上了眼睛,泪水模糊之中,她看见了自己——一棵疲惫不堪行将枯萎的树在骤然间的暖风沐浴之下再生了!阳光将粉红的花瓣照得晶莹透亮,像少女湿润的嘴唇,所有的枝条都柔软了舒展了,风情万种地跟风嬉戏……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极乐……可是,就在她刚要——有生以来第一次——在那极乐中毫不羞耻地恣意一回的时候,听见他喊小C。
她的身体动弹不得,那瞬间前还烧成一块通体透明的美玉一般的身子突然寒冷如冰。她听着任和的呻吟声,笑了,她笑自己真是傻得可以。
她一直没把怀孕的事告诉任和,主要是怕他会逼她去做流产。直到满三个月的那一天,她才说出来。任和惊得跌坐在椅子上,说:“不可能吧?”何小藕就把年月日星期几几点几分都说了出来。然后盯着任和问:“怎么不可能?”任和低下头去,半天不说话,就跟当年他提出离婚,她不同意时的表情一样——铁青着脸。
她一屁股坐在他对面,沉重的身子把椅子压得吱吱作响。她说:“任和,对你我没什么要求,你愿意伺候她,天天去医院也行。可这孩子,我要生。你要是不让我生,就是不给我活路!”
任和愣了好一会儿,自言自语地说:“我没说不想要个女儿呀!”何小藕哇地一声哭出来说:“儿子我也要!”任和闷头坐了一会儿。又说:“添丁进口是好事,哭什么?”说着,把一盒纸巾推到她面前。
汤潘看何小藕脸红了,知道自己那话说得不好,连忙改口问任和怎么说。
何小藕已在沙发上摆舒服了自己。对,就是全身每块筋骨和肌肉都有了着落的那种舒服——头颈靠着沙发背,肚子腆着,两条胳膊手心朝上地搁在身子两边,看上去活像个翻了个儿的乌龟。
她没回答汤潘的问题,却突然坐直了身子。原来是露西进来送咖啡。
“谢谢,我不喝咖啡,对胎儿不好。”出于对露西的礼貌,何小藕这句话是用英文说的。
“您怀孕了么?”露西惊喜地叫起来,那张总是有些黯然神伤似的瘦长脸刹那间明亮起来。
露西患有不孕症,结婚10年了,始终没有孩子。她几乎尝试了一切可以尝试的办法——人工授精、试管婴儿,还有好多汤潘复述不上来的医疗方法,可还是杳无声息。
汤潘不大看得了人家受苦。看着露西在一次次试验失败后愁眉不展,长吁短叹的样子,自然十分不忍,就经朋友介绍给她推荐了一位中医。
信!露西当然信中医。这会儿,你只要说能生孩子,让她干什么都肯!
可事情后来的发展颇有些出乎意料。露西看着看着中医,突然转了向。她转向了风水。先是把风水先生请回家并按照他的指示将家具重新安置一回(为此,她丈夫还扭伤了腰椎),然后她告诉汤潘,风水先生说,她需要跟有身孕的妇女呆在一起,从她们身上接受母气,药吃不吃都不要紧了。
“Oh,Hownice!”露西双手捧在胸前,以十二万分的热情发出由衷的赞叹。汤潘知道下面的问题将是:什么时候生呀?男孩还是女孩?打算喂母奶还是婴儿奶粉?当然,她还能想象得到,自己傻子似的坐在一边,看这两个女人,一个满腔艳羡,一个满心幸福地一问一答。
还好,电话在此时不失时机地叫了起来。露西恋恋不舍地走了出去。
关上门,回转身,只见何小藕靠在沙发上,像捧个金蛋似的捧着那还不足一捧的肚子,满脸幸福的红晕。
“咱们说到哪儿了?”她问。
“任和知道了么?”汤潘说。
“他?昨天就买了一堆婴儿尿布回来。我说还早呢!现在急着买这个干嘛?他不理我,又拿出两筒油漆,说是要把那间客房刷刷,给孩子住,还叫上胖胖跟他一块儿干。我听见他对儿子说:妹妹来了,你可得让着点她啊!”
“他还跟那个人有来往么?”
“你说小C?她回国了,说是回去呆一段时间。我们给了她好几千块钱呢!”
“要说呢,她也够可怜的。”汤潘话一出口,突然觉得不对,要改口,却已来不及了。
何小藕不语,拿起咖啡桌上的一本《时尚》杂志。
“汤潘,这就叫命。”她翻开杂志,专心致志地看一个身穿紧身长喇叭裤的模特。“这年头的时装,”她瞟一眼汤潘,“叫人没法穿哪!”
汤潘没听见她说什么,她傻愣愣地看着何小藕那红红润润的脸蛋儿富富态态的腰身,突然想起一句全不合时宜的话: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这句话的不合时宜就在兄弟二字,如果把兄弟改为夫妻,那说的就正是小藕和任和。幸福或劫难,大悲或大喜,一切终将过去,一切已经过去,这大浪淘沙似的席卷之后,留下来的只有他和她以及他们的孩子。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么?他就是亚当,她就是夏娃,上帝安排他们做伴侣,他们就永生永世地做下去。
这一瞬间,汤潘突然顿悟了!这样一个添丁进口喜气洋洋的结局出人意料,那是因为,在上帝面前,人永远是愚蠢的!
露西在这时推门进来,说乔治和雷恩等你一起吃午饭。汤潘知道,为照顾她的情绪,露西省略了辛西娅。
汤潘把何小藕一直送到楼下,说了好多注意保胎好好休养的话,连她自己都奇怪怎么会这么罗索。她还说,真要是个丫头,给我当于女儿吧。何小藕说:汤潘,你得自己生一个。女人不做母亲,不算真活一世。到了大门口,她们拥抱了说再见,汤活感到小藕那比她矮一头的身体柔软充实得令人羡慕。
汤潘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正碰上准备出去吃午饭的露西。她大睁着眼睛问:你怎么还在这儿?汤潘朝她笑笑。跟雷恩撕破脸之后,她还没这么由衷地笑过。
汤潘说:“我要回家了。去干一件愚蠢的事。”
露西看着她,两只蓝眼珠瞪成两个问号。
汤潘走到女秘书跟前,从那一对碧蓝的眸子里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她张开嘴,一字一句地说:“我要结婚了!”
汤潘走出那幢蓝色玻璃大楼的时候已是正午时分。她突然后悔怎么没跟小藕一起去吃饭。然后她马上想起来,几分钟前自己还是准备跟乔治他们去吃饭的。
只几分钟,她就做了这样一个决定。
少吃一顿饭,说小也小,说大也大。在乔治雷恩他们看来,该是有种宣言的意味的。
对,她不是安瑟尼·奥尔森!从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
烧得发白的太阳从头顶上照下来,那被冷气吹得发凉的手脚麻酥酥地起了暖意。没风,今夏纽约的最后一个热浪将整座城市烘成个烤箱。
前方人行道上的行人灯眨起眼睛。汤潘猛跑几步,抢到马路中央。两边的车阵全肃静着,头排的每一只车灯里都映出这小女子快步如飞的身影。这个一身银灰色裙装的小女子,从车的视野中一闪而过。
刷——车阵在她的身后如风刮过大地。
汤潘回过头去,隔着一条宽宽的马路,她看见了那幢玻璃大楼,那个9年来她消磨了无数晨昏的地方,那个给了她大喜大痛,让她风光到头又沮丧到底的地方。她很少在这个时辰这样仔细地端详过它。
太阳灼热的光要将那玻璃烤化了似的。她突然发现,它远不如自己想象的那么伟岸。
它看上去多么焦灼啊!每一块长方形玻璃都像一只被强光晃得失了明的眼睛。它没有了深度。在那样的强光下,它失去了一切的内容。
她突然想:它真的那么真实么?像这些年来被自己所看重的那样?难道它不是跟这世上许多东西一样,是说没就没的?她转过身去。身后,又是一阵车轮驶过的刷刷声。
【第三十二章】
展示会之后汤潘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CL的总裁汤姆斯打长途。有句话说得好——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峰回路转,眼下,朋友成了敌人,而敌人却极有可能成为朋友,也许还不止是朋友,而是救星。事到如今,汤潘不能不做最坏的打算,为自己留条后路。
汤姆斯不在巴黎。汤潘留了姓名和电话,请他在方便的时候给她回电话。整整3天过去了,没有消息。再打过去,说他在伦敦,这回汤潘坚持要他在伦敦的电话号码,他的秘书极不情愿,可还是给了。
终于打通了他在伦敦旅馆的电话时,他说你好汤潘,请稍等。然后就让她在国际长途线上整整等了7分钟。再出现的时候,他说抱歉抱歉,我刚才在洗澡。随即他用一种余音袅袅的音调——八成他洗的是蒸气浴——说: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全不对头了。汤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知道一切都变了。
她说没事,就是想跟你说Hello。汤姆斯沉吟了一下说:你跟雷恩的事我听说了。汤潘浑身一紧,全身每一根神经都拧上了劲儿,左肩跟着刺痛起来。汤姆斯又说:他告诉我,如果我想要你的话,他随时可以放你走。
那就对了,是雷恩,雷恩出来断了她的后路。
“你如果仍想来CL的话,我们可以找时间谈谈。”汤姆斯那边继续着他的悠闲。对,鱼儿咬钩了,渔夫自可以悠闲一会儿了。
没什么可谈的了。汤潘知道,一年前的那些许诺已如过眼烟云。现在,她失去了筹码,没有了退路,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到CL委屈求全,要么在蓝诗波血战到底!
还有别的选择么?还有一个选择——她哪儿也不去,她要结婚了!
几天以后的一个晚上,汤潘在电话里正式向秦岭提出结婚的请求。没错,是她向他求婚。
她是这么说的,她说秦岭,咱们结婚吧。秦岭在那边愣了一下似地说怎么啦?汤潘说没怎么,我想跟你结婚,你愿不愿意?秦岭笑了,说能告诉我么?我是怎么一下子从万恶之源变成了幸福之源的?汤潘说你可能还是万恶之源。不过,要是老天爷非说我跟你有缘,我也认了。秦岭说汤潘你不是开玩笑吧?汤潘说我从不拿这事开玩笑。秦岭沉吟片刻说:出什么事了?出什么事了?奇怪,汤潘想结婚就一定是出什么事了,好像老鼠搬家就是地震前兆一样?!
可是,他确实猜对了。汤潘说是出了点事,我跟你说了,也许你就不想娶我了。我从蓝诗波辞职了。
秦岭并没显出太大的惊讶,问:为什么?汤潘说一言难尽。秦岭沉默了一分钟,足足的一分钟。那一分钟漫长之极,仿佛一辈子,仿佛整整37年无尽的等待。汤潘听见气流通过电线,在两边的话筒之间游走。她坚决地近乎残忍地拒绝着自己想放下话筒的冲动。汤潘什么时候这样乞求过别人?虽然她的语调一如既往地清高矜持,但事实无可否认,她在等他的判决——生或者死。有那么严重么?没有,当然没有。可除了生死,她想不出有什么比这一分钟内要发生的事更严重。当然,仅仅对于她,渺小的她,脆弱的她。当汤潘紧握话筒的手开始酸痛起来的时候,秦岭开口了。
“OK。”他说:“咱们什么时候结婚?”汤潘说你说呢?他无声地笑了。汤潘当然看不见他笑,她是听见的。奇怪,他没笑出声,却被她听见了。他说:任何时候,下一秒钟就可以。然后又马上改口说:下一秒钟太快了,我还来不及买一把花来给我的新娘。
汤潘紧攥着话筒。她攥得那么紧,好像生怕一松手,那手里的东西就会不翼而飞。说不上是什么感觉,高兴激动欣喜若狂,还是委屈伤心欲哭无泪?喉头仿佛被什么东西梗住,想说话却发不出声音。
“秦岭,”她哽咽着说:“你真的还想要我么?”
“我要你,”他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来,像父亲像兄长像情人像多年来她梦想中的依托,“我要你,这个世界上,你是我最想要的……”
汤潘终于哭了出来,她紧抱着话筒,呜呜地哭了,像当年靠在妈妈的怀里哭诉—样。
“你快点回来吧,我不想……,不想一个人在这儿……”她边哭边断断续续地说。
这一夜汤潘睡得异常香甜。她梦见自己身披洁白的婚纱,就是为凯瑟琳·塞拉设计的那一款,不,是比那一款还要美丽千万倍的婚纱,走在如茵的绿草地上。阳光扑面而来,温暖无声地拥抱着她。她梦见自己仰卧在如席的草地上,风鼓动起薄如蝉翼的面纱,天蓝得那么温柔……突然,她听见了钟声,婚礼的钟声!
秦岭!她大叫。秦岭!婚礼开始了!
穿了白色礼服的秦岭是一个遥远的影子,向她飘忽而来。
快点,来不及了呀!她朝那个影子大叫。
她醒了,听见电话铃执著地响着。
那是1999年8月13日凌晨3:30。
【第三十三章】
是汤潘她爸的电话,说她妈病危——严重心肌梗塞。第一次发病时面积不算大,她居然自己骑着自行车到医院,当场被送进特护病房。
第二次大面积心梗发生在一小时前,爸说:医生说,该通知家属了。
爸的声音很沉很闷很遥远,而且干哑得好像随时要咳出来似的。
汤潘完全被从美梦中吓醒,拿话筒的手抖个不停。
“爸!”她对着话筒大叫,好像对方是个耳背的人。“我马上回去!马上回去!你说,妈……没那么严重吧?啊?告诉妈,等着我!”
说到这儿,汤潘哭了出来。
等着我,妈,我那孤独了一辈子,辛苦了一辈子,爱我爱了一辈子却没从我这儿得到多少回报的妈!她本来是打算在美国住半年的。那样的话,她还应该住在我这儿;那样的话,病发之时无论如何不可能骑着自行车去就诊;那样的话,她肯定会得到更加及时的抢救,也许就不会再有第二次心梗;那样的话,在她最需要的时候,我起码还能尽一个做女儿的义务而不至于悔恨终身!是我让她呆不下去的!我的忙碌我的焦躁我在婚姻问题上跟她的争执!我不是有意赶她走,可我却赶走了她!
我都忙了些什么呀?什么比母亲更重要?什么?好像一切都是急得不能等的事,只有母亲可以怠慢;好像只要母亲在身边,一切就都比她重要!
我是一个被溺爱坏了的孩子,一只翅膀硬了就再不归巢的鸟,我忏悔!
汤潘举着话筒,泪水流了满脸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爸没哭,他开始咳嗽起来。
“爸,你没事吧?”汤潘停住哭泣,惊恐万状地叫道。
话筒那头是沉重的喘息气,由急至缓,渐渐平稳下来。
“我没事,得回去看妈妈了。”爸似乎无心再说什么,他的声音听上去比一开始更加老态龙钟。
阔别了13年的北京,那在汤潘眼里曾经宽敞无比的首都机场如今显得狭小而低矮。周围全是熟悉的面孔,每一张脸都仿佛似曾相识,每一声呼唤都使她转过头去。汤潘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竟有13年没回到这个地方来了。
妈,我不是个好女儿!妈,我是多么地对不起你啊!
大街上的景物都不认识了,到处是气宇轩昂的高楼大厦,高层百货店的楼顶上拉下五彩缤纷的条幅,斗大的方块字为新产品展销会招揽着顾客。直到出租车司机把车停下,汤潘才发现已经到了北医住院部。
和一路上的绚丽多彩相比,住院部的楼道显得相当阴暗狭窄,下半部被漆成苹果绿色的墙壁在阴影里显出一种暧昧的浅灰。
妈所在的病房里有三张床,全住着人。一只巨大的蓝色氧气瓶像一枚待发的炮弹竖在墙角的一个架子上,好像随时准备扑过来抢救屋里的任何一个病危者。
那两个病人的床边都坐着家属,看见汤潘,似是而非地点点头。送她进来的护士转身出去,对一个跟出去的家属说:三床老太太的女儿,刚从美国赶回来的。
妈的脸削瘦而晦暗,颧骨下塌下去两块阴影。那双曾慑人魂魄,后来虽然生了皱纹但依然秀美的眼睛紧闭着,眼皮上错综着粗细不一的皱纹。失了血的嘴唇微开着,是毫无生气的铅灰色,没人相信它们曾殷红如一对樱桃。
可是,妈的手是热的!谢天谢地,妈的手是热的!
汤潘抓住妈妈的手,小的热的粗糙的手。
妈,她叫。妈,她轻声地叫。妈妈,妈妈,妈妈……,她在心里千遍万遍地叫。妈居然睁开了眼睛!
“妈!我回来了!”汤潘大叫。话才出口,她却完全看不见妈了,热泪模糊了她的视线!
“盘儿?”妈居然说话了!连旁边病人的亲属也走过来说:哎哟,老太太两天没醒过来了。
妈醒过来了,妈醒过来了!
汤潘一路上就在想,妈要是真的病危了,真的在瞬间就要离去的弥留之际,她该对妈说什么,妈最想听的是什么。可这会儿,汹涌的洪水充塞了她的喉咙,摧毁了她全部的思维能力——再说,她已经没必要再那么字斟句酌的了,因为——瞧,妈的眼神多亮多有神!她挣脱了死神的魔掌,回来了!她舍不得这个世界,舍不得她的女儿,她怎么忍心看着她的盘儿成了没娘的孩子?!
医生颇有点抱歉似地说:“这真是个奇迹。我们以为她不会醒过来了,所以发了病危通知。”汤潘忙不迭地说:“没事没事,我该回来,早该回来!”
应该说,这是汤潘一生中最快活最有成就感的一天——如果真像那个医生说的,是她的归来挽救了妈的生命!她从来没觉得自己如此有力,能挽救一个人于垂死!她从来没觉得自己如此幸福,在一个人的心中达到这样的分量!
汤潘坐在妈的床边,用热毛巾为妈擦脸,又打开背包,拿出随身带来的法国润肤膏给妈擦上。妈闭着眼睛说真舒服,又说刚做了个梦。
“梦见你姥姥打我一巴掌,说懒丫头,什么时候了,还不起?不想活了么?快下床,让盘儿扶你走路!”妈说着,睁开眼,目光在空中定住,好像真看见了什么似的。汤潘顺着她的目光望去,除了看不见的空气之外,什么也没有。然后妈说饿了。汤潘就喂她吃饭,喝水。吃完饭,妈甚至还嚼了一块汤潘口袋里的美国口香糖。
门口出现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是爸!
他几乎跌跌撞撞地扑到妈的床边,叫道:“醒过来了?”然后像是吃了一惊似地发现了汤潘。他紧紧抓住汤潘的手,一双昏花的老眼在她的脸上急切地扫来扫去,颤声说:“盘儿回来了?回来好,回来好……”
妈靠在升起了45度角的病床上,看着汤潘和她爸围着她忙活。爸说我出去买个西瓜。汤潘说我去。爸说你不会挑。汤潘说爸你下楼别摔着。爸笑了,说盘儿你忘了,爸爸过去是运动健将。
妈含笑地说:“你们都别去,坐这儿就挺好。”她抬起一只扎满针眼的手轻轻拍拍床边,说:“坐着吧。”然后,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向汤潘叙述那过去几天的惊险。
汤潘又回到了许多年前的那个中秋之夜,看见妈新烫的卷发和那合身的毛蓝色西服裙,看见爸含着微笑的大眼睛,看见她自己那么奢侈地叫了妈又叫爸。
这一瞬间她相信了上帝或者佛祖或者菩萨,她相信了善有善报的因果因缘,她相信是他们一家的善良赢得了妈的再生。蓝诗波算什么?CL算什么?一切都可以重新来过,只有母亲,开天辟地,就这一个!
汤潘拿出相机(匆忙中,她居然没忘了带这玩意儿!),给妈和爸照了几张合影,又请旁边的病人亲属给照了两张全家福。妈起初不愿意照,说这副样子,难看得很。爸说好看,你简直啊就不像个有病的人。妈说盘儿,明天天气好的话,推我到院子转转,我在这屋子里闷得透不过气来。汤潘说好,妈,明天一定。临睡的时候妈又说:明儿问问医生,没事了就出院吧。我想回家。你有13年没回咱们那个破家了。汤潘笑道:妈,你还是什么都舍不得扔么?妈也笑了,说:破家值万贯啊!
汤潘跟医院借了一张行军床支在妈的床边。病房里空气很不好,有种酸不溜秋的药味,是药味和浑浊的呼吸混合起来的味道。行军床也不舒服,褥子太薄,汤潘又太瘦,背上的骨头被钢丝弹簧硌得生疼。汤潘想,如果医生同意,明天就把妈接回家去。她又想,得在妈出院之前先回家收抬收拾。这么想着,她居然睡着了。
汤潘惊醒过来的时候看见妈的头横斜在枕头上,两只枯瘦的手狠命地揪着胸前的衣服……妈的心肌发生了第三次全面梗塞!
是夜里,窗外有惨白的灯光。
值班的医生护土冲进来的时候,汤潘突然意识到一切都晚了!她还没顾上跟妈说她最想知道的事呢!
一个护士颇为粗暴地推开她,往妈的嘴上扣氧气罩的时候,她听见自己歇斯底里地大喊:“妈!我要结婚了,跟秦岭结……”婚字还没出喉咙就撕裂了,像一声饮泣,被紧跟而来的呜咽淹没得无影无踪。
汤潘她妈是听见了女儿的叫声的,就在那大限来临的弥留之际。
那一夜,她本来睡得很香,可是突然间,剧痛撕裂了她!那个痛啊,人间的语言没法形容!只一瞬,她就被完全摧毁了!她的身体扭曲了又挺直了,像油锅里的炸焦圈儿。小时候,她常爱看母亲炸那东西——软塌塌的面圈在热油里蓦地绷直了身体,又在母亲那双长筷子的摆弄下扭成麻花状。她常常忍不住惊呼起来:多棒的焦圈儿啊!
这就是那焦圈儿的感觉啊!行啦,别炸啦,死了也比这样舒服啊!
可是突然间,火熄了油凉了,剧痛减轻了消退了。她,像一只炸得半熟的焦圈儿从锅底浮了上来。她就在这时听见了女儿的叫声。
那尖利的撕裂的歇斯底里的叫声,除了盘儿,会是谁呢?这个世上,谁会为她的离去而撕心裂胆成这个样子?盘儿,我的宝贝,我惟一的心肝,她是被我这样子吓坏了啊……她想睁开眼睛,可眼皮沉得似有千钧重;她想抬起手臂,可手脚好像已经不是她的。她感到胸腔里火一般的烧灼,可双腿却凉丝丝轻飘飘的,好像穿上了透明的长筒丝袜时的感觉。那样的长简丝袜她还有好几双,是平时舍不得穿的,也没有太多的场合值得她穿。丝袜是盘儿托人从美国带回来的,商标上印着巴黎制造。那薄如蝉翼的青灰色,起初她觉得太时髦太俏了,不合她的身份。穿上了,才发觉它贴在腿上又绵又滑,而且配什么颜色的裙子都好看。她看见自己穿了一条毛蓝色的西装裙——她一辈子喜欢这颜色,海蓝海蓝的,多么喜性大方!——小方领白衬衣雪白雪白的,好像白鸽的羽毛一般反射着太阳的光辉;她的头发柔软地起了波浪,优雅而娇媚地从耳后绕过。她看见他,她这辈子惟一的男人,看见他含笑的眼睛和嘴唇,那洗得干干净净的蓝布中山装和在深蓝色映衬下越发白得耀眼的衬衣领。这个让她又恨又爱,恨又恨不起爱又爱不成的男人啊!她看见他迈开双腿向她跑来,风将他满头的浓发吹乱……她想起他们一块儿唱过的那首歌。
“天上飘着些微云,地上吹着些微风。啊——,啊——,微风吹乱我的头发,叫我如何不想她……”
她什么也听不见了,一切的嘈杂都离她远去,满世界只响着这歌声,轻的柔的回声似的。她飘了起来,随着那歌声飘了起来。痛苦没有了消失了,连五脏六腑也全没了分量。她的身子这么轻啊!她觉得自己变成了一缕气体,就要溶进那天边金色的大气之中。
等等,等等,让我再看一眼我的盘儿!
她发觉自己好像天上的仙女一般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人间。她看见了盘儿。在那金色的大气之外重重的云层之下孤零零地站着的盘儿。她突然舍不得走了。她没听清盘儿叫什么,可她知道盘儿舍不得她走。
好孩子,妈妈知道你不容易啊!苦命的要强的孩子,可我却帮不上你什么了……风微微的却毫不停歇地将她托向天空的深处,金色的大气无声地聚拢着,把这大痛之后的灵魂包裹起来……
【第三十四章】
爸说:“就这儿吧。这儿近,我能常来看她。远了我去不了。”
汤潘站住。这儿,北京八宝山公墓层层叠叠的墓碑中间这一小方早已掘好的墓穴将埋葬着她的妈妈,惟一的永远的挚爱的母亲。
没有树,没有花草,两个墓碑之间只有两三寸的距离,排与排之间也只够走一个人的。放眼望去,密密的一片,像周末的王府井大街——人头攒动。
她本是看上了八大处的一块墓地。那儿的面积大得多,够种一棵小丁香和一些花草的。可爸说这儿好,那边没车去不了。在这儿买个双穴,我以后也有地方了。
汤潘愣在那儿,看着爸,眼泪哗地流下来。
爸笑了,很凄凉却很从容地笑了,让她立刻想起视死如归这几个字。然后,他搂住汤潘的肩膀说:人总有一死啊……汤潘依在爸的肩膀上哭了起来,像许多年前一样。
“这儿太挤了。”她边哭边说:“连个站脚的地方都没有。”
其实汤潘想说的不是这个,真想说的话到了嘴边却没说出口。她想说:与其死后埋双穴,何不早点复婚呢?可是爸的白发在风中飘了一下,又飘了一下,然后全被吹乱了,有几缕技下来遮住了眼睛。
汤潘突然犹豫了。她不是他的女儿么?她不是这世上他惟一的亲人么?对,除了那个将躺在这墓穴中的女人——那个他深爱着却又伤害了的女人之外,她是他的惟一。她怎么忍心?她不忍心再去揭那旧日的伤疤。管它究竟为了什么呢?没有发生的就是没有发生,没有发生的永远也不会发生了。
“习惯了。”爸放开搂着她肩膀的手,弯下腰去,摸那无主的青灰色碑石,“石头不错。”他说着,慢慢直起腰来。
爸说习惯了是什么意思?是说死后的拥挤不算什么,因为活着的时候已经拥挤惯了?遵照爸的意思,汤潘买下了这个双穴墓。
“墓碑什么时候能刻好?”她问收款台后面那个涂了艳粉色口红的女人。
“不好说。”女人接过她递过去的钱说:“过一个礼拜再来看看吧。”
汤潘和她爸是绕道走出大门的,为的是再经过一下那块墓地。
太阳像盲人的眼珠,在灰厚的云层后无力地游动着。天空不阴不晴,沉闷得像是憋着一场大雨。闷热的风从左边乱堆着碑石的工地上吹过来,带来呛鼻子的黄土味,呼啦啦卷过这一片墓碑。
茫茫人海。人海茫茫。
这群摩肩接踵的陌生人里,将住着妈。许多年后,还会住着爸。可是,汤潘看不见那块墓碑。在这块密集得像电脑芯片一般的墓地上,她完全分辨不出哪一块将刻着她父母的名字。
“39排18号。”爸低声念叨着,“39排18号。”
这是妈的新门牌。汤潘在心中默念着:再见了,景山后街四号。不,永别了。
【第三十五章】
从空中看,夜色里的曼哈顿好像一片神光迷离的海市蜃楼。四周漆黑,辨不清哪边是海哪边是陆地。飞机已经降得很低了,却仍看不到一点白的浪花。巨大无边的黑像沙漠像荒原像沼泽,却偏偏不像是海。要是海,也是一片死海,而那灯火辉煌的岛却在这漆黑的死寂中越发显出宝石般的璀璨。
一切如旧,只有她,成了没娘的孩子。没人察觉,没人在意。这世界,见过了太多的生离死别。
窗外,雨后的肯尼迪机场湿淋淋的。华灯初上,将幽蓝的天空映衬得越发神秘莫测。
因为没有托运行李,汤潘径直走向候机厅大门。
“汤潘!”
有人叫她。回头看,没人。是错觉。十几天没睡好觉,汤潘整个人都是恍惚的。
“汤一盘儿!”
再回头——这回汤潘看清了——不远处,一个穿嫩粉色套裙的女人朝她跑来。裙摆短到膝盖以上,露着两条丰腴的长腿,样式时髦的短发在奔跑中飞扬起来,白色高跟鞋笃笃地敲出脆响。
是凌凤,剪了头发的凌凤!
“汤潘,我来送一个客户。你妈怎么样了?”凌凤大喘着气,才纹过的黑眼圈使那双本来就乌溜溜的眼睛越发地乌黑发亮。
见汤潘不答,她又说:“我听大哥说了你妈的事就马上给你打电话,你人已经飞了。”
大哥?谁?“秦岭呀,还有谁?”凌凤见怪不怪似地笑笑。
“我妈去世了。”汤潘说。
“真——的——?”喘息和笑容都在顷刻间停了下来,凌风好像吓着了似地用长长的拖腔说出这两个字,“的”字几乎发成了“大”。
“汤潘……”她伸出手去拉住汤潘,像要哭了似的。“都料理好了么?”
汤潘点头。
“大哥说,你们准备结婚……”这结婚二字凌凤说得欲言又止,眼光询问似地从汤潘脸上扫过。“多好啊!我一直觉得你们俩最配。”她说着就挽起汤潘的胳膊,往出租车站走,那亲昵劲儿,好像她们早就是一对相处融洽的姑嫂。
汤潘问:“你和杰夫什么时候办事?”凌凤眉梢一扬,涂了咖啡色口红的唇像一弯新月斜吊上去说:“我们吹了。现在我住34街1马路,看得见东河的那栋塔楼。”汤潘说什么?怎么会吹了?凌凤并不答,一边看着左右车辆,一边紧拉着汤潘过了马路。
“他卷包儿走了。”凌凤轻描淡写地补了一句。
汤潘说什么卷包我儿。什么包儿?凌风突然停下脚步,脸对脸盯着汤潘说:“他卷了我的包儿。几十万美元。还有那辆迈克尔送我的宝马。记得么?那辆钢蓝色的宝马。”
汤潘定在当地,说你说什么,杰夫他是个骗子?凌风没动也没说话,就那么看着汤潘,像是不知道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好一会儿,她长出一口气,脸上显出一丝苦笑。
“其实,我早看出来了,就是不愿意相信。唉,自欺欺人呗!”她仰起头,让风把短发吹散。“想想真冤得慌,怎么我凌凤就没福气碰上个年貌相当的好男人真心对我好呢?”继而她自嘲地一笑,“没有也罢。这世上谁没谁不能活呀?只要有钱就行!”
汤潘一愣,定睛看凌凤。这个当初心不跳眼不眨就把5O万美元分给陈家人的奇女子居然也说这样的话了。可她不能提这事,怕提了更让凌凤伤心,就问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先没一点预兆么?凌凤说预兆?从我认识他那天起所有的预兆就摆在那儿。可我视而不见哪!哎汤潘,那句话怎么说的?恋爱中的女人是最愚蠢的,过去我不信,现在信了。
一辆出租车吱地一声在她们面前停下,凌凤动作敏捷地先上了车。
汤潘屁股还没坐稳就问:他就那么走了么?什么话也没留?凌风先给司机指点了去处,然后上身忽地往椅背上一靠说:“话,他是早留下了。只怪我当时心太软。几个星期前我们大吵过一回。原因是他的一个公司在税务上出了点问题,被IRS(美国联邦税务局)找上了。他要我找迈克尔从前的一个合伙人出面说情。我说我跟那人说不上话,他就说我见死不救,忘恩负义。还说你不管我的事,我就把‘新世纪时装公司’的股份全撤出来!我也火了,说见你妈的鬼,姑奶奶在大陆当了十几年的兵,什么没见过?砍头不过碗大的疤,要撤你就快点撤!当时把什么狠话都说了,什么狠说什么,专拣痛快的说。过后挺后悔的。细想想,有什么呀?不就是为了钱么?他那个小破公司,真给IRS罚了,能有多少钱?整整一个星期他没回来住,我也没找他。到了第8天晚上我一回家,楼下的门卫告诉我有位先生给你送了东西。他搬出一摞大盒子,一个摞一个,直抵到下巴颏儿。他说那位先生的名片在盒子上。我一看,是杰夫。所有的盒上都印着烫金字:FifthAvenueSacks(纽约最昂贵的时装店)。盒里全是帽子,各式各样的帽子。我曾经跟杰夫说过,Lady(淑女、女士)是一定要戴帽子的。瞧人家PrincessDi(戴安娜王妃),什么场合有什么场合的帽子,那才叫风情万种呢!他说你要什么样的帽子,我买给你。我说得了,我没那么好的命。我这人,八成天生是受苦的。
那会儿看着那些帽子,心里特感动,知道他也后悔了。唉,谁家夫妻不吵架呀?虽然我们还不是夫妻,可连婚纱都定好了,也算是准夫妻了吧?我想我过去对余国凯忍让了那么多年,其实余国凯哪有杰夫对我好啊?想到这就更是后悔,觉得对杰夫说话太狠了。正好那天迈克尔从前的一个会计师给我打电话,他现在是IRS旗下的专属会计师了。我就把杰夫的事跟他说了。其实我并不是不想帮他,只是当时没有合适的人。再说,他说我见死不救忘恩负义真是把我气坏了。
跟会计师打完电话,我就给杰夫打电话。先是打手机,里面的录音说此号码已经取消。我就挨个儿打他那十几家公司。全没人接!我突然就明白了似的。其实我什么也没明白,只是有那么一种强烈的直觉。”
凌凤不说了,双眼微眯,像是全神贯注地在回忆。那回忆,太沉重太尖锐,像重锤或者尖刀——让她疼得眯起眼来……“我马上给银行打电话查公司的账。银行说,大宗信用证抵押款已于三天前撤出,两个现金账户还在,每个账户里的剩余金额是10美元。”
“报警呀报警了么?”汤潘几乎急赤白脸。
凌凤淡然一笑。那笑容,让汤潘想起迈克尔墓地上的那一幕。凌凤把50万美金给了陈家子女的时候,就是那样笑的——淡然里有种说不出的凄楚。
“警察报告:查无此人。他的所有证件都是伪造的。”凌凤说着,从皮包里拿出一个小粉盒,对着镜子往脸上扑粉。
“幸亏我还存着一笔私房钱,还有一些迈克尔在时买下的股票。否则真得流落街头,当Homeless(无家可归的人)去了。”
汤潘说那公司呢,你的公司怎么办?凌凤像是没听见汤潘的问话,自顾自地说下去。
“我真不明白,”她说,举着粉扑的手停在半空。“看着家里杰夫的东西,他用过的浴巾拖鞋刮胡刀,一切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奇怪极了。一个人能就这么没了么?好像根本没来过似的?我不信。我把他的东西全收拾进一个包里。我要还给他,等再见的时候还给他。”
汤潘说不想他了凌凤,还想他干嘛?那个王八蛋不值得你想。再见的时候就是Puthimbehindthebar(送他进监狱)!你现在得想想你的公司呀,公司怎么办?凌凤说:“我本来不想干了。那天一边收拾杰夫的东西我一边想,人活着没意思。杰夫骗我,要是他从一开始就打定了要骗我,要是他跟我谈情说爱到同居都是骗术,而没有一点真感情的话,那他也够不易的。他那是作贱自己呀!就为了钱。为了钱,那么作贱自己,值么?我想迈克尔说得对,钱不是个好东西。我想我不要赚什么大钱了。那天真想回国去算了。就在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是一个客户。他说我到处找你,有一批特急订单,要求72小时内交货。以他的那个量,72小时交货根本不可能,除非日夜不停工。他说如果你能保证质量和交货期,我马上预付你50%的加工费。我说好,我干。放下电话,我就往中国城的衣厂奔。我想这是我凌凤命不该绝呀!老天助我,迈克尔在天之灵助我!我拿自己的私房钱给工人们预付了工资。很快,银行通知我,钱到了,50%的加工费,‘新世纪时装公司’的账里已经不再是10美元了。”
说着话,凌凤已拾掇出一张娇嫩的粉脸。她啪地一声合上粉盒,扭头朝汤潘一笑。
“汤潘,我是请不起你。要是请得起你,我一定聘你做我的设计师。咱们一起创自己的牌子!”
汤潘从侧面看着凌凤,这个经历了大风大浪而今依然故我的女人,看她专心致志地用一管唇膏把嘴唇涂成带珠光的深枣色。
汤潘说你这想法不错。凌凤拿着唇膏的手就那么举在半空中,乌溜溜的眼睛直盯着汤潘“汤潘,咱们合作怎么样?其实,关系我还是很有一些的。”
汤潘笑笑说合作可以,不过不是现在。我得好好想想。凌凤说当然,真干的话,咱们得好好策划策划。汤潘说:我说的不是这个。凌凤说那是什么?汤潘说:我要想清楚,这世界上究竟什么是真的。
凌凤扬声大笑。
必须承认,这是一种相当美国式的笑声,可以称得上高亢激昂,而且极具爆发力,连车头都猛地歪了一下,可见司机也给吓得不轻。
“什么是真的?”凌凤继续把嘴唇涂得更加完美,“钱!只有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革命的历史唯物主义!跟你说吧汤潘,我现在的人生目的非常明确,可以说这辈子从来没这么明确过。挣钱,就是要挣大钱,出人头地!这么看着我干嘛?我说的不对呀?有了钱才能过好日子,有了钱才能给女儿一份好日子,有了钱,那些才貌双全、有钱又有教养的好男人自然就来了!”说到这儿。她突然自嘲地一笑,一双跟那苗条的腰身极不相称的有着十个肉坑的粗大胖手麻利地把化妆品收进皮包里。汤潘才注意到,凌凤的手居然跟迈克尔·陈的女儿玛丽是一个型号。
“不过,好男人,这个恐怕是要打点折扣的。”她说着,左边的嘴角朝左耳根吊上去,一个半嘲讽半戏谑的笑容就斜斜地挂在那刚施了粉的俏脸蛋儿上。
汤潘笑道:你刚才还说钱不是好东西呢!凌凤眉梢一挑,“钱不是好东西。没错,钱是鸦片是毒药!可是我跟你说汤潘,”她突然凑到汤潘耳边,说悄悄话似地压低了声音。“活着,是需要一点鸦片的!”
汤潘说,那有钱就是幸福么?凌凤转过头来,盯着汤潘不动,足有几秒钟,戏谑的笑意全不见了,说汤潘,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心没肺?汤潘说:什么?凌凤说:“你是不是觉得我跟那些男人混在一块儿特不值?我知道钱买不来幸福,就像当年迈克尔买不了我的心,杰夫穷光蛋一个我却真喜欢他。我不傻,我早就知道他图我什么,可我不想承认。我想我凌凤除了那点做生意用的资金和人脉就没别的可爱之处了?我想老天爷不至于那么不公平,眼瞅着这么个好女人,没个像样儿的男人爱!哈!结果呢?是他妈我用钱买幸福!我把迈克尔给我买的名贵首饰全卖了,再加上他留下来的那笔钱,总共六七十万吧,公司的大部分股份是我的,董事长的位置却给了杰夫。他喜欢那名声,我要的是实权。那时候我觉得这就是幸福。”她停下来,不说了,眼睛漫无目的地看着窗外。
窗外是刚下过小雨的纽约,地全湿了,空气里有股湿土的味道。
汤潘说幸福过就好,其实幸福不就是那么一种感觉么?“现在我知道什么是幸福了。”凌凤回过头来。才几秒钟的工夫,刚才脸上的茫然已消失殆尽。“活着就是幸福。能为你自己认为的幸福生活去挣去奔就是幸福。你说是不是汤潘?”然后她像突然想起来了似地说:“哎,今晚有个Party,汤潘你也来吧?”
汤潘说不了,我现在只想睡觉。
凌风先下车的时候拿出一张100元的钞票付车钱,汤潘说你这是干什么?跟我还用得着这样么?凌凤看看汤潘,笑了,收起钞票说:那我明天来找你。汤潘说:你别来,明天我可能要去Z市。凌凤又笑了,心领神会似地瞟一眼汤潘说:那你回来给我打电话。说完就下车去了,车子驶出好远,汤潘好像还听见凌凤的高跟鞋敲在雨后湿地上的笃笃声。
【第三十六章】
汤潘不知道自己此时奔向的是不是一份真感情。也许是的。应该是的。为什么不是呢?她不能肯定。这样的犹疑已经折磨了她很久,现在她决定抛弃它,像割掉一个瘤子,义无反顾。至于它会不会再生,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她想凌凤说的是对的——幸福,就是能为获得幸福去挣去奔。
她只能说她需要一份真感情,同时也准备给予。她只能让自己相信,一份纯真的感情是会得到相应的回报的。
对,上帝是公平的。他永远在那儿,以无可比拟的洞察力观望着,惩罚虚伪,奖励真诚。
可是,他夺走了妈,她惟一的妈。
那是他对她的惩罚么?汤潘闭上眼睛,飞机冲击大气的轰鸣声响彻耳谷——一种撕扯,挣脱束缚或冲破阻碍时发出的撕扯声,此时听来竟令她感动。
她正在飞向Z市,飞向秦岭,飞向爱情。对于她来说,这是目前世界上惟一真实的东西。她想象着秦岭见到她时的惊喜,想象着他那箍疼了她的拥抱,想象着自己在那拥抱中燃烧或者融化!她没打电话告诉秦岭她的归来,她要他真正看到她的归来,拥有她的归来。她要告诉他,她没有了妈,这痛苦和孤独远远超出了想象!她要说,她是多么地悔限,为她们母女间的每一次不快而悔恨!她还要告诉他一个令他震惊的消息,她敢保证,他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她要做母亲。如果上天还肯给她这种恩赐的话,她要生几个自己的孩子。当她拥着自己的孩子,看着那娇嫩的小人儿在自己的臂弯里酣然入睡的时候,也许,她能想象出妈当年抱着她时的心情。她是多么想再一次地体会妈,体会那她不曾深谙却永远失去了的母爱!她还要把秦岭带到妈的墓前,让妈亲眼看见他们的幸福。她要告诉妈,她也打算做母亲了,她将在做母亲的过程中继续体会着妈理解着妈延续着妈。妈是不死的,母爱是不死的!
汤潘闭起了眼睛,脸朝窗子闹起了眼睛。她感到睫毛全湿了,像雨后的椰子树,每一根枝叶都湿淋淋的要滴下水来。她的手伸向口袋里取纸巾的时候,听见有人说:“Excuseme,Ms.(对不起,小姐。)”
这声音!汤潘全身一激灵,所有细胞都从回忆中猛然惊醒,所有细胞——都——睁大了眼睛,朝那声音望去!与此同时,一股芳香铺天盖地而来,一股混合了英国雪茄和咖啡的芳昏……汤潘什么也看不见了。那突如其来的芳香将她的中枢神经死死攫住,让她几乎就要窒息!
“哦亲爱的,我真的变化那么大么?”
铜质的英国口音再一次传进耳谷的时候,汤潘终于恢复了视觉。
一双深陷的灰色的虽然生了皱纹却目光犀利如鹰的男人的眼睛。
对,是男人,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或者一只老鹰。
汤潘的嘴唇寻找着那个音节,那个她曾天天叫,叫了七八年的音节。
他察觉到了她的寻找她的慌张她的不知所措,他盯着那女人的双唇说是的,是我安瑟尼。汤潘亲爱的,是我。他的头缓缓伏向她,双眼潮湿地望着她的嘴唇——伏向她。
汤潘全醒了过来。她猛地直起身于,将那半梦幻中的男人惊醒。他干咳了一声,也坐直了身子。
“希望我没吓坏了你,亲爱的。”他笑笑,像个长者那样慈祥地朝她看了一眼。她说没有,我……只是没想到。他亲呢地拍拍她放在扶手上的左手说:一向好么汤潘?她的手立刻从扶手上滑了下去。
“不错。”她朝他笑笑。
他不说话了,很深地看了她一眼,就那样,一眼望穿了她似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目光突然变得柔和了。他说:你的事我听说了。她说什么事。他并不回答,也不看她,眼睛朝前望着,却似乎并没真在看什么。他说太短暂了,是不是?一切都太短暂了。她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他的暗示她全懂,可她不想回应。
“你比我强,”他又说:“比我有种。你敢辞了他们。不像我当年,欲罢不能。”
她耸耸肩,说Well……他突然转向她,整个身子都转向她,用那铜质的英国音一字一句地说:“可以说,你是用才华战胜了我。当然,也用了一点小小的手腕。可你还是不懂政治,至少是懂得不够。不懂政治你是长不了的,汤潘亲爱的,在这个世界上,不懂政治怎么行呢?”
汤潘说你说什么,我不明白。他将头朝沙发上靠去,说辛西娅怎么能跟你比?那个只配一辈子当助理的黄毛丫头,她永远也成不了汤潘。告诉你汤潘,蓝诗波就要完蛋了,你的王国你的梦想你创造的美丽就要毁于一旦了!
汤潘说现在这事已经与我无关了,我对此毫无兴趣。他目光如鹰地盯着她说:那你对什么感兴趣?你有自己的公司了么?她说我要结婚了。她说这话时抬眼瞥了他一眼,看见那生了长毛的眉毛微微抖动了一下。他说是么,结婚,祝贺你亲爱的。可是你不觉得,还有另一件事急等着你做么?她抬起头来看着他说:什么事?他没动,头依然靠着椅背,半闭起眼睛,像是要睡着了似的。不过,在睡着之前他是有话要说的——他就说了,口气平静得近乎漫不经心。
“把蓝诗波从地球上消灭掉。”他说。
他的眼睛全闭了起来,像是真的睡着了。
汤潘盯着他,动也不会动地盯着他。
他缓缓睁开眼说咱们合伙干吧,汤潘,瞧,这不是上帝的意思是什么?他顿了一下又说:首席让你当。
汤潘的心咚咚狂跳起来,她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该说什么,她对他只有招架的功夫!
他的头猛地从椅背上挺起,整个身子转向她——他的目光将她紧紧抱住!她感觉到那目光的灼热,烫得她垂下眼去。
他说你是个非凡的女人,汤潘,你知道么?你不能就这么完了,你必须振作起来。我到Z市就是去见一个合伙人的,你跟我一块儿去好不好?汤潘看着他愣了一会儿,然后叫安瑟尼。这次相遇之后,她第一次叫他安瑟尼。
她说安瑟尼,你不恨我么?我抢了你的位子,你不恨我么?他微笑了,目光那么柔和地微笑了。他抬起左手,身子侧向她,轻轻地像对一个婴儿似地捧了捧她的脸。
“恨过。”他说,“当然恨过。可是现在不了。我长大了。你看,人总是在不断成长的,到我这个岁数也不例外。这些日子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是属于新生命的,一个由新生命主宰的世界才有希望。可是,”他突然加强了语气,斩钉截铁。“没我,你是走不远的。汤潘,听我说。”他顿了一下,鹰似的两眼紧盯着她。“你有新鲜的创意和灵感,我,”他用一个手指敲敲自己的脑袋,“有政治。”
汤潘在那目光里很是不自在起来。那目光,灼热又冷峻。她说谢谢你的好意,我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再做打算。
他眯起眼睛眺望着她。他们肩并肩坐着,可他却眺望着她,仿佛一个海上的水手眺望远方的船。他说好的,我等着你。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塞进她手里,离开了她旁边的座位。
汤潘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没看见安瑟尼。她觉得她不可能看不见他。她想要看见他,看他往哪里去或者有什么人来接他。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知道这些。这些跟她有关系么?他跟她有关系么?可是他没了,消失了。这让她很是迷惑不解。他竟然消失得如此干净,好像从来就不曾出现过一样。她突然想:那么,刚才的那一幕是不是梦呢?她走出机场大厅,叫了辆出租,朝秦岭下榻的MerriotHotel(马里奥特饭店)驶去。
Z市的中心区华灯灿烂,摩天大楼成群结队朝远方延伸,那些黑色茶色墨绿色的玻璃钢们将灯的光华吸了进去又反射出一个个似是而非的幻影,跟真实遥遥相望。夜,便在这亦真亦幻之中越发地璀璨起来。
汤潘又想起安瑟尼。跟他联手创一个新品牌或许真是个不错的主意。还有凌凤,让她来管新品牌的生产和销售是再合适不过了。汤潘从口袋里摸出安瑟尼的名片,仔仔细细将上面烫了金的名字重读一遍,像是对自己证明那个人的存在。
她想起他刚才说话时的神情。她跟他联手将天下无敌。她不禁微笑了。也许几个星期前那个令人猝不及防的结束正意味着一个辉煌灿烂的开始!她突发奇想:要是把婚礼和新公司的开业典礼放在一起会有什么样的效果呢?她立刻想到了蜂拥的记者和群星闪烁般的镁光灯,还有《纽约时报》时尚版的粗体大标题。
汤潘就要时来运转了吧?她想,就是凌凤说的,她,也是命不该绝呀!
九月的微风轻抚着汤潘的头发和脸颊,一切都像是一个美梦的开始。
对,上帝是仁慈的。在无边的云层之上,他俯望着这个苦难深重的世界。他看见了她,这个小小的纤弱的女子。几个星期以来,她所经历的大苦大痛岂是那纤细的身子所能承受得了的?他不忍心了,他要降恩泽于她,将他的甘霖洒在她的头上!
Merriothotel似乎正举行晚会。酒店门前的环形车道被一辆辆豪华加长轿车挤得水泄不通。汤潘示意司机停下,在环形道外的大街上下了车。
一切都是如此地赏心悦目,连出租车司机也显得格外快乐,汤潘跟他道了谢,转身朝酒店大门走去。
突然,又一辆出租车吱地一声停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下来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
汤潘猛地停住了脚步。那个下了车,站在路边树影下的男人正是秦岭!
另一侧车门同时打开,又一个男人走下车来。他先弯腰跟司机说了句什么,然后绕过车子,走向秦岭,两个男人面对面站在树影里。
汤潘等着他们告别完毕。
两个男人亲热地拥抱在一起。这不算什么,朋友之间拥抱告别是一般的西方礼仪。
两个男人的脸贴在一起,秦岭弯下上身去就和那个比他矮的年轻男人。这也不算什么,贴脸跟拥抱一样,是西方的又一习惯礼仪。
两个男人的嘴唇紧紧吻在一起!
一秒,两秒,三秒!他们是多么地依依不舍啊!
是秦岭先从那热烈的吻别中自拔出来,他伸手打开车门,将那年轻男人拥进车里。
车子开走了。秦岭转过身来,看见杨潘,一具蜡像般僵立在十几米远的地方。霓虹五彩的光把她的脸一会儿变红,一会儿变白,一会儿变绿,一会儿又变成妖媚的宝石兰。
这一惊几乎使秦岭全身麻痹,他硬撑着朝汤潘走去的时候,觉得双腿好似两条棍子,所有的关节都嘎啦嘎啦响个不停。他怀疑自己是否神志清醒。眼前这幅场景酷似他的某个梦境。自从在电话里接受了汤潘的求婚,他总是做一些怪梦,而每个梦都是同一个主题——汤潘发现了他和小D的秘密。其实他完全没必要把自己逼到这步田地,他完全可以拒绝汤潘或拒绝小D。可问题是,他不能。他怎么能拒绝汤潘呢?那么一个让他倾心的女人哭着说你还想要我么,真让他心醉又心碎啊!而且,她刚刚失去了母亲,跟他一样,成了没娘的孩子。他没法拒绝她。他是想慢慢疏远小D的,可每一次都是欲罢不能。比如今天,在跟小D热烈吻别的刹那间,他的脑海里就只有一个念头——最后一次了,这是最后一次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最后一次居然就被汤潘看见了。天哪,他是太大意了,可他怎么知道她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呢?她不是在中国料理母亲的后事么?她不是说还要再呆一周,陪陪孤苦伶仃的老父亲么?他朝她伸出双手,一边轻声说汤潘,你怎么会在这儿?汤潘触电一般从他身边跳开,她的眼神真让他受不了。他喃喃地说:别那么看着我汤潘,你,你把这事看那么重干嘛?我,我已经决定跟他断了,今天是最后……他的话没说完就说不下去了。其实不是他说不下去,而是她听不下去了。
汤潘猛地转过身去,她的全身疯狂地颤抖着。她想哭,想哭——这是一件多么让人委屈令人羞辱的事啊!她甚至宁愿刚才看见的是个女人!可是泪腺干涸了。没有眼泪。眼泪都为妈妈的死流尽了。
她抬起头,9月的风就和煦地围了上来,将她的头发温柔地弄乱。她看见酒店门前一辆加长豪华轿车里正走出今天晚会的主角——一位披了白纱的新娘。那随风飘飞的白纱将她衬托得如仙女一般。汤潘这才明白今天的晚会是一场盛大的婚礼。
她也想有一个这样的婚礼啊,把自己打扮得像仙女一样的婚礼……新娘下了车,在伴娘的陪伴下走进酒店的玻璃大门。镁光灯如群星闪烁……酒店门外宽阔的公路上,两排车阵齐刷刷停在十字路口两边,像是对那幸福的新人行注目礼。
那个十字路口,多么清洁而安静的十字路口,连一张纸片一个车辙也没有的青灰色的路面看上去多像一条河啊!一条流动的河,在喧嚣和嘈杂声中静静流淌着的干净的河……汤潘朝那“河”奔去的时候,心里只想着逃离。她是那么地渴望离开,离开这个酒店这个男人,离开这里的一切,到马路对面去……所有的车都尖叫起来,最前头的那一辆因刹车过猛而一下子横斜到路中间,被后面上来的车拦腰撞出去几米远!
“河”消失了,在她跨入它的一瞬间就消失了,跟她一起……目击者说,那女人不知从哪儿钻出来的,她真是疯了,居然没看见红灯已经变绿……清晨,当阳光又一次在曼哈顿海涛般的楼群中穿行的时候,整个纽约惊呆了——《纽约时报》商业版以黑体字标题刊出本日头条新闻:蓝诗波前首席设计师汤潘昨夜于Z市遇车祸身亡。
(完)200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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